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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紧紧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组织全辖认真开展宪法及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宣传培训组织有力,形成良好学习氛围。东莞、惠州市分局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进一步坚定干部职工宪法信仰。珠海市分局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线上答题活动,提升宣传工作实效。韶关、中山市分局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4年度法治人物》专题节目,引导干部职工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恪守法治原则、秉公执法。湛江市分局在行内电子屏、政务服务大厅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以及《法律,是怎样守护着你》《宪法知识,你了解多少》等宣传视频,进一步感悟宪法精神与力量。东莞市分局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入贯彻宪法和法律的价值立场”为题,举办宪法专题讲座。惠州、汕头等地市分局邀请外部律师为干部职工讲授专题讲座,探讨预防和解决行政纠纷的方法。 ——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宪法宣传全面开展。各地市分局积极联合当地人民银行,市委宣传部、司法局等政府部门以及银行机构,在市民广场、主题公园、健身广场等人流密集场所举办宪法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展板、张贴标语、发放资料、现场讲解答疑等方式,普及宪法和外汇知识,引导群众合法合规办理外汇业务。此外,在联合活动中,揭阳市分局设置法治春联、“非遗”剪纸等趣味活动;江门市分局通过图片展览、影像展播、有奖问答、才艺表演等多种方式,吸引众多市民群众积极参与;东莞、湛江市分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推送精心制作的宪法宣传作品;湛江、茂名市分局深入旺山村党群服务中心、遂溪县岭北镇田增村等村镇普及宪法和外汇知识;佛山市分局利用银行机构企业沙龙向企业员工普及外汇政策;肇庆市分局发挥外汇业务直联点优势,在各县(区)举办多场政策宣讲会;汕头市分局前往汕头市综合保税区企业开展普及宪法知识宣传活动。 2024-12-11/guangdong/2024/1210/2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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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银行外汇业务尽职免责规定(试行)》(汇发〔2024〕33号,以下简称《尽职免责规定》),进一步明确银行外汇业务审核责任边界,激励银行“能干、愿干、敢干”,更好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尽职免责规定》共四章29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在总则中明确适用范围、免责对象、责任界定和举证责任。明确免除的是银行可能承担的与行政处罚相关的法律责任。银行申述提出尽职免责事项,应当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尽职免责的评议由全国及省级外汇市场自律机制负责组织。二是梳理形成8类尽职免责情形,并明确每类情形的基本内涵、适用条件,为执法评议提供标准。三是明确申述评议程序,包括银行发起申述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以下统称外汇局)审议后提交外汇市场自律机制进行组织评议等环节。其中,是否启动评议由外汇局集体审议决定,地市分局案件启动评议的审议工作由省级外汇检查部门归口管理。四是明确申述评议程序不计入行政处罚办理期限。 前期,《尽职免责规定》已在广东、上海、深圳进行试点,得到银行积极反馈和欢迎,并于2024年9月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经充分研究论证,大部分意见已吸收采纳,具体采纳情况详见《关于<银行外汇业务尽职免责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工作主线,加力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提质扩面,稳步推进《尽职免责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落实落地,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惠及更多经营主体,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2025-01-07/guangdong/2025/0107/29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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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将“科汇通”试点地区范围扩大至全国16市,广州市成为试点地区之一。2024年12月26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印发《“科汇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正式在广州地区启动“科汇通”试点。 “科汇通”试点允许境外科研开办资金直接汇入境内的外资非企业科研机构(即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解决了非企业科研机构境外汇入科研资金无法可依的难题,开创了科研资金入境新路径,为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试点落地后,广州地区符合条件的非企业科研机构,可直接在广州地区银行享受外汇登记、资金汇划、变更、注销等“一站式”服务,开办资金的账户开立和使用还可以参与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境内再投资免登记等外汇便利化政策,通过提升科研资金使用效率与灵活性的方式,实现了科研机构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管理的优化。 在全球科技发展日益加快、国际科研合作日趋频繁的背景下,科研资金自由流动显得尤为重要。本次将试点推广至广州地区,是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落实“科技金融”的又一有力举措,旨在进一步鼓励外资在广州地区设立非企业科研机构,支持科研机构与科研人员以更便利的途径和更高效的方式进行国际合作和交流,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从而推动广州地区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进一步摸底广州地区科研资金跨境需求,推动试点政策落实落细,让更多科研机构享受政策红利,助力广州地区科技创新要素跨境自由流动,以高水平开放推动科研领域高质量发展。 2025-01-06/guangdong/2025/0106/2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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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银行外汇风险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汇发〔2024〕32号,以下简称《报告办法》)。《报告办法》是《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旨在推动银行树立风险为本理念,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预防和遏制外汇违法违规活动,更好保障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实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报告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报告办法》共四章23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银行外汇风险交易报告责任。要求银行制定外汇风险交易信息监测标准,建立健全监测系统,并开展监测分析,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外汇风险交易报告。二是明确外汇风险交易信息报送范围,包括涉及涉嫌虚假贸易、虚假投融资、地下钱庄、跨境赌博、骗取出口退税、虚拟货币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以及其他涉嫌违法违规跨境资金流动活动的信息。三是明确外汇风险交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外汇风险交易基本情况和拟采取的处置措施等。四是明确银行需采取的内部管理措施,包括内控制度、配套系统、资料留存及保密管理等。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银行建立健全外汇风险交易监测体系,有效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推动外汇展业改革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4-12-30/guangdong/2024/1230/2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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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稳妥有序推动资本项目高质量开放,不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模式。自2019年以来,跨国公司资金池政策持续演进,制度不断创新,业务模式逐步优化升级,现已形成“本外币并行、高低版搭配”的政策框架。政策的持续迭代优化,充分释放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池政策改革红利,得到市场主体的热烈响应。截至2024年11月末,广东(不含深圳)已有101家主办企业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资金池试点业务,分别集中外债、境外放款额度2380.74亿美元、609.42亿美元,惠及境内外成员企业1194家,极大便利了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将扎根实践做好辖内银行、企业等经营主体的政策指导和服务工作,扩大政策惠及面,让更多跨国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同时,密切关注跨境资金运营的新需求、新业态和新模式,不断完善试点政策,满足市场主体多样化需求,持续释放本外币资金池试点政策红利,更好地服务广东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4-12-24/guangdong/2024/1231/2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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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草拟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日。为推动试点政策尽快落地见效,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此次征求有关意见的时间缩短为15日,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5年1月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并附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gdzbxmgl@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37号1217室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外汇管理二处(邮编:510000),并在信封上注明“资金池业务试点意见”字样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4年12月25日 2024-12-25/guangdong/2024/1225/2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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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明确银行外汇业务审核责任边界,指导银行统筹促便利和防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银行外汇业务尽职免责规定(试行)》(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时对接所在地外汇市场自律机制,按制度做好尽职免责申述评议工作。执行中如遇问题,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 :银行外汇业务尽职免责规定(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 2024-12-30/guangdong/2024/1230/29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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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guangdong/2025/0102/2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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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和9月末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如何? 答: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一是经常账户顺差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413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8%,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出口和进口同比分别增长6%和3%,货物贸易顺差规模为历史同期新高。服务贸易进出口保持增长,收入和支出同比分别增长12%和15%,旅行逆差回升推动服务贸易逆差有所扩大。投资收益等初次收入逆差规模与2023年同期持平。 二是跨境双向投融资平稳有序。前三季度,我国对外各类投资稳定增长,金融账户资产净增加3149亿美元。各类来华投资呈现净流入,其中来华证券投资净流入931亿美元,连续4个季度保持净流入,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增多。 总体看,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将继续为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提供坚实支撑。 问:2024年9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如何? 答:2024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规模较2024年6月末均有所增长,国际投资头寸状况保持稳健。 一是对外资产规模首次突破10万亿美元。2024年9月末,我国对外资产规模102129亿美元,较2024年6月末增长4.3%;对外负债规模70312亿美元,增长3.3%;对外净资产(资产减负债)规模31817亿美元,增长6.5%。 二是对外资产和负债结构持续优化。对外资产中,储备资产3.6万亿美元,规模继续位列全球首位;非储备资产规模占比较2024年6月末有所上升。对外负债中,51%为来华直接投资,规模3.6万亿美元,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占比保持基本稳定。 2025-01-15/guangdong/2025/0115/29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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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内各地市分局;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地区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广州地区城市商业银行总行(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广州地区外资银行: 为持续推进资本项目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决定在辖内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以下简称资金池业务),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粤汇发〔2022〕1号文印发)第三章第十三条及附6《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内各地市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银行,并会同同级人民银行加强对主办企业资金池业务的指导及事中事后监管,定期总结试点进展情况及监管措施、监管方式等经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外汇管理二处和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宏观审慎管理处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5年1月22日 2025-01-23/guangdong/2025/0123/29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