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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发布《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展业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展业办法》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展业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国家外汇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广泛调研、审慎试点的基础上,起草并发布《展业办法》,推动商业银行外汇业务流程再造,进一步提升银行外汇展业能力,营造与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制度环境。 近年来,国家外汇局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跨境贸易与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稳步提升。但监管中也发现,外汇管理改革落地过程中存在银行“未尽职审核”或“过度审核”等问题,银行存在违规展业情况,或影响合规经营主体对外汇便利化政策的微观感受。为此,《展业办法》通过构建银行外汇展业通用框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银行展业标准,推动银行切实履行审核义务。前期已在4家商业银行开展试点,试点成效良好。据试点银行反馈,外汇业务流程再造契合银行自身完善风控和业务发展需要,成本可控,有利于提升银行经营效率和管理效能。 问:商业银行外汇业务流程再造的内容是什么? 答:《展业办法》推进商业银行外汇业务流程再造,构建包含事前客户识别与分类、事中差异化审查、事后监测报告的全流程展业框架,强化事前和事后环节风险责任,打破既往“防风险”对事中环节的路径依赖,进一步提高银行外汇业务办理效率,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事前,要求银行对客户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并动态更新,落实银行“了解客户”责任。支持银行结合自身风险管理要求进行客户分类。事中,要求银行根据客户分类实施差异化审核措施,明确一类客户可凭指令办理外汇业务;二类客户由银行按“风险为本”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审查;三类客户由银行根据风险状况强化审核措施。事后,要求银行建立合规风险监测分析机制,发现外汇风险交易应上报外汇风险交易报告并酌情采取相应管控措施。明确外汇风险交易报告范围和报告路径。同时,明确银行内部管理体系要求,涵盖组织架构、内控制度、信息系统等方面,推动银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问:《展业办法》在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根据《展业办法》,银行应当根据客户外汇合规风险等级及业务风险整体判断,采取差异化审核措施。一是《展业办法》提供外汇业务便利化通用框架,统一简化流程,优质客户可以同时享受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已有的便利化措施。二是银行对优质客户可凭客户指令办理外汇业务,给予银行更多产品创新空间。三是政策适用灵活,银行和企业可自愿选择适用《展业办法》或原有相关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四是外汇风险筛查和识别依托系统开展,事后监测更精准,对客户“无违规、不打扰”。前期参与试点的银行反馈,实施外汇展业改革后,优质企业办理外汇业务更为高效,银行外汇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问:《展业办法》在风险防范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展业办法》压实银行风险防范责任,实现“既放得开又管得住”。一是客户尽调更扎实。《展业办法》进一步明确银行“了解客户”义务,推动银行充分利用自身数据和技术资源,整合信息形成客户画像,把好客户准入关,实现风险早识别、早发现。二是展业资源分配更合理。从试点情况看,各银行高风险客户占比较低,银行可以有效分配展业资源,在对广大中低风险客户提供外汇业务便利化服务的同时,加大对高风险客户和业务审查力度,有效防控风险。三是事后监测更高效。明确外汇风险交易报告范围,指导银行聚焦外汇风险交易特征,依托系统及时回溯筛查,实现精准化风险识别和处置。 问:我们注意到,《展业办法》在外汇管理法规中首次提出“尽职免责”。能否介绍一下主要考虑? 答:我们在实践中发现,银行身处跨境资金业务办理一线,其政策执行情况直接决定了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政策红利能否真正惠及经营主体。前期调研中,有银行提出确立代客业务“尽职免责”原则的诉求。《展业办法》积极回应银行关切,以立法形式明确客户在银行开展的外汇业务涉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但银行能够证明已勤勉尽责采取外汇展业措施的,不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破除“唯结果论”,打消银行落实外汇便利化政策顾虑,更好地激励银行“能干、愿干、敢干”,提升合规客户跨境业务便利化感受。 问:对于《展业办法》施行有什么配套措施吗? 答:下一步,国家外汇局将稳步推动《展业办法》落实落地。一是尊重市场,自愿适用。尊重银行跨境业务规模、展业模式调整成本等方面客观差异,基于银行自愿前提逐步推进《展业办法》实施工作。银行选择适用《展业办法》模式进行外汇展业的,应当做好完善组织架构、内控制度和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接到国家外汇局通知后方可适用。银行尚不具备《展业办法》规定的组织架构、系统控制等要求的,按照原有相关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开展外汇业务,不受影响。二是辅导跟进、扎实准备。《展业办法》在公开征求意见中,不少银行希望加强培训辅导和同业交流。对此,各级外汇局将对银行改造系统、完善业务流程等工作给予相应辅导支持,降低银行试错成本。目前我们已在主要法人银行所在地建立辅导团队,对接相关银行开展准备工作。 2024-01-04/guangdong/2024/0102/2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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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1645亿元,同比增长5%。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0065亿元,进口16488亿元,顺差3577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889亿元,进口3204亿元,逆差1315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89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315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54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1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1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069亿美元,进口2752亿美元,顺差31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1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262 316 贷方 21954 3069 借方 -19692 -2752 1.货物贸易差额 3577 500 贷方 20065 2805 借方 -16488 -2305 2.服务贸易差额 -1315 -184 贷方 1889 264 借方 -3204 -448 2.1加工服务差额 78 11 贷方 84 12 借方 -6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57 8 借方 -40 -6 2.3运输差额 -508 -71 贷方 540 76 借方 -1049 -147 2.4旅行差额 -1104 -154 贷方 106 15 借方 -1209 -169 2.5建设差额 64 9 贷方 113 16 借方 -49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8 -7 贷方 0 0 借方 -48 -7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19 3 借方 -22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37 -19 贷方 43 6 借方 -180 -2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36 19 贷方 325 45 借方 -188 -2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12 30 贷方 583 82 借方 -371 -52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23 -3 贷方 8 1 借方 -31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 0 贷方 11 1 借方 -9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01-03/anhui/2024/0103/2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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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542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519亿元。 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628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3276亿元。 按SDR计值,2023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7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468亿SDR。 按SDR计值,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56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414亿SDR。 按美元计值,2023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2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1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62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4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3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623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004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382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09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54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68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877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0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890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2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853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35亿美元。(完) 2023年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4542 628 470 贷方 2 69689 9616 7220 借方 3 -65147 -8989 -6750 1.A 货物和服务 4 6871 949 712 贷方 5 64217 8861 6653 借方 6 -57347 -7912 -5942 1.A.a 货物 7 11673 1611 1209 贷方 8 58702 8100 6082 借方 9 -47029 -6489 -4873 1.A.b 服务 10 -4802 -662 -498 贷方 11 5516 761 571 借方 12 -10318 -1424 -1069 1.B 初次收入 13 -2498 -344 -259 贷方 14 4930 681 511 借方 15 -7428 -1025 -770 1.C 二次收入 16 170 23 18 贷方 17 542 75 56 借方 18 -373 -51 -3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4519 -623 -468 2.1 资本账户 20 -10 -1 -1 贷方 21 2 0 0 借方 22 -12 -2 -1 2.2 金融账户 23 -4509 -622 -467 资产 24 -1194 -161 -125 负债 25 -3315 -461 -342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7247 -1004 -749 2.2.1.1 直接投资 27 -4718 -651 -489 资产 28 -3873 -533 -401 负债 29 -846 -118 -87 2.2.1.2 证券投资 30 -2652 -365 -275 资产 31 -1007 -138 -104 负债 32 -1646 -226 -170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323 -44 -33 资产 34 -239 -33 -25 负债 35 -84 -11 -9 2.2.1.4 其他投资 36 447 56 48 资产 37 1187 161 123 负债 38 -740 -106 -76 2.2.2 储备资产 39 2738 382 282 3.净误差与遗漏 40 -23 -4 -2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3年前三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4628 2090 1561 贷方 2 196614 27926 20880 借方 3 -181987 -25836 -19320 1.A 货物和服务 4 20135 2859 2137 贷方 5 181271 25749 19252 借方 6 -161136 -22889 -17115 1.A.a 货物 7 32027 4544 3397 贷方 8 164512 23364 17469 借方 9 -132484 -18820 -14072 1.A.b 服务 10 -11892 -1684 -1260 贷方 11 16760 2385 1783 借方 12 -28652 -4069 -3043 1.B 初次收入 13 -6266 -877 -657 贷方 14 13384 1898 1419 借方 15 -19650 -2776 -2077 1.C 二次收入 16 758 108 81 贷方 17 1959 279 209 借方 18 -1201 -171 -12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3276 -1890 -1414 2.1 资本账户 20 -16 -2 -2 贷方 21 10 1 1 借方 22 -26 -4 -3 2.2 金融账户 23 -13261 -1888 -1412 资产 24 -10469 -1499 -1125 负债 25 -2792 -389 -28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3119 -1853 -1383 2.2.1.1 直接投资 27 -9000 -1267 -949 资产 28 -10024 -1422 -1064 负债 29 1024 155 116 2.2.1.2 证券投资 30 -6873 -987 -739 资产 31 -4595 -662 -495 负债 32 -2278 -325 -244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510 -70 -53 资产 34 -415 -58 -43 负债 35 -96 -13 -10 2.2.1.4 其他投资 36 3264 471 357 资产 37 4706 678 507 负债 38 -1443 -207 -150 2.2.2 储备资产 39 -141 -35 -29 3.净误差与遗漏 40 -1351 -200 -147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4-01-03/anhui/2024/0103/24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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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4750亿美元,对外负债12964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786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2693亿美元,外币净资产4479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9271亿美元,债券资产3365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114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63%、23%和14%。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3246亿美元,美元资产8531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973亿美元,分别占22%、58%和20%。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7574亿美元,占比51%;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7176亿美元,占比49%。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7352亿美元,债券负债2217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395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7%、17%和26%。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5939亿美元,美元负债4345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2681亿美元,分别占比46%、34%和21%。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382亿美元,占比42%;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7582亿美元,占比58%。(完) 2024-01-03/anhui/2024/0103/2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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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线上业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县域银行和企业提供精准指导和服务……今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黄冈市分局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深化“外汇为民”服务理念,聚焦政策传导堵点、新型业务推广难点,帮助涉外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有力提升便利化政策的覆盖面和市场主体的满意度。 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该局大力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办”,增设微信指导暖心措施,靠前指导避免企业“反复改”。今年全年共计办理进出口名录登记业务78笔,线上办理业务率65.38%,当日办结率93.59%。运用一线工作法,建立重点外贸外资企业专员服务机制、督导外汇自律机制,开展县域外汇优质服务示范点创建活动,指导县域银行精准执行各项外汇便利化改革政策,持续为县域发展提供优质适配的外汇金融服务。 今年,该局推荐辖内祥云化工、美丰化工两家重点民营企业进入经常项目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办理试点业务798笔,缩短业务办理时间90%,大幅提升了两家企业的跨境资金结算效率。同时,推动黄冈市出台相关文件支持汇率避险工作,指导中行黄冈分行等拓展汇率避险“首办户”7家,办理汇率避险衍生品7857万美元。落实大兴调研的要求,该局对全市4家银行、8个网点开展经常项目便利化政策常态化督导,对全市98个银行网点开展个人外汇业务明察暗访,开展银行、企业现场核查调研5次,收集并解决问题6个。(湖北日报 2023-12-28) 2024-01-02/hubei/2024/0102/2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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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指导十堰市分局为湖北某科技型中小企业成功办理一笔980万美元的外债签约登记业务,标志着湖北省首笔由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的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成功落地。 2023年12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主体范围,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允许湖北省内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的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政策出台后,外汇局湖北省分局迅速部署安排,组织各市州分局向相关企业精准推送政策,大力推进便利化试点工作落实落地。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的宣传和推介,扩大政策知晓面、受益面,促进更多试点业务落实落地,将政策红利及时转化为惠企实效。”外汇局湖北省分局相关负责人说。(人民日报 2024-01-02) 2024-01-05/hubei/2024/0105/2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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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国家外汇局行政许可事项公开目录 2024-01-05/yunnan/2024/0105/1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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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分局坚持先谋先行、为企服务,深入一线做深做实调查研究工作。实地调研资阳市牙谷产业园,了解牙科医疗设备类企业经营特点、外贸发展难题和政策需求,就企业内外销结构、增设生产线情况、跨境融资供给、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等问题与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市分局针对性地向企业推介外汇普惠供给、汇率避险奖补等便利化政策和银行结算产品,鼓励企业开展汇率避险管理,用好用足各项政策,高效发展、开创新机。 2024-01-05/sichuan/2024/0105/2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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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时间序列 2023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3-12-18/shenzhen/2023/1218/1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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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1月,银行结汇12412亿元人民币,售汇14173亿元人民币。2023年1-11月,银行累计结汇14098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4591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11月,银行结汇1735亿美元,售汇1981亿美元。2023年1-11月,银行累计结汇20042亿美元,累计售汇20731亿美元。 2023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006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0152亿元人民币。2023年1-11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95979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402052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1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600亿美元,对外付款5612亿美元。2023年1-11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6233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7060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3-12-15/beijing/2023/1215/2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