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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6年4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今年一季度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有所缓解,从4月份的情况看有何新变化? 答:4月份我国跨境资金延续了一季度流出压力逐步缓解的态势。今年以来,银行结售汇逆差和涉外收付款逆差均呈下降态势。2016年4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为237亿美元,环比收窄35%。1月至3月,银行结售汇逆差分别为544亿、339亿和364亿美元。4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89亿美元,环比下降66%;其中,外汇资金净流出20亿美元,环比减少67%。1月至3月,跨境资金净流出分别为558亿、305亿和261亿美元,其中外汇资金净流出分别为201亿、105亿和59亿美元。此外,外汇储备余额连续两个月出现回升,3、4月份分别增加103亿和71亿美元。具体来看: 一是境内主体购汇意愿减弱,对外偿债节奏继续放缓。4月份,衡量购汇动机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75%,较一季度下降5个百分点。同期,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融资余额下降13亿美元,较一季度月均降幅收窄88%。 二是企业个人结汇意愿上升,持有外汇的意愿下降。2016年4月份,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3%,较一季度上升4个百分点。同期,外汇存款余额增加9亿美元,较一季度月均增幅收窄93%。 今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逐步缓解,反映了内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仍会运行在合理区间,经济增速在世界范围内保持较高水平,从根本上有利于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趋稳。(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05-16/xinjiang/2016/0516/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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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首次发布中国银行业(不包含中央银行,以下简称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数据。统计显示,2015年12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7216亿美元,对外负债9437亿美元。对外净负债2221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783亿美元,外币净资产1562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存贷款5747亿美元,债券投资484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985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80%、7%和14%。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579亿美元,美元资产5285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1352亿美元,分别占比8%、73%和19%。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存贷款4858亿美元,债券投资1375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204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1%、15%和34%。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4362亿美元,美元负债2298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2777亿美元,分别占比46%、24%和29%。 2015年底,国家外汇管理局致函国际清算银行确认中国正式加入国际银行业统计(International Banking Statistics,简称IBS),参加IBS是二十国集团数据缺口动议之一。IBS统计原则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一致。外汇局公布的中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数据按照IBS要求编制,公布频率为季度。 发布中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数据有助于反映我国银行业涉外业务运行,以及其资产负债全球摆布情况,对于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透明度,加强跨境资金流动和资产负债存量监测具有重要意义。(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04-28/xinjiang/2016/0428/2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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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15〕27号)的实施,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的通知》(汇发〔2016〕4号,以下简称业务指引)。业务指引对往年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相关规范性文件、问题解答等进行整合和内容更新,对因业务创新而产生的申报问题进行明确和规范,进一步完善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制度体系,旨在便利申报主体和银行履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义务。 业务指引自2016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将定期予以修订。(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附件: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 附件1: 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 2016-04-15/xinjiang/2016/0415/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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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3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0.7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5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1.8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863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8.8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4.6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7064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6.1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405亿美元)。(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04-12/xinjiang/2016/0412/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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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年报(2015) 2016-05-23/xinjiang/2016/0523/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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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2015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16-04-20/xinjiang/2016/0420/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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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2099亿元,支出10538亿元,顺差1561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0678亿元,支出7802亿元,顺差2876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421亿元,支出2736亿元,逆差1315亿元。 按美元计价,2016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868亿美元,支出1627亿美元,顺差24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649亿美元,支出1205亿美元,顺差444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19亿美元,支出423亿美元,逆差203亿美元。(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附件: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2016年4月。 附件1: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2016年4月 2016-06-01/xinjiang/2016/0601/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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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满足跨境交往中个人货币兑换的正常需要,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业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6〕11号,以下简称《规定》),完善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管理。 《规定》体现了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外币兑换服务的改革思路,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简政放权,取消事前市场准入管理,外汇局不再对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的外币兑换业务实施事前准入许可。二是转变监管方式,要求银行将外币代兑机构、自助兑换机管理前移和内化至内控管理中,合规、审慎开展外币兑换业务,外汇局重点加强对银行的事后和内控检查。三是明确业务范围,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主要定位于银行柜台业务的延伸,增强市场服务能力,丰富个人货币兑换的便利渠道。四是完善业务管理,防范洗钱风险,强调个人持外币现钞在外币代兑机构和自助兑换机兑换人民币现钞时应遵守限额要求,不影响目前个人年度等值5万美元限额以内的正常结汇。五是推进法规整合,整合并废止了外币兑换业务的3部外汇管理法规,便利市场主体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 《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06-02/xinjiang/2016/0602/2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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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精神,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坚持依法行政,持续开展法规清理,对不适应业务发展和改革要求的部分外汇管理法规及时予以废止、宣布失效或修改。2009年以来已废止和失效700余件外汇管理文件。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宣布废止失效14件和修改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汇发〔2016〕13号),进一步清理现行有效外汇管理法规文件。其中1件修改条款,3件予以废止(包括1件与财政部联合发文,经商财政部同意,予以废止),11件宣布失效。主要涉及个人贸易结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金融机构外汇管理、外汇系统建设等方面。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紧扣改革发展大局,落实法规清理长效机制,做到立改废释并举,提高政策透明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06-15/xinjiang/2016/0615/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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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近日,有境外媒体报道,特雷克斯终止和中联重科的收购谈判,主要原因是“外管局未允许中联重科获得完成交易所需的融资”。请问以上内容是否属实? 答:我们已注意到相关报道。中联重科已经就终止特雷克斯并购谈判的原因作出了说明。中联重科与特雷克斯的并购交易,外汇管理方面并不存在政策障碍,上述报道与事实不符。 近年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增加,体现了我国综合实力的显著增强,同时也反映了企业资产全球优化配置的需要。外汇局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企业“走出去”,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并将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测和管理,打击虚假对外直接投资行为,促进对外直接投资健康有序发展。(转自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6-06-22/xinjiang/2016/0622/2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