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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企业跨境人民币收支是否需要进行电子数据核查? 答:跨境人民币收支业务按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办理。B类企业的可收付汇额度是根据企业所有实际发生的进出口业务等信息确定,包括本外币业务,因此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支持对跨境人民币收支进行电子数据核查。银行在实际办理业务时,可根据“展业三原则”,自主决定是否对跨境人民币收支进行电子数据核查。 2019-03-25/tianjin/2019/0325/1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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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资阳市中心支局对辖区邮政储蓄银行申请开办对公外汇业务开展业务辅导,了解该行涉外企事业客户储备、外汇业务部门设置、外汇工作人员构成以及外汇业务内控和操作制度等,传达总分局有关工作要求,自身条件出发,充分评估机构新开办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持续性。 2019-03-28/sichuan/2019/0328/8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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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雅安市中心支局召开“庆祝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四十周年”座谈会,畅谈40年来外汇管理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进一步坚定信心,积极开拓进取,更好地发挥外汇管理服务支持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9-03-29/sichuan/2019/0329/8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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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窗体顶端 近日,攀枝花市中心支局开展“庆祝外汇管理改革发展暨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4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现场通过拉横幅、发传单及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宣讲外汇知识,提升群众外汇知识水平。 2019-03-29/sichuan/2019/0329/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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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19年3月29日) 2019-03-29/safe/2019/0329/12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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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7日上午,文山州麻栗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天保信用社向越南农业农村发展银行河江省分行通过天保口岸调运越南盾现金7亿元(等值人民币约20万元)出境,并在文山州天保海关和边防的监管区域内完成现钞的清点交接,圆满完越南盾现钞跨境调出工作,意味着文山州越南盾外币现钞调出业务实现零突破。 2017年5月24日,文山州首笔越南盾外币现钞跨境调入成功后,打通了外币现钞点对点无缝运送渠道,有效满足当地企业和居民对跨币种、跨国境金融服务需求。随着此次越南盾跨境现钞调出业务的圆满成功,更好地完善了境内越南盾现钞合法回流通道,解决我国境内区域性越南盾的出清(最终平盘)和外币平仓问题。标志着文山州已实现了越南盾跨境现钞双向调运常态化,极大提升口岸地区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2019-03-29/yunnan/2019/0329/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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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3242亿美元,对外负债51941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1301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18990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4980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62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17530亿美元,储备资产31680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26%、7%、0.1%、24%和43%;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27623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0964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60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3294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3%、21%、0.1%和26%。 按SDR计值,2018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52662亿SDR,对外负债37346亿SDR,对外净资产15316亿SDR。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04年至2017年国际投资头寸表,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18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18年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21,301 15,316 资产 2 73,242 52,662 1 直接投资 3 18,990 13,654 1.1 股权 4 16,316 11,731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2,674 1,923 1.a 金融部门 6 2,518 1,810 1.1.a 股权 7 2,416 1,737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102 73 1.b 非金融部门 9 16,472 11,844 1.1.b 股权 10 13,900 9,994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2,572 1,849 2 证券投资 12 4,980 3,580 2.1 股权 13 2,700 1,941 2.2 债券 14 2,279 1,639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62 45 4 其他投资 16 17,530 12,604 4.1 其他股权 17 54 39 4.2 货币和存款 18 3,937 2,831 4.3 贷款 19 7,097 5,103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106 77 4.5 贸易信贷 21 5,972 4,294 4.6 其他 22 364 261 5 储备资产 23 31,680 22,778 5.1 货币黄金 24 763 549 5.2 特别提款权 25 107 77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85 61 5.4 外汇储备 27 30,727 22,093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2 -2 负债 29 51,941 37,346 1 直接投资 30 27,623 19,862 1.1 股权 31 25,386 18,253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2,237 1,609 1.a 金融部门 33 1,422 1,023 1.1.a 股权 34 1,277 918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145 104 1.b 非金融部门 36 26,201 18,839 1.1.b 股权 37 24,109 17,335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092 1,504 2 证券投资 39 10,964 7,883 2.1 股权 40 6,842 4,919 2.2 债券 41 4,122 2,964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60 43 4 其他投资 43 13,294 9,559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4,833 3,475 4.3 贷款 46 4,169 2,998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109 79 4.5 贸易信贷 48 3,931 2,826 4.6 其他 49 154 111 4.7 特别提款权 50 97 70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2019-03-29/safe/2019/0329/12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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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9〕7号文印发,以下简称《规定》),按照服务实体经济、统筹资金使用、有效防范风险的原则,进一步深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外债和境外放款登记管理,对跨境资金集中运营项下的外债和境外放款实行“一次性登记”。二是扩充新的政策红利。允许跨国公司备案后直接开展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在相关资金结汇和支付使用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三是调整优化账户功能。跨国公司主办企业以国内资金主账户为主办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各项业务,国内资金主账户为多币种(含人民币)账户,账户币种和数量均无限制。四是取消合作银行不超过3家的限制,取消企业在备案前“应明确外债、境外放款集中额度在各家开户银行的具体分配”限制。五是取消手工报表,通过电子化手段及时采集相关数据。六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加强统计监测,通过风险评估、非现场监测与现场核查检查等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完) 2019-03-21/henan/2019/0321/5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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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19-03-29/safe/2019/0329/128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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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19-03-29/safe/2019/0329/12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