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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9日,外汇局三亚市分局为强化县域外汇服务履职能力,精准推动海南自贸港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就汇率避险风险管理、跨境资金收付便利性、基金公司账户开立等问题,同东方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交流会,开展深度研讨。 会议认为,要持续加强“汇政”沟通,深化合作,整合县域涉外企业服务资源,推动各项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惠及辖区涉外企业,帮助解决企业在涉外经营中的堵点卡点,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三亚市分局将不断完善县域外汇服务机制,搭建汇政银企常态化沟通平台,深化跨部门协作,推动海南自贸港外汇政策落地见效。 2026-08-07/hainan/2026/0807/2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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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4163亿美元,较5月末下降260亿美元,降幅为0.75%。 2026年6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主要央行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升,全球主要金融资产价格表现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总体平稳、向新向优发展,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6-08-07/jiangxi/2026/0807/3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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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来访的全球基础设施合伙公司(GIP)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柏优(Adebayo Ogunlesi)。双方就当前全球经济形势、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红燕陪同会见。 2026-08-07/jiangxi/2026/0807/3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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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储备资产 Official reserve assets html xlsx pdf 2026-08-07/jiangxi/2026/0807/3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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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2026年1月20日) 习近平 党中央举办这次研讨班,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下面,我讲3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是我们的重要政治优势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已经制定和实施了14个五年规划(计划)。我国从积贫积弱的农业国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并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迈进,这一系列五年规划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条重要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个重要政治优势。这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 一是有利于实现党的领导。通过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凝聚全社会共识,激发全体人民奋斗力量,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通过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分阶段部署一批重大任务、重大项目、重大工程,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按期完成,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各方面建设。 三是有利于前瞻性把握战略问题。我们党胸怀远大目标、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始终高度重视战略问题。五年规划属于中期规划,是对长远战略的分步落实,也是实现长远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 四是有利于保持事业连续性。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过程。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能够在把握方向、明确奋斗目标的前提下,一步一步坚定走,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向前推进,从而不断积小胜为大胜,保证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 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创造积累了丰富经验。主要有: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由党中央把方向、谋大局、作决策,制定规划建议和重大政策性文件;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国内和国际,兼顾需要和可能、当前和长远,在全面吃透情况的基础上科学确定目标任务、提出政策措施;坚持全国一盘棋,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各级各类规划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坚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把顶层设计和问计于民统一起来,使规划广泛汇集经验智慧,充分激发各方面积极性;坚持规划法定原则,定了就抓落实,不随意更改、不折腾。 对于我们的这个政治优势,党内外有普遍共识,国际社会也广泛赞誉。我们要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不断结合新的实际把这一优势发扬光大。 二、全面深刻准确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战略部署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对“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战略部署。这次研讨班,就是要通过集中学习和研讨,使大家对全会精神有更全面、更深刻、更准确的理解。 全面,就是要以全局视野领会《建议》,将“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面临形势、指导思想、重要原则、目标任务、政策举措等作为一个整体来把握,不能顾此失彼,更不能断章取义。 深刻,就是要对《建议》各项部署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既明白是什么,又明白为什么、怎么做。特别是《建议》作出的重大判断、提出的创新举措,都是经过充分论证的,要真正理解透彻,不能囫囵吞枣、一知半解。 准确,就是要精准把握《建议》各项部署的政策界限和尺度,做到该为的必须为、能为的努力为、不该为的决不为。不同的举措,在适用范围、进度要求、实施手段上有差异,都要根据具体情况把握好。 围绕全会文件起草和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我多次提出要求,特别是就把握“十五五”时期战略定位、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推进各领域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等重大问题讲了不少意见。这里,我再就4个问题谈些认识。 第一,敏锐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建议》指出,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这是对形势的总体判断。影响形势的因素是多重的,而且往往十分复杂。我们分析形势,既要把各种因素考虑周全,又要善于把握其中一些关键因素的新变化。比如,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以加速突破之势催生新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学习方式、工作方式,促进了多方面发展,同时也带来一些潜在隐患,对我们用好机遇抓发展和加强治理避风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又比如,我国人口总体上已经由增量发展转向减量发展阶段,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等趋势性特征,要求我们在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对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完善。这些因素既有各自的变化轨迹和特点,又相互紧密关联,我们要及时捕捉、精准研判,以便对形势的把握始终居于主动。 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目的在于胸怀全局、登高望远,在战略上保持定力、充满信心,在战术上精心运筹、趋利避害,不断增强我国发展的确定性和可持续性。 第二,扎扎实实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议》把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摆在“十五五”时期各项战略任务的第一条,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这些年我国经济顶风破浪、保持强大韧性和活力,战略依托就是完整的产业体系。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是要实现产业体系整体跃升。各地区各行业要找准定位,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形成上下游产业相互衔接、各展其长、同向发力的生动局面。 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骨干是先进制造业。《建议》强调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指向就是要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化基础设施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十五五”刚刚开局,大家都在谋划推进,要注意算投入产出账,提高适配度,既不能无视短板,也不能过于超前、造成浪费。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对此,要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实际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不能一哄而上、跟风冒进,更不能喜新厌旧、把传统产业优势丢掉。 第三,以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赢得战略主动。我国人口多、市场大、产业全、发展动能强,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地位难以替代,这是我们经济内生增长、自主发展的底气所在。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坚持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让内需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动力。《建议》就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正确处理消费和投资、需求和供给的关系,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找准政策发力点,努力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效率。 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如何以做强国内大循环提升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自主性,以拓展国际循环增强国内改革发展的活力,真正实现内外联通、互促共进,有很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比如,如何更好推动国内大循环多节点、多链条联通国际循环,助力我国成为国际循环的重要枢纽和强大引擎,就需要深入研究。再比如,这些年我国企业走出去面临不少新问题,需要重点研究如何提高对外投资的科学性、安全性,如何加强海外利益保护。 第四,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相辅相成,不能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五年规划之所以叫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道理正在于此。 促进社会发展,改善民生是重点。这些年,我多次强调要把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有机统一起来,制定经济发展政策同步嵌入改善民生的要求,制定民生政策同步考虑促进经济发展的效应。《建议》关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目标和政策举措都是实打实的,要全面落实。 促进社会发展,必须抓好社会治理。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把社会治理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变化,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法治保障,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不断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当前,国家和地方的“十五五”规划纲要及专项规划正在加紧编制。我多次讲,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科学编制规划,务必贯彻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要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地方规划和各有关领域专项规划要与国家整体规划衔接好,体现国家整体规划的精神和要求,同时要因地因事制宜,把需要和可能统一起来,确保定了就做得到、能落地见效。这些年,有的地方和部门在规划编制中存在脱离实际、盲目跟风,层层加码、急躁冒进,简单“外包”、粗制滥造等问题,务必防止和纠正。 三、着力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 “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能否顺利完成,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起着决定性作用,全党要在这方面狠下功夫。 第一,进一步加强学习。每当重大历史关头,我们党总是号召全党加强学习。当前,科技创新突飞猛进,社会变革广泛深刻,新生事物层出不穷,一些干部素质能力跟不上,出现“本领恐慌”,特别是一遇到复杂局面就束手无策、心里发怵。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靠学习。首要的是钻研党的创新理论,吃透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提高政治能力和战略思维能力。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丰富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要把读“有字书”和读“无字书”结合起来,多向成功探索学习经验,多向人民群众学习智慧,不断在实践中增强现代化建设本领。 第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错误政绩观则是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党中央决定今年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重点要从党性上找差距、挖根源、强修养,动真碰硬解决突出问题。要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自觉在追求政绩上杜绝标新立异、好大喜功、花拳绣腿、劳民伤财、新官不理旧账那一套。同时,要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提高考评针对性和科学性,防止出现“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恶性循环。 第三,大力弘扬斗争精神。新征程是新的长征,必须时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面对外部打压遏制,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面对各种歪风邪气,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挺身而出、迎难而上,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扎实储备谋略举措,及时果断消除风险隐患,努力把不利因素转化为克敌制胜的有利条件。各级党组织要在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的实践中锤炼、考验、识别干部,着力培养选拔敢打硬仗、善打胜仗的优秀干部。对那些遇到矛盾就绕道、碰到难题就低头、见到风险就缩身、关键时刻不亮剑的干部,在是非曲直面前模棱两可、当老好人的干部,决不能重用。 第四,坚定不移惩治腐败。腐败污染政治生态,破坏发展环境,必须严厉惩治。这些年反腐败力度空前、成效显著,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决不能心慈手软。要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提高反腐败穿透力,进一步及时发现、准确识别、有效治理各类腐败问题,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要增强法规制度执行力,立明规矩、破潜规则,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 2026-04-30/qingdao/2026/0731/3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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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137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1043亿元,服务贸易逆差2845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552亿元,二次收入顺差491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7137亿元,其中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净流入。2025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242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5421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42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97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02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20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69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2421亿美元。2025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349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7602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76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181亿SDR,服务贸易逆差295亿SDR,初次收入逆差161亿SDR,二次收入顺差5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776亿SDR。2025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437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逆差5609亿SDR。(完) 2025年四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7137 2421 1776 贷方 2 86455 12214 8961 借方 3 -69318 -9793 -7185 1.A 货物和服务 4 18197 2571 1886 贷方 5 79132 11180 8203 借方 6 -60935 -8609 -6316 1.A.a 货物 7 21043 2973 2181 贷方 8 70524 9963 7310 借方 9 -49481 -6990 -5129 1.A.b 服务 10 -2845 -402 -295 贷方 11 8609 1216 892 借方 12 -11454 -1618 -1187 1.A.b.1 加工服务 13 187 26 19 贷方 14 242 34 25 借方 15 -56 -8 -6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85 12 9 贷方 17 265 38 28 借方 18 -180 -25 -19 1.A.b.3 运输 19 -930 -131 -96 贷方 20 2295 324 238 借方 21 -3225 -456 -334 1.A.b.4 旅行 22 -3294 -465 -341 贷方 23 1200 169 124 借方 24 -4493 -635 -466 1.A.b.5 建设 25 264 37 27 贷方 26 439 62 46 借方 27 -175 -25 -18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34 -19 -14 贷方 29 12 2 1 借方 30 -146 -21 -15 1.A.b.7 金融服务 31 -29 -4 -3 贷方 32 10 1 1 借方 33 -40 -6 -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25 -74 -54 贷方 35 260 37 27 借方 36 -785 -111 -81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810 115 84 贷方 38 1530 216 159 借方 39 -720 -102 -75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31 117 86 贷方 41 2282 322 237 借方 42 -1451 -205 -150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76 -11 -8 贷方 44 41 6 4 借方 45 -117 -17 -12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35 -5 -4 贷方 47 30 4 3 借方 48 -65 -9 -7 1.B 初次收入 49 -1552 -220 -161 贷方 50 6383 902 661 借方 51 -7935 -1121 -822 1.C 二次收入 52 491 69 51 贷方 53 939 133 97 借方 54 -448 -63 -4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7137 -2421 -1776 2.1 资本账户 56 -4 -1 0 贷方 57 1 0 0 借方 58 -5 -1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7133 -2420 -177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6732 -2363 -1734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79 -11 -8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2821 -399 -292 2.2.1.1.1.1 股权 63 -2501 -353 -259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320 -46 -33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2742 388 284 2.2.1.1.2.1 股权 66 2494 353 259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248 35 26 2.2.2 储备资产 68 -400 -57 -41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21 3 2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4 1 0 2.2.2.4 外汇储备 72 -424 -60 -44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初步统计,2025年四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322亿美元(折约2280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5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52427 7349 5437 贷方 2 317830 44511 32945 借方 3 -265403 -37162 -27508 1.A 货物和服务 4 59046 8275 6120 贷方 5 290373 40665 30102 借方 6 -231327 -32391 -23982 1.A.a 货物 7 73055 10234 7575 贷方 8 259414 36329 26892 借方 9 -186359 -26095 -19317 1.A.b 服务 10 -14009 -1960 -1455 贷方 11 30959 4336 3210 借方 12 -44968 -6296 -4665 1.A.b.1 加工服务 13 747 105 77 贷方 14 931 130 96 借方 15 -184 -26 -19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401 56 42 贷方 17 1003 141 104 借方 18 -603 -84 -62 1.A.b.3 运输 19 -3570 -500 -370 贷方 20 8739 1224 906 借方 21 -12309 -1723 -1276 1.A.b.4 旅行 22 -14203 -1988 -1476 贷方 23 3938 552 408 借方 24 -18140 -2540 -1884 1.A.b.5 建设 25 633 89 66 贷方 26 1321 185 137 借方 27 -688 -96 -71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890 -124 -92 贷方 29 168 23 17 借方 30 -1058 -148 -110 1.A.b.7 金融服务 31 -18 -3 -2 贷方 32 232 32 24 借方 33 -251 -35 -26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2398 -335 -248 贷方 35 933 131 97 借方 36 -3331 -466 -34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262 317 234 贷方 38 5230 733 542 借方 39 -2967 -415 -308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3372 472 350 贷方 41 8201 1149 851 借方 42 -4829 -676 -501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227 -32 -23 贷方 44 154 22 16 借方 45 -381 -53 -39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18 -17 -12 贷方 47 109 15 11 借方 48 -227 -32 -24 1.B 初次收入 49 -8179 -1145 -844 贷方 50 24183 3386 2504 借方 51 -32362 -4531 -3348 1.C 二次收入 52 1561 219 161 贷方 53 3275 459 339 借方 54 -1714 -240 -17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55 -54217 -7602 -5609 2.1 资本账户 56 -11 -1 -1 贷方 57 10 1 1 借方 58 -21 -3 -2 2.2 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59 -54206 -7600 -5608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四季度净误差与遗漏) 60 -57567 -8068 -5962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5874 -820 -612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11313 -1584 -1176 2.2.1.1.1.1 股权 63 -9706 -1359 -1006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1607 -225 -170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5440 765 564 2.2.1.1.2.1 股权 66 6105 857 634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666 -92 -70 2.2.2 储备资产 68 3361 468 353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225 -31 -23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102 -14 -11 2.2.2.4 外汇储备 72 3688 513 388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1789 253 173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5年初步数为一、二、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5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5年一、二、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初步统计,2025年,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924亿美元(折约6589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6-02-25/qingdao/2026/0225/2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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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5280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6647亿元,进口18114亿元,顺差8533亿元;服务贸易出口3541亿元,进口4507亿元,逆差966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2301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2050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491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102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4276亿美元,进口3204亿美元,顺差107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5年1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7566 1072 贷方 30187 4276 借方 -22621 -3204 1.货物贸易差额 8533 1209 贷方 26647 3775 借方 -18114 -2566 2.服务贸易差额 -966 -137 贷方 3541 502 借方 -4507 -638 2.1加工服务差额 72 10 贷方 93 13 借方 -22 -3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3 5 贷方 112 16 借方 -80 -11 2.3运输差额 -267 -38 贷方 891 126 借方 -1159 -164 2.4旅行差额 -1454 -206 贷方 423 60 借方 -1878 -266 2.5建设差额 131 19 贷方 195 28 借方 -64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6 -7 贷方 2 0 借方 -48 -7 2.7金融服务差额 -6 -1 贷方 4 1 借方 -10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82 -40 贷方 72 10 借方 -353 -5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487 69 贷方 756 107 借方 -269 -38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431 61 贷方 961 136 借方 -530 -7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35 -5 贷方 21 3 借方 -56 -8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29 -4 贷方 9 1 借方 -39 -5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6-02-03/qingdao/2026/0203/28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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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6625亿元。其中,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6211亿元,进口20415亿元,顺差5796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2119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829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152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90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6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744亿美元,进口2916亿美元,顺差828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6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5796 828 贷方 26211 3744 借方 -20415 -2916 1.货物贸易差额 7031 1004 贷方 23466 3352 借方 -16435 -2347 2.服务贸易差额 -1235 -176 贷方 2745 392 借方 -3980 -568 2.1加工服务差额 53 8 贷方 74 11 借方 -21 -3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51 7 贷方 99 14 借方 -48 -7 2.3运输差额 -393 -56 贷方 718 103 借方 -1111 -159 2.4旅行差额 -1428 -204 贷方 346 49 借方 -1773 -253 2.5建设差额 81 12 贷方 129 18 借方 -48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2 -7 贷方 34 5 借方 -86 -12 2.7金融服务差额 -6 -1 贷方 3 0 借方 -9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6 -24 贷方 71 10 借方 -237 -3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82 26 贷方 436 62 借方 -254 -3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461 66 贷方 807 115 借方 -345 -49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1 贷方 18 3 借方 -26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10 1 借方 -22 -3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6-03-02/qingdao/2026/0302/2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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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8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着眼全局、前瞻布局,各地区各部门靠前发力、综合施策,我国经济起步有力,主要指标好于预期,彰显强大韧性和活力。同时,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经济持续稳中向好的基础还需进一步巩固。要增强信心,以更大力度和更实举措抓好经济工作。 会议指出,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技自立自强、产业链自主可控,精准有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做强国内大循环,做优国内国际双循环,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要用好用足宏观政策。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增强货币政策前瞻性灵活性针对性,保持流动性充裕。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会议指出,要深入挖掘内需潜力。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推动消费升级。深入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加强水网、新型电网、算力网、新一代通信网、城市地下管网、物流网等规划建设。推动条件成熟的重大工程项目开工。 会议强调,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发展智能经济新形态,完善人工智能治理。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系统应对外部冲击挑战,提高能源资源安全保障水平,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各种不确定性。 会议指出,要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努力稳定房地产市场,扎实推进城市更新。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着力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推动中小金融机构改革,稳定和增强资本市场信心。 会议强调,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导向,加强教育、医疗、托育等民生建设。抓好农业生产,稳定生猪等农产品价格。完善常态化帮扶机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要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的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26-04-28/qingdao/2026/0428/3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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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调整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简称《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2年,为发挥好跨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支持和规范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建立了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本币优先的银行境外贷款政策框架。 近年来,银行境外贷款业务稳妥有序开展,境外贷款规模稳步增长,人民币贷款占比不断提升,对支持“走出去”企业境外经营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部分银行围绕贷款余额上限、用途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些问题和诉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充分研究论证并征求银行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发布《通知》,调整优化相关规定。 问:《通知》对现行境外贷款政策做了哪些调整? 答:《通知》做了两方面调整。一是提高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境内银行一级资本净额(外国银行境内分行按营运资金计)×境外贷款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如计算所得上限小于20亿元,则核定为20亿元。同时,结合各银行一级资本净额及存量业务规模,对国家开发银行(1.5)、进出口银行(3)和其它银行(0.5)设置了差异化的杠杆率,为银行业务开展预留了较为充足的空间。近年来,随着境外贷款业务发展,部分银行境外贷款余额逐渐接近上限。《通知》结合各银行业务规模及境内外资银行资本规模相对较小等实际情况,将境内外资银行的杠杆率由0.5上调至1.5,将进出口银行的杠杆率由3上调至3.5,并将20亿元核定上限上调至100亿元,更好支持外资银行、进出口银行发挥业务优势,满足境外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二是优化间接方式贷款管理要求。《通知》第二条明确,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可由境外银行依据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办理。《通知》出台后,境内银行应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可控原则,开展相关业务,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与境外银行通过合同约定等形式,明确资金使用条件,有效防范风险。 2026-04-20/qingdao/2026/0420/29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