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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 2026-01-12/shenzhen/2026/0112/2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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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召开2026年全省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2026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部署,总结辖区2025年工作,研究部署2026年重点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局长陆巍峰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黄革、吴刚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2025年以来,全省人民银行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总行党委、总局党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统筹推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金融开放创新、金融管理和服务、金融风险防控等工作,自贸港封关运作准备金融任务圆满完成。基层央行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各项履职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会议要求,2026年全省人民银行系统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总行总局工作部署,聚焦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带动工作全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海南自贸港金融发展新局面。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基层央行事业发展。准确把握“十五五”规划建议的部署要求,将党的建设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深化巡视、审计整改成效。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扎实践行好干部标准,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是继续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引导信贷总量合理增长、均衡投放,强化利率政策执行和传导,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扎实谱写金融“五篇大文章”。 三是突出服务实体经济重点方向。做好促消费、扩投资、稳外贸金融服务。大力发展蓝色金融,持续提升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四是以制度集成创新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巩固拓展现有开放创新政策成效。持续推进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稳步扩大EF账户政策享惠面,大力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 五是不断提升金融管理和服务质效水平。压茬推进金融服务开放型经济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县域金融管理与服务,稳妥实施一次性个人信用修复政策,巩固维护多元便利支付环境,扎实履行经理国库职责,持续优化自贸港现金服务,不断提升统计和调研质量。 六是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完善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范、预警和处置机制,稳妥化解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七是建立健全内控体系。扎实做好法治央行、争先创优、预算管理、内部监督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会议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后的首年。全省人民银行系统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和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勤勉的作风,奋力投身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新征程,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海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强更大的金融力量。 2026-01-13/hainan/2026/0113/23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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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1月5日至6日在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5年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金融外汇形势,研究部署2026年重点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作工作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5年,外汇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外汇政策系统集成,强化外汇市场建设和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以高质量党建促进外汇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从实推进中央巡视整改,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大力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实施支持外贸稳定发展一揽子政策和深化跨境投融资改革一揽子政策。支持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在线办理外汇业务超10亿笔,助力稳外贸稳外资。深化外汇市场发展,有效保障用汇需求,外汇市场交易量、企业外汇套期保值比率均创历史新高。以支持科创企业为重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优化外籍来华人员等个人外汇服务。健全外汇政策和生态评估机制。三是深化拓展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提质扩面,相关银行全年凭客户指令办理外汇业务4400亿美元。推进资本项目开放,全国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统一境内企业境外上市本外币资金管理政策,有序发放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积极支持重点区域发展,实施外汇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一揽子便利化政策,联合印发进一步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行动方案,支持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四是强化外汇领域监管全覆盖。加强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引导,外汇市场顶住压力平稳运行,展现出较强韧性和活力。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00余起。五是持续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会议强调,2026年,外汇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构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有效保障各类主体用汇需求,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外汇政策环境,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外汇力量。 会议部署了2026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效,提升系统党建工作质效,建设过硬干部人才队伍,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二是深化外汇便利化改革,着力增强高质量发展活力动力。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有序扩大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加大力度支持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发展,完善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管理。建设开放多元、功能健全、竞争有序的外汇市场,支持金融机构开发简单好用的汇率避险产品,降低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成本,提升外汇市场基础设施服务水平。继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拓展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强化外汇政策传导和评估,提高政策实施效果。三是稳步推进外汇领域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助力多领域合作共赢。稳妥有序推进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指导已改革银行向全国范围的分支行扩围,稳步推动更多银行启动改革,加强展业改革与便利化政策融合。出台境外放款、国内外汇贷款资金管理等政策,在全国实施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加强自贸试验区外汇政策集成式改革创新,支持上海、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支持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四是坚持底线思维,筑牢外汇市场“防波堤”“防浪堤”。加强外汇形势分析研判,根据形势变化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管理,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五是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外汇监管,提升开放监管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异常渠道和线索分析。加强外汇市场交易行为监管。持续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六是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七是推进《外汇管理条例》修订,建设更高标准国际收支统计体系,稳步探索建设“智慧外管”,提高外汇管理数智化水平。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部门、各省级分局、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中央组织部、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 2026-01-13/hainan/2026/0113/2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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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依托“国际航空货运枢纽”与“内陆开放新高地”双重定位,鄂州市涉外经济呈现高速增长态势。数据显示,1-11月,全市进出口总额达387.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24.5%,增速居全省第一;涉外收支总额5.68亿美元,同比增长57.37%。 在航空开放平台建设方面,国家外汇管理局鄂州市分局将空港综保区申建列为重点任务,为企业提供全周期外汇服务,推动项目落地。针对跨境电商等新业态,该局联合商务部门推出专项扶持政策,通过简化结算流程、加快资金划转、降低融资成本等措施,促进贸易规模扩大。此外,在机场口岸布设外币智能兑换设备、设立酒店代兑点,并通过“暗访+督导”机制排查支付堵点,持续优化境外人员支付体验。 实体经济是外贸发展的基础。该局出台“金融支持开放二十条”,扩大优质企业外汇便利化政策范围,相关业务量达9465万美元,同比增长211%,企业业务办理效率平均提升超30%。为解决外贸企业融资难题,组织开展专项银企对接活动,覆盖全市170家重点外贸企业,累计授信4.58亿美元,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办理融资授信金额居全省前列。同时,推行“一户一策”定制化融资方案,并加强汇率避险服务,推动企业套保额同比增长618%,有效帮助外贸企业管控汇率风险。 为确保政策实效,该局构建“线上+线下”政策宣传网络,开展宣讲30余场,发放材料1200余份。在账户服务方面,推动本外币合一账户试点扩面,全市已开立147户,相比传统账户资料减少60%,结算效率提升40%,企业平均汇兑成本降低5%。通过专项督导机制,已整改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12项,推动各项措施直达市场主体,助力外向型经济稳健发展。(湖北日报 2025-12-24) 2026-01-12/hubei/2025/1226/25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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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明确银行外汇业务审核责任边界,指导银行统筹促便利和防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外汇业务尽职免责规定(试行)》(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时对接所在地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按制度做好尽职免责申述评议工作。执行中如遇问题,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 :银行外汇业务尽职免责规定(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 2024-12-31/xiamen/2024/1231/2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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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3579亿美元,较11月末上升115亿美元,升幅为0.34%。 2025年12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不断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6-01-13/hainan/2026/0113/2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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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恩施州分局指导下,中国银行恩施分行成功为辖内一新能源企业办理绿色外债登记业务,标志着恩施州首笔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正式落地。 该签约企业为一家专业从事电力生产供应的工程企业,于2025年下半年与位于中国香港的境外股东公司签署融资协议,计划通过境外低息借款方式,为本地绿色清洁能源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兼具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在绿色外债便利化政策支持下,该企业于本月在中行恩施分行完成业务登记,成为恩施州首个完成签约登记的绿色外债项目。 湖北省是全国首批开展绿色外债试点的省份之一。绿色外债试点旨在支持境内非金融企业从境外融入资金,专项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建设。通过调整相关风险因子,试点政策扩大了企业跨境融资空间,同时明确由银行直接办理绿色外债业务,显著提升了融资便利化水平。开展此项试点,不仅为落实“双碳”目标提供金融支撑,也有利于吸引全球金融资源支持地方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此次试点业务成功办理,体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恩施州分局和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对绿色金融创新工作的高度重视与有力指导。中行恩施分行表示,将以此次业务落地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推广力度,持续完善跨境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助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服务国家“双碳”战略,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可持续金融动能。(中国经济网 2025-12-25) 2026-01-13/hubei/2025/1226/2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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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3579亿美元,较11月末上升115亿美元,升幅为0.34%。 2025年12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不断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6-01-13/ningbo/2026/0113/2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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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了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保障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预防和遏制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秩序,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展业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银行外汇风险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适用《展业办法》模式进行外汇展业的银行,应当按照《办法》规定,建立健全外汇风险交易信息监测系统,报送外汇风险交易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外汇风险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 2025-01-03/xiamen/2025/0103/2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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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165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7144亿元。 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5291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7080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98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695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9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9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8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405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1亿美元,金融账户逆差2405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92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726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558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925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50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181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金融账户逆差5180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52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757亿SDR。 按SDR计值,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66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833亿SDR。(完) 2025年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4165 1987 1452 贷方 2 82449 11566 8450 借方 3 -68284 -9579 -6998 1.A 货物和服务 4 15692 2201 1608 贷方 5 74818 10496 7668 借方 6 -59126 -8295 -6060 1.A.a 货物 7 19210 2695 1969 贷方 8 66930 9389 6859 借方 9 -47721 -6695 -4891 1.A.b 服务 10 -3517 -493 -360 贷方 11 7888 1106 808 借方 12 -11405 -1600 -1169 1.B 初次收入 13 -2107 -296 -216 贷方 14 6630 930 679 借方 15 -8737 -1226 -895 1.C 二次收入 16 580 81 59 贷方 17 1000 140 103 借方 18 -420 -59 -4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7144 -2405 -1757 2.1 资本账户 20 4 1 0 贷方 21 6 1 1 借方 22 -2 0 0 2.2 金融账户 23 -17148 -2405 -1757 资产 24 -11667 -1638 -1197 负债 25 -5481 -767 -56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7987 -2523 -1843 2.2.1.1 直接投资 27 -2447 -343 -251 资产 28 -2856 -401 -293 负债 29 408 58 42 2.2.1.2 证券投资 30 -13608 -1908 -1394 资产 31 -7731 -1085 -793 负债 32 -5877 -823 -601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205 -29 -21 资产 34 299 42 31 负债 35 -504 -71 -52 2.2.1.4 其他投资 36 -1726 -243 -178 资产 37 -2218 -312 -228 负债 38 492 69 50 2.2.2 储备资产 39 839 118 86 3.净误差与遗漏 40 2979 418 305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5年三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210亿美元(折约1496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5年前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35291 4928 3661 贷方 2 231375 32297 23984 借方 3 -196084 -27369 -20323 1.A 货物和服务 4 40849 5703 4234 贷方 5 211240 29486 21900 借方 6 -170392 -23782 -17666 1.A.a 货物 7 52012 7261 5394 贷方 8 188890 26366 19582 借方 9 -136878 -19105 -14188 1.A.b 服务 10 -11164 -1558 -1160 贷方 11 22350 3120 2318 借方 12 -33514 -4677 -3478 1.B 初次收入 13 -6628 -925 -683 贷方 14 17799 2485 1843 借方 15 -24427 -3410 -2526 1.C 二次收入 16 1070 150 110 贷方 17 2335 326 242 借方 18 -1266 -177 -13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37080 -5181 -3833 2.1 资本账户 20 -6 -1 -1 贷方 21 9 1 1 借方 22 -15 -2 -2 2.2 金融账户 23 -37073 -5180 -3833 资产 24 -36455 -5091 -3782 负债 25 -618 -90 -5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40834 -5705 -4228 2.2.1.1 直接投资 27 -5795 -809 -604 资产 28 -8492 -1186 -884 负债 29 2697 377 279 2.2.1.2 证券投资 30 -22041 -3082 -2276 资产 31 -18844 -2632 -1956 负债 32 -3197 -450 -320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388 -193 -144 资产 34 -666 -92 -70 负债 35 -722 -101 -74 2.2.1.4 其他投资 36 -11610 -1620 -1203 资产 37 -12214 -1705 -1267 负债 38 603 85 64 2.2.2 储备资产 39 3761 524 395 3.净误差与遗漏 40 1789 253 173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601亿美元(折约4309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6-01-12/shenzhen/2026/0112/23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