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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有关外汇管理证明事项的通知》(汇发〔2019〕38号),决定取消11项证明材料,涉及结售汇、境外投资、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外保内贷等业务,简化办事流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证便民,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完) 2020-01-08/ningxia/2020/0108/12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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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促进和便利我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规范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外汇管理,支持中国律师“走出去”,服务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大局,现就做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相关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的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是指我国律师事务所在境外投资设立,经境外有关国家和地区政府部门或有关组织批准或登记,人员、业务、财务受该律师事务所实际控制,在境外实质性开展法律服务业务的分支机构。 二、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或注销境外分支机构,应按照《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备案管理规定》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备案,律师事务所办理备案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向司法行政机关申报境外分支机构投资总额、境内方出资比例、境内方出资总额、出资币种等。 三、律师事务所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后,凭备案回执及相关外汇管理法规规定的材料,在所在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律师事务所完成外汇登记后可依法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或境外资本变动收入汇回及结汇;律师事务所境外投资经营收益汇回,可保留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直接结汇。 四、司法行政机关及外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活动的事后监管。律师事务所违反相关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外汇管理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通知中未予明确的管理事项,按同期相关管理政策执行。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区内各分支机构、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 附件:1.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设立备案回执 2.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变更备案回执 3.律师事务所境外分支机构注销备案回执 司法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3月5日 2020-03-19/ningxia/2020/0319/12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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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建立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取消外债事前审批,极大地便利了境内机构跨境融资。近年来,随着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各地涌现出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工艺先进、市场前景良好的创新型企业。部分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创新型企业在成长初期净资产规模较小,跨境融资额度的上限较低,部分融资需求难以得到充分满足。为鼓励创新,支持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健康发展,201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此项试点政策较好地满足了中关村部分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的境外融资需求,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 为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便利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上述外债便利化试点范围扩大至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广东及深圳(粤港澳大湾区)等省、市。同时,进一步提高北京市中关村科学城海淀园区的外债便利化水平。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出更多外汇便利化业务,持续优化外汇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积极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完) 2020-03-26/ningxia/2020/0326/1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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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金融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的通知》(银发〔2020〕64号,以下简称《通知》),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政策调整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相应提高,这将有助于便利境内机构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多渠道筹集资金,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当前,我国外债规模和结构较合理,外债风险总体可控,提高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在便利境内机构跨境融资的同时,不会引发外债规模大幅上升。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持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推出更多外汇便利化业务,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市场开放。同时,进一步完善“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积极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2020-03-19/ningxia/2020/0319/1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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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卫市中心支局采取“不见面”方式,通过网络线上发放问卷、电话问询、系统监测等方式,调查了解了新冠肺炎疫情对辖区涉外企业影响情况。 本次调查样本涵盖辖区规上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样本企业2019年货物进出口总额、资金收付额占全市总量比重达95%以上,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调查重点围绕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货物服务进出口、涉外订单资金收付、复工复产等方面展开。结合调查情况,中卫市中心支局有针对性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网络在线宣传“数字外管”平台,指导企业通过网上申请、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办理各项业务;二是督促辖区外汇银行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要求,畅通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指导企业线上办理外汇业务,便利涉外资金收付;三是指导企业加强与国外客户沟通联系,争取客户支持理解,稳定外贸预期。 2020-02-27/ningxia/2020/0227/1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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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积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深化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一是做好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宁夏分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中不存在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内容。二是加快推进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落地宁夏,支持外汇银行通过区块链服务平台办理跨境应收账款融资,有效缓解外贸企业资金压力。三是推广上线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将分局系统19类行政许可信息纳入外汇局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四是推进外汇业务办理便利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12项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措施,推进区块链税务备案电子化场景应用,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五是上线运行“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工作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确保监管公平。 2020-03-19/ningxia/2020/0319/12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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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便利境内机构跨境融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状况,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中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其他事宜仍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3月11日 2020-03-19/ningxia/2020/0319/1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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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疫情防控期间提供高效便捷的外汇服务,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支持,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制定了《外汇局宁夏分局疫情防控期间外汇业务办理指南》,并依托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支微信公众号广泛推送宣传。 《外汇局宁夏分局疫情防控期间外汇业务办理指南》主要涵盖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详尽公布宁夏分局及辖内各市中心支局、支局外汇业务联系方式,倡议各涉外经济主体通过电话、传真、互联网邮箱等方式咨询业务。二是鼓励各涉外经济主体通过网上办理的方式办理有关外汇业务,发布具体操作流程指南,设计图文并茂操作示意图,精准指导企业、银行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申请办理业务。三是实施通过邮箱报送材料、邮寄材料的操作方式。四是对确有需要到窗口现场办理的外汇业务,可提前电话预约办理时间。 2020-03-05/ningxia/2020/0305/1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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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召开了全区外汇新政宣传解读会,宁夏辖区各市中心支局、支局以及全区外汇银行相关业务人员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疫情以来宁夏地区外汇金融服务支持疫情相关措施及实施进展;重点宣传解读了近期新出台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变化的背景、内容以及企业可融资额度上限测算方法;部署安排经常、资本业务条线近期工作重点以及相关业务办理注意事项。会议要求各外汇银行加强外汇管理新政的宣传和传导,主动摸清企业跨境融资需求并及时做好对接,及时反馈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加强异常情况报送,让新政红利惠及更多企业。 2020-03-25/ningxia/2020/0325/1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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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工作,拓宽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渠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3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选择辖区贸易融资业务量大、企业客户覆盖面广、内控制度较为完备的四家银行作为试点银行,以视频会议方式组织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先行先试经验,安排部署试点相关工作。 会议通报了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先行先试进展情况,交流分享了先行先试的做法和经验,讲解了服务平台试点工作操作流程。并要求试点银行深化对试点工作的认识,及时组织系统操作培训,主动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定期总结反馈试点进展动态信息。 2020-03-10/ningxia/2020/0310/1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