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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上午,青岛市外汇局与青岛市国资委联合举办青岛市国有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宣讲会。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副局长张朝晖,青岛市国资委副主任刘杰,近130家驻青央企、省企,市属国企和区属国企的分管领导或财务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市国资委刘杰副主任在致辞时强调,增强全市国有企业汇率避险意识、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水平对推动我市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希望国有企业强化汇率风险意识、提升汇率管理专业能力和构建风险防控生态合力,避免因汇率波动导致重大损失,切实守牢国有资产安全底线。 张朝晖副局长以“加强汇率风险管理,助力国企稳健经营”为题,从什么是汇率风险、为什么要做汇率避险、如何实施汇率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政策宣讲,要求企业正确理解把握外汇管理政策导向,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积极开展汇率风险管理,推动全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上,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和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的外汇交易专员分别围绕汇率避险业务种类及实际操作、美元汇率利率及美元指数走势研究等内容进行了分享,并提出了防范汇率风险的应对策略和建议。 2025-09-19/qingdao/2025/0924/2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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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4日,外汇局青岛市分局与相关区(市)政府、功能区管委正式建立《涉外经济事务双向沟通对接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发挥好工作机制的联系沟通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机制运行中的难点堵点问题,8月27日,外汇局青岛市分局组织召开2025年第一次联席工作会议。分局副局长张朝晖主持会议,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市南区财政局、市北区财政局、李沧区商务局等11家对接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牵头联络部门派员参加会议,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宏观审慎与金融市场管理处工作人员列席。 会上,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就涉外经济事务双向沟通对接工作机制建立以来运行情况进行了简要通报,11家与会单位逐一介绍了近期征集到的经营主体外汇业务诉求和疑问,分行分局相关处室人员进行了现场解答和回应,并就下一步如何完善工作机制进行了研究。 2025-09-05/qingdao/2025/0901/2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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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总行党委、总局党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关要求和分行党委学习教育工作安排部署,6月27日,党委委员、副行长,分局副局长、党总支书记张朝晖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以严实作风护航辖区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题为分管处室及莱西营业管理部外汇管理部全体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 张朝晖同志从深刻领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出发,对照“2个清单”深入检视当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面临的问题,通过剖析具体案例引导全体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提出要弘扬优良作风,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辖区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处室及莱西营业管理部外汇管理部全体党员干部将以此次专题党课为契机,筑牢纪律规矩意识,保持清正廉洁本色,强化贯通融合,统筹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央和总行党委巡视整改以及经责审计整改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5-07-04/qingdao/2025/0704/27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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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分局依法行政水平,提高执法人员规范履职能力。2025年6月24日,青岛市分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分行第三期旁听庭审活动。 庭审中,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重点学习行政行为程序规范、行政诉讼举证规则等。此次旁听庭审活动从司法视角反哺执法操作,缩小行政执法与司法审查认知差异,提升监管行为可预期性,避免程序瑕疵导致行政行为被撤销;明确履职责任的司法认定标准,推动答复科学化,预防争议于未然。 通过旁听庭审活动,分局执法人员从司法视角了解了行政诉讼程序规范、行政行为的司法认定标准、举证质证规则等内容,加深了对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认识,缩小了行政执法与司法审查认知差异,依法规范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 2025-06-27/qingdao/2025/0627/2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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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分局经常项目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2024-07-26/xiamen/2024/0726/2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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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市分局资本项目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2.厦门市分局资本项目申请表格 2024-08-16/xiamen/2024/0816/2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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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时间序列 2025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4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3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5-11-12/anhui/2025/1112/3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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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时间序列 2025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4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3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5-11-12/anhui/2025/1112/3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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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新修订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简称“新版直接申报制度”),并于2025年10月正式实施。为加强新版直接申报制度宣传,确保广大申报主体充分熟悉和理解新制度的内容,自2025年9月起,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将不定期发布新版直接申报制度“一问一答”系列,对新版直接申报制度修订情况进行介绍,并针对申报主体在数据申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疑问逐一解答,确保申报主体准确报送新数据,推动新版直接申报制度顺利落地实施。 问题15:在新版直接申报制度中,贸易信贷调查主体申报数据范围是什么? 答:贸易信贷调查主体必须申报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非金融资产交易,包括货物进出口及相关贸易信贷。 货物进出口是指中国境内对外贸易经营者与非居民之间进行的以转移货物所有权为目的的交易,包括离岸转手买卖,但不包括不转移货物所有权而以获取工缴费为目的的来料/出料加工,也不包括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主体与境内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主体之间进行的货物交易,即申报主体与注册在境内保税区、自贸区内的企业进行的本外币交易均不需要申报。 贸易信贷指中国境内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与非居民(含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进行货物贸易时,由于货物的资金收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应收/预付款和应付/预收款。 问题16:新版直接申报制度对贸易信贷统计调查有什么影响?新版直接申报制度实施后,贸易信贷调查主体需要报送哪些报表? 答:新版直接申报制度对贸易信贷统计调查的影响请参见往期问题2;新版直接申报制度实施后,贸易信贷调查主体需要报送的报表请参见往期问题4。 问题17:新版直接申报制度实施后,原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下的出口重点企业如果有进口业务,是否需要申报E01-2表(货物进口及相关贸易信贷)?以及原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下的进口重点企业如果有出口业务,是否需要申报E01-1表(货物出口及相关贸易信贷)? 答:需要的。无论之前是出口重点企业还是进口重点企业,在新版直接申报制度实施后,贸易信贷调查主体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需要同时报送E01-1表(货物出口及相关贸易信贷)和E01-2表(货物进口及相关贸易信贷)。 (1)贸易信贷调查主体(无论之前是出口重点企业还是进口重点企业)若本月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需要填报E01-1表(货物出口及相关贸易信贷): a.本月与非居民之间存在货物贸易出口(会计账记录“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依据权责发生制记录)。 b.本月从非居民处收取货物贸易出口的货款。 c.对非居民的货物贸易应收款/预收款,上月末或本月末仍存在余额。即,如果上月末没有余额但是本月末有余额,则本月需要申报;上月末余额且本月末也有余额,则本月需要申报;若上月末有余额,但是本月末没有余额,则本月仍需要申报。 (2)贸易信贷调查主体(无论之前是出口重点企业还是进口重点企业)若本月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需要填报E01-2表(货物进口及相关贸易信贷): a.本月与非居民之间存在货物贸易进口(会计账记录“存货成本”等科目,依据权责发生制记录)。 b.本月向非居民支付货物贸易进口的货款。 c.对非居民的货物贸易应付款/预付款,上月末或本月末仍存在余额。即,如果上月末没有余额但是本月末有余额,则本月需要申报;上月末余额且本月末也有余额,则本月需要申报;若上月末有余额,但是本月末没有余额,则本月仍需要申报。 问题18:对原来仅参加贸易信贷统计调查的企业,新版直接申报制度下的E01系列报表(货物进出口及相关贸易信贷)与原贸易信贷统计调查报表相比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对于原来仅参加贸易信贷统计调查的企业(即贸易信贷调查主体)来说,新版直接申报制度的E01表(货物进出口及相关贸易信贷)中的E01-1表和E01-2表增加了交易代码、国别、对方部门、原始币种的采集要求。申报主体既可以逐笔申报,也可以对同一交易代码、同一国别、同一部门和同一币种的交易进行汇总申报。例如,有两笔交易的交易代码均为120003,国别均为新西兰,对方部门均为非金融企业,原始币种均为澳大利亚元,则可以合并为一笔进行申报。 综合调查主体在申报相同报表时也应当注意前述的申报要求。 建议申报主体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客户信息维护表,对客户信息(包括交易代码、交易对方国家/地区、对方部门等要素)进行日常维护,以便准确填报E01表(货物进出口及相关贸易信贷)中的E01-1表和E01-2表中交易代码、交易对方国别/地区、对方部门等信息要素。 问题19:贸易信贷调查主体在填报E01-3表(商品类别调查)和E01-4表(货物贸易应收/应付平均周期)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申报主体:无论是同时参加原直接申报和贸易信贷统计调查的企业(即综合调查主体和贸易信贷调查主体),还是仅参加贸易信贷企业(即贸易信贷调查主体),均要填报这两个报表。 (2)报送频度:这两个报表为年度报表,即在每年1月份报送上年12月报告期的时候填报,申报的数据为全年数据。 (3)E01-3表(货物贸易进出口商品类别调查表)主要用于了解申报主体主营业务情况,若进出口商品类别太多,填写前五类商品类别即可。E01-4表(货物贸易应收/应付款平均周期调查表)主要用于了解申报主体应收账款或者应付账款的回收或支付周期,若明细数据提取困难,可填写合理估算值。 2025-11-12/fujian/2025/1112/2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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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全口径外债情况表时间序列数据(2014年12月末以来) 2025-11-12/anhui/2025/1112/30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