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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钱庄是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的非法组织,其本质是非法从事外汇买卖、资金清算等业务,为走私、贪腐、骗税、网络赌博、转移资产等提供资金收付渠道。 手法一:双边开户“钱对敲”。不法分子A以不同名义在境内开立账户,当有客户有兑换外币的需求,只要按约定将人民币汇入A指定的境内账户,A便会通知境外同伙B将外币汇入客户的境外账户中。如果客户想用外币兑换人民币,则需要将外币汇入A指定的境外账户中,然后A会将人民币汇入客户境内账户中。资金对敲型手法中,人民币在境内流动,外币在境外流动,资金在境内外实行单向循环,没有发生物理流动,通常以对账的形式来实现“两地平衡”。主要用于将境内的非法所得如走私、贪污等款项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至境外,以及在跨境贸易中通过地下钱庄逃汇。 手法二:“机取现”。通常是在境内银行开立数百个取现卡账户,然后通过境外的ATM机取出外汇卖给客户,从中牟取利差,循环牟利。有些以家庭为单位作案,还有以回报率为诱饵怂恿亲朋好友一起干。 手法三:设壳公司“公转私”。“公转私”属于“支付结算型”地下钱庄,不法分子通过设立空壳公司,假造业务往来,再通过“公转私”业务,采取网银转账等方式协助他人将对公账户资金非法转到对私账户、套取现金等进行非法支付结算。此类犯罪手法隐蔽、快速、交易量大,迎合了一些人非法转移资金、非法套现等需要。 手法四:通过虚拟币实现跨境资金转移。不法分子以泰达币、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币为交易媒介,通过外汇与人民币的货币价值转换(以人民币兑换虚拟币、再将虚拟币兑换为外汇;或以外汇兑换虚拟币、再将虚拟币兑换为人民币),实现非法所得及收益转换成境外法定货币或财产。在我国,从事虚拟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提示您:地下钱庄是我国严厉打击的非法组织。通过地下钱庄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将被外汇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3-12-15/qinghai/2023/1215/1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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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海自由贸易区临港新片区、广东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等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试点以来成效良好,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同时,有力促进了试点区域涉外经济发展。根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为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将试点地区扩大至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北京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海南省全域等地区(以下统称试点地区),复制推广前期试点效果良好的外汇便利化政策措施。 此次试点政策共8项,其中,经常项目政策措施5项,包括便利经常项目外汇资金收付、支持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范围、特殊退汇免登记、优化服务贸易代垫或分摊业务管理等;资本项目政策措施3项,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以及外债、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等。试点地区的外汇分局将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推动银行和企业合规开展业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持续加强优质金融服务,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同时,继续统筹好金融开放和安全,加强开放监管能力建设,将风险防控与改革开放一体谋划、一体推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 2023-12-15/qinghai/2023/1215/1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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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2023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附件2:2023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23-12-22/qinghai/2023/1225/1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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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上午,西宁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耿海明一行到外汇局青海省分局,针对保税区企业监管相关事项与我局进行座谈交流。 管委会工作人员对当前西宁综合保税区建设及运营情况进行简要介绍,同时对入驻保税区企业进行情况梳理,并着重就我局前期对区内某企业进行降级处理可能会影响到综保区年度考核(评)问题寻求解决方案。分局领导指出,近一年来,在政府及相关部门政策支持下,保税区入驻企业逐渐增多,根据我局现场核查,发现部分企业经营模式可能不符合当前外汇管理相关政策要求,存在业务存疑及货物流与资金流偏离度异常情况,外汇部门已按照政策规定采取适度的监管措施,保证保税区外贸企业整体外汇业务合规性与规范性。同时也表示,我分局将全流程支持西宁综合保税区建设,积极支持贸易新业态起步发展,鼓励银行、企业入驻,为区内企业提供便利化政策扶持。 最后,双方对保税区年度评估相关指标进行分析讨论、建言献策,达成共识,力争发挥综合保税区对省内外贸发展与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 2023-12-22/qinghai/2023/1222/1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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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惩治涉外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该批典型案例是检察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手段,强化行刑衔接,严惩涉外汇违法犯罪的显著成果。 该批典型案例共8件,主要涉及跨境对敲型非法买卖外汇案件,分别是:赵某等人非法经营案,郭某钊等人非法经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郑某东等人骗购外汇案,徐某悦等人非法经营案,李某杰非法经营案,章某虎、章某娴非法经营案,王某良等人非法经营案,张某群、吴某锐等人非法经营、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案例对解决检察办案中指控证明犯罪难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例如,正确把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进一步提高引导取证、证据审查能力,以查清境内资金流向为重点,紧盯关联账户,全面审查银行流水、通讯记录等客观证据,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等言辞证据,在关联比对分析的基础上还原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模式,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当前外汇违法犯罪呈现新的趋势和特点:一是资金跨境转移更加隐蔽。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更多采取跨境“对敲”模式,境内划转人民币,境外划转外汇,境内外资金独立循环,有意逃避监管视线。二是资金交易更加快速庞杂。银行卡、POS机、网络支付等支付结算工具便捷、高效,不法分子在全国范围内多银行、多层账户间清洗、分散、聚合资金,虚拟货币等新型支付手段更增加了资金划转的隐匿性。三是非法信息发布传播“社交媒体化”。社交网络、直播平台充斥大量信息,境外网站、聊天软件提供私密交流工具,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和私密联络发布非法资金兑换招揽广告,对接非法交易,被打击封堵后,在极短时间内更换网址卷土重来。 国家外汇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表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切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会同司法机关保持对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联合发布典型案例为基础,会同国家外汇局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协作,完善执法司法标准,依法惩治各类外汇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同时,检察机关也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金融犯罪检察工作,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 2023-12-29/qinghai/2023/1229/1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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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2023年9月末) 2023-12-29/qinghai/2023/1229/15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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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是利用新兴的“区块链”可信技术搭建的信息服务平台,它旨在为广大企业、银行和个人提供便利化、优质化与高效的跨境金融服务。 在青海辖区内所有涉外企业,均可申请加入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目前提供的业务种类有“出口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企业跨境信托信用信息授权查证”和“出口信保保单融资”。 对于银行金融机构,只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提交服务申请书即可开通应用。对于企业,如已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企业名录中登记,无需提供资料即可向辖内银行申请开通服务,如未在企业名录登记,则需先登记再行申请。 2023-12-22/qinghai/2023/1222/15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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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2.9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2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5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9.6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5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5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9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6.3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9万亿美元)。 2023年1-11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32.0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96万亿美元)。 2023-12-22/qinghai/2023/1222/1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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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时间序列 2024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3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4-03-15/qinghai/2024/0315/15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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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时间序列 2024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3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4-03-15/qinghai/2024/0315/15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