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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2021年下半年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工作会议暨湖北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和履职要求,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武汉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林建华作工作报告。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副局长易寿生作湖北省外汇管理工作报告。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绍新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辖内各级行认真执行稳健货币政策,精准加大金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工作力度,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适宜的金融信贷环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提升金融服务管理水平,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扎实做好风险监测预警,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持续加强,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 会议要求,下一阶段,辖内各级行要发扬创新精神,夯实实干作风,强化规矩意识,认真履职,积极作为。一是以缓解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为重点,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继续用好货币政策工具,着力推进民营小微金融服务重点任务,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二是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主线,着力提升湖北金融功能。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促进绿色转型发展;大力发展科创金融,支持科技强省建设;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和县域经济发展;大力发展跨境金融,深化对外开放水平。三是以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为底线,坚决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四是以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为目标,不断优化金融服务管理。在外汇管理工作方面,会议提出要围绕“促发展”,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围绕“优服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护秩序”,进一步完善两位一体管理框架。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深刻领会伟大建党精神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推动全辖党建工作不断迈向深入。要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涵养良好政治生态,厚植为民情怀,增强从严管理的政治自觉。要把党史学习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本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领导,分行机关各部门、湖北辖内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2021-08-19/hubei/2021/0819/16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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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2021年下半年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工作会议暨湖北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和履职要求,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武汉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林建华作工作报告。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副局长易寿生作湖北省外汇管理工作报告。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绍新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辖内各级行认真执行稳健货币政策,精准加大金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工作力度,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适宜的金融信贷环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提升金融服务管理水平,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扎实做好风险监测预警,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持续加强,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 会议要求,下一阶段,辖内各级行要发扬创新精神,夯实实干作风,强化规矩意识,认真履职,积极作为。一是以缓解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为重点,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继续用好货币政策工具,着力推进民营小微金融服务重点任务,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二是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主线,着力提升湖北金融功能。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促进绿色转型发展;大力发展科创金融,支持科技强省建设;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和县域经济发展;大力发展跨境金融,深化对外开放水平。三是以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为底线,坚决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四是以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为目标,不断优化金融服务管理。在外汇管理工作方面,会议提出要围绕“促发展”,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围绕“优服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护秩序”,进一步完善两位一体管理框架。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深刻领会伟大建党精神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推动全辖党建工作不断迈向深入。要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涵养良好政治生态,厚植为民情怀,增强从严管理的政治自觉。要把党史学习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本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领导,分行机关各部门、湖北辖内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2021-08-19/hubei/2021/0819/1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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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9日,李宜聪副行长为分局全体党员讲授题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开创外汇管理工作新局面”的专题党课。 李宜聪副行长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建党精神,集中体现着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道德品质、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是党的一系列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集中概括。近年来,厦门外汇工作在中支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工作要求,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持续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创新,扎实落实各项便利化举措,精准服务市场主体,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有效服务厦门经济发展大局,在争取总局支持厦门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李宜聪副行长要求,分局党员同志要继承和发扬建党精神,将其丰富内涵融入血脉,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纯洁性,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解决新问题,为推动外汇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不懈努力。一是增强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领悟力、判断力和执行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成效,体现在外汇管理支持实体经济、深化外汇领域改革、防范化解外汇领域风险等各项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果上。二是牢记初心使命,践行金融为民。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为群众办事、为百姓谋利、为人民造福的实际行动。三是推进改革创新,服务开放经济。以外汇领域改革创新支持厦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四是强化底线思维,防范外汇风险,维护厦门外汇市场稳定运行。 2021-07-09/xiamen/2021/0709/17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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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提升个人用汇便利化水平,现就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个人购汇申请书》填报要求。为便于境内个人购汇填报,自2021年4月1日起(具体时间由银行自主确定,但最迟不得晚于2021年6月底),启用优化后的《个人购汇申请书》(见附件1)。已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的银行,应按照《电子银行个人购汇优化技术要求参考》(见附件2),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本银行系统改造。 二、调整银行个人购付汇用途一致性审核要求。银行对个人购汇后即办理付汇的业务,应进行购付汇用途一致性审核。 三、优化留学学费购付汇手续。对于境内个人留学期间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留学学费购付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购汇资金直接汇入原学校账户。银行应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留学购汇”字样。 四、优化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薪酬结汇手续。对于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薪酬结汇,银行在确认薪酬真实合法的情况下,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结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结汇”字样。 五、优化在华工作境外个人薪酬购汇手续。对于在华工作境外个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到同一银行再次办理合法薪酬收入购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购汇”字样。 六、银行应建立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并事前向所在地外汇局书面报告。对于个人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银行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核原则,按照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予以办理,并在购/结汇备注栏标注“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字样。 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参照本通知执行。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个人外汇业务信息系统的通知》(汇发〔2016〕34号)同时废止。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开办个人结售汇业务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及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1.个人购汇申请书 2.电子银行个人购汇优化技术要求参考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2021-08-19/neimenggu/2021/0816/1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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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上午,厦门市分局召开2021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总局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电视会议精神,总结分局上半年工作,分析辖区外汇形势,部署分局下半年主要工作。分局李宜聪副局长、各部门工作人员和中心支行办公室、纪检、统计研究处、货币信贷处和国库处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指出今年上半年厦门市跨境资金流动高度活跃、市场主体汇率中性意识逐步增强,分局在深化改革、促进便利化和推出区域创新措施等方面工作成效明显,充分展现了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的良好精神面貌,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提出推进下半年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李宜聪副局长就分局贯彻落实总局工作会议精神和中支党委要求,提出了七方面要求:一是要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特别是要继承和发扬伟大的建党精神,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是要深入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牢固树立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理念;三是要加快各项工作进度,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四是要密切部门间的内外协作,推动全局工作“一盘棋”;五是要宣传引导好市场预期,意识形态工作时刻不放松;六是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员工管理担子要主动挑起来;七是要加强干部人才培养锻炼,推动干部专业素养强起来。 2021-08-03/xiamen/2021/0803/1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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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党的百年华诞,切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继承和弘扬党建优良传统,8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外汇管理处党支部与中国银行西藏分行交易银行部、个人数字金融部党支部前往西藏圣信工贸有限公司调研并联合开展党建共建活动。 活动开始,三方就企业目前发展情况以及实际经营过程中的困难进行了座谈,与会人员积极发言,外汇管理处党支部结合企业提出的实际问题及困难做出一一解答。随后,在西藏圣信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带领下参观了企业洗净羊毛土壤污染预防措施、牦牛绒生产线以及牦牛文化馆。 参观结束后,外汇管理处党支部联合中行及企业基层党组织开展了包括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及党建知识问答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活动现场气氛活跃,参加活动的党员干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入党宣誓时的庄严承诺和坚定决心,提醒自己时刻牢记入党誓言。 此次活动以“学党史 悟思想 以高质量党建为西藏地区外汇业务保驾护航”为主题,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业务的作用,达到了进一步提升党员素质,增强党员党性修养的目的,为群众及市场主体提供了优质、高效、满意的服务。企业负责人也对本次党建活动和以往外汇业务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2021-08-16/xizang/2021/0816/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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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1年7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1年7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359亿美元,较6月末上升219亿美元,升幅为0.68%。 2021年7月, 我国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市场预期保持平稳。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反复、主要国家货币政策预期及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非美元货币小幅走 强,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增加,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较多,但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稳中向好,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将为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提供支撑。 2021-08-09/xizang/2021/0819/8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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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储备资产 Official reserve assets html xlsx pdf 2021-08-19/hubei/2021/0819/16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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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发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汇发〔2020〕6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办法》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2008年,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以下简称兑换特许业务)率先在北京、上海两地区开展试点。2012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2〕27号),进一步扩大特许业务试点。经过多年发展,兑换特许业务覆盖地区范围不断扩大,发展较为平稳。该业务具有营业时间灵活、兑换币种多样、单笔兑换金额小、经营网点多分布于机场和港口等对外交通枢纽的特点,对银行兑换渠道形成有益补充,较好地满足了个人本外币兑换需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 革要求,完善兑换特许业务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在保持现有业务许可范围与个人结售汇管理原则不变的基础上,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 务试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办法》坚持便捷准入与严格监管相结合,有利于降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以下简称兑换特许机构)的办事成本,对 优化营商环境、防范金融风险、进一步便利个人本外币兑换具有积极意义。 二、《办法》将为兑换特许机构开办业务提供哪些便利? 答:一是简化行政审批。将兑换特许机构的全国经营资格审批权下放至其注册地外汇分局,取消兑换特许机构外汇备付金账户开立审批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筹备”环节审批。二是优化办事流程。允许兑换特许机构通过事前报告的方式,开办电子渠道个人兑换业务、电子旅支代售及兑回业务、办理营业场所变更等事项。三是进一步减证便民。在市场准入环节,不再要求申请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无异议函等证明文件。 三、《办法》对个人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是否有影响? 答:没有影响。《办法》保持原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的管理原则不变,个人凭真实身份证件,通过兑换特许机构提供的不同业务渠道可以方便地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 四、《办法》如何防范洗钱等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答:修订后的《办法》积极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 革要求,坚持放管结合,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一方面,要求兑换特许机构建立有效的内部核对和纠错机制,加强对累计大额、可 疑兑换业务的监测和真实性审核,加强对异常客户的管理,防止个人通过兑换特许业务实施分拆或使用虚假证件规避外汇管理。另一方面,要求各地外汇局加强对辖 内兑换特许机构经营活动的非现场和现场核查,明确实施风险提示、责令整改等措施的具体情形。(完) 2020-02-26/qingdao/2020/0226/1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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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的通知》(汇发﹝2021﹞1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指引》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指引》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答:作为2005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建立做市商制度,此后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先后于2010年和2013年进行了修订完善。 目前,做市商已成为我国外汇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对市场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不断推进,做市商制度也亟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修订《指引》,着力提升市场报价质量和交易行为规范性,更好促进外汇市场有序发展。 问:此次《指引》修订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此次《指引》修订主要遵循动态竞争、奖优罚劣、规模稳定、标准透明、公开公平的原则,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优化做市商结构。发挥综合做市商优势,不再分产品设置做市商,鼓励做市商提高各产品综合交易和做市能力。 二是简政放权,下放尝试做市机构的准入退出管理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降低准入门槛,支持更多金融机构参与报价和提供流动性。 三是规范做市交易行为。加强对做市商日常监测、考核和评估,引导做市商减少对交易量的依赖,注重报价质量的提升和流动性的提供。 四是强调做市商责任。明确做市商应依法履行的义务,包括报价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的浮动幅度、遵守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相关自律规范、积极引导客户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等,进一步强化做市商依法做市、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识。 问:完善做市商制度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有什么影响? 答:一是市场结构将更加合理。银行间外汇市场将在延续“做市商—尝试做市机构—普通机构”竞争性三级分层体系的基础上并实现结构优化。第一层为类型多样、做市能力较强的综合做市商。根据当前外汇市场发展情况,现阶段做市商数量暂定25家,未来将根据外汇市场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第二层为数量较多、比较活跃的分产品尝试做市机构。第三层为数量众多的普通机构。 二是市场流动性将更加充分。优化做市商结构、扩充做市力量、规范做市交易行为等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做市商报价质量和流动性供应水平。 2021-01-20/qingdao/2021/0120/18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