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国家外汇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李强总理关于金融工作的具体部署和何立峰副总理的讲话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党委成员、国家外汇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是我国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特别是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来我国金融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成果,系统阐述了坚持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和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本质特征和主要内涵,科学分析了当前金融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等作出全面部署,为我们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明确了方向。 会议强调,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任务: 一是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金融委的统筹部署,高效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不断完善党管金融的体制机制,切实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金融治理效能。 二是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宗旨。健全中国特色现代货币政策框架,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为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维护国际收支平衡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功能,更好支持科技创新、民营小微、先进制造、绿色发展等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因城施策指导城市政府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支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三大工程”,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三是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握好权和责、快和稳等的关系,稳妥处置重点区域和重点机构风险,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完善金融风险防范、预警和处置机制,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推动金融稳定立法,加快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建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做好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推动建立防范化解风险长效机制。综合施策,稳定市场预期,坚定维护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及时纠偏外汇市场顺周期、单边行为,防范人民币汇率大起大落风险。 四是坚持深化金融改革。加快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调控和传导机制,坚持市场供求在汇率形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推动优化金融机构体系,督促金融机构专注主业、提质增效,在规模、结构、区域布局上更加合理。强化债券市场制度建设,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统筹,提高债券市场市场化定价能力和市场韧性,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完善金融产品体系,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完善广泛覆盖、高效安全的现代支付体系。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推进中国征信市场发展。 五是扩大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促进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制度型开放,拓展内地和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支持和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提升我国在重大国际金融规则、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六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治机关建设,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深化中央巡视和审计整改,完善内部管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坚决落实机构改革任务,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以高质量党建推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金融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系统谋划未来一段时间重点工作任务和思路举措,抓好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培训,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各司局、党委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完) 2023-11-03/henan/2023/1103/1641.html
-
2023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53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658亿元,服务贸易逆差4786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507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68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3924亿元,负债减少847亿元;储备资产减少2738亿元。 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61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2012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1876亿元,初次收入逆差6275亿元,二次收入顺差75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10076亿元,负债增加1023亿元;储备资产增加14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2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0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60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4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3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540亿美元,负债减少118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382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08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542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682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878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0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1429亿美元,负债增加155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35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3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69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08亿SDR,服务贸易逆差496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407亿SDR,负债减少88亿SDR;储备资产减少282亿SDR。 按SDR计值,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559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395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258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1070亿SDR,负债增加116亿SDR;储备资产增加29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23年三季度 2023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4533 14618 贷方 2 69706 196630 借方 3 -65173 -182012 1.A 货物和服务 4 6872 20136 贷方 5 64225 181279 借方 6 -57354 -161143 1.A.a 货物 7 11658 32012 贷方 8 58708 164518 借方 9 -47050 -132506 1.A.b 服务 10 -4786 -11876 贷方 11 5517 16761 借方 12 -10303 -28637 1.A.b.1 加工服务 13 215 622 贷方 14 232 665 借方 15 -17 -43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94 210 贷方 17 201 506 借方 18 -107 -296 1.A.b.3 运输 19 -1569 -4460 贷方 20 1586 4592 借方 21 -3154 -9052 1.A.b.4 旅行 22 -3545 -9175 贷方 23 269 705 借方 24 -3813 -9880 1.A.b.5 建设 25 50 325 贷方 26 221 732 借方 27 -171 -408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69 -481 贷方 29 37 444 借方 30 -306 -925 1.A.b.7 金融服务 31 1 37 贷方 32 69 233 借方 33 -68 -196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26 -1663 贷方 35 167 605 借方 36 -793 -226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75 922 贷方 38 1010 3044 借方 39 -635 -212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602 2013 贷方 41 1679 5090 借方 42 -1078 -3077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53 -116 贷方 44 23 71 借方 45 -76 -186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62 -109 贷方 47 22 75 借方 48 -84 -185 1.B 初次收入 49 -2507 -6275 贷方 50 4929 13383 借方 51 -7436 -19658 1.C 二次收入 52 168 757 贷方 53 551 1968 借方 54 -383 -121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4533 -13290 2.1 资本账户 56 -10 -16 贷方 57 2 10 借方 58 -12 -26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4522 -13274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7261 -13133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4771 -9052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924 -10076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847 1023 2.2.2 储备资产 64 2738 -141 2.2.2.1 货币黄金 65 -350 -792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6 -8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7 89 2.2.2.4 外汇储备 68 3097 642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1328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2023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上半年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3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3年上半年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23年三季度 2023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626 2089 贷方 2 9619 27928 借方 3 -8992 -25839 1.A 货物和服务 4 949 2859 贷方 5 8862 25750 借方 6 -7913 -22890 1.A.a 货物 7 1609 4542 贷方 8 8101 23365 借方 9 -6492 -18823 1.A.b 服务 10 -660 -1682 贷方 11 762 2385 借方 12 -1422 -4067 1.A.b.1 加工服务 13 30 88 贷方 14 32 94 借方 15 -2 -6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3 30 贷方 17 28 72 借方 18 -15 -42 1.A.b.3 运输 19 -216 -633 贷方 20 219 653 借方 21 -435 -1286 1.A.b.4 旅行 22 -489 -1303 贷方 23 37 100 借方 24 -526 -1403 1.A.b.5 建设 25 7 46 贷方 26 30 104 借方 27 -24 -58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37 -67 贷方 29 5 64 借方 30 -42 -131 1.A.b.7 金融服务 31 0 5 贷方 32 10 33 借方 33 -9 -28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86 -236 贷方 35 23 86 借方 36 -110 -322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52 131 贷方 38 139 433 借方 39 -88 -30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83 288 贷方 41 232 725 借方 42 -149 -437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7 -16 贷方 44 3 10 借方 45 -11 -26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9 -15 贷方 47 3 11 借方 48 -12 -26 1.B 初次收入 49 -346 -878 贷方 50 680 1898 借方 51 -1026 -2777 1.C 二次收入 52 23 108 贷方 53 76 280 借方 54 -53 -172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626 -1894 2.1 资本账户 56 -1 -2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2 -4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625 -189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007 -1856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658 -1274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540 -1429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118 155 2.2.2 储备资产 64 382 -35 2.2.2.1 货币黄金 65 -48 -112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 -12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 13 2.2.2.4 外汇储备 68 432 76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195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23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上半年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3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3年上半年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23年三季度 2023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469 1559 贷方 2 7222 20882 借方 3 -6753 -19322 1.A 货物和服务 4 712 2137 贷方 5 6654 19253 借方 6 -5942 -17116 1.A.a 货物 7 1208 3395 贷方 8 6083 17470 借方 9 -4875 -14075 1.A.b 服务 10 -496 -1258 贷方 11 572 1783 借方 12 -1067 -3041 1.A.b.1 加工服务 13 22 66 贷方 14 24 71 借方 15 -2 -5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0 22 贷方 17 21 54 借方 18 -11 -31 1.A.b.3 运输 19 -163 -473 贷方 20 164 488 借方 21 -327 -962 1.A.b.4 旅行 22 -367 -974 贷方 23 28 75 借方 24 -395 -1049 1.A.b.5 建设 25 5 35 贷方 26 23 78 借方 27 -18 -43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8 -50 贷方 29 4 48 借方 30 -32 -98 1.A.b.7 金融服务 31 0 4 贷方 32 7 25 借方 33 -7 -21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5 -176 贷方 35 17 64 借方 36 -82 -241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9 98 贷方 38 105 324 借方 39 -66 -226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62 215 贷方 41 174 542 借方 42 -112 -327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5 -12 贷方 44 2 8 借方 45 -8 -20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6 -11 贷方 47 2 8 借方 48 -9 -19 1.B 初次收入 49 -260 -658 贷方 50 511 1419 借方 51 -771 -2078 1.C 二次收入 52 17 81 贷方 53 57 210 借方 54 -40 -12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469 -1415 2.1 资本账户 56 -1 -2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1 -3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468 -141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751 -1384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494 -954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407 -1070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88 116 2.2.2 储备资产 64 282 -29 2.2.2.1 货币黄金 65 -36 -84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 -9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 9 2.2.2.4 外汇储备 68 319 54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145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3年前三年初步数为上半年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3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3年上半年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3-11-03/henan/2023/1103/1643.html
-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现面向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机构简介 作为国家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始终坚持从长期、战略角度进行储备资产的多元化配置,致力于审慎、规范、积极的投资运作,形成了科学高效的投资决策体系和不断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构建了24小时连续经营的全球化管理架构,确保国家外汇储备资产的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我们始终秉承国家利益至上的理念,培育合规文化,鼓励专业深造和求真务实,营造生动活泼和积极协作的团队氛围,建设了一支年轻化、专业化、国际化的优秀员工队伍。 我们欢迎具有坚定的家国情怀、出众的才智、强烈的责任感、不懈的进取心、快速的学习能力并能不断践行创新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的团队。我们欢迎具有多元化学科背景的优秀人才申请我们的职位。我们将为您提供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内容、具有竞争力的激励机制和系统化专业培训。无论您在中心的哪个岗位工作,我们都会为您提供发挥特长、施展才华并创造非凡价值的平台。 二、招聘计划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有综合管理、投资研究、投资管理、委托贷款、风险管理、运营管理、法律、税务、合规、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管理等11个岗位类别招聘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有志于从事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4.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1月至7月间毕业,报到时应取得国家认可的就业报到相关材料、毕业证和学位证(包括在择业期内可视同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的)。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考者,京外生源须满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高校毕业生进京落户有关要求; 5.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间毕业,应为初次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到时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6.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 7.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履职回避及岗位规定的其他要求。 具体计划及要求见附表,如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报考说明及要求 (一)请登陆中心招聘官网(safeic.hotjob.cn)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材料。 (二)仅接受通过招聘官网投递的简历,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日(北京时间24:00截止)。 (四)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后,将参加笔试、面试等招聘程序。 (五)本公告内容由中心负责解释。中心保留可能根据岗位需求变化等因素调整、取消和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的权利。 四、联系方式 咨询邮箱:HR@mail.rmd-safe.gov.cn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 2023-11-03/henan/2023/1103/1642.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0月,银行结汇11516亿元人民币,售汇12057亿元人民币。2023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12857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3174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10月,银行结汇1604亿美元,售汇1680亿美元。2023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18307亿美元,累计售汇18750亿美元。 2023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3737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5066亿元人民币。2023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55916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6190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700亿美元,对外付款4885亿美元。2023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0633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1448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3-11-15/henan/2023/1115/1647.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10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3年10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10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10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更趋均衡。10月,银行结售汇以及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逆差环比分别收窄44%和66%。从经常项目看,我国对外贸易表现出较强韧性,货物贸易跨境资金净流入规模保持较高水平,环比增长52%,继续发挥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重要作用。资本项目交易中,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延续净流入格局,对外直接投资更加平稳;外资继9月净增持境内债券后,10月投资规模进一步增加,国内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进一步提升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信心,在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下人民币资产的避险属性也逐步增强。 未来,随着国内各项政策精准发力、落地落实,积极因素不断积累,经济基本面对外汇市场的支撑作用将进一步巩固。同时,近年来我国外汇市场深度、广度持续拓展,参与主体更趋成熟,交易行为更加理性,宏观审慎管理工具更加完善,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总体增强。此外,市场普遍认为美联储加息周期已接近终点,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外溢影响将有所缓和。在内外部环境持续改善下,我国外汇市场和跨境资金流动有望继续保持平稳运行态势。 2023-11-15/henan/2023/1115/1648.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2089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6%,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 一是货物贸易保持较高水平顺差。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4542亿美元,为历史同期较高水平。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3365亿美元,进口18823亿美元。今年以来,随着国内各项政策精准发力、落地落实,企业主动求新求进、应变克难,我国对外贸易平稳运行,进出口规模逐季扩大、整体趋势向好,支撑我国经常账户保持合理规模顺差。 二是服务贸易收支稳步恢复。前三季度,服务贸易逆差1682亿美元。旅行、运输仍为主要的逆差项目。其中,旅行逆差1303亿美元,主要是个人跨境旅行呈现恢复态势,旅行支出和收入均呈现增长趋势,但仍低于疫情前水平;运输逆差633亿美元,主要是国际运输市场供需结构逐步向疫情前回归。 总体看,在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下,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积极因素不断积累,继续支撑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2023-11-03/henan/2023/1103/1644.html
-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近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提升银行办理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推动银行通过“网上办”“远程办”方式为机构、个人等主体便捷高效办理资本项目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 《通知》内容包括:一是支持银行通过审核电子单证的方式办理资本项目业务。二是拓展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办理类型,将银行在线下有权限直接办理的资本项目下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全面纳入数字化服务范围。三是明确银行办理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的形式和条件要求、业务审核及档案管理、相关数据与信息报送规则等。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加强优质金融服务,持续提升监管能力和风险防控水平,更好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提升银行办理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通知 2023-11-20/henan/2023/1120/1649.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012亿美元,较9月末下降138亿美元,降幅为0.44%。 2023年10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宏观经济数据、地缘政治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保持恢复向好态势,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继续保持基本稳定。 2023-11-08/henan/2023/1108/1645.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外汇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通知》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外汇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实践中我们关注到,随着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蓬勃发展及跨境投融资活动的日益多样化,市场经营主体对外汇便利化也有了新的更多的诉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的部署要求,国家外汇局认真调研市场诉求,深入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系统梳理贸易外汇收支、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外商直接投资等相关外汇管理政策。在此基础上制定发布《通知》,推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9项政策措施。 问:《通知》有哪些政策思路? 答:《通知》的主要政策思路是:在宏观上,加强和完善外汇领域政策供给,增强政策的系统集成,围绕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便利化深化改革开放,不断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助力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在微观上,积极促进稳外贸稳外资,进一步优化管理流程,简化操作环节,便利市场经营主体合规办理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业务,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问:《通知》在跨境贸易便利化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通知》推出4项跨境贸易便利化举措。一是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银行可通过多种方式使用市场采购联网平台信息,为市场采购商户在线办理收结汇。二是放宽加工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银行可为企业办理进料对口收付汇资金轧差业务。三是完善委托代理项下跨境贸易资金收付,代理方因特殊情形确实无法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时,银行可按照展业原则为委托方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四是便利境内机构经营性租赁业务外汇资金结算,满足条件的境内机构可使用自有外汇收入,向境内租赁公司支付境内经营性租赁租金。 问:《通知》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一方面是助力市场采购等贸易新业态创新发展,支持委托第三方报关的市场采购商户以自身名义线上办理收结汇。另一方面,鼓励更多银行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结算业务,支持银行根据客户业务情况、银行信息化建设等自身实际,灵活使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平台信息,为市场采购商户提供更加便捷的收结汇服务,提高商户资金结算效率,同时也可以帮助银行节约系统开发成本。 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强对新科技、新赛道、新市场的金融支持,《通知》在这方面有哪些落实举措? 答:我们在调研中发现,部分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由于自身净资产小而面临无法获得更多跨境融资等难题,为此,从2018年起,国家外汇局持续加强和完善面向科技创新的外汇政策供给,出台针对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允许其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大幅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通知》从主体范围、试点地区、试点额度等方面对上述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进行了升级。一是在以往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的基础上,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试点主体,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二是政策覆盖范围从此前的17个省(市)扩展至全国;三是将此前17个省(市)的便利化额度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其余地区的便利化额度暂定为等值500万美元,便利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同时防范企业债务风险。 问:《通知》中的哪些政策有利于外商投资企业在华展业兴业? 答:近年来,国家外汇局持续简化业务手续和流程,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项下业务。2020年,在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本金、外债资金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2022年开始,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四地试点,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业务无需办理登记手续。 为进一步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收支,《通知》明确,将原资产变现账户调整为资本项目结算账户,账户内资金可自主结汇使用。这些资金主要包括外商直接投资及境内再投资、境外直接投资的境内股权出让方接收股权转让对价资金,以及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的外汇资金。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结合企业需求,有序推动更多资金收支纳入该账户,便利企业资金使用。 问:《通知》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核准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实际显示,企业外债账户的使用越便利,越有利于企业提高跨境资金使用效率。2022年4月,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允许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并支持企业通过线上方式申请办理外债登记等政策,进一步简化外债账户管理。这些政策的实施,提升了外债账户使用的便利度,获得了市场经营主体的普遍好评。在此基础上,《通知》进一步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的核准要求,允许经营主体根据实际需求在异地银行开立外债账户,有利于企业更好使用外债账户,减少企业“脚底”成本。 2023-12-08/henan/2023/1208/1656.html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包括9项政策措施,其中,经常项目政策措施4项,主要是进一步完善特殊贸易外汇收支管理,将前期已在部分区域试点实施的便利化措施推广至全国,具体包括优化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放宽加工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完善委托代理项下跨境贸易资金收付、便利境内机构经营性租赁业务外汇资金结算等;资本项目政策措施5项,主要是拓展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及更新优化部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具体包括全国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改革政策、放宽境外直接投资(ODI)前期费用规模限制、便利外商直接投资(FDI)境内再投资项下股权转让资金和境外上市募集资金支付使用、完善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管理、取消外债账户异地开立核准等。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按照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以支持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服务,加大政策实施和工作推进力度,持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促进稳外贸稳外资,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12-08/henan/2023/1208/16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