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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5280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6647亿元,进口18114亿元,顺差8533亿元;服务贸易出口3541亿元,进口4507亿元,逆差966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2301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2050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491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102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4276亿美元,进口3204亿美元,顺差107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5年1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7566 1072 贷方 30187 4276 借方 -22621 -3204 1.货物贸易差额 8533 1209 贷方 26647 3775 借方 -18114 -2566 2.服务贸易差额 -966 -137 贷方 3541 502 借方 -4507 -638 2.1加工服务差额 72 10 贷方 93 13 借方 -22 -3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3 5 贷方 112 16 借方 -80 -11 2.3运输差额 -267 -38 贷方 891 126 借方 -1159 -164 2.4旅行差额 -1454 -206 贷方 423 60 借方 -1878 -266 2.5建设差额 131 19 贷方 195 28 借方 -64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6 -7 贷方 2 0 借方 -48 -7 2.7金融服务差额 -6 -1 贷方 4 1 借方 -10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82 -40 贷方 72 10 借方 -353 -5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487 69 贷方 756 107 借方 -269 -38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431 61 贷方 961 136 借方 -530 -7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35 -5 贷方 21 3 借方 -56 -8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29 -4 贷方 9 1 借方 -39 -5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6-02-02/shanxi/2026/0202/1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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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召开2026年全省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落实2026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25年全省人民银行主要工作,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形势,部署2026年重点工作。 会议认为,2025年全省人民银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金融支持山西能源转型、产业升级和适度多元发展摆在突出重要位置,认真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切实维护辖区金融稳定,不断提升金融管理和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金融服务山西全方位转型、高质量发展有力推进。全面推动一揽子金融政策在山西落地见效,引导金融总量合理增长,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低位运行。加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扎实推进金融支持清理拖欠账款工作。 二是金融支持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制度建设起步破局。系统谋划以金融高质量发展赋能山西经济转型的实践路径,举办金融支持地方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系列活动,有效衔接产业、技术与金融,积极支持能源转型、产业升级和适度多元发展。 三是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有力有效。全力支持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稳妥推进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风险监测和提示工作务实有效。 四是金融管理和服务质效有效提升。深化涉诈涉赌“资金链”精准治理。完善全省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全省超1000家银行网点开通“已故人员银行卡账户线索查询”服务。加大跨境人民币使用推广力度。开发建设数据驾驶舱,提高数字化监管能力。 五是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统筹推进中央巡视对照检视、总行党委巡视、总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取得积极成效。高质量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树牢过紧日子意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干部队伍结构持续优化。正风肃纪反腐加力推进。 会议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全省人民银行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总行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落实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精准适配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全面推动金融管理与服务提质增效,为山西全方位转型、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为全省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分级分类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培训。常态长效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持续强化干部培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不断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二是加力支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落实落细《金融支持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行动方案》,支持金融机构结合区域产业禀赋错位发展。聚焦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和新材料、特优农业、文旅康养等细分领域,加强对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三是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科学分配再贷款授信额度,合理优化科技创新、绿色转型等领域专用额度。适时开展利率管理现场评估。落实存款利率联动调整机制,优化贷款利率自律要求,提升利率自律管理能力。 四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质效。持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强金融服务政策效果评估和通报。优化科技金融生态体系建设,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科技创新重点领域。落实好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建立黄河中下游绿色金融协同机制,更好支持“一泓清水入黄河”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加强能源金融领域政策框架研究。 五是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精准开展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强化风险识别和早期纠正。继续做好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融资平台退出。 六是服务好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建设和消费外贸等重点领域发展。积极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落实好稳外贸一揽子便利化政策,优化重点人群用汇服务。用好文旅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和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大服务消费领域信贷投放。深化支付服务示范区建设,常态长效提升老年人、境外来华人员支付服务便利性。 七是进一步提升金融管理与服务水平。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可挂钩债券、科创债券及类REITs等债务融资工具。落实落细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支持个人高效便捷重塑信用。深入开展涉诈涉赌“资金链”精准治理。依规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后续工作。 会议要求,全省外汇局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总行、总局和山西省分行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构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全省外汇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品牌建设,推动党建和业务融合。二是推进贸易便利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和银行展业改革,推动跨境融资便利化。三是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加大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力度,持续优化县域外汇管理服务。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五是加强外汇政策宣传解读,扎实开展审计监督,做好外汇形势研判。 2026-01-21/shanxi/2026/0121/1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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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山西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曹增和一行深入朔州调研指导工作,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曹增和副行长在朔州市分行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朔州市分行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就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相关建议进行交流探讨,并逐项作了回应与解答。 曹增和副行长对朔州市分行的工作成绩给予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坚持外汇服务和管理并重。服务方面,“面对面”上门宣传,做好政策解读,进一步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管理方面,加大对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协作机制和通报制度,切实做到“四个更加”。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辖区经济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推动政策落实;按照制定的《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干部队伍锻炼,以高质量调研为地方政府和省局决策提供支撑。三是加强党建与业务融合。既要抓业务,也要抓党建,决不能“两张皮”,通过思想政治工作、理想信念教育、谈心谈话去凝心聚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调研期间,曹增和副行长一行深入到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了中美贸易摩擦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和绿色信贷、外汇业务需求等情况。曹增和副行长在交流中指出,朔州市分局要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转型、产业升级和适度多元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支持企业新能源与生态修复主动对接企业,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中煤平朔集团作为外汇业务重点企业,应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积极研究办理外汇套保业务。 2026-02-04/shanxi/2026/0205/1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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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外汇领域法规政策透明度,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目录》)。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发布实施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169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新纳入《目录》的文件主要涉及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跨境投融资、债券回购、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等。 2026-02-02/shanxi/2026/0202/1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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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8.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99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7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6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3.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10.4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8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7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1万亿美元)。2025年1-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304.5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2.64万亿美元)。 2026-02-02/shanxi/2026/0202/1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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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大同市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朔州市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忻州市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吕梁市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晋中市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阳泉市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长治市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晋城市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临汾市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运城市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6-01-30/shanxi/2026/0130/1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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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辖内目前提供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服务的机构和网点信息(截至2026年4月30日) 2026-01-21/shanxi/2026/0121/15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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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6-01-30/shanxi/2026/0130/15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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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6-01-30/shanxi/2026/0130/1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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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9349亿元。其中,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1476亿元,进口17873亿元,顺差3603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596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285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033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2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6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092亿美元,进口2573亿美元,顺差519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6年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3603 519 贷方 21476 3092 借方 -17873 -2573 1.货物贸易差额 4882 703 贷方 19484 2805 借方 -14602 -2102 2.服务贸易差额 -1279 -184 贷方 1992 287 借方 -3271 -471 2.1加工服务差额 47 7 贷方 73 10 借方 -26 -4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5 5 贷方 74 11 借方 -39 -6 2.3运输差额 -291 -42 贷方 371 53 借方 -662 -95 2.4旅行差额 -1068 -154 贷方 264 38 借方 -1332 -192 2.5建设差额 21 3 贷方 83 12 借方 -62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1 -4 贷方 11 2 借方 -42 -6 2.7金融服务差额 -6 -1 贷方 2 0 借方 -9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28 -18 贷方 56 8 借方 -184 -27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4 5 贷方 331 48 借方 -297 -43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10 16 贷方 697 100 借方 -587 -8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2 0 贷方 22 3 借方 -24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0 0 贷方 9 1 借方 -8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6-03-30/shanxi/2026/0330/16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