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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机构投资者作为客户与境内金融机构直接交易,是否包括结算代理行? 答:境外机构投资者作为客户与境内金融机构直接交易,可以选择结算代理行,也可以选择结算代理行以外的其他境内金融机构,但总数不超过3 家。 2024-02-28/henan/2024/0228/1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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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机构投资者若选择《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所列第一种渠道,且交易对手为非结算代理行,是否必须在相关金融机构开立外汇专用账户? 答:境外机构投资者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开立外汇专用账户。如需在结算代理行以外的其他境内金融机构开立专用外汇账户,可凭《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2 号)规定的业务登记凭证办理。与投资债券相关的跨境资金收付,应通过结算代理行办理。 2024-02-15/henan/2024/0215/1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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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否在结算代理行以外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套保? 答:掉期交易的近端或远端操作是整体交易的一部分,不是一笔单独的即期或远期交易。境外机构投资者从境外汇入外汇资金后,根据自身债券投资和外汇对冲需求,可以按照《通知》规定的渠道(不限于结算代理行),开展近端实际换入人民币的外汇掉期或货币掉期交易。换入的人民币资金应用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且债券投资项下外汇风险敞口与掉期交易敞口基本匹配。 2024-02-15/henan/2024/0215/17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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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投资项下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对于交易模式以及币种、期限、价格等交易要素有什么具体规定? 答:境外机构投资者作为客户与境内金融机构直接交易的,可以使用境内外汇市场的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及产品组合,外汇衍生品的币种、期限、价格等交易要素按照商业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或通过主经纪业务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的,遵照银行间外汇市场规定执行。 2024-02-15/henan/2024/0215/1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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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当债券投资发生变化而导致外汇风险敞口变化时,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或月后五个工作日内对相应持有的外汇衍生品敞口进行调整。五个工作日内如何计算? 答:五个工作日内是指自债券投资实际发生变化之日或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起(不含),至调整外汇衍生品敞口所涉外汇交易的成交日(Trade Date),总计不超过(含)五个工作日。 2024-02-15/henan/2024/0215/1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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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外汇衍生品交易中产生的期权费以及损益如何处理? 答: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投资项下外汇衍生品交易时,可能涉及期权费,或因展期、反向平仓、差额结算等产生人民币或外币损益,相关资金收付纳入其人民币和外汇专用账户的收支范围,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办理本外币兑换。 2024-02-15/henan/2024/0215/1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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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机构投资者的交易对手若为非结算代理行且未在该机构开立账户,能否通过结算代理行账户实现“资金不落地划转”? 答:现行境外机构人民币及外币账户管理政策允许“资金不落地划转”,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非结算代理行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通过结算代理行的专用账户直接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项下的资金收付,具体操作方式由相关各方协商。 2024-02-02/henan/2024/0202/1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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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金融机构在与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中是否需要实施实需审核? 答:根据《通知》规定,首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向境内金融机构或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交遵守套期保值原则的书面承诺,境内金融机构可以不实施具体的实需审核。 2024-02-15/henan/2024/0215/1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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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主经纪业务是指什么? 答:主经纪业务(Prime Brokerage)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主经纪客户)借用境内金融机构(主经纪商)名义和授信,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与对手方达成交易的业务模式。主经纪业务的具体操作规则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适时公布。 2024-02-15/henan/2024/0215/1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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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会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推进会,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要求,通报系统内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部署全系统促改促治、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等重点工作,推动中央银行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同志讲话并讲授党课。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同志主持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曲吉山同志分析全系统正风肃纪反腐形势。会议组织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国家外汇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中央金融工委、中央金融纪工委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潘功胜同志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国家外汇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系统政治生态进一步改善,履职效能明显提升。全系统要持续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党员干部要深刻领悟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和要求,带头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本单位本条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管理。各级党委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对“四风”和腐败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形成震慑;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建立起遏制违法乱纪的屏障;加强监督,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二是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各级党委要深刻把握中央开展学习教育的政治考量,认真落实部署要求,一体推进学习研讨、查摆问题、整改整治、建章立制、开门教育等各项任务,以更高标准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勤勉学习思考,积极谋划工作,以专业、务实作风做到科学决策、为民造福,树立正确的考核评价和选人用人导向,鼓励干部勇于担当。三是推动央行事业高质量发展。立足中国人民银行职责,深入分析经济金融问题背后的政绩观问题,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巡视、审计等整改,持续整治金融机构“内卷式”竞争,高质量统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积极稳妥推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和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对相关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持续优化央行县域金融管理和服务。 朱鹤新同志强调,国家外汇局党组要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要认真落实中央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各项部署要求,把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国家外汇局中心工作,落实中央巡视、审计整改等贯通起来,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要统筹做好以案促改促治专项工作,周密组织、扎实推进,国家外汇局机关各业务部门要加强条线指导,确保专项工作各项任务逐一落实见效,通过促改促治专项工作,督促党员干部强化纪法意识,规范权力运行。 曲吉山同志通报了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系统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情况,分析了当前全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特点,要求各级纪检机构要带头示范、扎实履职,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加大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是带头做好自身“学查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结合纪检工作“三化”建设年行动再集中抓两年部署,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准确规范运用“四种形态”。二是着力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推动抓好制度建设,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三是加强问题线索核查处理。以查办典型案件促进学习教育,对违反正确政绩观行为强化责任追究。四是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深刻汲取案件教训,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切实开展以案促改、以案示警,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本次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司局、党委各部门,国家外汇局各部门、各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处级以上干部及青年干部代表,各所属单位中层副职以上干部等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会议。 2026-05-07/henan/2026/0507/21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