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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1年3月31日) 2021-04-01/sichuan/2021/0407/1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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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山市中心支局通过腾讯会议组织开展了一场“外汇资金避险策略”培训,主要针对企业走访中发现的“人民币升值后企业应对乏力”等难点问题,就当前汇率形势、对涉外企业影响、常规避险金融产品等做了通俗易懂的讲解。 因培训结合市场热点,受众反响强烈,专业培训参会人数达121人,创历史新高。乐山中支陈学建行长等5位行领导组队参会,并给予好评,协助方建行全省20余个地市州分行参会,其他乐山外汇银行行领导率队群参,地方政府、县级支行、有需企业踊跃参加,在辖区掀起了一波外汇衍生品创新推广小高潮。 2021-03-31/sichuan/2021/0331/15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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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利用四川南向通道优势,整合现有资源,推动内江协同改革自贸区建设,服务涉外经济健康发展大局。内江市中心支局成功举办2021年第2期线上“外汇月讲堂”,银企共计42人参会。本次培训通过省工行深入剖析RECP的背景、内容和带来的发展机遇,详细介绍联运“一单制”区块链技术为保障的“中欧e单通”业务适用范围、产品优势等。同时创新引入本土企业――内江蓉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结合白马物流园区打造、自贸区建设、地域优势,向参会企业介绍对外贸易物流南向新通道的现状与趋势,推广以蓉欧+“东盟”班列为基础的跨境物流新选择。 2021-04-06/sichuan/2021/0406/1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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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为加强外汇政策宣传,萍乡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开办外汇业务银行在市绿茵广场参加“萍乡市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活动现场,宣传人员积极向本地市民、企业代表发放《外汇管理知识一本通》、《个人外汇业务》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等宣传资料,对往来市民的咨询予以耐心、细致的讲解,并对个人外汇政策和打击网络炒汇等进行了重点宣传。此次活动赢得了广大市民和企业代表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2021-03-29/jiangxi/2021/0329/1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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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开展“行政许可”相关工作,提升外汇政务服务水平,攀枝花市中心支局通过科务会集中学习+条线自主锤炼的方式,深入领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相关制度精神,逐条梳理工作职责,修订完善工作流程和内控制度,进一步提升业务操作水平。 2021-03-30/sichuan/2021/0330/1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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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孜州中心支局组织开展春训集中学习活动,认真学习2021年四川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陈晋祥副行长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总结工作经验、查摆短板不足,认真谋划今年的工作,为中心支局“十四五”开局之年工作开好头、定好调、打好基础。 2021-04-02/sichuan/2021/0402/1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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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进一步提升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的落地执行,帮助涉外企业更好理解和把握外汇政策,合理规避汇率风险,推动地方涉外经济不断发展。资阳市中心支局带领中行资阳分行、安岳支行,工行安岳支行对安岳县15家主要涉外企业开展外汇政策、涉汇业务办理、企业融资等培训辅导。 2021-04-07/sichuan/2021/0407/1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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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按照《四川省关于防范平台公司跨境融资风险的指导意见》要求,绵阳市中心支局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辖内平台公司外债存续期管理等方式,切实做好对辖内平台公司跨境融资的监管工作。 2021-03-29/sichuan/2021/0329/15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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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个人外汇业务政策问答 2021-04-06/sichuan/2021/0406/1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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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提升个人用汇便利化水平,现就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个人购汇申请书》填报要求。为便于境内个人购汇填报,自2021年4月1日起(具体时间由银行自主确定,但最迟不得晚于2021年6月底),启用优化后的《个人购汇申请书》(见附件1)。已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的银行,应按照《电子银行个人购汇优化技术要求参考》(见附件2),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本银行系统改造。 二、调整银行个人购付汇用途一致性审核要求。银行对个人购汇后即办理付汇的业务,应进行购付汇用途一致性审核。 三、优化留学学费购付汇手续。对于境内个人留学期间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留学学费购付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购汇资金直接汇入原学校账户。银行应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留学购汇”字样。 四、优化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薪酬结汇手续。对于境外工作的境内个人在同一银行再次办理不占年度便利化额度的薪酬结汇,银行在确认薪酬真实合法的情况下,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结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结汇”字样。 五、优化在华工作境外个人薪酬购汇手续。对于在华工作境外个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到同一银行再次办理合法薪酬收入购汇,银行可根据首次办理情况,免于审核重复性材料,并在购汇备注栏标注“便利化薪酬购汇”字样。 六、银行应建立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并事前向所在地外汇局书面报告。对于个人具有真实、合法交易背景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银行应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核原则,按照个人经常项目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制度予以办理,并在购/结汇备注栏标注“特殊外汇业务处置”字样。 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参照本通知执行。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个人外汇业务信息系统的通知》(汇发〔2016〕34号)同时废止。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收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开办个人结售汇业务的地方性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及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下属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附件:1.个人购汇申请书 2.电子银行个人购汇优化技术要求参考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2021-04-06/dalian/2021/0407/12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