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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185.46亿元人民币,流出261.12亿元人民币,净流出75.66亿元人民币;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363.34亿元人民币,流入336.65亿元人民币,净流出26.69亿元人民币。2016年全年,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507.78亿元人民币,流出684.49亿元人民币,净流出176.71亿元人民币;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1241.69亿元人民币,流入607.78亿元人民币,净流出633.91亿元人民币(见表1)。 2016年末,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8855.33亿元人民币,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存量13804.34亿元人民币(见表2)。 按美元计值,2016年四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27.11亿美元,流出38.16亿美元,净流出11.06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53.10亿美元,流入49.20亿美元,净流出3.90亿美元。2016年全年,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76.21亿美元,流出102.27亿美元,净流出26.05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186.93亿美元,流入90.40亿美元,净流出96.53亿美元(见表3)。 按美元计值,2016年末,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1276.54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存量1989.96亿美元(见表4)。 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6年四季度 2016年全年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75.66 -176.71 流入 185.46 507.78 流出 261.12 684.49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26.69 633.91 流入 336.65 607.78 流出 363.34 1241.69 注: 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季度流量人民币值通过当季流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 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表(年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6年末 来华直接投资 8855.33 对外直接投资 13804.34 注: 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年末存量人民币值通过年末存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年末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 表3: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6年四季度 2016年全年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11.06 -26.05 流入 27.11 76.21 流出 38.16 102.27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3.90 96.53 流入 49.20 90.40 流出 53.10 186.93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表4: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表(年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6年末 来华直接投资 1276.54 对外直接投资 1989.96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或债权投资,且相关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 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来华直接投资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量数据情况(不含收益再投资)。其中: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 2017-02-14/xiamen/2017/0214/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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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2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7年1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明显缓解,请问2月份数据表现如何? 答:2月份我国外汇供求基本平衡。一是银行结售汇逆差继续收窄。2017年2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101亿美元,环比和同比分别下降47%和70%。其中,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结售汇逆差101亿美元,环比和同比分别下降36%和71%;银行自身结售汇逆差0.2亿美元。二是银行远期结售汇差额由逆转顺。2月份,银行对客户远期结汇签约环比增加58%,远期售汇签约下降52%,远期结售汇签约顺差47亿美元,上月逆差80亿美元。综合考虑即远期结售汇差额情况,2月份我国外汇供求呈现基本平衡。三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由此前连续19个月逆差转为顺差。2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顺差19亿美元,上月逆差97亿美元。其中,外汇收付顺差74亿美元,环比增加3.3倍,人民币收付逆差55亿美元,收窄52%。 主要渠道的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均有所好转。首先,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保持净流入。主要受春节因素影响,2月份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小幅逆差,但年初以来企业出口回款有所增多,货物贸易项下跨境收支和结售汇均呈现顺差。其次,企业外汇融资继续恢复。2月份,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外汇融资余额环比增长93亿美元,已连续12个月增长;企业偿还国内外汇贷款购汇规模创2010年3月以来新低,环比下降35%,当月国内外汇贷款余额上升53亿美元,较1月份增幅进一步扩大。再次,境内主体购汇意愿更为理性。2月份,银行客户购汇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6%,较1月份进一步下降5个百分点。其中,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投资收益等项下购汇有所减少;个人境外旅游、留学等购汇继续下降,个人外汇存款余额也由升转降。 我国跨境资金流动趋向均衡的经济基本面更加稳固。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开局良好,进一步增强了市场信心。例如,2017年2月份,官方采购经理人指数(PMI)环比上升,且连续7个月处于扩张区间;进口同比明显增长,映射出国内经济活力。未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内产业结构将继续升级,我国经济增长也会更有质量、更有效率;随着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不断取得新进展,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入将更加均衡,抵御和适应外部环境调整的能力不断增强。 2017-03-24/xiamen/2017/0324/6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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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7年1月,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2016年12月底下降123亿美元,已略低于3万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下降的原因是什么? 答:截至2017年1月31日,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29982亿美元,较2016年末下降123亿美元,降幅为0.4%。 从1月份的情况看,央行向市场提供外汇资金以调节外汇供需平衡,是造成外汇储备规模下降的主要原因。由于适逢农历春节,居民境外旅游、消费等活动增多,企业偿债和结算等财务操作也会增加,带来相应用汇需求,成为外汇储备规模下降的季节性因素。另一方面,国际金融市场上非美元货币对美元的汇率总体出现反弹,使得外汇储备中的非美元货币按照计量货币美元进行报告时金额上升,则是促使外汇储备规模增加的主要因素。此外,外汇储备多元化资金的运用和收回也对外汇储备规模有一定的影响。总的来看,外汇储备在多元化、分散化的投资策略下,不同货币和资产之间有效发挥了此消彼长、风险对冲的效果,维护了外汇储备规模的基本稳定。 与上年同期相比,1月份外汇储备规模少降了872亿美元;与上月相比,外汇储备规模少降了288亿美元,降幅均明显缩窄。剔除掉汇率重估因素以后,外汇储备规模的同比和环比降幅也是明显缩窄的,这反映出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已较前一时期有所放缓,未来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动能逐步增强,跨境资金流动会趋向平衡。 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虽已略低于3万亿美元,但仍是全球最高水平。实际上,外汇储备是一个连续变量,在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经济金融环境下,储备规模上下波动是正常的,无须特别看重所谓的“整数关口”。无论从绝对规模看还是用其他各种充足性指标进行衡量,我国外汇储备规模都是充裕的。当前,我国经济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经常项目保持顺差、财政状况较好、金融体系稳健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这些有利因素都将继续支持人民币成为稳定的强势货币,也将促进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在合理充裕的水平上。 2017-02-14/xiamen/2017/0214/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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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2月,银行结汇7474亿元人民币(等值1088亿美元),售汇8168亿元人民币(等值1189亿美元),结售汇逆差694亿元人民币(等值101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7046亿元人民币,售汇773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692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29亿元人民币,售汇43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844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523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321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18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9422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8236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894亿元人民币。 2017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15857亿元人民币(等值2304亿美元),累计售汇17873亿元人民币(等值2597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2015亿元人民币(等值293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15114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6883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76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74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98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4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1378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160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售汇228亿元人民币。 2017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4352亿元人民币(等值2089亿美元),对外付款14219亿元人民币(等值2069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32亿元人民币(等值19亿美元)。 2017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9431亿元人民币(等值4277亿美元),对外付款29967亿元人民币(等值435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536亿元人民币(等值78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03-24/xiamen/2017/0324/6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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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7年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1月末上升69亿美元,重返3万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 答:截至2017年2月28日,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051亿美元,较1月末小幅上升69亿美元,增幅为0.2%。 2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整体比较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非美元货币对美元汇率总体贬值,但资产价格出现上升,外汇储备所投资的货币和资产之间发挥了此消彼长的分散化效应,这些因素综合作用,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升。 往前看,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动能进一步增强,跨境资金流出压力会有所缓解,但国际金融市场不确定性依然较大,外汇储备规模可能在波动中逐步趋于稳定。 2017-03-16/xiamen/2017/0316/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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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0.5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2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1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01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8.3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4.4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6402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6.1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845亿美元)。(完) 2017-02-27/xiamen/2017/0227/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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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中国金融市场的改革开放,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同时在一个复杂多变的世界中,防范跨境资本流动的过度冲击,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是我们的双重使命。 全球跨境资本流动的动态演进 跨境资本流动是经济全球化的伴生物,有助于推动资金在全球范围内有效配置,并且带动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传播和流动,有助于全球经济增长。同时,跨境资本流动具有逐利性、顺周期和易超调等特点,短期内资本的大规模无序波动可能对经济金融带来冲击。从历史上看,新兴经济体曾多次出现跨境资本“大进大出”,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当资本大量流入时,压缩了新兴经济体货币政策的操作空间,推升了资产价格,一定程度降低了新兴经济体推动经济改革和结构转型的动力。当资金大规模流出时,可能导致货币贬值、金融市场剧烈动荡、金融体系脆弱性增加,进而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本世纪以来,全球跨境资本流动主要经历了两大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00~2013年,国际资本高强度流入新兴经济体。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前,资本流入主要是因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长速度较快,资本回报率较高;国际金融危机后,资本流入则是因为主要发达经济体实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国际市场流动性泛滥。第二个阶段是2014年以来,国际资本开始从新兴经济体流出。主要是随着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长放缓,发达国家货币政策分化,特别是随着美联储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退出并启动加息,跨境资本流动开始转向。目前全球经济增长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主要国家都面临不少风险因素,国际金融市场波动、跨境资本流动扑朔迷离,跨境资本流动的流量、流速、流向、结构都处于动态的变换之中。 金融危机后,国际社会的一个重要共识,就是国际宏观经济和宏观审慎政策合作的重要性。主要经济体进行政策调整时,应充分考虑其对全球经济的溢出效应,共同维护金融稳定。IMF总裁拉加德2016年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演讲时指出,“全球一体化程度的加深提高了产生溢出效应的可能性——通过贸易、金融或者信心的影响。随着一体化继续推进,有效合作对国际货币体系的运转至关重要。这要求所有国家集体行动。”近年来,国际社会在G20、IMF、FSB等框架下也开始努力推动协调合作。在这种大环境下,脆弱的经济体应积极推动结构性改革、优化经济和进出口结构、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各国政策当局应实施恰当的宏观审慎政策,对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波动与跨市场风险传播进行宏观、逆周期的调节,防范系统性风险。 中国跨境资本流动的特征及变化 受全球资本流动格局的变化影响,本世纪以来,中国跨境资本流动呈现出两个阶段的特征。第一个阶段是2000~2014年上半年,中国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双顺差,外汇储备规模快速上升,资金大规模流入中国。国际金融危机前,直接投资流入规模较大;国际金融危机后,证券投资、外债等其他投资资金占比开始提升。第二个阶段是2014年下半年以后,中国经常账户呈现顺差,但资本账户出现逆差,且资本账户逆差开始大于经常账户顺差,跨境资本开始流出,外汇储备由升转降。从时间、流向等方面看,中国与全球跨境资本流动格局保持高度一致。 两个值得关注的变化:一是市场主体对外资产快速增长。以前中国对外资产基本由官方外汇储备形成,官方对外资产占比最高时超过70%。近年来,中国对外资产发生了结构性变化,通过外汇储备形成的官方对外资产下降,市场主体持有的对外资产上升,截至2016年底,官方、民间持有的外汇资产各占50%。二是市场主体对外债务减少。前几年美联储实行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美元利息成本较低,中国企业借入了较多外债;近两年,美联储退出QE并逐步加息,美元利率有所上升,美元汇率有所走强。同时,中国的国内利率有所下降,在低利率环境下,中国企业从国内融资更容易,开始倾向于加快偿还美元外债,降低高杠杆经营和货币错配风险。2016年一季度,中国企业本外币全口径外债从2014年底的1.8万亿美元下降至1.4万亿美元,其中外币外债由9000亿美元降到7500亿美元。2016年二季度以来,中国企业外债去杠杆化进程告一段落,外债规模开始回升。 当前向均衡状态收敛:外汇储备、银行结售汇、跨境收支差额、美元指数等指标显示了外汇市场的变化趋势。2015年12月,美联储第一次启动加息,2015年第四季度美元指数上升了2.4%,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经历了高强度波动。2016年第四季度,美联储加息升温,加上美国大选因素,美元指数上升了7.1%,但和2015年四季度比较,中国外汇市场波动明显减弱。2017年1月份以来,中国外汇市场表现趋稳,2月份、3月份外汇储备增加,跨境收支经历了17个月逆差之后,由逆转正,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入趋向均衡。 未来跨境收支具有良好的稳健基础:一是中国经济正处于中高速增长区间,随着中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未来中国经济增长将更有质量、更有效率;二是中国经常账户顺差保持在合理区间,2016年经常账户差额占GDP的比例为1.8%;三是中国仍将是境外长期资本最具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的重要投资目的地之一;四是中国外汇储备充裕。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和外商来华直接投资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近年出现快速增长,2016年增速超过40%。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快速增长体现了综合国力的提升、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一带一路”倡议和国际产能合作以及简政放权稳步推进等,有利于推动中国经济转型,促进世界和被投资国经济增长,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但对中国外直接投资中有一些非理性和异常的投资行为,如大额非主业投资、“母小子大”、快设快出行为等。有的企业在自身高负债情况下,依然大额举债到海外开展收购;还有的市场主体在对外直接投资的包装下,非法转移资产。 中国政府一直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参与“一带一路”共同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升级,深化中国与世界各国的互利合作,遵循“企业主体、市场原则、国际惯例和政府引导”的对外投资管理原则。外汇管理也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但汲取20世纪八十年代日本对外投资快速增长的经验和教训,中国企业走出去,走得“快”不等于走得“好”,走得“稳”才有可能走得“好”。对外投资并购像一束带刺的玫瑰,美丽芳香,但小心刺破双手;有时候像沙滩上捧起的沙子,看上去抓住了,但是最终从手心滑落。过去几个月,随着宏观审慎政策的调整实施,中国对外投资增长速度有所下降,市场主体逐渐回归理性。 外商来华直接投资 2016年,中国吸引外资规模在全球排名第三位,在新兴经济体排名第一位,外商投资结构逐步升级改善,流入高附加值服务业以及高新技术制造业的外资继续增长。考虑到中国经济的增长、结构性改革的推进以及庞大的市场潜力,中国仍是对长期资本具有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之一。 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和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主席在出席2017年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的主旨演讲中指出,“中国将积极营造宽松有序的投资环境”。外汇管理政策方面,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基本可兑换,资本金意愿结汇,增资、减资、转股、撤资等真实合规的资金汇兑和支付不受限制。 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汇出是经常项目,属于可兑换范畴。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可用于境内再投资,也可自由汇出。利润汇出需符合真实性、合规性要求,包括按照中国《公司法》要求,需对以前年度亏损进行弥补,要提供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在中国的完税证明。这四个条件不是新条件,而是一直存在并且具备合理性的要求。 中国外汇管理的政策框架及取向 中国在制定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时,坚持以下两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改革开放,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二是坚持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防止跨境资本无序流动对宏观经济和金融稳定带来冲击,维护外汇市场稳定,为改革开放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基于上述两项原则,中国的外汇管理政策有下述几个基本内涵: 第一,“打开的窗户”不会再关上。中国外汇管理不会走回头路,不会再走到资本管制的老路上。20世纪末,中国实现了经常项目完全可兑换;进入21世纪以来,资本账户可兑换程度逐步提高,直接投资项实现基本可兑换;通过通道开放的方式稳步推进证券投资项下可兑换,包括QFII、RQFII、QDII、RQDII、沪港通、深港通等。这些中国已经实现的开放政策不会取消。 第二,审慎有序推动中国资本项目开放。2016年,中国资本项目开放有很多亮点,包括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进一步开放和便利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优化沪港通政策,启动深港通试点;深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改革,弱化额度限制及锁定期约束等。改革不能仅有目标,更需要达成目标的策略。资本项目开放进程应与经济发展阶段、金融市场状况、金融稳定性相适应。在不同时期,要充分考虑内外部多重因素,找准资本项目开放的重点、节奏、步骤等。 第三,构建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市场监管体系。构建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的预警和响应机制,进一步丰富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工具箱。加强外汇市场监管,在现行法律法规和外汇管理政策框架下,开展市场监管和市场执法,严厉打击外汇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中国法律法规和外汇管理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健康、稳定、良性的外汇市场秩序。 第四,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增强汇率弹性。过去一段时间,人民币汇率在双向波动中保持基本稳定,人民币对一篮子货币窄幅波动,人民币兑美元呈现有升有贬的双向波动。下一步,要继续稳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不断提高汇率政策的规则性、透明性,引导市场预期,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下的基本稳定。同时,根据外汇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进一步增强汇率弹性,保持汇率在调节国际收支平衡中的功能。 中国外汇储备的经营与管理 近两年来,在国内外多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中国的外汇市场和跨境资本流动经历了高强度的冲击和考验。2017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形势趋于稳定,跨境资本流动趋向均衡。2017年3月底,中国外汇储备规模3.01万亿元。与国际主要经济体相比,中国外汇储备规模位居第一,并且远超过第二名,占全球外汇储备的近30%。 一个国家持有多少外汇储备算是合理的水平?国际、国内没有统一标准,需要综合考虑一国的宏观经济条件、经济开放程度、利用外资和国际融资的能力以及经济金融体系的成熟程度等。无论是以传统的指标衡量,还是以IMF经济学家提出的综合指标衡量,中国外汇储备都是充足的。 影响中国外汇储备变动的因素主要有三个:一是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的变动。中国外汇储备以美元计价报告,非美元外汇储备折算成美元,汇率会对储备变动产生影响,储备投资的债券、股票等资产价格每个月都在变动,成为影响外汇储备变动的重要因素;二是多元化运用,比如设立丝路基金、中拉产能合作基金、中非产能合作基金等,外汇储备出资后,需要从外汇储备数据中扣除;三是人民银行在外汇市场的操作。 中国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坚持安全、流动、保值、增值原则,进行审慎、规范、专业的投资运作,优化并动态调整投资组合和投资策略,尊重国际市场规则和惯例,维护和促进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中国无意通过货币贬值提升竞争力,既没有这样的意愿,也没有这样的需要。人行向市场提供外汇流动性,旨在防止汇率超调和“羊群效应”,维护市场稳定。中国努力在提高汇率灵活性和保持汇率稳定之间求得平衡的做法,对国际社会是有利的,有效避免了人民币汇率无序调整的负面溢出效应和主要货币的竞争性贬值。 (原文刊载于《当代金融家》杂志2017年5月刊) 2017-05-11/xiamen/2017/0511/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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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09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1309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1478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7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9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817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01亿美元,初次收入顺差1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2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90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15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26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7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40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59亿SDR,储备资产减少19亿SDR。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7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1,309 贷方 2 40,926 借方 3 -39,617 1.A 货物和服务 4 1,486 贷方 5 36,217 借方 6 -34,731 1.A.a 货物 7 5,626 贷方 8 32,743 借方 9 -27,118 1.A.b 服务 10 -4,139 贷方 11 3,474 借方 12 -7,613 1.A.b.1 加工服务 13 292 贷方 14 295 借方 15 -3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5 贷方 17 94 借方 18 -29 1.A.b.3 运输 19 -853 贷方 20 573 借方 21 -1,425 1.A.b.4 旅行 22 -3,624 贷方 23 661 借方 24 -4,286 1.A.b.5 建设 25 52 贷方 26 201 借方 27 -149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87 贷方 29 55 借方 30 -142 1.A.b.7 金融服务 31 23 贷方 32 45 借方 33 -22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385 贷方 35 63 借方 36 -44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44 贷方 38 449 借方 39 -305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82 贷方 41 993 借方 42 -711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0 贷方 44 17 借方 45 -36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8 贷方 47 28 借方 48 -57 1.B 初次收入 49 4 贷方 50 4,190 借方 51 -4,186 1.C 二次收入 52 -182 贷方 53 519 借方 54 -70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1,309 2.1 资本账户 56 -9 贷方 57 5 借方 58 -14 2.2 金融账户 59 -1,30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478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788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440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228 2.2.2 储备资产 64 178 2.2.2.1 货币黄金 65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4 2.2.2.4 外汇储备 68 175 2.2.2.5 其他储备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 2017年一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7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190 贷方 2 5,943 借方 3 -5,753 1.A 货物和服务 4 216 贷方 5 5,259 借方 6 -5,044 1.A.a 货物 7 817 贷方 8 4,755 借方 9 -3,938 1.A.b 服务 10 -601 贷方 11 504 借方 12 -1,106 1.A.b.1 加工服务 13 42 贷方 14 43 借方 15 0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9 贷方 17 14 借方 18 -4 1.A.b.3 运输 19 -124 贷方 20 83 借方 21 -207 1.A.b.4 旅行 22 -526 贷方 23 96 借方 24 -622 1.A.b.5 建设 25 8 贷方 26 29 借方 27 -22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3 贷方 29 8 借方 30 -21 1.A.b.7 金融服务 31 3 贷方 32 6 借方 33 -3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6 贷方 35 9 借方 36 -6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1 贷方 38 65 借方 39 -44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41 贷方 41 144 借方 42 -103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 贷方 44 2 借方 45 -5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 贷方 47 4 借方 48 -8 1.B 初次收入 49 1 贷方 50 608 借方 51 -608 1.C 二次收入 52 -26 贷方 53 75 借方 54 -102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190 2.1 资本账户 56 -1.3 贷方 57 1 借方 58 -2 2.2 金融账户 59 -18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215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114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09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24 2.2.2 储备资产 64 26 2.2.2.1 货币黄金 65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 2.2.2.4 外汇储备 68 25 2.2.2.5 其他储备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2017年一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7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140 贷方 2 4390 借方 3 -4249 1.A 货物和服务 4 159 贷方 5 3885 借方 6 -3725 1.A.a 货物 7 603 贷方 8 3512 借方 9 -2909 1.A.b 服务 10 -444 贷方 11 373 借方 12 -817 1.A.b.1 加工服务 13 31 贷方 14 32 借方 15 0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7 贷方 17 10 借方 18 -3 1.A.b.3 运输 19 -91 贷方 20 61 借方 21 -153 1.A.b.4 旅行 22 -389 贷方 23 71 借方 24 -460 1.A.b.5 建设 25 6 贷方 26 22 借方 27 -16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9 贷方 29 6 借方 30 -15 1.A.b.7 金融服务 31 2 贷方 32 5 借方 33 -2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1 贷方 35 7 借方 36 -4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5 贷方 38 48 借方 39 -3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30 贷方 41 107 借方 42 -7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 贷方 44 2 借方 45 -4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3 贷方 47 3 借方 48 -6 1.B 初次收入 49 0 贷方 50 449 借方 51 -449 1.C 二次收入 52 -19 贷方 53 56 借方 54 -7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140 2.1 资本账户 56 -1 贷方 57 1 借方 58 -2 2.2 金融账户 59 -13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59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85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54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39 2.2.2 储备资产 64 19 2.2.2.1 货币黄金 65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0 2.2.2.4 外汇储备 68 19 2.2.2.5 其他储备 69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 2017年一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17-05-11/xiamen/2017/0511/6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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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积极服务实体经济,便利跨境贸易投资,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健康良性外汇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企业和个人外汇违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例1:宁波大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8月至9月,宁波大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勾结境外多家公司,使用其他公司作废提单,虚构转口贸易合同,订立高于市场价5倍至20倍的交易价格,先后15次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金额合计1.19亿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违规金额巨大,性质恶劣,严重干扰外汇市场秩序,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281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2:上海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1月至7月,上海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勾结境内外关联公司,签订虚假租船合约,伪造运费发票,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4506.9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违规金额巨大,性质恶劣,严重干扰外汇市场秩序,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07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3:杭州值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杭州值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名:杭州全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虚构进口贸易,重复使用合同和发票,以“预付货款”名义对外支付44笔,合计3967.70万美元,造成大额外汇资金非法流出。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三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违规金额巨大,性质恶劣,严重干扰外汇市场秩序,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4:哈尔滨亚布力木业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4月至2015年10月,哈尔滨亚布力木业有限公司与境外公司勾结,重复使用已作废海关进口报关单,篡改报关单金额,套用其他公司进口报关单信息,伪造对应的合同和发票,虚构进口贸易,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189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条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三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93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5:达明电子(常熟)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8月,达明电子(常熟)有限公司为逃避银行真实性审查,重复使用7份发票,分别在两家银行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38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十五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17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6:广东籍车某逃汇案 2015年12月至2017年1月,广东籍车某为实现向境外转移资金目的,逃避监管,将其人民币资金多层分散划入刘某等84名个人的账户,再利用该84名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冒用因私旅游、赡家款等名义,将435.52万美元违规汇至车某在澳大利亚及香港的个人账户。 车某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的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00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7:山东籍赵某非法套汇案 2015年2月至12月,山东籍赵某为实现大额兑换外汇目的,将公司账户内资金分散划入41名员工个人账户,利用这些员工个人购汇额度通过网银办理购汇,再组织人员将所购外汇分439笔全部提取现钞后归集存入赵某个人账户,转为定期存款,合计204.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非法套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对其作出罚款70.58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8:广东籍梁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4年11月至2016年10月,广东籍梁某为实现逃税目的,将出口贸易货款2403万港元分82笔划转至地下钱庄境外账户,后由地下钱庄向梁某及其亲属境内账户分94笔划入1956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数额巨大,违规性质恶劣,严重干扰外汇市场秩序,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58.66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9:河南籍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6年3月,河南籍娄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金目的,多次向地下钱庄控制的11名个人账户打入资金710万元人民币,由地下钱庄将该资金兑换成外汇汇至娄某指定境外账户,金额合计142.6万澳元。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干扰外汇市场秩序。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3.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10:山西籍耿某个人分拆逃汇案 2016年2月至2016年6月,耿某为达到向境外非法转移资产目的,将其人民币资金分散打入31人的个人账户,再利用31名个人的年度购汇额度,通过网银兑换成外汇,集中汇至耿某控制的香港个人账户,金额合计1178万港元。 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1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完) 2017-05-27/xiamen/2017/0527/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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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4月,银行结汇8308亿元人民币(等值1207亿美元),售汇9334亿元人民币(等值1356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026亿元人民币(等值14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7847亿元人民币,售汇872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881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62亿元人民币,售汇60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45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714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365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350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38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856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718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873亿元人民币。 2017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34164亿元人民币(等值4961亿美元),累计售汇38005亿元人民币(等值5519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3841亿元人民币(等值558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3250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5640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3134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65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36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707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3023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2910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112亿元人民币。 2017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4711亿元人民币(等值2137亿美元),对外付款15766亿元人民币(等值229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055亿元人民币(等值153亿美元)。 2017年1-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1367亿元人民币(等值8912亿美元),对外付款64157亿元人民币(等值9317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2790亿元人民币(等值40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05-18/xiamen/2017/0518/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