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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2年3月) 2022-05-06/jilin/2022/0506/16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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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3月,银行结汇16374亿元人民币,售汇1467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699亿元人民币。2022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4193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820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373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3月,银行结汇2580亿美元,售汇2313亿美元,结售汇顺差268亿美元。2022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6603亿美元,累计售汇6015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587亿美元。 2022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6700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6044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656亿元人民币。2022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0013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96181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395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783亿美元,对外付款568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03亿美元。2022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5767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514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622亿美元。 注:受疫情影响,个别地区银行结售汇数据为部分金融机构上报的数据。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2-04-29/jilin/2022/0429/1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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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一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2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2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895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2.1%,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直接投资净流入650亿美元,保持在较高水平。 一是货物贸易进出口延续平稳增长趋势。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450亿美元,为历年同期最高值。其中,货物贸易出口8032亿美元,同比增长16%,主要是全球经济复苏态势下外需稳定,我国经济韧性强,稳增长政策持续发力,为外贸增长提供坚实支撑;进口6582亿美元,同比增长15%,主要受大宗商品价格持续高位、内需逐步恢复及出口带动等影响。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继续收窄。一季度,服务贸易逆差182亿美元,同比下降30%。旅行、知识产权使用费为主要逆差项目。其中,旅行逆差294亿美元;知识产权使用费逆差77亿美元,同比增长11%,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14%和12%,反映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持续加深。运输顺差28亿美元,主要是运输收入增速整体快于支出,上年同期为逆差90亿美元。 三是直接投资保持较高水平净流入。一季度,直接投资净流入650亿美元,主要是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1070亿美元,创新高,反映在我国经济长期向好,坚持国内高水平开放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背景下,外资在华投资兴业意愿较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420亿美元,显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有序进行。 总体看,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增长政策持续发力,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经济结构持续优化,有利于我国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基本平衡。 2022-04-29/jilin/2022/0506/1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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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2年4月29日) 2022-05-06/jilin/2022/0506/16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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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2022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22-05-06/jilin/2022/0506/16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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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2年3月31日) 2022-04-04/jilin/2022/0404/16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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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银行为个人办理代理开户见证业务,按《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七十九条规定,该业务客户主体仅限于已取得国外(境外)长期签证(连续居住三个月以上)的境内居民个人。对于国外(境外)留学签证有效期不足三个月,但确实需在国外(境外)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境内留学生,能否为其办理代理开户见证业务? 答:银行为个人办理代理开户见证业务,应做好尽职调查工作,审核客户确实具有连续居住三个月以上的实际需求。银行通过留学签证、海外官方文件及相关留学文件判断留学生可以在其所留学国家/地区连续居住三个月以上的,可据此为其办理代理开户见证业务。 2022-04-20/jilin/2022/0420/16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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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3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2.2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5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8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60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8.3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0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6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4.8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4万亿美元)。 2022年1-3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57.6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08万亿美元)。 2022-05-06/jilin/2022/0506/1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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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 现将2021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F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O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 二、报送方式 FDI存量权益登记。2020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按照《外商投资法》相关规定,统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年报数据。 ODI存量权益登记。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直接投资主体仍按原操作模式,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上报2021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系统登陆方式:“机构代码”填写9位数的组织机构代码(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位至第17位),“用户代码”填写“quanyidj”,登陆初始密码为“20150101Aa”。若企业已修改初始密码,请使用修改后的密码。 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应将纸质版的《**年度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填写完整并由申报股东签字或盖章后交银行或外汇局录入系统。 三、报送时间 2021年度存量权益登记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四、相关要求 1.未按要求报送FDI存量权益登记数据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暂行管理办法》(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等法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2年7月1日后,补报或更正2021年度“多报合一”年报,应向商务部门申请,并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wzxxbg.mofcom.gov.cn)办理; 2.未按要求报送ODI存量权益登记数据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仍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3.各报送主体在数据报送时,应关注数据填报逻辑,避免出现数据错报。 咨询电话:国家外汇管理局技术部门咨询电话:010-68402164,68402519 商务部电子商务中心咨询电话:010-67870108-2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咨询电话:0591-88010664、88010728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2年4月7日 2022-04-07/fujian/2022/0407/16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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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泉州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泉州市中心支局按照“保证员工健康安全、保证业务运转、保证金融稳定”的工作要求全力以赴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外汇金融服务工作正常运转。 一、靠前部署强引领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外汇管理服务,泉州市中心支局结合疫情形势第一时间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外汇管理服务有关意见的通知》(泉汇〔2022〕11 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泉州市中心支局疫情防控期间外汇业务办理流程操作指南》(泉汇〔2022〕12 号),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外汇金融保障工作,确保外汇金融服务工作正常运转。为确保关键时刻外汇管理服务跟得上、顶得住,泉州市外汇管理系统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采取多项应急措施:一是“云办公”,管控期间非轮班人员居家停班不停工;二是“闭环办公”,部分人员入住办公大楼实行“闭环”管理;三是“就近办公”,后续视疫情发展情况,在确保员工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前往居住地所属外汇局处理应急事务。 二、摸排困难解民忧 针对部分企业和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人员因社区管控等原因无法正常上班导致涉外收付款统计数据、结售汇报表等数据无法按期报送的情况,泉州市中心支局及时向各银行摸底调查,在评估疫情对辖区国际收支统计数据报送影响的基础上,及时向省分局沟通协调,采取取消结售汇旬报、调整数据报送时限等特殊措施。此外,为掌握疫情对辖区涉外经济的影响和市场主体诉求,泉州市中心支局充分发挥基层一线优势,通过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等方式对辖区50 余家重点外贸企业展开调查,及时向上级反映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外贸进出口的影响及市场主体真实诉求。 三、全力以赴保服务 为确保疫情期间各项外汇业务服务不打折、不间断,泉州市中心支局积极倡导通过“网上办、邮寄办”等“非接触”方式办理外汇行政许可业务和外汇金融服务。3 月14 日-21 日,泉州辖区通过网上渠道办结外汇行政许可业务23 笔,占65.2%,其中泉州中心市区全部为网上办理。各银行也纷纷响应外汇局号召,及时启动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外汇业务“绿色通道”畅通。 四、主动担当暖人心 疫情期间,泉州市中心支局始终坚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落脚点,指导银行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便利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特别是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市场主体用汇需求,一企一策,按照“特事特办”和“急事急办”原则,全力解决市场主体涉汇难题。如某防疫生活物资重点企业急需进口一批原材料,定于3 月17 日对外付汇,泉州市中心支局指导农业银行泉州分行启动绿色审批通道,对该笔业务采取预审电子单据、快速审核审批、降低融资利率、给予结售汇优惠等方式,及时为企业发放贸易融资款项,助力企业生产经营。此外,由于部分街道实行交通管制,快递公司无法及时收寄信件,对外贸企业的单证业务处理产生影响。泉州市中心支局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指导银行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如工商银行泉州分行与快递公司协调并由专人将单据送出泉州市区,在指定地点交接,3 月14 日-17 日已累计寄出17 份单据,解决客户的业务需求。 2022-03-23/fujian/2022/0323/16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