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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6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邵阳市分局分管局领导带队赴新邵县开展“企业服务年 助企纾困”涉外企业座谈会。座谈会上,新邵县发制品行业涉外企业代表介绍了涉外经营情况以及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疑问,邵阳市分局现场解答了企业在政策适用、业务实操方面的疑惑,并从贸易外汇收支合规性政策、贸易外汇收支及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等方面进行宣讲,切实满足涉外企业外汇政策需求。 下一步,邵阳市分局将进一步打通外汇政策传导、银企需求对接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帮助涉外企业纾困解难,积极助力地方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6-06-09/hunan/2026/0609/2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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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0日,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召开优化支付服务工作新闻发布会,全面通报了全市优化支付服务提升入境旅游支付便利化水平的工作成效和创新举措,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发布会上,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致新闻发布词,全面介绍了张家界市在外卡受理、外币兑换、移动支付、账户服务、现金保障、宣传引导等六个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针对媒体关注的外卡覆盖、外币兑换、现金保障等热点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张家界市分局副局长逐一回应,详细解答相关政策与落地举措,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026-04-21/hunan/2026/0417/29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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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5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4422亿美元,较4月末上升317亿美元,升幅为0.93%。 2026年5月,受全球宏观经济环境、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升,全球主要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保持稳中有进发展态势,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6-06-08/xizang/2026/0608/1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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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外汇局毕节市分局联合人民银行毕节市分行、工商银行金沙支行赴金沙县涉外企业开展调研。调研组一行实地参观了企业的生产车间,与企业开展座谈,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及外贸进出口等情况,并向企业宣讲外汇政策,指导银行解决企业金融外汇业务中的实需及难题。 2026-06-08/guizhou/2026/0608/2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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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heilongjiang/2026/0525/2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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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外汇局铜仁市分局联合人民银行铜仁市分行、思南县工业和商务局赴思南县外贸企业及“汇初心”服务站开展调研座谈。调研组一行详细了解了有关企业外贸进出口情况、政策诉求等,指导服务站进一步用好金融外汇惠企政策,针对县域外贸企业实际提供金融产品和优质服务。 2026-06-09/guizhou/2026/0609/2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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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4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5.3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68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3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63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0.9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2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5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6.0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3万亿美元)。 2026年1-4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01.0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59万亿美元)。 2026-05-29/guizhou/2026/0529/2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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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5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统计显示,2025年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19875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12628亿美元,债券类投资7247亿美元。资产分布在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9789亿美元、3640亿美元、1451亿美元、652亿美元和485亿美元。2025年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和非金融部门,投资金额分别为11087亿美元、5667亿美元和3121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56%、29%和16%。(完) 2026-05-29/guizhou/2026/0529/20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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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50303亿元。其中,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7189亿元,进口23114亿元,顺差4075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15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527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00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94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6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959亿美元,进口3365亿美元,顺差593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6年4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4075 593 贷方 27189 3959 借方 -23114 -3365 1.货物贸易差额 5090 741 贷方 24384 3550 借方 -19294 -2809 2.服务贸易差额 -1015 -148 贷方 2805 408 借方 -3819 -556 2.1加工服务差额 48 7 贷方 77 11 借方 -29 -4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80 12 借方 -63 -9 2.3运输差额 -324 -47 贷方 538 78 借方 -862 -126 2.4旅行差额 -879 -128 贷方 418 61 借方 -1297 -189 2.5建设差额 34 5 贷方 83 12 借方 -49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66 -10 贷方 18 3 借方 -84 -12 2.7金融服务差额 8 1 贷方 33 5 借方 -26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46 -36 贷方 85 12 借方 -331 -4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81 55 贷方 661 96 借方 -280 -41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2 3 贷方 774 113 借方 -753 -110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6 -1 贷方 27 4 借方 -32 -5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2 0 贷方 10 1 借方 -12 -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6-05-29/guizhou/2026/0529/2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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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5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4422亿美元,较4月末上升317亿美元,升幅为0.93%。 2026年5月,受全球宏观经济环境、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升,全球主要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保持稳中有进发展态势,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6-06-07/guizhou/2026/0607/20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