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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国家外汇局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所涉项目名称 2024-06-12/qingdao/2024/0612/2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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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国家外汇局行政许可事项公开目录 2024-06-12/qingdao/2024/0612/2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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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国际收支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2024-05-15/xizang/2024/0515/1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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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FDI和ODI存量权益登记工作将于2024年6月30日截止,请相关经营主体尽快完成申报。 2023年12月31日前在天津市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按照《外商投资法》相关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FDI年报数据(工商年检)。 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申报2023年度ODI存量权益数据。 未按要求报送“多报合一”数据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暂行管理办法》(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等法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未按要求办理ODI存量权益登记的境内投资主体,由外汇局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请尚未完成申报的经营主体,尽快办理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如有疑问,请联系注册地外汇局,咨询电话: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022-23209129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022-66239191 2024-06-12/tianjin/2024/0612/2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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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正确领导下,福建省分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动外汇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扎实做好外汇政策与业务宣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基层支局政务公开的指导。以《外汇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为准则,要求辖内各级支局对照《外汇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开展自查,逐一完善政务信息的发布、公示,配合做好政策解读、宣传。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以福建省分局子网站为主平台,保持政务信息较高的更新频率,全年发布各类子网站信息365条,其中公开目录信息296条。二是及时更新现行有效的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并新增规范性文件1件。三是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审批与行政处罚信息,2022年,分局本级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业务结果927件,通过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系统和分局子网站依法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6起。四是依据相关法规调整更新行政审批服务指南2件,在办公场所明显位置公示行政许可及对外管理服务岗位人员职责、服务规范等信息。 (三)积极与市场主体开展互动。丰富宣传方式,满足公众信息需求。制作并发布政策解读图文、政策宣传微视频、政策应用案例12期,以通俗易懂的文字向社会公众传导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汇率风险中性理念。积极回应社会公众的咨询和建议,2022年共处理子网站业务咨询、投诉建议留言85条,平均处理时间2个工作日。 (四)强化内部风险监督管理。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审批管理和质量把关,明确分工职责,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网站信息的安全与保密管理。指定内控专岗人员对行政许可事项受理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关键部位风险点的前置管控、事后抽查,落实“一站式”窗口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外汇政策宣传方面仍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分局将拓展宣传渠道,提升信息宣传质效。持续加强与新闻媒体、业界人士和专家学者的沟通,拓宽宣传渠道,发挥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使外汇政策解读更为直观、易于理解,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3-01-30/fujian/2023/0128/1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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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网站名称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网站 首页网址 http://www.safe.gov.cn/fujian/ 主办单位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网站类型 部门网站 政府网站标识码 bm74180001 ICP备案号 京ICP备06017241号 公安机关备案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061号 独立用户访问总量(单位:个) 69688 网站总访 问量(单位:次) 96504 信息发布2 (单位:条) 总数 365 概况类信息更新量 0 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 190 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量 296 专栏专题 (单位:个) 维护数量 1 新开设数量 0 解读回应3 解读信息发布 总数(单位:条) 25 解读材料数量(单位:条) 25 解读产品数量(单位:个) 01 媒体评论文章数量(单位:篇) 0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量(单位:次) 0 办事服务4 是否发布服务事项目录 否 注册用户数(单位:个) 0 政务服务事项数量(单位:项) 0 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数量(单位:项) 0 办件量(单位:件) 总数 0 自然人办件量 0 法人办件量 0 互动交流5 是否使用统一平台 是 留言办理 收到留言数量(单位:条) 71 办结留言数量(单位:条) 71 平均办理时间(单位:天) 2 公开答复数量(单位:条) 71 征集调查 征集调查期数(单位:期) 0 收到意见数量(单位:条) 8 公布调查结果期数(单位:期) 0 在线访谈 访谈期数 (单位:期) 0 网民留言数量(单位:条) 0 答复网民提问数量(单位:条) 0 是否提供智能问答 否 安全防护6 安全检测评估次数(单位:次) 1 发现问题数量(单位:个) 0 问题整改数量(单位:个) 0 是否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 是 是否开展应急演练 是 是否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 是 移动新媒体7 是否有移动新媒体 否 微博 名称 0 信息发布量(单位:条) 0 关注量 (单位:个) 0 微信 名称 0 信息发布量(单位:条) 0 订阅数 (单位:个) 0 其他 0 创新发展8 □搜索即服务 □多语言版本 □无障碍浏览 □千人千网 √其他 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俞强 审核人:高宇辉 填报人:林彬 联系电话:0591-88010215 填报日期:2023.1.11 备注:1.“办事服务”下的“服务事项目录”在总局网站统一发布;“办事服务”详见总局网站首页“在线办事”栏目,分局未单设服务平台。2.根据网站普查时填报的网站基本信息表,“互动交流”下的“留言办理”对应网站“咨询反馈-业务咨询”栏目;“征集调查收到意见数量”对应网站“咨询反馈-投诉建议”栏目。 2023-01-20/fujian/2023/0119/19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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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南平市分局联合市商务局、中行南平分行组织开展外汇政策宣传活动。一方面,赴福建省南平市农业学校开展“外汇宣传进校园”主题活动,为在校学生讲解出国留学等个人用汇相关知识,满足学生群体外汇政策需求。另一方面,举办外贸形势分析及外汇政策培训会,结合案例讲解汇率避险知识及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推动经营主体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下一步,南平市分局将聚焦政策宣传靶向化,面向涉外企业、老人、学生等不同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外汇政策宣传,将政策红利精准送达经营主体,助力南平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5-06/fujian/2024/0506/2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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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正确领导下,福建省分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全辖积极推动外汇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扎实做好外汇政策与业务宣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全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对基层支局政务公开的指导。以《外汇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为准则,要求辖内各级支局对照《外汇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开展自查,逐一完善政务信息的发布、公示,配合做好政策解读、宣传。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以福建省分局子网站为主平台,保持政务信息较高的更新频率,全年发布各类子网站信息365条,其中公开目录信息296条。二是及时更新现行有效的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并新增规范性文件1件。三是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审批与行政处罚信息,2022年,全辖共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业务结果4108件、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25起。四是依据相关法规调整更新行政审批服务指南2件,在办公场所明显位置公示行政许可及对外管理服务岗位人员职责、服务规范等信息。 (三)积极与市场主体开展互动。丰富宣传方式,满足公众信息需求。制作并发布政策解读图文、政策宣传微视频、政策应用案例12期,以通俗易懂的文字向社会公众传导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汇率风险中性理念。积极回应社会公众的咨询和建议,2022年共处理子网站业务咨询、投诉建议留言85条,平均处理时间2个工作日。 (四)强化内部风险监督管理。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审批管理和质量把关,明确分工职责,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网站信息的安全与保密管理。指定内控专岗人员对行政许可事项受理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关键部位风险点的前置管控、事后抽查,落实“一站式”窗口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外汇政策宣传方面仍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分局将拓展宣传渠道,提升信息宣传质效。持续加强与新闻媒体、业界人士和专家学者的沟通,拓宽宣传渠道,发挥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使外汇政策解读更为直观、易于理解,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增强人民群众参与感、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3-03-31/fujian/2023/0331/2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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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和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殷勇共同为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揭牌) 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的部署,中国人民银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5个计划单列市分行和317个地(市)分行于2023年8月18日挂牌。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加挂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牌子,各省、自治区分行加挂分行营业管理部牌子。 2023-08-18/fujian/2023/0818/2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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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机构改革相关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决定,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及辖内各市分局自2023年10月7日起启用新行政许可专用章,原用于行政许可的业务印章同步废止。 新行政许可专用章形状为圆形,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国家外汇管理局XX省(市)分局”,文字自左而右环行,五角星下方分别刊“行政许可专用章(1)”“行政许可专用章(2)”“行政许可专用章(3)”,文字自左而右横排。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3年9月28日 2023-09-28/fujian/2023/0928/21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