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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漳州市分局联合厦门海关所属东山海关成功举办“融汇启航:海关、外汇政策及金融服务宣讲会”,辖区40余家重点出口企业负责人及业务代表参会。一是强化风险中性理念,筑牢汇率避险防线。以“树立风险中性理念 加强汇率风险管理”为主题,系统解读当前复杂国际经济形势下汇率波动的特点与应对策略,通过企业案例介绍多场景外汇套保方案,引导企业摒弃“赌汇率”的心态,建立常态化、专业化的汇率风险管理机制。二是解读外汇便利化政策,激发跨境贸易活力。聚焦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从跨境投融资创新、外汇结算便利、贸易新业态支持等企业关注领域入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政策条款,明确业务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提升企业政策运用能力。此次宣讲会实现外汇与金融服务精准对接,推动政策落地,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为辖区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6-01-04/fujian/2026/0104/2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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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辖区经营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汇率避险产品)金融机构信息表(2025年末) 2026-01-05/qinghai/2026/0105/1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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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俄新社统计,今年前11个月,中国进口俄罗斯煤炭较去年同期增长42%,达到97.1亿美元。11月底,俄罗斯重新成为对中国煤炭供应第一大国,第二至五名分别为澳大利亚(6.04亿美元)、蒙古(5.66亿美元)、印度尼西亚(3.64亿美元)和加拿大(1.04亿美元)。(数据来源:俄新社) 2026-01-05/heilongjiang/2026/0105/2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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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165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7144亿元。 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5291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7080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98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695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93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9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8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405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1亿美元,金融账户逆差2405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92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726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558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925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50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181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金融账户逆差5180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52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757亿SDR。 按SDR计值,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66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833亿SDR。(完) 2025年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4165 1987 1452 贷方 2 82449 11566 8450 借方 3 -68284 -9579 -6998 1.A 货物和服务 4 15692 2201 1608 贷方 5 74818 10496 7668 借方 6 -59126 -8295 -6060 1.A.a 货物 7 19210 2695 1969 贷方 8 66930 9389 6859 借方 9 -47721 -6695 -4891 1.A.b 服务 10 -3517 -493 -360 贷方 11 7888 1106 808 借方 12 -11405 -1600 -1169 1.B 初次收入 13 -2107 -296 -216 贷方 14 6630 930 679 借方 15 -8737 -1226 -895 1.C 二次收入 16 580 81 59 贷方 17 1000 140 103 借方 18 -420 -59 -4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7144 -2405 -1757 2.1 资本账户 20 4 1 0 贷方 21 6 1 1 借方 22 -2 0 0 2.2 金融账户 23 -17148 -2405 -1757 资产 24 -11667 -1638 -1197 负债 25 -5481 -767 -56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7987 -2523 -1843 2.2.1.1 直接投资 27 -2447 -343 -251 资产 28 -2856 -401 -293 负债 29 408 58 42 2.2.1.2 证券投资 30 -13608 -1908 -1394 资产 31 -7731 -1085 -793 负债 32 -5877 -823 -601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205 -29 -21 资产 34 299 42 31 负债 35 -504 -71 -52 2.2.1.4 其他投资 36 -1726 -243 -178 资产 37 -2218 -312 -228 负债 38 492 69 50 2.2.2 储备资产 39 839 118 86 3.净误差与遗漏 40 2979 418 305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5年三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210亿美元(折约1496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5年前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35291 4928 3661 贷方 2 231375 32297 23984 借方 3 -196084 -27369 -20323 1.A 货物和服务 4 40849 5703 4234 贷方 5 211240 29486 21900 借方 6 -170392 -23782 -17666 1.A.a 货物 7 52012 7261 5394 贷方 8 188890 26366 19582 借方 9 -136878 -19105 -14188 1.A.b 服务 10 -11164 -1558 -1160 贷方 11 22350 3120 2318 借方 12 -33514 -4677 -3478 1.B 初次收入 13 -6628 -925 -683 贷方 14 17799 2485 1843 借方 15 -24427 -3410 -2526 1.C 二次收入 16 1070 150 110 贷方 17 2335 326 242 借方 18 -1266 -177 -13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37080 -5181 -3833 2.1 资本账户 20 -6 -1 -1 贷方 21 9 1 1 借方 22 -15 -2 -2 2.2 金融账户 23 -37073 -5180 -3833 资产 24 -36455 -5091 -3782 负债 25 -618 -90 -5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40834 -5705 -4228 2.2.1.1 直接投资 27 -5795 -809 -604 资产 28 -8492 -1186 -884 负债 29 2697 377 279 2.2.1.2 证券投资 30 -22041 -3082 -2276 资产 31 -18844 -2632 -1956 负债 32 -3197 -450 -320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388 -193 -144 资产 34 -666 -92 -70 负债 35 -722 -101 -74 2.2.1.4 其他投资 36 -11610 -1620 -1203 资产 37 -12214 -1705 -1267 负债 38 603 85 64 2.2.2 储备资产 39 3761 524 395 3.净误差与遗漏 40 1789 253 173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5年前三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601亿美元(折约4309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6-01-05/hainan/2026/0105/2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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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68287亿元人民币(等值23684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1511亿元人民币(等值10064亿美元),占42%;短期外债余额为96776亿元人民币(等值13620亿美元),占58%。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6%。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28563亿元人民币(等值4020亿美元),占17%;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7454亿元人民币(等值1049亿美元),占4%;银行外债余额为69198亿元人民币(等值9739亿美元),占41%;其他部门(含关联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3072亿元人民币(等值8876亿美元),占38%。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1934亿元人民币(等值3087亿美元),占13%;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8443亿元人民币(等值4003亿美元),占17%;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3526亿元人民币(等值4719亿美元),占20%;债务证券余额为55417亿元人民币(等值7799亿美元),占33%;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527亿元人民币(等值496亿美元),占2%;关联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6799亿元人民币(等值2364亿美元),占10%;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8641亿元人民币(等值1216亿美元),占5%。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87394亿元人民币(等值12299亿美元),占52%;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80893亿元人民币(等值11385亿美元),占48%。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8%,欧元债务占9%,日元债务占4%,港币债务占5%,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4%。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25年9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5年9月末 2025年9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28563 4020 短期 649 9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49 91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7914 3929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4163 3401 贷款 3751 52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7454 1049 短期 2965 417 货币与存款 1565 220 债务证券 1400 197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4489 632 SDR分配 3527 49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962 135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69198 9739 短期 55729 7843 货币与存款 31953 4497 债务证券 12060 1697 贷款 11391 160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325 46 长期 13469 189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0073 1418 贷款 3326 46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70 10 其他部门 46274 6512 短期 33511 4716 货币与存款 9 1 债务证券 88 12 贷款 1129 15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7945 3933 其他债务负债 4340 611 长期 12763 179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983 983 贷款 2338 32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98 70 其他债务负债 2944 414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6798 2364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9124 1284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481 208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6193 872 外债总额头寸 168287 23684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6-01-05/hainan/2026/0105/23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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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流动性管理,现就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可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二、本公告所称债券回购业务,包含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两种形式。 三、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管理等部门的规定,相关资金收付应当符合其现券交易对应投资渠道的资金及账户管理规定。 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合格境外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合称合格境外投资者)渠道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应当遵守合格境外投资者境内投资、账户、资金汇兑管理有关规定。 四、境内相关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应当制定或修订业务规则、操作细则,并按规定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做好相关交易、托管、结算和清算服务与监测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和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报告。 五、境外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自律组织、行业协会等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供服务的,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管理部门的规定,依法接受监督管理。 六、境内自律组织应当加强对债券回购业务的自律管理。 七、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签署债券回购主协议,相关自律组织、行业协会应将主协议标准版本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备案。 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加强监管协作。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按职责分工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国家外汇局依法加强涉及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外汇交易管理。 九、对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告以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有关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依法采取监督管理措施;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设立的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适用本公告的规定。 十一、本公告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负责解释。 十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境外参加银行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交易的通知》(银发〔2015〕170号)同时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2025年9月15日 2025-09-26/sichuan/2025/0926/3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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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8114亿美元,对外负债14399亿美元,对外净资产3716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2249亿美元,外币净资产5965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0588亿美元,债券资产4877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650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58%、27%和15%。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5312亿美元,美元资产8855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3948亿美元,分别占29%、49%和22%。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8825亿美元,占比49%;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9289亿美元,占比51%。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6695亿美元,债券负债3062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4641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47%、21%和32%。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7561亿美元,美元负债2910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928亿美元,分别占比53%、20%和27%。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788亿美元,占比40%;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8610亿美元,占比60%。(完) 2026-01-05/hainan/2026/0105/2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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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4日,外汇局毕节市分局联合工商银行毕节市分行、威宁县“汇初心”外汇服务站赴当地2家乡村外贸企业开展实地走访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的形式,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宣讲外汇便利化政策、汇率风险管理知识等,指导银行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汇率避险等金融外汇服务。 2025-12-22/guizhou/2025/1222/1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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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外汇局贵州省分局联合浙江省阿里速卖通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培训。培训通过腾讯会议形式开展,平台运营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在跨境电商平台开设店铺的经营模式,并对各类产品出口业务发展情况提出建议,贵州省30余家企业代表参加培训。 2025-12-29/guizhou/2025/1229/1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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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5日,外汇局安顺市分局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召开打非工作交流座谈会,总结2025年以来汇警合作情况,分析当前非法跨境资金活动形势,双方就进一步强化信息共享、畅通线索移送、开展联合研判进行了深入交流。 2025-12-26/guizhou/2025/1226/18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