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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进出口银行山东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青岛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青岛(市)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青岛分行,青岛银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青岛分行,各外资银行青岛分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我分局决定在青岛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自2025年11月27日起,青岛市辖内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和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详见附件)开展绿色外债试点业务。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分局反馈。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 2025年10月28日 2025-10-31/qingdao/2025/1031/2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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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25年3月15日 2025-04-01/qingdao/2025/0401/2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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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5年6月30日) 2025-08-04/qingdao/2025/0804/27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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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根据例行工作安排,国家外汇管理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5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1)、宣布失效1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2)。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废止的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失效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5-04-01/qingdao/2025/0401/2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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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逐步建立和形成了金融机构对外资产负债统计框架。为优化制度体系,现决定废止以下2件国际收支统计规范性文件。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中资金融机构报送外汇资产负债统计报表的通知》(汇发〔2009〕6号)。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调整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等报表报送方式的通知》(汇综发〔2012〕136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5年10月27日 2025-11-03/qingdao/2025/1103/2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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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5年9月30日) 2025-09-30/qingdao/2025/0930/2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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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28日,河池辖内广西伟创瑞电子有限公司、广西河池德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第四批5家“汇小二”特色金融服务点顺利挂牌,河池市分局参加对工行和中行的挂牌活动。挂牌仪式期间,各涉外银行组成“汇小二”金融服务队,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进出口贸易及外汇政策诉求情况,并介绍最新投融资便利化新九条和贸易便利化新九条、外汇套保补贴等多项外汇政策,特别是向企业推介和演示“汇小二”智能体的咨询服务功能,着力践行“汇小二”专业、贴心、高效的金融服务功能。 2024年以来,河池市分局辖内商业银行已成立“汇小二”涉外金融宣传队6个,设立特色服务点16家,实现有色金属、藤编、玩具等河池重点行业全覆盖,并逐渐向其他特色外贸行业延伸,通过政策传导、定期走访、结对帮扶、党建共建、搭建线上服务平台等“五位一体”工作举措,推动“汇小二”涉外金融服务品牌提质增效。下一步,河池市分局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的功能和作用。 2025-12-02/guangxi/2025/1202/3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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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指导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联合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成功落地北京地区首笔“小微信保易”保单融资业务。 “小微信保易”保单融资功能是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推出的创新举措,专为中小微外贸企业量身打造。该功能通过“保险+融资”服务,整合了中信保的政府保单增信优势和银行融资服务资源,结合数字化手段实现外汇局、保险机构与银行三方数据互联互通,有效简化融资流程,缩短业务办理时限,扩大保单融资可支持险种范围,让小微外贸企业能更便捷地获得资金支持。 2025-12-12/beijing/2025/1212/2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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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跨境转换机构跨境证券交易资金需要办理什么外汇登记?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4.2.4审核原则第1条: 跨境转换机构以非新增证券为基础生成或兑回存托凭证需进行跨境证券交易(含基础证券买卖及符合规定的以对冲风险为目的的投资品种)的,应按规定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跨境证券交易登记。其中:生成或兑回境外存托凭证的,应由境外转换机构通过其境内托管人办理;生成或兑回中国存托凭证的,应由境内转换机构办理。 2025-12-11/tianjin/2025/1211/2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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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4日,2025年“一带一路”国际帆船赛在北海举办,来自全球的30支队伍参赛。国家外汇管理局北海市分局联合中国建设银行北海分行前往比赛报到现场,开展外籍来华人员支付便利化宣传活动。通过在比赛报到现场设立固定宣传点,发放宣传折页,引导外籍参赛人员了解外币兑换政策,提升外籍参赛人员对外币兑换政策的认识,增强其来华支付便利化政策获得感。 2025-12-05/guangxi/2025/1205/33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