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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9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赴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暖企调研活动。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苏赟副局长、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姚勇参加调研。 调研期间,南方航空公司介绍了该公司飞机租赁业务开展情况及未来5年发展计划,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情况,汇率避险工具应用及效果等。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宣讲了境内经营性租赁支付外币租金政策,深入了解了南方航空公司的外汇业务诉求,回应企业提出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跨境人民币结算、FT账户、汇率风险防范等相关业务咨询,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外汇及跨境人民币资金结算问题。 苏赟副局长表示,希望南方航空公司加强与银行的沟通联系,用好用足现有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持续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支持,推动各项外汇政策精准直达企业。 2021-08-11/guangdong/2021/0811/2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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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基于知识图谱的外汇违法违规风险行为识别应用”项目作为试点项目,现在试点期间对本项目的《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声明书》(见附件)进行公告。 具体项目咨询请发至邮箱:fxguang@163.com。 附件:《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声明书》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 2021年8月11日 2021-08-12/guangdong/2021/0813/20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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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1年7月广东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21-08-26/guangdong/2021/0826/2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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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1年7月广东省金融机构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21-08-27/guangdong/2021/0827/2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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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1.06 2021-08-10/guangdong/2021/0809/2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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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1.06 2021-08-09/guangdong/2021/0810/2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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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8/guangdong/2021/0818/2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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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6/guangdong/2021/0809/20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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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江西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9月至2019年4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40.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北京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9年4月,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43.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江苏籍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2笔折合82.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5.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山东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5.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3.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浙江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3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36.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江苏籍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蔡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5笔折合172.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黑龙江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2020年1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3笔折合165.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5.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上海籍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9月,蒋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7.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8.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江西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吴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6.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苏籍焦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至6月,焦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笔折合16.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09-15/guangdong/2021/0915/2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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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积极响应、精心部署、广泛动员,组织辖内分支机构“四聚焦”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聚焦党史学习,强化思想引领。梅州市中心支局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会议,组织“两优一先”代表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交流心得体会,鼓励青年干部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践行党员宗旨。汕尾市中心支局组织党员参观东尾村革命圣地,重温革命斗争岁月,传承红色信仰,强化理想信念,激发履职动力。 ——聚焦企业需求,提供优质服务。珠海、潮州、揭阳、惠州、中山、东莞、茂名、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市中心支局积极开展系列惠民暖企行动,跟踪服务辖内重点企业,主动送政策上门,并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制定一企一策个性化方案,帮助企业更好地利用外汇便利化政策。顺德支局创新“1+N+X”模式,联合区金融促进会走进联塑集团举办“外汇服务惠万企”政策培训,现场为联塑集团以及通过互联网为该集团全国46家关联企业提供外汇政策指导。 ——聚焦模式创新,打造宣传新引擎。河源市中心支局充分发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通过创作“十里桃花”系列外汇政策宣传视频、《外汇政策来传唱》演出节目、外汇知识系列表情包、传统木偶戏等,将外汇政策多形式传达给群众,有效扩大外汇知识宣传覆盖面。肇庆市中心支局在四会市黄田镇陈伯忠红色革命基地举办红色主题活动,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传唱红色歌曲,并举办“金融知识乡村大喇叭”首播,党员代表播报外汇政策,结合村民的年龄、知识层次等情况,以通俗易懂的本土方言对外汇知识进行讲解。 ——聚焦合力共建,深化汇政银企多方合作。佛山市中心支局联合佛山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金融工作局、市商务局及金融机构在佛山家博城共同举办“服务网商助圆梦”政策宣讲活动,宣讲跨境金融、外汇收付汇便利化、电子商务领域网络安全、普惠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政策。阳江市中心支局联合阳江市金融局、阳江市银保监局、阳江市金融消协等部门,开展主题为“金融知识伴您行 为您守住‘钱袋子’”的网络直播活动,引导社会公众认识了解网络炒汇、地下钱庄的风险,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2021-09-03/guangdong/2021/0903/2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