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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02-03/xiamen/2020/0203/1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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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贵港市中心支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贵港市中心支行多方式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宪法》小知识网络测试,以问促学,激发干部职工和市场主体学习《宪法》热情,提升法治素养。截至12月6日,共200多微信用户参与了《宪法》小知识测试。 二是组织参加贵港市2020年“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在城市中心广场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制宣传折页,解答疑惑。现场共发放宪法和民典法知识宣传折页150多份。 三是利用扶贫工作平台开展宪法宣传。通过人民银行贵港市中心支行驻村干部在定点扶贫村新隆村扶贫工作群宣传宪法知识(电子海报),获得众多村民的点赞。 四是在办公楼行政许可业务场所以及人民银行征信查询中心摆设宣传海报,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社会公众开展宪法和民典法知识宣传,日均覆盖50 人次以上。 2020-12-07/guangxi/2020/1207/1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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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30至12月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贺州市中心支局举办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一是联合人民银行贺州市中心支行制作了宪法宣传视频《与宪同行》。《与宪同行》获贺州普法和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团委公众号八桂金讯展播,在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了人民银行及外汇局贯彻实施宪法的举措。二是充分利用外汇指定银行各营业网点的电子屏幕、电子门楣等载体,面向社会大众,开展宪法主题宣传。三是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辖内瑶族同胞广为流传的“蝴蝶歌”民谣中,唱响《民法典》,以视频的方式在贺州辖内展播与流传。四是举办《与宪同行 筑梦中国》主题书法活动,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弘扬宪法精神。此次活动在20多个银行网点和广西普法微信公众号和南宁中心支行团委公众号等开展,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2020-12-08/guangxi/2020/1208/1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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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好外汇政策宣讲工作,积极推进河池市农村信用社开办外汇业务,提高辖区金融机构整体涉外服务质量,扩大涉外业务覆盖率,2020年12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河池市中心支局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驻河池办事处等机构开展政策宣讲。 河池市中心支局首先向区联社驻河池办事处负责人宣讲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最新出台的外汇政策,鼓励河池辖区12家法人金融机构开展涉外业务市场准入;其次介绍了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的企业查验、企业融资等新功能;之后听取了河池辖区当前法人金融机构面临的业务形势和困难,并对涉外业务市场准入、涉外政策等问题进行逐一解答;最后还对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情况进行摸底调研。 2020-12-07/guangxi/2020/1207/1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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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联合中国银行梧州分行,到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公司开展走访调研。调研组深入了解企业自2019年投产以来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本外币金融服务需求,现场向企业宣传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便利化政策措施,协调商业银行回应企业需求,积极落实经常项目跨境外汇资金轧差净额结算、人民币跨境结算便利化等政策措施,并争取重点优质涉外企业能够享受广西最新出台的桂惠贷优惠扶持政策。 2020-12-10/guangxi/2020/1210/1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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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扩大“宪法宣传周”宣传的影响,12月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林市中心支局在玉林市园博园举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知识竞答定向健步走活动。活动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题,展开了形式多样的知识竞答活动,达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2020-12-07/guangxi/2020/1207/18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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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外汇管理稳外贸保就业工作,有效支持市场采购贸易业务发展,2020年12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崇左市中心支局前往凭祥出口商品市场采购中心,了解市场采购贸易业务开展情况,宣传解读市场采购贸易业务外汇政策,并与当地商务主管部门、银行、企业等开展座谈。各方就研究企业办理收付汇业务、建设完善凭祥市场采购综合服务平台系统等事项进行交流,指导银行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外汇服务,促使市场采购等贸易新业态成为稳外贸的新动能。 2020-12-07/guangxi/2020/1207/1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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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9日,防城港市中心支局局长邹智带队前往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防城港枫叶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开展临海工业发展前景专题调研。调研组与企业代表、银行代表就金融支持企业发展以及提升防城港市大宗商品规模经济效应进行深入探讨。 2020-12-10/guangxi/2020/1210/18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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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与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加强联合监管工作合作备忘录签署仪式在青岛市税务局监控指挥中心举行。青岛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伍舫,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局长张文武出席签署仪式并致辞,青岛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洪礼与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副局长张朝晖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备忘录。经常项目管理处、办公室、国际收支处、资本项目管理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签署仪式。 此次合作备忘录与2017年汇税合作备忘录相比,扩宽了合作范围,深化了合作领域,丰富了合作方式,加大了监管数据共享力度,是汇税双方在推进信息互换、监管互助方面的又一重要成果,标志着双方在执法领域的合作迈入崭新阶段,对青岛外贸经济健康发展、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起着促进作用。 2020-12-15/qingdao/2020/1215/1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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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疫情防控期间,部分疫情防控物资的特殊出口收汇业务(如:支援境外疫情防控等),是否适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20〕2号),银行应如何办理? 答:疫情防控期间,有关防疫物资的特殊出口收汇业务,可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20〕2号)第六条:“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并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银行在确保交易真实性、合法性的前提下,可先行为企业办理,同时做好涉外收付款申报交易附言的标注(标注“疫情防控”字样)和向外汇局的报备手续。 2020-04-10/jiangsu/2020/0410/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