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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陕西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4笔折合65.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6.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湖南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19年8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21.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西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7笔折合60.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2.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浙江籍俞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俞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折合2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江苏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20年4月,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88.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6.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江苏籍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周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24.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河南籍马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12月,马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8笔折合69.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福建籍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45.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江西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9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11.3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北京籍马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马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8笔折合2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3-05-06/anhui/2023/0506/2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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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广大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主题教育工作安排,5月4日上午,外汇局召开青年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交流座谈会。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陆磊主持会议。 座谈会组织观看了《青年习近平的奋斗故事》《习近平:青年朋友的知心人》等视频短片,通报表彰了获评人民银行机关、外汇局机关青年学习标兵的优秀青年。参加活动的青年干部围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外汇管理干部”,结合本职工作交流心得体会。大家一致表示,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谆谆教诲,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进一步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推动外汇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潘功胜在座谈交流中指出,外汇局党组始终把青年作为外汇管理事业发展的未来和希望,积极为青年干部成长成才搭建平台,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青年干部队伍。近年来,外汇局广大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投身外汇管理实践,展现出昂扬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业务素养。 潘功胜强调,外汇局广大青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继续发扬“五四”精神,敢于担当、奋发有为,为外汇管理改革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一是要增强政治意识。牢牢把握外汇局首先是政治机关这一属性,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讲政治体现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体现在履职尽责的工作实践中。二是要持续不断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学习习惯,既要强化理论学习,又要注重实践锻炼,在国际金融市场的风云变幻中加强研究思考,努力成长为本业务领域的行家里手。三是要做到廉洁自律。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按规矩按程序办事,严守保密要求,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各级党团组织要多关心关爱青年,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组织开展多层次干部交流,为年轻干部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外汇局总经济师,机关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局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青年代表参加会议。(完) 2023-05-11/anhui/2023/0511/2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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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3月,银行结汇12956亿元人民币,售汇14053亿元人民币。2023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3736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841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3月,银行结汇1878亿美元,售汇2037亿美元。2023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5460亿美元,累计售汇5613亿美元。 2023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9261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9061亿元人民币。2023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01670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9934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691亿美元,对外付款5663亿美元。2023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4850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4508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3-04-21/anhui/2023/0421/2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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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淮南市中心支局调研组赴辖内外商投资企业开展调研。 调研组实地参观厂区,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对外贸易及投融资进展情况,并与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调研组根据企业主营业务,有针对性地宣讲了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组织相关银行对贸易结算、跨境投融资、外汇避险方面产品及优惠措施进行了推介,并认真倾听企业反映的业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对企业咨询问题作出解答。 下一步,淮南市中心支局将继续加强调研走访,提高政策传导的主动性,加大政策供给,强化协同监管,督导银行提供优质外汇服务,为辖内涉外经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2023-05-11/anhui/2023/0511/2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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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048亿美元,较3月末上升209亿美元,升幅为0.66%。 2023年4月,受全球宏观经济数据、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下,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发展呈现回升向好态势,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继续保持基本稳定。 2023-05-11/anhui/2023/0511/22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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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3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5.2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6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6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2.0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9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0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6.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4万亿美元)。 2023年1-3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60.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78万亿美元)。 2023-05-06/anhui/2023/0506/2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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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2023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附件2:2023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23-05-11/anhui/2023/0511/2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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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储备与外币流动性数据模板 Template on International Reserves and Foreign Currency Liquidity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2023-05-11/anhui/2023/0511/22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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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3年5月31日) 2023-06-09/anhui/2023/0609/2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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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陈吉宁书记、龚正市长,罗塞夫行长,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再次参加陆家嘴论坛。首先,我代表人民银行,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取得的巨大成绩,对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 这次论坛聚焦“全球金融开放与合作:引导经济复苏的新动力”。绿色发展是经济复苏的重要新动力,借此机会,我就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和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有关思考与大家做一个分享。 一、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以赴促进30/60目标平稳实现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此后,中央就实现30/60目标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 实现30/60目标,中国要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强度降幅,用全球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这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意味着我国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方方面面都必须发生深刻转变,其中绿色金融将在平稳实现30/60目标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实现30/60目标的难点在于解决碳排放的负外部性问题,降低绿色溢价 实现30/60目标的任务很多、内涵丰富,集中到一点就是减少碳排放,其中难点有两个方面: 一是逐步降低碳排放的负外部性。排碳增加了温室效应,对整个社会是有成本的,但排碳企业和用户没有付出相应成本,大部分成本由社会承担,因此具有重大负外部性。只有排碳有了合理定价,比如排碳需要缴纳碳税或购买排碳指标,逐步实现“谁排碳谁承担成本”,使各微观经济主体将排碳的外部成本内部化,才能有效激励企业和家庭改变行为方式。 二是逐步降低绿色溢价。我国目前的能源结构以化石能源为主,实现30/60目标,关键在于抓住绿色能源这个“牛鼻子”。当前,绿色能源、绿色低碳技术发展迅速,成本下降很快,但总的来看绿色能源的成本还是比传统化石能源高(因为化石能源没有承担全部的碳排放成本),高出的部分就是绿色溢价。降低绿色溢价,一个渠道是提高排碳成本,增加使用化石能源的支出成本;另一个重要渠道就是通过市场化激励机制,降低绿色能源的成本。 我国和各国经验表明,绿色金融的发展能够有效助力解决上述两个难点,为信息披露和绿色能源的发展提供可靠的激励机制。 三、近年来,人民银行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取得了积极成效 中央作出30/60部署后,人民银行坚决把绿色金融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重点抓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环境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就是让社会知道是谁排的碳、排了多少碳,社会各方能够测算并验证排碳和减碳行为。只有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确保排碳数据真实准确,才能防范“洗绿”、资金套利、项目造假等风险,其他一系列碳减排政策才有基础。近年来,我们逐步明确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要求,鼓励金融机构逐步披露相关环境信息,同时也要求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披露相关环境信息。 二是完善政策激励约束体系。实现30/60目标需要“胡萝卜加大棒”。显著提高排碳成本可以理解为“大棒”,适度提高则是“中棒”或“小棒”,而人民银行设立的支持工具则是激励机制中的“胡萝卜”。2021年,人民银行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两项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碳减排重点领域的发展。对金融机构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发放的碳减排贷款,由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60%提供一定期限的再贷款资金支持,利率为1.75%,精准直达绿色低碳项目。人民银行提供给金融机构的再贷款到期收回,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碳减排贷款自担风险,这样的“胡萝卜”激励机制是适中的、市场化的。同时,接受人民银行资金支持的金融机构承诺对外披露发放碳减排贷款的余额、利率及相应碳减排效应等信息,并接受第三方独立机构的核查和社会监督。截至2023年4月末,碳减排支持工具余额近4000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约6700亿元,带动碳减排量超过1.5亿吨,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三是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人民银行高度重视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工作,于2021年搭建气候风险压力测试框架,组织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开展了针对电力、钢铁、建材、有色金属、航空、石化、化工、造纸等八个重点排碳行业的碳成本敏感性压力测试。此外,还结合区域经济结构和转型政策,组织部分地区银行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通过开展相关工作,金融机构管理气候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处理好减排与发展的关系、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节奏和力度更加合理。 在上述工作中,我们注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实现30/60目标,需要在绿色转型、绿色技术领域进行大量投资。据有关方面测算,所需资金达到百万亿元人民币的量级。如此大的资金需求,政府资金只能覆盖一小部分,主要靠引导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金融工具的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功能,实现约束条件下的最优增长路径。金融部门通过制定绿色金融标准,推动环境信息披露,适当提高信息透明度,同时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可以降低社会资金参与绿色转型的成本,促进绿色金融市场发展。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以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为主、多种绿色金融工具蓬勃发展的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超过25万亿元人民币,绿色债券余额超过1.5万亿元人民币,均居全球前列。 四、气候问题具有全球性,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协同应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是命运共同体,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和共同责任。我们坚定维护多边主义,积极参与和引领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牵头推进G20可持续金融工作。人民银行和美国财政部作为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联席主席,于2021年牵头制定《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成为国际层面引导市场资金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指引。2022年,人民银行牵头推动制定《G20转型金融政策框架》,并在去年11月的G20领导人巴厘岛峰会上通过,为各方建立转型金融体系提供了指引。 与欧盟委员会有关部门共同发布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世界各地对绿色内涵的理解并不统一,需要加强协商,逐步实现绿色金融产品和绿色定价在全球市场上的互认和交易。近三年来,人民银行与欧方持续推动中欧绿色金融标准趋同,于2021年共同发布、并于2022年6月更新了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在最新一版目录中,中欧趋同率达到80%。多家国内外金融机构基于该目录发行、发放了绿色债券和绿色贷款,得到市场高度认可。 在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等多边机制下,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共同打造绿色“一带一路”。2019年,在人民银行指导下,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伦敦金融城一道,联合多家中外金融机构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绿色金融能力建设,增强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近年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上海市委市政府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上海作为人民币资产配置中心、金融风险管理中心、金融科技中心、优质营商环境中心、金融人才中心的功能进一步增强。上海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所在地,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起步较早。近年来,上海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出了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的目标,率先推出了多个绿色金融产品,充分调动了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新力,未来可以在绿色金融领域发挥更大先导作用。人民银行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打造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加快绿色金融发展,助力上海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谢谢大家! 2023-06-16/anhui/2023/0616/22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