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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总局国际收支司举办了国际收支统计制度视频培训,甘肃分局积极组织辖内分支局、银行及直接申报主体参加培训,参训人员达710余人。通过对《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0〕16号)、《境内银行涉外及境内收付凭证管理规定》(汇发〔2020〕17号)及《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综发〔2020〕71号)的认真学习,分支局及金融机构相关业务人员加深了对制度的理解,为日后的国际收支统计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基础。 2020-12-31/gansu/2020/1231/1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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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办公室: 《关于商请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有关问题的函》收悉。综合参考我国诉讼法和其他国家信息公开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经征求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等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收到信息公开申请”的时点确定问题 1.申请人当面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以平信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的,或者将信息公开申请寄送至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以外的机构或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在实际收到信息公开申请的当日电话联系申请人予以确认,并以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没有提供联系电话或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做好登记,自恢复与申请人的联络之日启动处理程序并起算期限。 3.申请人通过行政机关对外公布的信息公开申请邮箱提交申请的,自电子邮件系统接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4.申请人通过行政机关对外公布的信息公开申请传真提交申请的,自传真收到并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5.申请人通过行政机关对外公布的其他接收渠道提交申请的,以行政机关规定的时间为收到申请之日,没有规定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信息公开处理期限,自收到申请之日的次日起计算。 二、关于补正期间停止计算期限问题 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行政机关依法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的,依申请办理时限可以自补正通知发出之日停止计算,待收到申请人补正材料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期限。补正通知发出之日当日以及收到申请人补正材料之日当日,不计算在内。 行政机关在补正通知中明确了合理的补正材料提交期限,申请人逾期不提交补正材料的,视为撤回信息公开申请。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5年11月18日 2020-12-31/safe/2020/1230/179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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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 《关于可否采用到付方式送达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函》(农办便函〔2016〕233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邮政管理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行政机关作出的信息公开处理决定,是正式的国家公文,应当以权威、规范的方式依法送达申请人。参照有关法律规定,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委托其他行政机关代为送达和邮寄送达。 二、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送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以及我国国家公文邮寄送达实际做法,应当通过邮政企业送达,不得通过不具有国家公文寄递资格的其他快递企业送达。 三、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送达的,行政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收取邮寄成本费用,但不得以要求申请人向邮政企业支付邮寄费的方式收取。 四、采取直接送达、委托其他行政机关代为送达等方式送达的,以申请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签收之日当日为期限计算时点。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送达的,以交邮之日当日为期限计算时点。 五、本答复做出以前,已经通过其他快递企业寄出的,以交邮之日当日为期限计算时点。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 2020-12-31/safe/2020/1230/17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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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给予指导的函》(深府办函〔2016〕112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2条规定,应当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的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主要的案由是原行为主体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行政复议机关是因为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成为原行为主体的共同被告,不是直接因为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诉讼。据此,行政机关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外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时,对于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 2020-12-31/safe/2020/1230/179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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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中国能建国际公司通过网络云签约的方式,与Czechoslovak Energy Rus签署俄罗斯列宁格勒州弗谢沃洛日斯克168兆瓦联合循环电站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合同。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俄罗斯代表处总经理王宣介绍说,弗谢沃洛日斯克联合循环电站项目位于列宁格勒州,距圣彼得堡市仅10公里,电站建成后将为圣彼得堡市提供可靠的电力供应,促进周边地区经济发展。他强调,此次签约具有里程碑意义,是中俄双方积极践行“一带一路”倡议和大欧亚伙伴关系对接的体现。(文章来源: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2020-12-29/heilongjiang/2020/1229/1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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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经济发展部发表公告称,将对黑色金属废料征收5%的复合出口关税且每吨不少于45欧元,征税期计划为6个月,可能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该部称,由于黑色金属废料面临供应短缺风险且价格上涨,俄政府出台上述临时措施,旨在保障俄冶金企业获得必要生产原料,防止汽车和管道生产行业使用的建筑材料和工业金属制品价格上涨。(文章来源:中俄资讯网) 2020-12-31/heilongjiang/2020/1231/1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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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俄铁合作伙伴”消息,中国市场价格上涨使得煤炭厂家寻找向中国运输煤炭的补充选项。其中,开发俄罗斯最大焦煤矿的埃尔加煤炭公司希望将对华销量在4年内增长到目前的30倍,即从2020年的100万吨增加到2023年的3000万吨。(文章来源:中俄资讯网) 2020-12-30/heilongjiang/2020/1230/1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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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外汇管理支持自贸区企业发展服务能力,黑龙江省分局开展年内第二次问卷调查,哈尔滨、黑河、绥芬河三个片区共266家企业参加,企业反馈12个方面共24个问题。黑龙江省分局及时指导企业及相关银行机构办理,全部问题均得到解决,企业满意度100%。 2020-12-28/heilongjiang/2020/1228/1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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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4http://www.gov.cn/xinwen/2020-12/30/content_55756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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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http://www.gov.cn/xinwen/2020-12/30/content_55756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