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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实例分析(2024年版) 2024-08-05/shaanxi/2024/0805/1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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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举行2024年上半年新闻发布会,新华网、南方日报、广东广播电视台、21世纪经济报道、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上海证券报、财新等17家媒体单位参加。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以下为文字实录: 问: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一系列贸易便利化改革举措,请问相关政策对广东当前正在实施的“五外联动”、提升贸易强省建设有哪些促进作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推进政策落地实施? 答: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我国对外开放持续深化,推动贸易管理政策快速更新迭代,外汇管理部门也着力强化政策供给,通过赋予经营主体更大自主权,有效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构建安全、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贸易外汇结算环境。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认真贯彻国家外汇管理局的部署,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多措并举推动相关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助力广东外贸高质量发展。 一是优化创新试点。推动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容提质增效,指导审慎合规银行对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给予更多便利,强化对银行的信息支持,进一步优化试点备案流程,指导银行有效扩充优质企业后备库,将更多“专精特新”企业及优质民营中小企业纳入试点,享受便利化政策红利。2024年上半年辖区新增试点企业家数同比增长4.8倍,合计办理试点业务206.3亿美元。试点银行和企业普遍反映,试点政策简化了跨境贸易结算手续,业务办理更加高效便捷,资金运营成本显著降低。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6月1日起,取消外汇局核准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的要求,改由在境内银行直接办理。外汇局及时成立专项工作组,向银行分发业务操作手册,提供在线咨询答疑渠道,指导银行完善内部配套制度、人员、系统建设,推动银行实施关联业务集成办理,将名录登记与企业账户开立、外汇结算整合办理,大幅提升业务效率。新政落地仅一个月,辖区已有近2000家企业享受改革红利。据企业反馈,从提交名录登记业务资料到办理完成,由此前的半天缩短至不到20分钟,大大降低了外贸企业的“脚底成本”。 三是优化结算流程。便利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贸易外汇结算,取消办理区内收付汇与进出口主体不一致业务时,区内企业需提交海关监管单证和书面说明的强制性要求,支持银行自主决定审核交易单证种类,更好地支持区内创新业务开展。放宽银行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的权限,由现行等值5万美元提高至等值20万美元。据企业反馈,新政实施后单笔业务办理时间由此前至少两天缩短至不足半小时。 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继续深入推进各项便利化措施有效落实,让企业充分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外汇业务“一站式”服务。持续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优质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银行和企业参与贸易便利化试点,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经营主体,围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助力广东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2024-08-06/guangdong/2024/0806/2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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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6月,银行结汇12217亿元人民币,售汇14705亿元人民币。2024年1-6月,银行累计结汇7557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365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6月,银行结汇1717亿美元,售汇2066亿美元。2024年1-6月,银行累计结汇10636亿美元,累计售汇11774亿美元。 2024年6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0794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2466亿元人民币。2024年1-6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42200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46380 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6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733亿美元,对外付款5968亿美元。2024年1-6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4088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34676亿美元。 2024年上半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具有稳定运行的积极因素。一是货物贸易保持较高顺差,我国外贸延续回升向好,上半年货物贸易跨境资金净流入位于历史同期高位。二是服务贸易有序恢复,其中,跨境旅行支出回升的同时旅行收入也明显增加,体现了我国优化外籍来华人员服务的积极成效。三是外资配置人民币债券规模持续较高,上半年外资净增持境内债券接近800亿美元,为历史同期次高值。在上述因素支撑下,尽管近期受到分红派息等季节性因素影响,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仍总体保持合理有序。 未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有条件有基础延续基本稳定。从内部看,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0%,随着宏观组合政策效果持续显现,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发展态势将更加稳固。同时,我国外汇市场具有较强韧性,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提升,人民币跨境使用占比稳步提高,有助于外汇交易保持理性有序。从外部看,全球经济恢复将继续提振外需,有利于我国外贸保持增长态势;欧美等发达经济体逐步启动降息,对全球金融市场的外溢影响有望趋于缓和。 2024-08-05/neimenggu/2024/0805/1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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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日,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金融监管局、外汇局及金融机构加强协作联动,形成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更大合力。 《意见》围绕稳外贸、稳外资、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和对外投资合作等重点领域和促融资、防风险、优服务等关键环节,提出5方面11条政策措施。一是推动外贸质升量稳,优化外贸综合金融服务。二是促进外资稳量提质,加强外资金融服务保障。三是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和对外投资合作,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服务。四是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资发展,优化支付结算环境。五是做好跨境贸易、投资与金融风险防控,守牢安全底线。 《意见》强调,要完善对接合作,加强商务与金融系统常态化沟通交流,做深做实“总对总”“分对分”合作;要做好落地实施,鼓励各地方、金融机构结合实际细化支持举措,强化政策协同,放大组合效应;要加强跟踪监测,及时共享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附:《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 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4-08-05/neimenggu/2024/0805/1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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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绵阳市分局指导辖内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理了非银行债务人非资金划转类提款登记和还本付息登记2笔业务,这是继绵阳辖区外债签约登记实现网上办理后,新增落地的又一类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业务,有效提升了辖区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业务网上办理率。 2024年7月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通知增加37项资本项目可网上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绵阳市分局对事项进行梳理,结合辖区实际需求确定了可落地实施的具体事项,并第一时间对相关企业、银行开展宣传推广,对有意向办理的企业“一对一”提供流程指导、银企对接等增值服务,切实增强了企业通过网上办理行政许可的意愿。截至目前,绵阳市分局指导企业通过网上办理的资本项目行政许可业务累计已达8笔。通过事后评价处理及电话回访发现,企业对这种“足不出户、网上办理”的体验普遍感到满意,认为这种方式大大节约了企业的行政成本和时间成本。 2024-08-06/sichuan/2024/0806/26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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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外汇领域法规立改废释,提升外汇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4年6月30日)》(以下简称《目录》),以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181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新纳入《目录》的文件主要涉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银行卡管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等。 2024-08-06/guangdong/2024/0806/2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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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不足1年的境内非金融企业可以做放款业务吗?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2.4.4.1第1条,依法注册成立1年以上的境内非金融企业可向与其具有股权关联关系的境外企业放款。 2024-08-06/tianjin/2024/0806/2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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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4年6月30日) 2024-08-05/neimenggu/2024/0805/1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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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创新。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下,落地资本项目支持重庆高质量发展试点,将辖内注册的、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的外债、境外上市业务登记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降低企业的“脚底成本”,截至6月末,首笔银行办理外债登记业务已成功落地;简化外资业务办理手续,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时,在重庆市注册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手续。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办理方式,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截至6月末,辖内22家银行已成功办理211笔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业务。持续深化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改革,截至5月末,已累计便利283家企业、758亿美元贸易结算;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累计便利企业跨境融资8701万美元;资本项目收入便利化支付占比达七成以上。 二是提升实体经济外汇服务质效。支持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发展,累计为5家银行完成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备案,1-5月,全市外综服企业结算、新型离岸贸易结算同比分别增长55.8%、87.2%。通过电子单证结算、简化业务签注、购汇偿还国内外汇贷款等便利措施,便利企业结算149.5亿美元,同比增长36.9%。持续优化汇率避险服务,1-5月,全市外汇衍生业务签约69.8亿美元,服务企业228家,其中“首办户”84家、中小微企业205家。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已累计便利企业融资结算520.7亿美元,其中,西部陆海新通道专项场景累计便利企业融资结算50亿美元,获评中央网信办区块链创新应用全国“十大优秀案例”。 三是优化境外来渝人员外币兑换服务。外汇局重庆市分局制发《外币兑换服务银行网点行业自律要求》,在“长江渝融通”微信小程序上创建“个人外汇业务地图”,实现全市个人外币现钞服务银行网点“一键可视”,为个人办理外币兑换、银行网点间同业调剂提供引导。截至5月末,重庆开办个人外汇业务银行共37家,其中28家银行办理外币现钞兑换业务,涉及网点1067个。丰富外币兑换服务业态,持续推进机场、酒店、旅游景区等重点文旅场所外币兑换设施覆盖,截至6月末,全市外币代兑点增至59个,外币自助兑换机6台,兑换特许机构网点6个,兑换特许机构新增沙特里亚尔、南非兰特等可兑换币种,支持可兑换币种总数达41种。 下一步,外汇局重庆市分局还将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并积极争取更多外汇改革政策落地,推动优化实体经济外汇服务、个人外币兑换服务,持续助力稳外贸稳外资。 2024-08-01/chongqing/2024/0801/2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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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浙江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8笔,金额合计307.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7.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辽宁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2月至12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0笔,金额合计207.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9.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北京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金额合计354.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99.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广东籍阮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2月至8月,阮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9笔,金额合计320.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3.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四川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22年1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9笔,金额合计293.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2.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上海籍钱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6月至10月,钱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笔,金额合计231.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8.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喻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喻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7笔,金额合计304.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广东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64笔,金额合计782.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0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安徽籍许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22年2月,许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218.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西籍曾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3月至2022年7月,曾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9笔,金额合计205.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5.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4-04-07/sichuan/2024/0407/25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