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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3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4.6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5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0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1.1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7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6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7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0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0万亿美元)。 2024年1-3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66.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32万亿美元)。 2024-05-28/xinjiang/2024/0528/1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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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008亿美元,较3月末下降448亿美元,降幅为1.38%。 2024年4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4-06-03/xinjiang/2024/0603/1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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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深化两岸金融领域融合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着眼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助力两岸交流交往交融。《若干措施》从优化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服务台胞台资企业登陆第一家园建设,支持在福州、厦门、泉州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支持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四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对持续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将推动《若干措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力度,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局关于金融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加大金融支持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力度,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优化两岸共同“生活圈”金融生态,服务台胞台资企业登陆第一家园建设 (一)允许福建省内银行为台胞在闽合法合规商品房交易相关款项办理跨境人民币收付业务。 福建省内银行可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为台胞办理商品房交易相关的跨境人民币收付款及境内支付业务。 (二)支持在福建开展境外人员境内支付服务先行先试,提升境外来闽人员支付服务水平。 统筹兼顾优服务与控风险,制定实施便利化措施。 持续推行线上预约开户。 指导银行加大自动取款机(ATM)改造力度、开通境外银行卡支取人民币现金功能,在重要场景加快外币兑换点建设和自助兑换机布放,提高外币兑换服务水平。 二、支持在福州、厦门、泉州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 (三)进一步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 符合条件的审慎合规银行(以下简称审慎合规银行)可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原则为试点优质企业办理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业务; 对于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外汇支出,可事后核验《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四)支持银行优化新型跨境贸易结算。 鼓励审慎合规银行创新金融服务,自主办理试点优质企业真实合规的新型跨境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五)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 试点优质企业与同一境外交易对手开展特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时,审慎合规银行在确保风险可控的情形下可为试点优质企业办理轧差净额结算。 (六)货物贸易超期限等特殊退汇免于登记。 审慎合规银行可直接为试点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业务,企业无须事前在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登记。 (七)优化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 试点优质企业与其具有关联关系的境外机构间发生的超12个月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以及与非关联关系的境外机构间发生的服务贸易项下代垫或分摊业务,由审慎合规银行审核真实性、合理性后办理。 三、支持资本项下跨境投融资便利化 (八)台资企业在福建开展再投资依法参照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外债、境外上市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 台资企业在福建开展境内股权再投资时,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 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债务人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以及非金融企业境外上市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 (九)支持福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 允许符合条件的福建省内企业办理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本外币资金,开展资金归集和余缺调剂、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等业务。 (十)支持建设多层次两岸金融市场。 创新两岸社会资本合作方式,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台资板”创新升级,加强与新三板合作对接,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在闽优质台资企业在大陆上市,鼓励更多台资企业参与大陆金融市场发展。 四、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十一)平稳推进政策试点,扎实做好金融风险评估。 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定期做好试点银行及试点优质企业专项监测和日常监测,总结评估试点运行情况,及时指导试点银行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试点成效。 (十二)强化跨境金融风险监测与防控。 加强外汇形势及跨境资金流动监测评估,密切关注跨境资金流动边际变化、结构性变化及发展趋势,强化预期引导,防范风险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传递共振。 持续跟踪监测风险,综合运用现场核查、风险提示等多种方式,及时妥善处置相关风险。 2025-06-16/xinjiang/2025/0721/1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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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3月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5年一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5年一季度,我国外债规模小幅增长,币种结构优化,期限结构保持基本稳定。截至2025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4514亿美元,较2024年末增长316亿美元,增幅1.3%。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52%,较2024年末上升2.0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2%,较2024年末下降1.7个百分点。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多重因素推动外债规模企稳回升。2025年一季度,受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国内经济运行延续回升向好态势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外资增加配置人民币债券资产,推动外债规模企稳回升。 预计我国外债规模将保持基本稳定。2025年以来,外部冲击明显加大,国际金融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我国经济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境内金融市场展现出较强韧性和抗风险能力,人民币资产吸引力进一步提升。我国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稳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将为我国外债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2025-07-01/xinjiang/2025/0701/1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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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提升县域涉外经济金融服务水平,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阿勒泰地区分局联合人民银行阿勒泰地区分行赴吉木乃县开展系列金融外汇服务工作,通过“政策宣介+机制建设”,进一步深化县域金融服务。 靶向施策开展政策宣介。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国家外汇管理局阿勒泰地区分局组织外汇指定银行在吉木乃县开展外汇政策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宣传点、发放传单、走访商户等形式,普及外汇政策知识,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各项外汇政策工具,切实增强社会公众合规用汇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优化了县域外汇服务环境。 创新构建协同监管机制。与吉木乃县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县域金融服务与管理合作备忘录》,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机制和新的履职逻辑,深挖细掘阿勒泰地区经济发展增长点,为县域涉外企业提供全流程政策指导。同时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框架,通过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风险预警能力,整合数据资源,优化信息共享模式,推动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提升外汇服务的规范性和效率,为县域涉外经济稳健发展提供机制保障。 2025-07-21/xinjiang/2025/0721/15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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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执法证》信息表(截止2025年6月30日) 2025-08-18/xinjiang/2025/0818/15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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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便利企业合规高效办理资本项目业务,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阿勒泰地区分局成功指导银行为1家企业办理数字化ODI登记境外直接投资汇款业务,向其新设境外公司成功汇出资本金240万元,实现阿勒泰辖区首笔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业务落地。 在获悉企业的需求后,外汇局阿勒泰分局指导银行及时推进资本项目业务实现数字化进程,为企业提供外汇政策咨询顾问、资料清单梳理、资金汇出等一对一专属服务,企业无需往返银行网点,依托电子化平台在线提交资料,大幅简化了传统资本项下外汇业务办理手续,显著降低了企业“脚底成本”和时间成本,高效完成了客户ODI业务登记,最终确保投资资本金240万元顺利汇出。 2025-08-18/xinjiang/2025/0818/1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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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汇发〔2025〕27号文印发)等制度,结合外汇管理实际,宣布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关于调整新疆外汇指定银行人民币与外币衍生产品业务结售汇统计报表及报送方式的通知》(新汇发〔2015〕121号)。 人民币与外币衍生产品业务结售汇统计管理按照《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汇发〔2019〕26号文印发)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2025年8月1日 2025-08-01/xinjiang/2025/0801/1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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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昌吉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昌吉州分局局长、人民银行昌吉州分行分管外汇行领导及外汇科主要负责同志一行,深入辖区涉外企业开展现场调研。 调研组详细了解企业出口业务的运营模式、主要出口国家及近年来贸易额的增长情况。随后,调研组与企业开展面对面座谈交流,该企业涉外业务相关负责人围绕企业订单、贷款融资等情况进行详细介绍,针对座谈中企业在跨境资金结算、汇率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的困难和现实诉求,外汇局工作人员给予解答和回应,并就最新外汇便利化政策进行宣讲。 2025-08-04/xinjiang/2025/0804/1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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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辖内居民对外汇政策的了解,提高防范非法外汇交易的意识,国家外汇管理局吐鲁番市分局对布依鲁克社区居民开展外汇政策宣传。 宣传期间,向社区居民、路边商铺户等发放外汇管理政策宣传手册和外汇业务政策答疑手册,涵盖对个人办理外汇业务有关的外汇政策和业务办理注意事项等,揭示了跨境赌博、网络炒汇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以及对如何防范此类违法行为进行了宣传。 2025-07-21/xinjiang/2025/0721/1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