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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1月5日至6日在京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5年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金融外汇形势,研究部署2026年重点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作工作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5年,外汇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外汇政策系统集成,强化外汇市场建设和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以高质量党建促进外汇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从实推进中央巡视整改,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大力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实施支持外贸稳定发展一揽子政策和深化跨境投融资改革一揽子政策。支持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在线办理外汇业务超10亿笔,助力稳外贸稳外资。深化外汇市场发展,有效保障用汇需求,外汇市场交易量、企业外汇套期保值比率均创历史新高。以支持科创企业为重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持续优化外籍来华人员等个人外汇服务。健全外汇政策和生态评估机制。三是深化拓展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提质扩面,相关银行全年凭客户指令办理外汇业务4400亿美元。推进资本项目开放,全国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统一境内企业境外上市本外币资金管理政策,有序发放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积极支持重点区域发展,实施外汇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一揽子便利化政策,联合印发进一步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跨境金融服务便利化行动方案,支持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四是强化外汇领域监管全覆盖。加强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引导,外汇市场顶住压力平稳运行,展现出较强韧性和活力。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00余起。五是持续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会议强调,2026年,外汇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构建“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有效保障各类主体用汇需求,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外汇政策环境,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外汇力量。 会议部署了2026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效,提升系统党建工作质效,建设过硬干部人才队伍,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二是深化外汇便利化改革,着力增强高质量发展活力动力。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有序扩大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加大力度支持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发展,完善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管理。建设开放多元、功能健全、竞争有序的外汇市场,支持金融机构开发简单好用的汇率避险产品,降低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成本,提升外汇市场基础设施服务水平。继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拓展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强化外汇政策传导和评估,提高政策实施效果。三是稳步推进外汇领域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助力多领域合作共赢。稳妥有序推进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指导已改革银行向全国范围的分支行扩围,稳步推动更多银行启动改革,加强展业改革与便利化政策融合。出台境外放款、国内外汇贷款资金管理等政策,在全国实施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加强自贸试验区外汇政策集成式改革创新,支持上海、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支持海南自贸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四是坚持底线思维,筑牢外汇市场“防波堤”“防浪堤”。加强外汇形势分析研判,根据形势变化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管理,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五是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外汇监管,提升开放监管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异常渠道和线索分析。加强外汇市场交易行为监管。持续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六是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七是推进《外汇管理条例》修订,建设更高标准国际收支统计体系,稳步探索建设“智慧外管”,提高外汇管理数智化水平。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部门、各省级分局、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中央组织部、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 2026-01-07/henan/2026/0107/2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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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68287亿元人民币(等值23684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1511亿元人民币(等值10064亿美元),占42%;短期外债余额为96776亿元人民币(等值13620亿美元),占58%。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6%。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28563亿元人民币(等值4020亿美元),占17%;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7454亿元人民币(等值1049亿美元),占4%;银行外债余额为69198亿元人民币(等值9739亿美元),占41%;其他部门(含关联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3072亿元人民币(等值8876亿美元),占38%。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1934亿元人民币(等值3087亿美元),占13%;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8443亿元人民币(等值4003亿美元),占17%;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3526亿元人民币(等值4719亿美元),占20%;债务证券余额为55417亿元人民币(等值7799亿美元),占33%;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527亿元人民币(等值496亿美元),占2%;关联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6799亿元人民币(等值2364亿美元),占10%;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8641亿元人民币(等值1216亿美元),占5%。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87394亿元人民币(等值12299亿美元),占52%;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80893亿元人民币(等值11385亿美元),占48%。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8%,欧元债务占9%,日元债务占4%,港币债务占5%,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4%。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25年9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5年9月末 2025年9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28563 4020 短期 649 9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49 91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7914 3929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4163 3401 贷款 3751 52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7454 1049 短期 2965 417 货币与存款 1565 220 债务证券 1400 197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4489 632 SDR分配 3527 49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962 135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69198 9739 短期 55729 7843 货币与存款 31953 4497 债务证券 12060 1697 贷款 11391 160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325 46 长期 13469 189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0073 1418 贷款 3326 46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70 10 其他部门 46274 6512 短期 33511 4716 货币与存款 9 1 债务证券 88 12 贷款 1129 15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7945 3933 其他债务负债 4340 611 长期 12763 179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983 983 贷款 2338 32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98 70 其他债务负债 2944 414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6798 2364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9124 1284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481 208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6193 872 外债总额头寸 168287 23684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5-12-31/henan/2025/1231/2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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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12月,银行结汇22446亿元人民币,售汇15382亿元人民币。2025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18522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71314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12月,银行结汇3180亿美元,售汇2179亿美元。2025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25949亿美元,累计售汇23983亿美元。 2025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8197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50186亿元人民币。2025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69405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547906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8244亿美元,对外付款7109亿美元。2025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7972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76704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6-01-15/henan/2026/0115/2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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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到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看望慰问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人员。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红燕陪同。 潘功胜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对全体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人员表示亲切慰问,对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工作表示充分肯定。潘功胜指出,2025年,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沉着应对全球金融市场波动,始终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持续提升经营管理专业化水平,有效保障了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发挥了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的“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 潘功胜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中央外汇业务中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结合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密切跟踪研判全球经济金融形势,妥善应对风险挑战,加快推进外汇储备经营管理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5-12-31/henan/2025/1231/2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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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9月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您如何评价2025年三季度我国外债情况? 答:2025年三季度,我国外债形势总体平稳。一是外债规模稳中有降。截至2025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3684亿美元,较2025年6月末下降2.8%。二是外债结构基本稳定。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51.9%,较2025年6月末下降0.2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2.5%,较2025年6月末上升0.1个百分点。总的来看,我国外债规模稳中有降,币种结构基本稳定,期限结构有所优化。 2025-12-31/henan/2025/1231/2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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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3579亿美元,较11月末上升115亿美元,升幅为0.34%。 2025年12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不断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6-01-07/henan/2026/0107/2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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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来访的加拿大前总理克雷蒂安(Jean Chretien)一行。双方就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推动中加金融合作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红燕陪同会见。 2026-01-09/henan/2026/0109/2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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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南省分局辖内目前提供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服务的机构和网点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 2026-01-21/henan/2026/0121/2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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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6625亿元。其中,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6211亿元,进口20415亿元,顺差5796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2119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829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152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90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6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744亿美元,进口2916亿美元,顺差828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6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5796 828 贷方 26211 3744 借方 -20415 -2916 1.货物贸易差额 7031 1004 贷方 23466 3352 借方 -16435 -2347 2.服务贸易差额 -1235 -176 贷方 2745 392 借方 -3980 -568 2.1加工服务差额 53 8 贷方 74 11 借方 -21 -3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51 7 贷方 99 14 借方 -48 -7 2.3运输差额 -393 -56 贷方 718 103 借方 -1111 -159 2.4旅行差额 -1428 -204 贷方 346 49 借方 -1773 -253 2.5建设差额 81 12 贷方 129 18 借方 -48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2 -7 贷方 34 5 借方 -86 -12 2.7金融服务差额 -6 -1 贷方 3 0 借方 -9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6 -24 贷方 71 10 借方 -237 -3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82 26 贷方 436 62 借方 -254 -3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461 66 贷方 807 115 借方 -345 -49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1 贷方 18 3 借方 -26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10 1 借方 -22 -3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6-02-28/henan/2026/0228/20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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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165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7144亿元。 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5291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7080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98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695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9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9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8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405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1亿美元,金融账户逆差2405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92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726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558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925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50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181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金融账户逆差5180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52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757亿SDR。 按SDR计值,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66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833亿SDR。(完) 2025年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4165 1987 1452 贷方 2 82449 11566 8450 借方 3 -68284 -9579 -6998 1.A 货物和服务 4 15692 2201 1608 贷方 5 74818 10496 7668 借方 6 -59126 -8295 -6060 1.A.a 货物 7 19210 2695 1969 贷方 8 66930 9389 6859 借方 9 -47721 -6695 -4891 1.A.b 服务 10 -3517 -493 -360 贷方 11 7888 1106 808 借方 12 -11405 -1600 -1169 1.B 初次收入 13 -2107 -296 -216 贷方 14 6630 930 679 借方 15 -8737 -1226 -895 1.C 二次收入 16 580 81 59 贷方 17 1000 140 103 借方 18 -420 -59 -4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7144 -2405 -1757 2.1 资本账户 20 4 1 0 贷方 21 6 1 1 借方 22 -2 0 0 2.2 金融账户 23 -17148 -2405 -1757 资产 24 -11667 -1638 -1197 负债 25 -5481 -767 -56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7987 -2523 -1843 2.2.1.1 直接投资 27 -2447 -343 -251 资产 28 -2856 -401 -293 负债 29 408 58 42 2.2.1.2 证券投资 30 -13608 -1908 -1394 资产 31 -7731 -1085 -793 负债 32 -5877 -823 -601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205 -29 -21 资产 34 299 42 31 负债 35 -504 -71 -52 2.2.1.4 其他投资 36 -1726 -243 -178 资产 37 -2218 -312 -228 负债 38 492 69 50 2.2.2 储备资产 39 839 118 86 3.净误差与遗漏 40 2979 418 305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5年三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210亿美元(折约1496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5年前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35291 4928 3661 贷方 2 231375 32297 23984 借方 3 -196084 -27369 -20323 1.A 货物和服务 4 40849 5703 4234 贷方 5 211240 29486 21900 借方 6 -170392 -23782 -17666 1.A.a 货物 7 52012 7261 5394 贷方 8 188890 26366 19582 借方 9 -136878 -19105 -14188 1.A.b 服务 10 -11164 -1558 -1160 贷方 11 22350 3120 2318 借方 12 -33514 -4677 -3478 1.B 初次收入 13 -6628 -925 -683 贷方 14 17799 2485 1843 借方 15 -24427 -3410 -2526 1.C 二次收入 16 1070 150 110 贷方 17 2335 326 242 借方 18 -1266 -177 -13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37080 -5181 -3833 2.1 资本账户 20 -6 -1 -1 贷方 21 9 1 1 借方 22 -15 -2 -2 2.2 金融账户 23 -37073 -5180 -3833 资产 24 -36455 -5091 -3782 负债 25 -618 -90 -5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40834 -5705 -4228 2.2.1.1 直接投资 27 -5795 -809 -604 资产 28 -8492 -1186 -884 负债 29 2697 377 279 2.2.1.2 证券投资 30 -22041 -3082 -2276 资产 31 -18844 -2632 -1956 负债 32 -3197 -450 -320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388 -193 -144 资产 34 -666 -92 -70 负债 35 -722 -101 -74 2.2.1.4 其他投资 36 -11610 -1620 -1203 资产 37 -12214 -1705 -1267 负债 38 603 85 64 2.2.2 储备资产 39 3761 524 395 3.净误差与遗漏 40 1789 253 173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601亿美元(折约4309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5-12-31/henan/2025/1231/2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