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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98961.98亿元,同比增长23.1%。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93918.42亿元,同比增长23.9%,增速比上月末高3.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14.1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存款增加2667.19亿元,同比多增2592.73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472.70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减少144.54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227.79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1394.14亿元。月末外币存款余额766.71亿美元,同比增长18.3%,当月外币存款增加33.43亿美元,同比多增32.31亿美元。 11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67369.36亿元,同比增长14.7%。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63893.93亿元,同比增长15.8%,增速比上月末低0.3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1.2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344.02亿元,同比少增73.81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365.64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118.15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247.49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减少8.31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110.45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249.15亿元,票据融资减少170.77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减少9.15亿元。月末外币贷款余额528.33亿美元,同比增长5.0%,当月外币贷款增加3.71亿美元,同比多增6.09亿美元。 注: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2020-12-17/shenzhen/2020/1217/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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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市场化调节外汇资产负债结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金融机构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从1.25下调至1。金融机构应树立“风险中性”理念,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 2020-12-14/shenzhen/2020/1214/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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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开展跨境监管沙盒试点,应聚焦系统性、集成性、平台性跨境金融创新,打造一条跨境金融创新“高速公路”,推动深港金融内在、一体化、“造血”式融合发展 可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推进“单一通行证”跨境监管沙盒试点;以数字人民币为载体,开展资本项目可兑换跨境沙盒试点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已全面驶入快车道,三地的金融融合和创新不断涌现。金融创新伴生的风险带有复杂性、交叉性及隐藏性等特点,在大湾区范围内探索能够高度适应区域特征的跨境监管机制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 跨境金融监管沙盒是一种能够有效平衡风险防控与金融创新的制度创新,可以从金融监管角度为我国新时期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和深化改革开展前沿探索。 近日,围绕如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监管沙盒试点工作,《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专访了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局长邢毓静。 加快大湾区跨境监管沙盒制度试点推进步伐 《瞭望》:如何理解“沙盒监管”?“沙盒监管”能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邢毓静:“监管沙盒”是一个受监督的安全测试区,也是监管机构主导的服务于金融创新的机制。在该机制下,市场创新主体发起针对某一金融创新的沙盒测试项目申请,监管机构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核准其在有限时间内开展小范围的真实客户(或用户)群体的测试,在测试过程中进行持续监控,并对沙盒项目通过测试后是否能正式推向市场提供意见。 从2016年5月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在全球首次推出监管沙盒以来,包括新加坡、香港、美国在内的多个国家或地区的监管当局陆续推出了监管沙盒,探索适合自身的沙盒试验机制。2019年末,“中国版”监管沙盒试点——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推出。截至2020年2月末,已经有9个城市共计83个创新项目纳入了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 沙盒监管有利于监管机构与市场创新主体开展良性互动,减少创新项目推向市场的时间,有利于市场主体动态改进创新、监管机构动态完善规则,有利于监管机构在小范围内持续监控和防范风险,已逐渐成为业界公认的金融科技监管最为成功的方式。 探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监管沙盒建设能更好服务于区域金融改革开放、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重大金融发展战略。 以深港跨境监管沙盒试点为突破 《瞭望》:在粤港澳大湾区试点跨境监管沙盒制度存在哪些难点? 邢毓静:在“一国两制”下,粤港澳社会制度不同,法律制度不同,分属于不同关税区域,三种货币采用不同的汇率制度和资本流动管理制度,很多方面在国际国内无先例可循。 在粤港澳大湾区试点跨境监管沙盒制度,最重要的是要有运转顺畅的监管沟通和合作机制。三地监管部门对金融科技创新的监管理念、监管规则和监管方式存在差异,需要通过顺畅、日常化的交流机制来实现互相理解、包容合作。不同监管部门在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的探索深入程度也有不同,需要通过监管沟通促进认识上的提升。在测试环节,更需要有效的监管协调,来确保试点项目顺利开展、持续完善、有效防控风险。 《瞭望》:破解这一难点可考虑怎样的步骤? 邢毓静:选取跨境交流密切、金融需求旺盛、监管共识明确的城市率先开展跨境监管沙盒试点,能够减少跨境监管协调合作的复杂性,有利于具体项目的测试落地,有利于探索出成效。综合考虑,深圳与香港率先开展跨境监管沙盒试点,条件较为成熟。 一是深港一衣带水、紧密联系。深圳毗邻香港,从上世纪70年代末承接香港劳动密集型产业以来,在人员跨境交流、经贸往来、金融合作方面一直与香港保持紧密联系。2020年,深港跨境收支规模超过5000亿美元,占深圳跨境收支规模的65%。开展跨境监管沙盒试点,发展跨境金融,联通在岸和离岸金融,有独特区位优势。 二是深港监管部门对于沙盒监管有共识、有基础。深港多个金融监管部门在多次交流中表现出开展跨境沙盒监管的意愿和共识。香港金管局、香港证监会、香港保险业监管局均推出了各自的监管沙盒试点,香港金管局也是全球金融创新网络(GFIN)的主要成员之一。深圳在监管沙盒研究和试点方面也走在全国前列,两地开展跨境沙盒监管有共识、有基础。 三是深圳民营主导的经济结构,有利于试点顺利推行。第一,民营经济对于更加开放创新的金融环境,诉求最强烈,试点更容易推行;第二,民营经济活力强,更能从跨境监管沙盒试点和跨境金融创新中获益,试点效果更好;第三,民营经济更加多元分散,试错的成本较低;第四,深圳具有制度优势,一方面是经济特区立法权、综合授权改革试点带来的金融法制优势,另一方面本地投资者有较强的契约精神。 四是深圳经济体量适中,既有利于总结试点成效和复制推广经验,又有利于防控风险。从规模上看,2020年,深圳跨境资本流动规模在全国占比为7%,对全国的影响可控。 打造深港跨境金融创新“高速公路” 《瞭望》:开展跨境监管沙盒试点有何具体路径选择? 邢毓静:当前跨境金融创新大多为基于产品的“管道式”互联互通,容易导致碎片化、政策博弈等问题,市场主体体验感和获得感不强。深港开展跨境监管沙盒试点,应聚焦系统性、集成性、平台性跨境金融创新,打造一条跨境金融创新“高速公路”,推动深港金融内在、一体化、“造血”式融合发展。 一是开展“单一通行证”跨境沙盒试点。“单一通行证”制度最早于欧盟内部推行,其具体的表现形式是,只要合格金融机构所在成员国批准,该金融机构便可在其他成员国自由开展业务,展业地不再施加其他额外的监管要求。 在深港两地,可由深港金融监管部门联合组织相关金融市场主体,梳理内地和香港各类金融业务规则与标准的差异,在此基础上凝聚共识、求同存异,划定具体金融业务实现同城化所需共同遵守的最低标准。可具体按照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行业以及金融科技、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等新兴议题进行划分。 划定最低标准后,可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推进“单一通行证”跨境监管沙盒试点。特定金融业务可从共识广泛的金融科技入手,逐步拓展到湾区居民金融服务需求领域,最后覆盖所有金融业务。试点范围可逐步从合格金融机构拓展到全部金融机构。 二是以数字人民币为载体,开展资本项目可兑换跨境沙盒试点。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框架下,探索针对跨境金融服务需求强烈、风险可控的市场主体,使用数字人民币这一载体在深港间开展资本项目可兑换试点,一方面通过数字人民币的便捷支付特性,加快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和人民币国际化,另外一方面通过数字人民币的智能合约、实时交易数据监控功能,有效防控风险。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2021年第21期) 2021-05-31/shenzhen/2021/0531/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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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871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7694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445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530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52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4871亿元,其中直接投资顺差4573亿元,储备资产增加226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5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87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2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3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3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751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顺差705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350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1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23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826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55亿SDR,初次收入逆差164亿SDR,二次收入顺差16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523亿SDR,其中直接投资顺差491亿SDR,储备资产增加244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21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4,871 贷方 2 54,655 借方 3 -49,784 1.A 货物和服务 4 6,249 贷方 5 49,696 借方 6 -43,447 1.A.a 货物 7 7,694 贷方 8 45,013 借方 9 -37,319 1.A.b 服务 10 -1,445 贷方 11 4,683 借方 12 -6,128 1.A.b.1 加工服务 13 208 贷方 14 217 借方 15 -9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9 贷方 17 116 借方 18 -47 1.A.b.3 运输 19 -228 贷方 20 1,478 借方 21 -1,707 1.A.b.4 旅行 22 -1,569 贷方 23 173 借方 24 -1,742 1.A.b.5 建设 25 29 贷方 26 188 借方 27 -159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99 贷方 29 85 借方 30 -184 1.A.b.7 金融服务 31 31 贷方 32 88 借方 33 -57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51 贷方 35 183 借方 36 -633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86 贷方 38 754 借方 39 -668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552 贷方 41 1,356 借方 42 -804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1 贷方 44 20 借方 45 -42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53 贷方 47 23 借方 48 -76 1.B 初次收入 49 -1,530 贷方 50 4,296 借方 51 -5,825 1.C 二次收入 52 152 贷方 53 663 借方 54 -51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4,871 2.1 资本账户 56 -2 贷方 57 2 借方 58 -4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4,86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2,599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4,573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465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6,038 2.2.2 储备资产 64 -2,269 2.2.2.1 货币黄金 65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21 2.2.2.4 外汇储备 68 -2,289 2.2.2.5 其他储备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21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751 贷方 2 8,429 借方 3 -7,678 1.A 货物和服务 4 964 贷方 5 7,664 借方 6 -6,700 1.A.a 货物 7 1,187 贷方 8 6,942 借方 9 -5,755 1.A.b 服务 10 -223 贷方 11 722 借方 12 -945 1.A.b.1 加工服务 13 32 贷方 14 33 借方 15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1 贷方 17 18 借方 18 -7 1.A.b.3 运输 19 -35 贷方 20 228 借方 21 -263 1.A.b.4 旅行 22 -242 贷方 23 27 借方 24 -269 1.A.b.5 建设 25 5 贷方 26 29 借方 27 -24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5 贷方 29 13 借方 30 -28 1.A.b.7 金融服务 31 5 贷方 32 14 借方 33 -9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70 贷方 35 28 借方 36 -9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3 贷方 38 116 借方 39 -10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5 贷方 41 209 借方 42 -124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 贷方 44 3 借方 45 -6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8 贷方 47 3 借方 48 -12 1.B 初次收入 49 -236 贷方 50 662 借方 51 -898 1.C 二次收入 52 23 贷方 53 102 借方 54 -7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751 2.1 资本账户 56 0 贷方 57 0 借方 58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75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401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705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26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931 2.2.2 储备资产 64 -350 2.2.2.1 货币黄金 65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3 2.2.2.4 外汇储备 68 -353 2.2.2.5 其他储备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21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523 贷方 2 5,867 借方 3 -5,344 1.A 货物和服务 4 671 贷方 5 5,334 借方 6 -4,664 1.A.a 货物 7 826 贷方 8 4,832 借方 9 -4,006 1.A.b 服务 10 -155 贷方 11 503 借方 12 -658 1.A.b.1 加工服务 13 22 贷方 14 23 借方 15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7 贷方 17 12 借方 18 -5 1.A.b.3 运输 19 -25 贷方 20 159 借方 21 -183 1.A.b.4 旅行 22 -168 贷方 23 19 借方 24 -187 1.A.b.5 建设 25 3 贷方 26 20 借方 27 -17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1 贷方 29 9 借方 30 -20 1.A.b.7 金融服务 31 3 贷方 32 9 借方 33 -6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8 贷方 35 20 借方 36 -6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9 贷方 38 81 借方 39 -7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59 贷方 41 146 借方 42 -8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 贷方 44 2 借方 45 -4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6 贷方 47 2 借方 48 -8 1.B 初次收入 49 -164 贷方 50 461 借方 51 -625 1.C 二次收入 52 16 贷方 53 71 借方 54 -5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523 2.1 资本账户 56 0 贷方 57 0 借方 58 0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52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279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491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57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648 2.2.2 储备资产 64 -244 2.2.2.1 货币黄金 65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2 2.2.2.4 外汇储备 68 -246 2.2.2.5 其他储备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1-05-11/shenzhen/2021/0511/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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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迅速落实总行总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安排部署,坚持学用相结合、相促进,制定并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全面开展“跨境服务进百企”实践活动,推动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让外汇便利化措施和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市场主体。 携策上门、现场办公,大力开展跨境服务进百企。深圳市分局及深圳中支跨境办遵循问题导向确定100余家企业,按照局领导带队、处室走出去、自主调研三个层次开展“跨境服务进百企”调研,坚持走出去问需于民、思计为民、献策利民,真抓实干解决企业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4月,李升高副局长带队赴某外资科创企业、某大型企业集团实地调研,了解并解决了部分企业面临的现有政策框架下引入外债难、融资渠道有限等一系列困难和问题,指导企业积极应对复杂国际形势带来的产业链供应链影响和挑战,听取企业对外汇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宣导。被调研企业表示,在问题解决过程中感受到了深圳外汇服务的速度、力度与温度。 优化流程、提升服务,创新推动内部管理成效转化为对外服务效率。对于名录变更等非行政许可业务推行邮件办、邮寄办;对于业务登记凭证的补打等业务,引导企业以电子渠道提交申请材料,外汇局当日以电子形式回复。截至4月末,办理线上业务2763笔,做到1个工作日内办结网上申请业务,企业无需往返外汇局,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腿”。同时强化督导,按日、周、月开展业务自查,提高业务办理准确性。 一通到底、不打折扣,扎实推动便企利民政策落地见效。狠抓与个人、企业切身利益相关的外汇管理政策落实,确保红利直接惠及个人及企业。做好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政策解读,组织全市银行迅速优化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留学、薪酬购、结汇手续,完善系统配套。截至2021年4月末,中行、中信、建行、交行已率先优化在华工作境外个人薪酬购汇手续,4家银行共为高端人才客户办理薪酬购汇业务总金额达403.06万美元。制定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细则,支持企业和个人在跨境收支中更多、更便利使用人民币。初步数据显示,深圳辖内银行已落地外商投资企业人民币再投资、境外人民币借款、股权转让以及个人职工报酬跨境人民币收款等多项业务金额达59.7亿元,深圳市场主体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红利。 积极动员、强化指导,在全市范围内凝聚起“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浓烈氛围。指导深圳自律机制聚焦外汇服务“最后一公里”、触达“细枝末节”,以全市一线网点为核心,开展从业人员“外汇知识应知应会”活动,避免一线客户经理不专业的误答造成群众对“外汇不便利”的误解现象。深圳市分局同步组织人员进行暗访抽查,确保活动实效;组建“银行专家团”上门服务市场主体,用心用情解决好、落实好市场主体诉求,宣导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全面提升深圳市外汇服务水平。截至4月末,外汇知识“应知应会”活动共覆盖578个网点、9316名一线从业人员。同时线下以电子屏、社区服务等形式对群众宣传1244次,线上以短信、公众号等形式触达公众2684881人次;“银行专家团”上门服务676家企业客户;开展75次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宣讲活动,共覆盖862家企业。 2021-05-17/shenzhen/2021/0517/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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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山东滕州广诚投资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山东滕州广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金额合计267.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27.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山西东腾伟业商贸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2月,山西东腾伟业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344.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2.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四川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笔,金额合计3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北京籍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郭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6笔,金额合计22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8.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四川籍熊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熊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71.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7.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马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马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金额合计82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59.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境外个人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黄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50.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吉林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至11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2笔,金额合计507.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48.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广东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20年2月,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4笔,金额合计211.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5.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籍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6月至2020年3月,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9笔,金额合计738. 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79.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5-31/shenzhen/2021/0531/8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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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4月,银行结汇12412亿元人民币,售汇1226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44亿元人民币。2021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50674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4479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587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4月,银行结汇1904亿美元,售汇1882亿美元,结售汇顺差22亿美元。2021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7805亿美元,累计售汇6898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907亿美元。 2021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0002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8955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1046亿元人民币。2021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20545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11634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891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601亿美元,对外付款4441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60亿美元。2021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8566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7192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374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1-05-24/shenzhen/2021/0524/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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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一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1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751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2.0%,继续处于均衡合理区间,直接投资持续净流入。 一是货物贸易呈现较高顺差。2021年一季度,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187亿美元。2021年以来,我国外贸运行保持恢复性增长态势,国际收支口径货物出口6942亿美元,同比增长49%;进口5755亿美元,同比增长29%。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收窄。2021年一季度,服务贸易逆差223亿美元,同比下降53%。其中,旅行仍为主要逆差项目,旅行逆差242亿美元,同比下降42%,主要是出境留学和旅游受全球疫情影响继续收缩。 三是直接投资持续净流入。2021年一季度,直接投资净流入705亿美元,主要是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931亿美元,达历史较高值,体现外国投资者对我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前景的信心。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226亿美元,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平稳有序。 当前,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有助于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和国际收支基本平衡,预计2021年全年我国经常账户将继续保持合理规模顺差。 2021-05-11/shenzhen/2021/0511/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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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4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1年4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4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4月份我国外汇市场供求更趋平衡。从主要指标表现看,银行结汇和售汇大体相当,顺差22亿美元;在货物贸易进出口保持一定顺差情况下,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延续净流入态势,顺差160亿美元。截至4月末,外汇储备规模31982亿美元,较3月末上升0.89%,主要受非美货币升值和资产价格上涨影响。 跨境双向投资合理有序。从流入渠道看,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保持平稳增长;外资净增持境内股票和债券195亿美元,同比增长3%。从流出渠道来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规模与去年同期基本相当;“港股通”项下境内主体净买入港股折合57亿美元,资金有序流动。 当前,全球疫情发展还存在不确定性,世界经济复苏很不平衡。但我国经济运行保持稳定恢复态势,新动能发展持续壮大,将为我国跨境资金均衡流动和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提供坚实基础。 2021-05-24/shenzhen/2021/0524/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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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04909.06亿元,同比增长14.3%。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99113.88亿元,同比增长13.4%,增速比上月末低0.8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4.6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存款增加1212.89亿元,同比少增491.11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减少317.37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490.15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120.63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680.46亿元。月末外币存款余额896.09亿美元,同比增长45.2%,当月外币存款增加36.28亿美元,同比多增24.25亿美元。 4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72061.88亿元,同比增长13.2%。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68741.37亿元,同比增长14.4%,增速比上月末低1.0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2.5个百分点。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510.11亿元,同比少增432.16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125.12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35.12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60.24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370.66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103.74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257.72亿元,票据融资减少34.68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加6.46亿元。月末外币贷款余额513.44亿美元,同比增长1.3%,当月外币贷款减少8.70亿美元,同比少增28.52亿美元。 注: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2021-05-18/shenzhen/2021/0518/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