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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6月,银行结汇10816亿元人民币,售汇1075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60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1526亿美元,售汇1518亿美元,结售汇顺差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574亿元人民币,售汇9791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17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1241亿元人民币,售汇96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27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1043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661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382亿元人民币。截至6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580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464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结汇1164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206亿元人民币。 2020年1-6月,银行累计结汇6702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61494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5531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累计结汇9535亿美元,累计售汇8749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786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5696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3466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3494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1006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02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2036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8040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3936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4104亿元人民币。 2020年6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5638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4124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1515亿元人民币。2020年1-6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34070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33914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56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0年6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618亿美元,对外付款340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214亿美元。2020年1-6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9066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904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20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0年1-5月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20-08-10/hebei/2020/0810/1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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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更好地落实《关于深入推进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开展的通知》精神,沧州市中心支局对辖区储备库企业某化工有限公司和备案专项帮扶银行进行政策辅导和操作培训,推动辖内储备企业从培育阶段进入成熟申报阶段。 会上,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运营模式和业务需求,对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政策及管理规定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与辅导,就企业与银行在理解政策、操作执行方面的疑问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和解答。 沧州市中心支局、某化工有限公司、备案专项帮扶银行相关人员共计8人参加本次会议。 2020-09-01/hebei/2020/0901/1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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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要求,沧州市中心支局问需于企、强化服务,成功办理辖区首笔3亿元人民币熊猫债外债签约登记业务,助力企业充分运用全口径跨境融资政策叠加红利,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经营增产增效。 此笔业务的成功办理,不仅为企业解决了投资项目资金难题,而且每年可为企业节省融资成本920万元。同时,也丰富了沧州辖区外债业务类型,为辖内其他企业办理自用熊猫债外债业务提供了借鉴和经验。 2020-08-06/hebei/2020/0806/17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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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总局年中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下半年工作,近日,承德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重点推动落实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数据质量管控、创新外汇宣传、外汇专项检查与核查等项工作。 会上,传达了国家外汇管理局2020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国内外经济金融和外汇收支形势,安排部署了下半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 承德市8家外汇指定银行部门经理、业务主管共28人参加会议。 2020-08-20/hebei/2020/0820/1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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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6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7.7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65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5.3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6.5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9247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1.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7万亿美元)。 2020年1-6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92.6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17万亿美元)。 2020-08-24/hebei/2020/0824/17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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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2020年3月末) 2020-08-20/hebei/2020/0820/1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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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口径外债情况表(2014年12月末以来) 2020-08-17/hebei/2020/0817/1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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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0.07 2020-09-01/hebei/2020/0901/17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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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40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7230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397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713亿元,二次收入顺差28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3098亿元,储备资产增加3220亿元。 2021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912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4926亿元,服务贸易逆差2836亿元,初次收入逆差4619亿元,二次收入顺差440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8007亿元,储备资产增加548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2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1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16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20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480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499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2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30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38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71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6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237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849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1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68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780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5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334亿SDR,储备资产增加347亿SDR。 按SDR计值,2021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51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06亿SDR,服务贸易逆差305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861亿SDR,储备资产增加591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21年二季度 2021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3,409 7,912 贷方 2 60,582 115,266 借方 3 -57,173 -107,354 1.A 货物和服务 4 5,833 12,090 贷方 5 53,992 103,693 借方 6 -48,160 -91,603 1.A.a 货物 7 7,230 14,926 贷方 8 49,045 94,057 借方 9 -41,815 -79,131 1.A.b 服务 10 -1,397 -2,836 贷方 11 4,948 9,635 借方 12 -6,345 -12,471 1.A.b.1 加工服务 13 216 424 贷方 14 227 444 借方 15 -11 -20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49 118 贷方 17 113 229 借方 18 -64 -111 1.A.b.3 运输 19 -261 -487 贷方 20 1,687 3,166 借方 21 -1,948 -3,653 1.A.b.4 旅行 22 -1,303 -2,871 贷方 23 200 374 借方 24 -1,503 -3,245 1.A.b.5 建设 25 86 116 贷方 26 235 423 借方 27 -149 -307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72 -270 贷方 29 83 169 借方 30 -255 -439 1.A.b.7 金融服务 31 -8 26 贷方 32 55 146 借方 33 -63 -120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58 -1,011 贷方 35 203 384 借方 36 -761 -1,39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82 264 贷方 38 824 1,579 借方 39 -642 -1,315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416 975 贷方 41 1,271 2,629 借方 42 -855 -1,654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0 -61 贷方 44 23 43 借方 45 -63 -104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5 -58 贷方 47 27 50 借方 48 -32 -108 1.B 初次收入 49 -2,713 -4,619 贷方 50 5,807 10,115 借方 51 -8,520 -14,734 1.C 二次收入 52 289 440 贷方 53 783 1,458 借方 54 -494 -1,01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3,409 -7,916 2.1 资本账户 56 2 -1 贷方 57 3 5 借方 58 -2 -6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3,410 -7,91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91 -2,426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3,098 8,007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196 -3,617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5,294 11,624 2.2.2 储备资产 64 -3,220 -5,489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2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2 23 2.2.2.4 外汇储备 68 -3,222 -5,511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4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 2021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1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1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21年二季度 2021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528 1,222 贷方 2 9,381 17,814 借方 3 -8,853 -16,591 1.A 货物和服务 4 903 1,868 贷方 5 8,360 16,025 借方 6 -7,457 -14,157 1.A.a 货物 7 1,119 2,306 贷方 8 7,594 14,536 借方 9 -6,475 -12,229 1.A.b 服务 10 -216 -438 贷方 11 766 1,489 借方 12 -982 -1,927 1.A.b.1 加工服务 13 33 66 贷方 14 35 69 借方 15 -2 -3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8 18 贷方 17 17 35 借方 18 -10 -17 1.A.b.3 运输 19 -40 -75 贷方 20 261 489 借方 21 -302 -565 1.A.b.4 旅行 22 -202 -444 贷方 23 31 58 借方 24 -233 -501 1.A.b.5 建设 25 13 18 贷方 26 36 65 借方 27 -23 -47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7 -42 贷方 29 13 26 借方 30 -40 -68 1.A.b.7 金融服务 31 -1 4 贷方 32 9 23 借方 33 -10 -19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86 -156 贷方 35 31 59 借方 36 -118 -216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8 41 贷方 38 128 244 借方 39 -99 -20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64 151 贷方 41 197 406 借方 42 -132 -25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 -9 贷方 44 4 7 借方 45 -10 -16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 -9 贷方 47 4 8 借方 48 -5 -17 1.B 初次收入 49 -420 -714 贷方 50 899 1,564 借方 51 -1,319 -2,277 1.C 二次收入 52 45 68 贷方 53 121 225 借方 54 -76 -157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528 -1,223 2.1 资本账户 56 0 0 贷方 57 1 1 借方 58 0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528 -1,22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0 -374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480 1,237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40 -559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820 1,796 2.2.2 储备资产 64 -499 -849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0 4 2.2.2.4 外汇储备 68 -499 -852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1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21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1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1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21年二季度 2021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368 851 贷方 2 6,537 12,407 借方 3 -6,170 -11,556 1.A 货物和服务 4 629 1,301 贷方 5 5,826 11,161 借方 6 -5,197 -9,860 1.A.a 货物 7 780 1,606 贷方 8 5,292 10,124 借方 9 -4,512 -8,518 1.A.b 服务 10 -151 -305 贷方 11 534 1,037 借方 12 -685 -1,342 1.A.b.1 加工服务 13 23 46 贷方 14 24 48 借方 15 -1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5 13 贷方 17 12 25 借方 18 -7 -12 1.A.b.3 运输 19 -28 -52 贷方 20 182 341 借方 21 -210 -393 1.A.b.4 旅行 22 -141 -309 贷方 23 22 40 借方 24 -162 -349 1.A.b.5 建设 25 9 13 贷方 26 25 46 借方 27 -16 -33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9 -29 贷方 29 9 18 借方 30 -28 -47 1.A.b.7 金融服务 31 -1 3 贷方 32 6 16 借方 33 -7 -13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0 -109 贷方 35 22 41 借方 36 -82 -150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0 28 贷方 38 89 170 借方 39 -69 -141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45 105 贷方 41 137 283 借方 42 -92 -178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 -7 贷方 44 2 5 借方 45 -7 -1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 -6 贷方 47 3 5 借方 48 -3 -12 1.B 初次收入 49 -293 -497 贷方 50 627 1,089 借方 51 -919 -1,586 1.C 二次收入 52 31 47 贷方 53 84 157 借方 54 -53 -11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368 -852 2.1 资本账户 56 0 0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0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368 -852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21 -261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334 861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37 -390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571 1,251 2.2.2 储备资产 64 -347 -591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0 3 2.2.2.4 外汇储备 68 -348 -593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0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1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1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1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1-09-16/hebei/2021/0916/1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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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8830亿元,支出16358亿元,顺差2472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7032亿元,支出14127亿元,顺差2904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798亿元,支出2231亿元,逆差43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908亿美元,支出2527亿美元,顺差38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631亿美元,支出2182亿美元,顺差449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78亿美元,支出345亿美元,逆差67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1年7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472 382 18830 2908 -16358 -2527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904 449 17032 2631 -14127 -2182 2.服务贸易差额 -433 -67 贷方 1798 278 借方 -2231 -345 2.1加工服务差额 69 11 贷方 73 11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1 3 贷方 43 7 借方 -22 -3 2.3运输差额 -4 -1 贷方 715 110 借方 -719 -111 2.4旅行差额 -539 -83 贷方 62 10 借方 -600 -93 2.5建设差额 12 2 贷方 74 11 借方 -61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1 -6 贷方 23 3 借方 -63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1 0 贷方 15 2 借方 -14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80 -28 贷方 53 8 借方 -233 -36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77 12 贷方 271 42 借方 -194 -30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76 27 贷方 453 70 借方 -278 -4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7 1 借方 -18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4 -2 贷方 9 1 借方 -23 -4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1-09-24/hebei/2021/0924/18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