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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波 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于1979年3月,今年刚好走过第四十个年头。40年间,从官方固定汇率制度到有管理的市场浮动汇率制度,从人民币不可兑换到人民币基本实现可兑换,从没有外汇市场到统一开放的多层次外汇市场建立,从外汇管制到以事中事后管理为主的“均衡管理”,外汇管理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一个缩影,值得回顾和纪念。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成立于1981年5月,回顾云南外汇管理近四十年来的发展历程,云南外汇管理在服务云南省对外经济发展、支持改革开放事业方面取得重大的成就,逐步形成了与云南省对外开放新格局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系。 新中国成立以来,云南省的外汇管理体系大体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经济转轨时期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时期3个阶段。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外汇管理体制(1957—1978年) 1953年云南省私营金融业社会主义改造提前完成,1956年私营公司也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国民经济进入计划时期,逐步形成了高度集中、计划控制的外汇管理体制,遵循“以收定支,以出定进”的思路,实行较为严格的外汇管制。云南省地方进口用汇,由人民银行总行、对外贸易部按计划下拨省人行统一掌握使用,超过计划必须报经批准后才能予以支付;境内机构出口获得的外汇收入,必须出售给国家,不得擅自保留、使用或私自存放境外。在个人外汇管理方面,不允许个人购汇,但实行便利侨汇政策。 二、经济转型时期的外汇管理体制(1979—1993年)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方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开始起步,我省外汇管理部门逐步采取缩小指令性计划,培育市场机制的措施。建立和发展云南省外汇调剂中心,进一步优化外汇资源配置,提高外汇使用效益,1988—1998年该中心运营的10年期间,共调剂外汇21.3亿美元,为云南外向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实行外汇留成制度,调动创汇单位积极性,扩大外汇收入,全省贸易外汇收入由1978年的6948万美元增加到1993年的7.9亿美元,允许创汇的地方和企业留存一定比例外汇,以解决发展生产、扩大业务所需的物资进口,云南省进口用汇由1980年的1436万美元,增加到1993年的3.7亿美元。放宽对个人的外汇管理,继续执行侨汇物资供应优待和侨汇储蓄优惠政策;1980年4月起发行外汇兑换券,方便对旅游外汇的管理;1991年11月起允许个人经批准后购买外汇。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时期的外汇管理体制(1994年至今)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和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云南省外汇管理改革迈上快车道。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加强,1994年,我省开始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取消外汇上缴和留成,省内外汇指定银行成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易主体,经过多年的发展,云南省办理外汇业务的银行由中国银行1家逐步扩大到2018年的55家,形成了以中资银行为主体,覆盖全省的银行外汇业务经营网。外汇管理方式不断优化。推动简政放权,逐步放开行政审批,经常项目实现完全可兑换,资本项目可兑换项目占到92.5%;外汇管理方式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转变,搭建省级银行外汇自律机制,企业外汇业务办理时间缩短80%以上,全省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不断上升,外向经济蓬勃发展,2018年全省跨境收支258亿美元,银行代客结售汇121亿美元,分别为1993年外汇收支的22倍和10倍。外汇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丰富。增加银行间市场交易品种,开办远期、掉期、期权等外汇交易,2018年我省企业办理各类外汇衍生品业务占到结售汇总额的近10%,涉汇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大大增强;力推全口径宏观审慎跨境融资业务,为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了新途径;支持开办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截至2018年,全省共有7个机构13个网点开办业务,挂牌交易币种40个;支持开办泰铢、越南盾、老挝基普现钞调运,有效满足市场对周边国家货币现钞兑换需求。 新时代明确新目标,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始终坚持把外汇管理工作放到党和人民的事业大局中谋划,积极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不断提升人民币可兑换程度,提高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积极发挥外汇管理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始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不断增强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多层次外汇市场,促成市场化人民币汇率机制形成。始终坚定不移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不断增强开放经济金融管理能力。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2019年是外汇管理改革开放40周年暨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40周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应改革开放需要而生,外汇管理事业发展与改革开放进程紧密相连,在当今中国开放大门越开越大的背景下,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将坚定树牢开放理念,主动服务云南省对外开放的政策诉求,全力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作者系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局长) 2019-05-08/yunnan/2019/0508/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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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斌 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40年来,云南省外汇管理工作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贯彻全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积极服务云南省开放型经济和“一带一路”建设。窥一斑而见全豹,从几组数字可以看出,外汇管理在提升全省投资便利化程度、增强用汇主体获得感、支持云南省外向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的成就。 从进出口数据来看:对外贸易蓬勃发展,2018年全省外贸总额达到298亿美元,较1998年的19亿美元增长15倍,其中边境贸易达到81亿美元,增长108倍,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占到全省外贸市场份额的67.5%。 从跨境收支数据来看:跨境收付规模保持高速增长,涉外经济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全省跨境收支达到258亿美元,较1998年增长31倍,年均增长18.9%;资本项下跨境交易活跃,全省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步伐不断加快,2018年外商直接投资流入4.3亿美元,较1998年增长33倍,对外直接投资支出6.8亿美元,增长1687倍;交易对手呈现多元化,“朋友圈”不断扩大,发生跨境支付的国家由1998年的70个扩展到150个,东盟成为我省最大经济合作伙伴,跨境收付占比由8%上升到45.3%;人民币国际化成绩斐然,美元在结算货币中一家独大局面出现趋势性改变,人民币跨境收付占比由1998年的0.006%上升到2018年的33.1%。 从结售汇数据来看:结售汇规模大幅增加,2018年全省银行代客结售汇达到121.6亿美元,较1998年增长6倍,年均增长9.3%;服务贸易用汇保障加强,2018年服务贸易项下购汇达到19亿美元,其中旅行项下购汇金额15.1亿美元,较1998年增加21倍;外汇服务供给不断增加,通过银行办理的外汇业务由即期扩展到远期、期权、掉期,通过银行可兑换外币达到25种,实现对周边国家小币种的全覆盖。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云南省外汇管理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为服务云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继续实行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不断提高对我省重大战略的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外汇管理改革在云南的先行先试,支持昆明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不断激发贸易新活力,培育外贸新动能。实行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策略,积极支持省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实现与投资目的国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优化外商来华直接投资金融服务,营造稳定公平透明、法治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吸引高质量外商到云南省开展投资。促进“一带一路”建设经贸畅通和资金融通,结合云南省沿边省情,针对边境贸易研究出台更为精准的收支申报、结售汇、跨境结算、反洗钱、融资支持等一揽子金融服务方案。 二是不断强化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稳妥有序配合总局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对外开放,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改革,重点推动少数不可兑换项目的开放,同时不断提高可兑换项目的便利化程度,提高交易环节对外开放程度。丰富外汇产品和服务供给,扩大省内外汇服务供给主体,支持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有序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支持境外机构在境内资本市场投融资项下开展汇率风险管理,完善外汇市场套期保值功能与产品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汇率风险管理工具。加强市场主体风险教育,引导企业树立“财务中性”的理念,采用汇率衍生工具等方式开展风险管理,减少押注单边升贬值的行为。 三是建立健全我省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建立并不断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是适应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需要,也是防范化解我省外汇领域风险的重要手段。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结合云南实际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监测、分析、预警和响应机制,以短期资本流动为重点关注对象,实施逆周期调节,着力维护全省外汇市场稳定平衡,研究银行外汇业务微观合规与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充实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机制。加强行为监管,强调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打击操纵市场、误导和欺诈投资者行为,创造公平、公正、透明、有效的外汇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外汇市场行政执法改革,坚持违法必究。重点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行为、地下钱庄等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借助贸易投资渠道的洗钱行为、构造交易套利行为等。重点检查银行等金融机构,严查实质性违规、违法构造交易套利行为。深化跨部门联合监管,加大与反洗钱、公安等部门监管合作。(作者系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副局长) 2019-05-08/yunnan/2019/0508/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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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国发〔2018〕37号印发),创新监管方式,提高通关效率,国家外汇管理局会同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见附件),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制并签章的《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证明文件》失效。取得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以及上述机构委托的报关企业,在海关部门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相关手续时,无需再提供《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证明文件》。填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时,应在“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栏目内准确填写银行或兑换特许机构名称,在“商品编号”栏目内填写“9801309000”(流通中的外币现钞,包括纸币及硬币)。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各外汇分局)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辖内银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已申领未使用的《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证明文件》统一回收销毁,并将相关情况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备案。 三、本通知生效前已获得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业务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拟继续办理业务的,应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规定》有关要求由其总行向所在地外汇分局备案,原业务资格自备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失效。 四、各外汇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经营机构,准确传导政策要求,做好《规定》实施的各项工作。 五、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 六、本通知自2019年6月1日起生效,《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24号)同时废止。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海关总署联系。 国家外汇管理局联系电话:010-68402514、68402654 海关总署联系电话:12360 特此通知。 附件: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2019年5月28日 2019-06-14/yunnan/2019/0614/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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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及其他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存托凭证跨境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人民银行 外汇局 2019年5月25日 2019-06-14/yunnan/2019/0614/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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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人民银行对外发布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允许非房地产非政府融资平台企业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状况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内自主向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 近3年来,全口径跨融政策的实施推动云南省企业跨境融资规模实现跨越式增长。截至2019年一季度,全省累计发生企业主体有效全口径跨融备案(在外汇局备案后实际发生过提款)55笔、金额20.91亿美元,实际累计发生提款15.16亿美元,其中:2018年全口径跨融累计流入资金7.77亿美元,较2017年大幅增长达4.84倍;2019年一季度全口径跨融流入5.65亿元,同比增长已达3.24倍,是2018年全年流入额的72.71%;预计2019年,全口径跨融流入额将继续创新高。 一是期限结构在改善。短期全口径跨融金额占比结构逐步趋于合理,2019年一季度末为61.21%,同比下降22.67个百分点。 二是币种选取顺势而为较强。2017年,因人民币资金成本优势明显,企业全口径跨融以本币为主,全年人民币融资占比73.36%;2018年以来,因外币资金成本优势明显,企业全口径跨融重心转向外币,2018年人民币融资占比24.14%、同比下降49.22个百分点,2019年一季度人民币融资占比18.57%。 三是融资工具不断增加。部分企业尝试通过直接或间接担保海外发行债务证券以及运用近期境内银行推出的“风险参与”跨境表外信贷产品、离岸信贷产品等方式完成跨境融资(传统模式为向境外银行机构贷款或向境外关联公司借款)。2018年一季度末,境内企业向境外关联公司直接借贷备案金额占整个全口径跨融备案金额的79.09%。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关联公司直接借贷备案金额占比降至13.58%,向境外金融机构借款备案金额占比39.5%;间接担保海外发行债务证券备案金额占比42.89%,同时银行还向企业提供了诸如外汇掉期、远期结售汇等衍生产品帮助企业管理汇兑风险。 四是参与企业增长较快且以国有企业为主。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全省共有33家企业参与全口径跨境融资,参与数同比增长近1倍,同时国有企业占参与企业总数的67.74%。其中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昆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3家国有企业发生多笔全口径跨融业务,合计提款金额达8.24亿美元,占总提款金额的54.35%。 2019-05-30/yunnan/2019/0530/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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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水平,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对《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将其更名为《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办法》(见附件,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尽快完成对所辖中心支局、支局的业务操作培训,严格遵照《办法》规定,公平、公正地开展对辖内银行的外汇业务评估工作。 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认真落实《办法》的相关要求,依法合规办理各项外汇业务。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相关事宜的通知》(汇发〔2015〕2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2018年)>的通知》同时废止。2019年度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工作依照本《办法》执行。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部门反馈。联系电话:010-68402278(综合司),010-68402593(国际收支司),010-68402104(经常项目管理司),010-68402125(资本项目管理司),010-68402456(管理检查司),010-68402134(外汇业务数据监测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办法 注:附件中的附表已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5月15日 2019-06-14/yunnan/2019/0614/6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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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服务地方实体经济,我分局资本项目处以总局新近出台的《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为契机,召集辖内中、农、工、建、招、交、汇丰银行及昆钢、云天化、积大制药等10多家企业,向参会人员讲解该政策出台背景、意义及具体内容,鼓励辖内有需求的企业用好用足政策,会议收到良好反响。 2019-06-04/yunnan/2019/0604/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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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云南省金融机构外汇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19-05-30/yunnan/2019/0530/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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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末,云南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增速稳定。住户存款、非金融企业存款依然为全省存款增长的主动力,全省存款整体水平持续回暖。各项贷款稳定增长,信贷需求总体稳定。住户贷款增长依然强劲,拉动各项贷款增速持续回升,非金融企业贷款增速小幅反弹,两者拉动各项贷款增速继续小幅攀升。 一、本外币各项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上升 8月末,云南省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3083.76亿元,比年初增加2336.13亿元,同比多增1423.99亿元;余额同比增长6.46%,比上月末下降1.0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3.73个百分点。月末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32873.44亿元,比年初增加2312.73亿元;同比增长6.46%。月末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9.67亿美元,比年初增加2.44亿美元,同比增长2.37%。分部门看,本外币存款变动情况及特点具体如下: (一)住户部门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8月末,云南省住户部门存款余额15409.05亿元,比年初增加873.37亿元,同比多增124.61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0.15%,比上月末下降0.7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0.20个百分点。 其中,住户部门活期存款余额7079.18亿元,比年初增加35.88亿元,同比少增6.88亿元;余额同比增长4.36%,比上月末下降0.8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2.62个百分点。定期存款余额8329.87亿元,比年初增加837.50亿元,同比多增131.50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5.60%,比去年同期上升2.70个百分点。 (二)非金融企业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上升,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8月末,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8080.20亿元,比年初增加177.63亿元,同比多增771.10亿元;余额同比下降1.38%,比上月末上升0.4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7.29个百分点。 其中,非金融企业活期存款余额4434.67亿元,比年初减少79.76亿元,同比多增912.99亿元;余额同比下降0.61%,比上月末下降1.80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16.24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定期存款余额3645.53亿元,比年初增加257.40亿元,同比少增141.89亿元,余额同比下降2.30%,比上月末上升2.9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5.79个百分点。 (三)机关团体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8月末,机关团体存款余额7409.05亿元,比年初增加576.47亿元,同比多增465.81亿元;余额同比增长6.83%,比上月末下降0.5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9.20个百分点。 (四)财政性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8月末,财政性存款余额1586.74亿元,比年初增加728.70亿元,同比多增195.77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5.50%,比上月末下降14.91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46.99个百分点。 (五)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减少 8月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515.24亿元,比年初减少35.91亿元,同比少增138.63元;余额同比下降1.01%,比上月末下降1.88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3.36个百分点。 (六)境外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上升,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8月末,境外存款余额83.47亿元,比年初增加15.86亿元,同比多增0.69亿元;余额同比增长27.82%,比上月末上升1.48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24.61个百分点。 二、本外币各项贷款增速比上月末上升,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8月末,云南省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0711.02亿元,比年初新增2107.23亿元,同比多增410.65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1.45%,比上月末上升0.55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2.05个百分点。月末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30283.43亿元,比年初新增2080.29亿元,同比增长11.64%。月末外币各项贷款余额60.33亿美元,比年初增加1.95亿美元,同比下降4.20%。分部门看,本外币贷款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一)住户部门贷款增速比上月末上升,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8月末,住户部门贷款余额9238.14亿元,比年初新增1021.66亿元,同比多增284.64亿元;余额同比增长20.77%,比上月末上升0.18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5.77个百分点。 从贷款用途看,用于消费的住户贷款余额6402.74亿元(占住户部门贷款的69.31%),同比增长27.98%;余额比年初新增863.98亿元;用于经营的贷款余额2835.40亿元(占住户部门贷款的30.69%),同比增长7.13%;余额比年初新增157.68亿元。 (二)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速比上月末上升,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8月末,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21138.74亿元,比年初新增1070.90亿元,同比多增128.13亿元;余额同比增长7.89%,比上月末上升0.6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0.34个百分点。 从贷款结构看,中长期贷款增速同比下降,短期贷款增速同比上升,票据融资增速同比下降。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14506.80亿元,同比增长8.78%,比上月末上升0.5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0.57个百分点。短期贷款余额3888.96亿元,同比下降6.57%,比上月末上升2.99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0.11个百分点。票据融资余额1821.77亿元,同比增长29.84%,比上月末下降6.79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13.52个百分点。 (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比上月末减少 6月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9.00亿元,比年初新增6.00亿元。 (四)境外贷款增速比上月末上升,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6月末,境外贷款余额325.14亿元,比年初新增8.67亿元,同比少增4.82亿元,余额同比增长5.13%,比上月末上升1.78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7.98个百分点。 2019-12-13/yunnan/2019/1213/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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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末,云南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增速持续回升。本月财政性存款快速增长,成各项存款增长主动力,但受非金融企业存款持续负增长拖累,各项存款增速依旧疲软。住户贷款增长依然强劲,拉动各项贷款增速持续回升,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同比增速回升趋势持续,但对各项贷款的拉动作用有限。 一、本外币各项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7月末,云南省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3088.39亿元,比年初增加2340.76亿元,同比多增1717.89亿元;余额同比增长7.49%,比上月末下降0.3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4.17个百分点。月末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32877.78亿元,比年初增加2317.08亿元;同比增长7.48%。月末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0.59亿元,比年初增加3.36亿元,同比增长7.75%。分部门看,本外币存款变动情况及特点具体如下: (一)住户部门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上升,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7月末,云南省住户部门存款余额15401.18亿元,比年初增加865.50亿元,同比多增216.43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0.88%,比上月末上升0.3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1.16个百分点。 其中,住户部门活期存款余额7084.75亿元,比年初增加41.45亿元,同比多增49.52亿元;余额同比增长5.23%,比上月末上升1.3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1.54个百分点。定期存款余额8316.43亿元,比年初增加824.05亿元,同比多增166.94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6.20%,比去年同期上升3.55个百分点。 (二)非金融企业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7月末,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8034.73亿元,比年初增加132.16亿元,同比多增737.08亿元;余额同比下降1.80%,比上月末下降2.0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4.00个百分点。 其中,非金融企业活期存款余额4421.89亿元,比年初减少92.54亿元,同比多增992.22亿元;余额同比上升1.19%,比上月末下降3.98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16.44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定期存款余额3612.84亿元,比年初增加224.71亿元,同比少增255.14亿元,余额同比下降5.22%,比上月末上升0.2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13.23个百分点。 (三)机关团体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上升,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7月末,机关团体存款余额7248.21亿元,比年初增加415.63亿元,同比多增488.75亿元;余额同比增长7.36%,比上月末上升2.14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11.91个百分点。 (四)财政性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7月末,财政性存款余额1811.34亿元,比年初增加953.30亿元,同比多增405.14亿元,余额同比增长30.41%,比上月末下降15.0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43.57个百分点。 (五)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减少 7月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511.72亿元,比年初减少39.44亿元,同比少增128.97元;余额同比上升0.78%,比上月末下降16.21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3.21个百分点。 (六)境外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减少 7月末,境外存款余额81.21亿元,比年初增加13.61亿元,同比少增0.54亿元;余额同比增长26.34%,比上月末下降64.2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17.40个百分点。 二、本外币各项贷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7月末,云南省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0426.62亿元,比年初新增1822.84亿元,同比多增246.07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0.90%,比上月末下降0.59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1.94个百分点。月末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30018.42亿元,比年初新增1815.29亿元,同比增长11.19%。月末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9.30亿元,比年初增加0.92亿元,同比下降7.79%。分部门看,本外币贷款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一)住户部门贷款增速比上月末上升,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7月末,住户部门贷款余额9097.57亿元,比年初新增881.10亿元,同比多增249.17亿元;余额同比增长20.59%,比上月末上升0.09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5.96个百分点。 从贷款用途看,用于消费的住户贷款余额6278.16亿元(占住户部门贷款的69.01%),同比增长27.93%;余额比年初新增739.40亿元;用于经营的贷款余额2819.40亿元(占住户部门贷款的30.99%),同比增长6.92%;余额比年初新增141.69亿元。 (二)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减少 7月末,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20998.28亿元,比年初新增930.44亿元,同比少增1.75亿元;余额同比增长7.23%,比上月末下降0.8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0.11个百分点。 从贷款结构看,中长期贷款增速同比上升,短期贷款增速同比下降,票据融资增速同比下降。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14363.08亿元,同比增长8.21%,比上月末下降0.18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0.84个百分点。短期贷款余额3878.75亿元,同比下降9.56%,比上月末下降2.09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7.32个百分点。票据融资余额1845.76亿元,同比增长36.63%,比上月末下降5.79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3.56个百分点。 (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比上月末增加 7月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12.00亿元,比年初新增9.00亿元。 (四)境外贷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减少 7月末,境外贷款余额318.78亿元,比年初新增2.31亿元,同比少增10.35亿元,余额同比增长3.35%,比上月末下降5.29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5.57个百分点。 2019-12-13/yunnan/2019/1213/6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