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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我国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5014亿元,同比增长37%。其中,出口2300亿元,进口2713亿元,逆差413亿元。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948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92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836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4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1月,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出口362亿美元,进口427亿美元,逆差65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数据 2022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1.服务贸易差额 -413 -65 贷方 2300 362 借方 -2713 -427 1.1加工服务差额 69 11 贷方 75 12 借方 -5 -1 1.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1 3 贷方 42 7 借方 -21 -3 1.3运输差额 33 5 贷方 990 156 借方 -957 -151 1.4旅行差额 -720 -113 贷方 58 9 借方 -778 -122 1.5建设差额 -6 -1 贷方 68 11 借方 -74 -12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22 -19 贷方 20 3 借方 -142 -22 1.7金融服务差额 6 1 贷方 24 4 借方 -18 -3 1.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37 -22 贷方 63 10 借方 -200 -31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44 23 贷方 346 54 借方 -201 -32 1.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06 48 贷方 599 94 借方 -293 -46 1.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5 -1 贷方 7 1 借方 -12 -2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3 0 贷方 8 1 借方 -11 -2 注: 1.因海关将于3月公布1月和2月进出口数据,2022年1月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数据也将与2月数据一并发布。 2. 本表所称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3. 国际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4.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1.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1.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1.1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1.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1.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1.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1.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1.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1.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1.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2-03-02/shanxi/2022/0302/9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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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安排,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强力支撑;部署综合施策稳定市场预期,保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针对当前国内外形势新变化,稳定经济运行的政策要抓紧出台实施。今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规模 约1.5万亿元,这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各类市场主体直接高效的纾困措施,是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关键举措,也是涵养税源、大力改进增值税制度 的改革。会议决定,一是对所有行业的小微企业、按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退税近1万亿元。其中,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微型企业4月 份集中退还,小型企业5、6月份退还;增量留抵税额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阶段性取消“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最后一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 万元”等退税条件。二是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7月1日开始办理全额退还,年底前完成;增量留抵税额也要从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三是中央财政在按现行税制负担 50%退税资金的基础上,再通过安排1.2万亿元转移支付资金设立3个专项,支持基层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和保就业保基本民生等。其中,对新增留抵退税中的地 方负担部分,中央财政补助平均超过82%、并向中西部倾斜。会议要求,建立资金预拨机制,逐月预拨、滚动清算,确保地方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的退税所需资 金。加强资金监管和国库管理,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对地方的补助直达市县基层,对偷税、骗税、骗补等行为坚决打击、严惩不贷。 会议听取了国务院金融委汇报,指出要高度重视国际形势变化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着力办好自己的事,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深化改革 开放,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科学有效施策,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加大稳健货币政策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坚持不搞“大水漫灌”, 同时及时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信贷和社会融资适度增长。二是保持政策稳定性,近年来稳定经济运行、激发市场活力的政策要尽可能 延续实施,同时开展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防止和纠正出台不利于市场预期的政策。三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稳妥处理好资本市场运行中的问题,为各类 市场主体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四是加强部门协同,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未雨绸缪应对新挑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 场信心。五是继续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2022-03-22/shanxi/2022/0322/9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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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2年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新年伊始,2022年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我国外汇市场保持平稳运行态势。1月份,银行结售汇顺差278亿美元,综合考虑远期结售汇、期权交易等其他供求因素,境内外汇供求基本平衡。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顺差584亿美元,近九成来源于货物贸易项下,体现了近几个月进出口顺差增加,以及春节前企业集中收款等因素的影响。 外汇市场交易理性有序。1月份,结汇率(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和售汇率(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分别为67%和62%,同比分别略升2.4个和0.2个百分点,与2021年月均水平基本相当,说明市场主体结汇和购汇意愿保持稳定。 跨境双向投资保持活跃。1月份,直接投资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114亿美元,同比增长9%。其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以及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同比均呈现增长态势。证券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流入和流出规模与2021年月均水平基本相当,总体延续净流入格局。展望未来,外部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全球疫情演变和世界经济复苏仍存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主要发达经济体在通胀高启压力下货币政策转向可能加快。但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的态势没有改变,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格局没有改变,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总体趋势没有改变,将继续发挥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的作用,夯实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 2022-03-02/shanxi/2022/0302/9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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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2-03-02/shanxi/2022/0302/9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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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2年2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2年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138亿美元,较1月末下降78亿美元,降幅为0.24%。 2022年2月,跨境资金流动平稳有序,境内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地缘政治局势、主要国家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小幅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下,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当前外部形势复杂严峻,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明显加大。但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 2022-03-22/shanxi/2022/0322/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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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2年2月28日) 2022-03-02/shanxi/2022/0302/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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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工作,持续优化全省涉外企业营商环境,山西省分局组织各市中心支局广泛开展“下基层、进企业”调研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全省各级外汇局实地调研走访80多家外贸企业,涉及有色金属、化工、纺织、医药制造等行业,基本覆盖了省内外贸领域各行业。调研重点听取了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盈利、商业担保等情况,并详细了解汇率波动、订单变动、进出口、疫情防控对企业的影响,以及企业应对汇率风险的措施、衍生品业务办理等情况。通过现场调研,向企业积极宣讲汇率风险中性意识,鼓励企业强化风险中性管理,合理使用汇率避险工具规避汇率风险。外贸企业对各类外汇衍生产品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汇率风险中性意识进一步增强,为下一步主动运用衍生品开展汇率避险操作奠定了基础。 2022-03-11/shanxi/2022/0311/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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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2-03-02/shanxi/2022/0302/9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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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9.4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3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2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6.1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4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5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3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9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3万亿美元)。 2022-03-02/shanxi/2022/0302/9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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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外汇市场发展,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管理外汇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融机构应持续加强服务实体经济汇率风险管理的能力建设 (一)引导客户树立风险中性理念。支持企业管理好汇率风险,综合考虑产品类型、客户分类和套期保值需求特征,为客户办理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和套期保值需求相一致的外汇衍生品业务,降低生产经营不确定性。注意引导客户遵循“保值”而非“增值”为核心的汇率风险管理原则,聚焦主业、套保避险。 (二)坚持实需原则,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和“尽职审查”原则灵活展业。在与客户达成合约前,根据客户拟叙做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的基础交易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灵活运用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适合度评估、交易背景调查、业务单据审核、客户声明或确认函等一种或多种方法确认所办业务是否符合实需原则。 (三)持续提升基层机构外汇衍生品服务能力。强化对中小微企业的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加强面向企业的外汇政策传导,提供精细化和专业化的套期保值服务,充分响应企业对基层外汇服务的需求。 二、丰富对客户外汇市场产品 (一)对客户外汇市场新增人民币对外汇普通美式期权、亚式期权及其组合产品。已具备对客户期权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可自行开展上述新产品业务。 本通知所称普通美式期权,是指期权买方可以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任何一天或到期日前约定的时段行权的标准期权。亚式期权,是指期权结算价或行权价取决于有效期内某一段时间观察值的平均值,分为平均价格期权和平均执行价格期权。 (二)金融机构为客户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可根据客户外汇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灵活选择反向平仓、全额或差额结算等交易机制。用于确定结算金额使用的参考价应是境内真实、有效的市场汇率。 对于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项下的损益、期权费,境内客户应以人民币结算,境外客户可以选择人民币或外币结算,但不得将损益、期权费分别按本外币结算。 (三)金融机构基于实需原则为客户办理外币对衍生品业务,反向平仓、差额结算产生的损益,可为客户办理相应的结售汇。金融机构不得协助客户开展规避外汇管理规定的外币对衍生品业务。 (四)金融机构与客户开展近远端人民币金额相同、外币金额不同的人民币外汇掉期产生的外汇敞口,可以纳入结售汇综合头寸统一管理。 三、支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升外汇市场服务水平 (一)银行间外汇市场新增人民币对外汇普通美式期权、亚式期权及其组合产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应做好技术支持和市场服务。 (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可根据市场需求扩大银行间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的币种覆盖范围,上海清算所可根据市场需求拓展人民币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的期限和币种覆盖范围。 (三)支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完善银企服务平台,实现企业电子化多银行询价、交易和全流程管理,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便利企业外汇交易和风险管理。 四、扩大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范围 具备资格银行可向合作银行提供相应产品资格的人民币对外汇合作衍生品业务服务,包括合作远期结售汇、合作外汇掉期、合作货币掉期。符合《银行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细则》(见附件)要求的合作银行可按规定开展合作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 前款所称具备资格银行指具备相应衍生产品资格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包括尝试做市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合作银行指境内不具备经营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资格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五、支持银行自身外汇风险管理 (一)银行资本金(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符合下列情形的,银行可自行审核并留存有关真实性资料后办理,但应提前20日书面告知所在地外汇局分局: 1.符合《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要求,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政策性注资情形除外。 2.外资银行因法人化改制或发展人民币业务需要将外汇资本金结汇。 (二)银行因政策性注资背景产生的资本金(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仍按照《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办理。 (三)银行在境内办理以人民币计价的即期贵金属(包括但不限于黄金、白银、铂金)买卖业务,以及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从事的黄金和白银现货延期交收业务,在境外市场平盘贵金属交易敞口而形成的外汇敞口,可自行办理自身结售汇交易平盘。 (四)银行自身项下的黄金进口、利润、资本金(营运资金,不含政策性注资)、直接投资等形成的外汇敞口,可按照实需原则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套期保值,并应自行留存有关真实性或支持性材料。银行自身项下衍生品交易视同对客衍生品交易纳入银行结售汇统计。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6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贵金属业务汇率敞口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8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8〕3号)同时废止。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以及辖内有关金融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合作办理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2年5月12日 2022-05-30/shanxi/2022/0530/10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