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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4943亿元,支出13106亿元,顺差1837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3652亿元,支出10391亿元,顺差3262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291亿元,支出2716亿元,逆差142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8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315亿美元,支出2030亿美元,顺差28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115亿美元,支出1610亿美元,顺差505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00亿美元,支出421亿美元,逆差221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8年6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837 285 14,943 2,315 -13,106 -2,030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262 505 13,652 2,115 -10,391 -1,610 2.服务贸易差额 -1,425 -221 贷方 1,291 200 借方 -2,716 -421 2.1加工服务差额 93 14 贷方 94 15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9 6 贷方 61 9 借方 -22 -3 2.3运输差额 -376 -58 贷方 216 33 借方 -591 -92 2.4旅行差额 -1,159 -180 贷方 221 34 借方 -1,380 -214 2.5建设差额 51 8 贷方 93 14 借方 -41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 0 贷方 62 10 借方 -60 -9 2.7金融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24 4 借方 -11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90 -29 贷方 28 4 借方 -218 -3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47 7 贷方 155 24 借方 -107 -17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71 11 贷方 324 50 借方 -254 -39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5 1 借方 -18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3 0 贷方 8 1 借方 -11 -2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8-08-03/jiangxi/2018/0803/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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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8年7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6月末上升58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8年7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179亿美元,较6月末上升58亿美元,升幅为0.19%。 7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美元指数与上月末基本持平,金融资产价格小幅波动,主要非美元货币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动等因素综合作用,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升。 今年以来,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美元汇率和利率“双升”,一些新兴经济体受到较大冲击,全球贸易摩擦加剧,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均明显上升。在此背景下,我国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向好态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取得初步成效,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人民币汇率弹性明显增强。 展望未来,国际经济金融环境复杂严峻,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持续升温,主要国家宏观政策出现分化,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但我国经济基本面和政策基本面依然稳健,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运行有条件保持总体平稳。国内外因素综合作用,我国外汇储备规模将在波动中保持总体稳定。 2018-08-08/jiangxi/2018/0808/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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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二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221.37亿元,流出165.15亿元,净流入56.22亿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225.75亿元,流入90.10亿元,净流出135.65亿元(见表1)。 按美元计值,2018年二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34.70亿美元,流出25.89亿美元,净流入8.81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35.39亿美元,流入14.12亿美元,净流出21.27亿美元(见表2)。 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元 项目 2018年二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动 56.22 流入 221.37 流出 165.15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动 -135.65 流入 90.10 流出 225.75 注: 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季度流量人民币值通过当季流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 3.净流动为流入减流出差额,正值代表净流入,负值代表净流出。 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8年二季度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动 8.81 流入 34.70 流出 25.89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动 -21.27 流入 14.12 流出 35.39 注: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流动为流入减流出差额,正值代表净流入,负值代表净流出。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或债权投资,且相关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来华直接投资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量数据情况(不含收益再投资)。其中: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 2018-08-13/jiangxi/2018/0810/9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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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二季度及上半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与2018年一季度相比,二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新特点? 答:2018年二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储备资产增加。主要有以下新特点: 一是经常账户顺差,其中货物贸易顺差增长,服务贸易逆差稳定。2018年二季度,经常账户顺差58亿美元,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042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737亿美元。旅行、运输和知识产权费仍是主要的逆差项目。 二是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继续呈现顺差,跨境资本延续净流入趋势。2018年二季度,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182亿美元,跨境资本延续2017年一季度以来净流入的趋势。 三是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在较高规模。2018年二季度,直接投资净流入299亿美元。其中,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287亿美元;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586亿美元,仍保持在较高规模。 四是储备资产小幅增长。2018年二季度,我国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增加239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增加229亿美元。 总体来看,2018年二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值得指出的是,近几年我国经常账户收支已经进入平衡区间,小幅顺差或者小幅逆差都属于基本平衡。未来,我国经常账户差额有望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国际收支仍将保持总体平衡。(完) 2018-08-09/jiangxi/2018/0809/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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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18.6) 2018-08-03/jiangxi/2018/0803/9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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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见附件。 附件1:《“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封面 附件2:《“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引言及目录 附件3:《“一带一路”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概览》正文 2018-08-03/jiangxi/2018/0803/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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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4248亿元人民币,支出14416亿元人民币,逆差168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3016亿元人民币,支出11423亿元人民币,顺差1592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收入1232亿元人民币,支出2993亿元人民币,逆差176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8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235亿美元,支出2261亿美元,逆差2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041亿美元,支出1792亿美元,顺差250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93亿美元,支出469亿美元,逆差27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8年5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68 -26 14,248 2,235 -14,416 -2,261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592 250 13,016 2,041 -11,423 -1,792 2.服务贸易差额 -1,761 -276 贷方 1,232 193 借方 -2,993 -469 2.1加工服务差额 89 14 贷方 90 14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37 6 借方 -11 -2 2.3运输差额 -418 -66 贷方 215 34 借方 -634 -99 2.4旅行差额 -1,307 -205 贷方 236 37 借方 -1,543 -242 2.5建设差额 11 2 贷方 53 8 借方 -42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4 -5 贷方 26 4 借方 -60 -9 2.7金融服务差额 5 1 贷方 16 2 借方 -11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96 -31 贷方 29 5 借方 -225 -3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43 7 贷方 165 26 借方 -122 -19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74 12 贷方 352 55 借方 -278 -44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4 1 借方 -17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41 -6 贷方 9 1 借方 -50 -8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8-07-05/jiangxi/2018/0705/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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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IIP时间序列(中文).xlsx 2018-07-09/jiangxi/2018/0712/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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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396亿元人民币,支出13064亿元人民币,顺差332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2186亿元人民币,支出10335亿元人民币,顺差1851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收入1210亿元人民币,支出2728亿元人民币,逆差151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8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127亿美元,支出2074亿美元,顺差53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935亿美元,支出1641亿美元,顺差294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92亿美元,支出433亿美元,逆差241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8年4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32 53 13,396 2,127 -13,064 -2,074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851 294 12,186 1,935 -10,335 -1,641 2.服务贸易差额 -1,519 -241 贷方 1,210 192 借方 -2,728 -433 2.1加工服务差额 79 13 贷方 80 13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8 1 贷方 23 4 借方 -14 -2 2.3运输差额 -329 -52 贷方 211 33 借方 -540 -86 2.4旅行差额 -1,207 -192 贷方 232 37 借方 -1,439 -229 2.5建设差额 28 4 贷方 69 11 借方 -41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3 -7 贷方 28 4 借方 -71 -11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13 2 借方 -11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7 -27 贷方 35 6 借方 -203 -32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64 10 贷方 168 27 借方 -103 -1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66 10 贷方 335 53 借方 -268 -4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0 -2 贷方 5 1 借方 -15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10 2 借方 -22 -3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8-05-31/jiangxi/2018/0531/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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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3月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近期我国外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18年一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18年一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继续保持增长。截至2018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8435亿美元,较上年末增长1329亿美元,增幅7.8%,主要源于货币与存款、债务证券的增长推动。其中,货币与存款增长占外债总规模增长的36%,主要是境外非居民机构和个人在境内银行的存款增加;债务证券增长占外债总规模增长的34%,主要在于境外非居民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的意愿较强。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总体来看,我国外债规模增长反映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程度的提升。首先,一季度我国国民经济实现良好开局,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6.8%,进出口贸易同比增长9.4%,经济增长质量效益不断提升,这是我国外债持续增长的基础。其次,随着境内债券市场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加上我国债券市场今年以来的良好表现,境外机构投资者增持境内人民币债券的热情持续高涨,其中近八成投资于中长期债券。由此,债务证券在我国全口径外债中的比重从2014年末的8%提升至2018年3月末的21%,这已经成为我国外债新的增长点,也从一个侧面表明外国投资者对中国经济的坚定信心。 下一步,外汇局将继续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形势变化,不断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在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测分析,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2018-07-05/jiangxi/2018/0705/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