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636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526亿元,服务贸易逆差971亿元,初次收入逆差3324亿元,二次收入顺差40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611亿元,储备资产增加2708亿元。 2021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0348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5736亿元,服务贸易逆差6303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0152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06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3231亿元,储备资产增加1217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9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80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52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520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63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408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422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15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5545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977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577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6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048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886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1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49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83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08亿SDR,初次收入逆差371亿SDR,二次收入顺差45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90亿SDR,储备资产增加299亿SDR。 按SDR计值,2021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222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899亿SDR,服务贸易逆差685亿SDR,初次收入逆差1109亿SDR,二次收入顺差117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435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322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21年四季度 2021年 1. 经常账户 1 7,636 20,348 贷方 2 70,494 250,553 借方 3 -62,858 -230,206 1.A 货物和服务 4 10,556 29,433 贷方 5 66,454 229,593 借方 6 -55,898 -200,160 1.A.a 货物 7 11,526 35,736 贷方 8 59,900 207,750 借方 9 -48,374 -172,014 1.A.b 服务 10 -971 -6,303 贷方 11 6,554 21,843 借方 12 -7,524 -28,147 1.A.b.1 加工服务 13 227 870 贷方 14 240 916 借方 15 -13 -46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79 261 贷方 17 147 507 借方 18 -68 -246 1.A.b.3 运输 19 178 -979 贷方 20 2,725 8,196 借方 21 -2,547 -9,175 1.A.b.4 旅行 22 -1,719 -6,402 贷方 23 185 732 借方 24 -1,904 -7,134 1.A.b.5 建设 25 152 357 贷方 26 311 986 借方 27 -159 -629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10 -761 贷方 29 84 332 借方 30 -294 -1,093 1.A.b.7 金融服务 31 9 -37 贷方 32 90 337 借方 33 -80 -37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87 -2,265 贷方 35 202 758 借方 36 -789 -3,023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67 695 贷方 38 901 3,278 借方 39 -633 -2,583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678 2,185 贷方 41 1,619 5,607 借方 42 -941 -3,422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2 -118 贷方 44 26 94 借方 45 -59 -21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3 -109 贷方 47 25 100 借方 48 -38 -209 1.B 初次收入 49 -3,324 -10,152 贷方 50 3,086 17,773 借方 51 -6,410 -27,925 1.C 二次收入 52 404 1067 贷方 53 955 3187 借方 54 -550 -212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7,636 -14,415 2.1 资本账户 56 0 6 贷方 57 3 17 借方 58 -4 -1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7,636 -14,42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4,928 -2,246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2,611 13,231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682 -8,206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5,292 21,437 2.2.2 储备资产 64 -2708 -12175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7 -2705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38 -6 2.2.2.4 外汇储备 68 -2687 -9464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5933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2021年初步数为前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1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2021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21年四季度 2021年 1. 经常账户 1 1194 3157 贷方 2 11026 38855 借方 3 -9832 -35698 1.A 货物和服务 4 1651 4568 贷方 5 10394 35609 借方 6 -8744 -31040 1.A.a 货物 7 1803 5545 贷方 8 9369 32220 借方 9 -7566 -26676 1.A.b 服务 10 -152 -977 贷方 11 1025 3388 借方 12 -1177 -4365 1.A.b.1 加工服务 13 35 135 贷方 14 37 142 借方 15 -2 -7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2 40 贷方 17 23 79 借方 18 -11 -38 1.A.b.3 运输 19 28 -151 贷方 20 426 1272 借方 21 -398 -1423 1.A.b.4 旅行 22 -269 -993 贷方 23 29 114 借方 24 -298 -1106 1.A.b.5 建设 25 24 56 贷方 26 49 153 借方 27 -25 -97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33 -118 贷方 29 13 51 借方 30 -46 -170 1.A.b.7 金融服务 31 1 -6 贷方 32 14 52 借方 33 -13 -58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92 -352 贷方 35 32 118 借方 36 -124 -469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42 108 贷方 38 141 508 借方 39 -99 -400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106 339 贷方 41 253 870 借方 42 -147 -531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5 -18 贷方 44 4 15 借方 45 -9 -33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 -17 贷方 47 4 16 借方 48 -6 -32 1.B 初次收入 49 -520 -1577 贷方 50 482 2752 借方 51 -1002 -4329 1.C 二次收入 52 63 166 贷方 53 149 494 借方 54 -86 -32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194 -2238 2.1 资本账户 56 0 1 贷方 57 0 3 借方 58 -1 -2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194 -223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772 -353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408 2048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420 -1275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828 3323 2.2.2 储备资产 64 -422 -1886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3 -418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6 -1 2.2.2.4 外汇储备 68 -419 -1467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919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21年初步数为前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1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2021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21年四季度 2021年 1. 经常账户 1 849 2,222 贷方 2 7,851 27,302 借方 3 -7,002 -25,080 1.A 货物和服务 4 1,175 3,214 贷方 5 7,402 25,026 借方 6 -6,227 -21,812 1.A.a 货物 7 1,283 3,899 贷方 8 6,671 22,644 借方 9 -5,388 -18,745 1.A.b 服务 10 -108 -685 贷方 11 730 2,382 借方 12 -839 -3,067 1.A.b.1 加工服务 13 25 95 贷方 14 27 100 借方 15 -1 -5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9 28 贷方 17 16 55 借方 18 -8 -27 1.A.b.3 运输 19 20 -105 贷方 20 304 895 借方 21 -284 -1,000 1.A.b.4 旅行 22 -192 -698 贷方 23 21 80 借方 24 -212 -777 1.A.b.5 建设 25 17 39 贷方 26 35 108 借方 27 -18 -68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3 -83 贷方 29 9 36 借方 30 -33 -119 1.A.b.7 金融服务 31 1 -4 贷方 32 10 37 借方 33 -9 -41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6 -247 贷方 35 22 83 借方 36 -88 -330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0 76 贷方 38 100 357 借方 39 -71 -281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76 238 贷方 41 180 611 借方 42 -105 -373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 -13 贷方 44 3 10 借方 45 -7 -23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 -12 贷方 47 3 11 借方 48 -4 -23 1.B 初次收入 49 -371 -1,109 贷方 50 343 1,929 借方 51 -714 -3,038 1.C 二次收入 52 45 117 贷方 53 106 348 借方 54 -61 -23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849 -1,580 2.1 资本账户 56 0 1 贷方 57 0 2 借方 58 0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849 -1,58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550 -258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90 1,435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300 -897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590 2,332 2.2.2 储备资产 64 -299 -1322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 -294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4 -1 2.2.2.4 外汇储备 68 -297 -1028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642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1年初步数为前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1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2021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2-03-25/hebei/2022/0325/1964.html
-
为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切实发挥跨境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境外贷款业务是指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境内银行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本外币贷款,或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下同)本外币贷款的行为。 本通知所称境外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合法注册成立的非金融企业。 二、境内银行应按照审慎经营原则,综合考虑资产负债情况和币种结构等各方面因素,统筹境内、境外业务发展,在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内按规定自主开展境外贷款业务,鼓励对有实际需求的境外企业优先采用人民币贷款。 三、境内银行境外贷款余额(指已提用未偿余额,下同)不得超过上限,即:境外贷款余额≤境外贷款余额上限。 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境内银行一级资本净额(外国银行境内分行按营运资金计)×境外贷款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 境外贷款余额=本外币境外贷款余额+外币境外贷款余额×汇率风险折算因子 境外贷款余额及上限的计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外币境外贷款余额以提款日的汇率水平折算。境内银行基于真实跨境贸易结算办理的贸易融资不纳入境外贷款余额管理。一级资本净额或营运资金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采用银行法人口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对境外贷款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汇率风险折算因子进行动态调整(参数设置见附件1)。 境内银行应做好境外贷款业务规划和管理,确保任一时点贷款余额不超过上限。若因银行一级资本净额(营运资金)、境外贷款杠杆率或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调整导致境外贷款余额超过上限,银行应暂停办理新的境外贷款业务,直至境外贷款余额调整至上限之内。 四、境内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的,应充分了解国际化经营规则和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内控制度,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机构备案后实施。提交的备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流程管理、专业人员配备、风险控制制度等;与境外银行合作开展境外贷款业务的,还应建立信贷责任、管理和风险分担机制。 五、境内银行可按现行制度规定为境外企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办理境外贷款业务,也可以通过境外企业在境外银行开立的账户办理。 六、贷款利率应符合商业原则,在合理范围内确定。 七、境内银行发放的境外贷款,原则上应用于境外企业经营范围内的相关支出,不得用于证券投资和偿还内保外贷项下境外债务,不得用于虚构贸易背景交易或其他形式的投机套利性交易,不得通过向境内融出资金、股权投资等方式将资金调回境内使用。如境外贷款用于境外投资,应符合国内相关主管部门有关境外投资的规定。境内银行应加强对境外贷款业务债务人主体资格、资金用途、预计的还款资金来源及相关交易背景的真实合规性审核,对是否符合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尽职调查,严格审查境外企业资信,并监督境外企业按照其申明的用途使用贷款资金。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原则上应要求境外银行等直接债权人参照本条规定办理。 八、境外贷款业务涉及跨境担保的,应根据有关规定,区分境内、境外债权人(受益人)分别报送跨境担保相关信息,境内银行因担保履约产生的对外债权应纳入其境外贷款余额管理。 九、境内银行境外贷款还款币种原则上应与贷款币种保持一致。如境外企业确无人民币收入偿还境内银行境外人民币贷款,境内代理行或境外人民币清算行与参加行可为境外企业偿还境内银行境外人民币贷款所产生的跨境人民币结算需求办理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内银行可为境外企业偿还本银行境外人民币贷款所产生的跨境人民币结算需求提供外汇风险对冲和外汇结汇服务。 十、境内银行应按照有关数据报送要求将境外本外币贷款、跨境收支、账户等信息分别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并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末本银行境外贷款余额变动等统计信息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所有境外贷款业务材料留存备查,保留期限为该笔境外贷款业务结束之日起5年。 十一、境内银行在办理境外贷款业务时,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可控的原则,切实做好境外贷款业务的风险管理工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义务。 十二、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境外贷款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境外贷款等统一按本通知模式管理,境内银行已发放境外贷款余额纳入本通知规定的境外贷款余额管理。境内银行向境外主权类机构发放贷款业务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纳入境外贷款余额管理。境内银行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分账核算单元向境外企业发放的贷款,按自由贸易账户相关规定办理(使用境内银行总行下拨人民币资金发放的境外企业贷款须纳入境外贷款余额管理)。境内银行通过离岸账户发放的境外贷款,按离岸银行业务相关规定办理,不纳入境外贷款余额管理。 十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27家银行(名单见附件2)境外贷款业务实行统一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27家银行以外的银行境外贷款业务进行管理。开展境外贷款业务的银行应于每年6月30日之前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机构报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本数据、上年度境外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和本年度计划。 十四、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政策性银行为合格境外机构办理人民币贷款业务和货币互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7〕81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的指导意见》(银发〔2011〕255号)同时废止。 附件1:参数设置附件2:27家银行名单 2022-03-03/hebei/2022/0303/1968.html
-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安排 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强力支撑 部署综合施策稳定市场预期 保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安排,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强力支撑;部署综合施策稳定市场预期,保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安排,针对当前国内外形势新变化,稳定经济运行的政策要抓紧出台实施。今年增值税留抵退税规模约1.5万亿元,这是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各类市场主体直接高效的纾困措施,是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的关键举措,也是涵养税源、大力改进增值税制度的改革。会议决定,一是对所有行业的小微企业、按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退税近1万亿元。其中,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微型企业4月份集中退还,小型企业5、6月份退还;增量留抵税额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阶段性取消“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最后一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万元”等退税条件。二是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7月1日开始办理全额退还,年底前完成;增量留抵税额也要从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三是中央财政在按现行税制负担50%退税资金的基础上,再通过安排1.2万亿元转移支付资金设立3个专项,支持基层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和保就业保基本民生等。其中,对新增留抵退税中的地方负担部分,中央财政补助平均超过82%、并向中西部倾斜。会议要求,建立资金预拨机制,逐月预拨、滚动清算,确保地方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的退税所需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和国库管理,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对地方的补助直达市县基层,对偷税、骗税、骗补等行为坚决打击、严惩不贷。 会议听取了国务院金融委汇报,指出要高度重视国际形势变化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影响。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着力办好自己的事,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深化改革开放,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科学有效施策,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加大稳健货币政策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同时及时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信贷和社会融资适度增长。二是保持政策稳定性,近年来稳定经济运行、激发市场活力的政策要尽可能延续实施,同时开展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防止和纠正出台不利于市场预期的政策。三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稳妥处理好资本市场运行中的问题,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四是加强部门协同,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未雨绸缪应对新挑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五是继续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保持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2022-03-22/hebei/2022/0322/1970.html
-
问:《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简称《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现行人民币境外贷款政策出台时间较早且限于“走出去”项目,外币境外贷款政策仅有原则规定,难以满足当前及未来业务发展和监管需要。为更好发挥跨境金融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思路,人民银行会同外汇局起草了《通知》,旨在支持和统一规范境内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同时以风险防范为导向将银行境外贷款业务跨境资金流动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 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银行境外贷款政策框架。《通知》统一了银行境外人民币和外汇贷款业务办理规定,进一步便利了银行有序开展境外贷款业务。 二是拓展银行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范围。《通知》将银行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范围由原来的“走出去”项目拓展至所有境外非金融企业,同时便利银行以人民币开展境外贷款业务。 三是将银行境外贷款相关的跨境资金流动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通知》结合各行一级资本净额及境外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将贷款余额上限设置为“一级资本净额*境外贷款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人民银行、外汇局可根据宏观经济形势适时调整相关参数,以实现对跨境资金流动的逆周期管理。目前境外贷款余额上限设置充分考虑到了各行存量业务规模,并为银行开展业务预留了充足空间。 四是明确银行展业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境内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的,应充分了解国际化经营规则和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内控制度,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后实施。 问:人民银行、外汇局下一步对境外贷款业务发展的考虑是什么?答:下一步,人民银行、外汇局将按照《通知》规定,引导境内银行稳妥有序开展境外贷款业务,提升跨境业务风险防范水平,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通知》正式实施之日起有3个月过渡期,境内银行应在过渡期内完成备案工作,按《通知》要求开展境外贷款业务。 2022-03-22/hebei/2022/0322/1962.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1月,银行结汇15399亿元人民币,售汇13632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766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1月,银行结汇2422亿美元,售汇2144亿美元,结售汇顺差278亿美元。 2022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7251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3539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3712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858亿美元,对外付款5274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584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2-02-25/hebei/2022/0225/1965.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2年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新年伊始,2022年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我国外汇市场保持平稳运行态势。1月份,银行结售汇顺差278亿美元,综合考虑远期结售汇、期权交易等其他供求因素,境内外汇供求基本平衡。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顺差584亿美元,近九成来源于货物贸易项下,体现了近几个月进出口顺差增加,以及春节前企业集中收款等因素的影响。 外汇市场交易理性有序。1月份,结汇率(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和售汇率(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分别为67%和62%,同比分别略升2.4个和0.2个百分点,与2021年月均水平基本相当,说明市场主体结汇和购汇意愿保持稳定。 跨境双向投资保持活跃。1月份,直接投资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114亿美元,同比增长9%。其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以及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同比均呈现增长态势。证券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流入和流出规模与2021年月均水平基本相当,总体延续净流入格局。展望未来,外部环境依然复杂多变,全球疫情演变和世界经济复苏仍存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主要发达经济体在通胀高启压力下货币政策转向可能加快。但我国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的态势没有改变,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格局没有改变,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总体趋势没有改变,将继续发挥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的作用,夯实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 2022-02-28/hebei/2022/0228/1966.html
-
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2年1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2年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216亿美元,较2021年末下降285亿美元,降幅为0.88%。 2022年1月,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延续平稳态势,境内外汇供求呈现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主要国家货币政策预期、地缘政治及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减少,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多,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加大。但我国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经济韧性强、潜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将为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2022-02-23/hebei/2022/0223/1963.html
-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沧州市中心支局以视频形式召开2022年全市外汇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了总局和河北省分局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21年沧州市外汇管理各项工作,深入分析当前外汇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2022年外汇管理工作任务。 沧州市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全体人员,各县(市)支局副局长、金融管理部主任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2022-03-16/hebei/2022/0316/1969.html
-
第1期外商投资企业外汇业务 2022-03-22/hebei/2022/0322/1971.html
-
2022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133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084亿元。 2022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77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7747亿元。 按SDR计值,2022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75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35亿SDR。 按SDR计值,2022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13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878亿SDR。 按美元计值,2022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7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75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97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84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5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20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0.4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510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190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66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20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36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290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10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212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2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007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204亿美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2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2年二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5133 775 575 贷方 2 64683 9773 7253 借方 3 -59549 -8998 -6678 1.A 货物和服务 4 10344 1561 1159 贷方 5 61659 9318 6914 借方 6 -51314 -7756 -5755 1.A.a 货物 7 11651 1758 1305 贷方 8 55636 8407 6239 借方 9 -43985 -6649 -4933 1.A.b 服务 10 -1306 -197 -146 贷方 11 6022 911 676 借方 12 -7329 -1108 -822 1.B 初次收入 13 -5595 -844 -627 贷方 14 2235 336 250 借方 15 -7830 -1180 -877 1.C 二次收入 16 384 58 43 贷方 17 789 119 88 借方 18 -405 -61 -4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2084 -320 -235 2.1 资本账户 20 2 0 0 贷方 21 4 1 0 借方 22 -2 0 0 2.2 金融账户 23 -2087 -320 -236 资产 24 -3188 -476 -355 负债 25 1102 155 12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3325 -510 -376 2.2.1.1 直接投资 27 918 141 104 资产 28 -2090 -317 -235 负债 29 3009 459 339 2.2.1.2 证券投资 30 -5193 -788 -584 资产 31 -2891 -437 -324 负债 32 -2301 -351 -259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385 -59 -44 资产 34 -263 -41 -30 负债 35 -122 -18 -14 2.2.1.4 其他投资 36 1334 196 148 资产 37 818 130 94 负债 38 516 66 54 2.2.2 储备资产 39 1239 190 140 3.净误差与遗漏 40 -3049 -455 -340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2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0777 1664 1213 贷方 2 125510 19354 14128 借方 3 -114733 -17690 -12915 1.A 货物和服务 4 18490 2844 2080 贷方 5 118903 18334 13384 借方 6 -100413 -15491 -11304 1.A.a 货物 7 20855 3208 2346 贷方 8 106623 16438 12001 借方 9 -85768 -13230 -9656 1.A.b 服务 10 -2365 -364 -266 贷方 11 12280 1897 1383 借方 12 -14645 -2260 -1649 1.B 初次收入 13 -8429 -1290 -947 贷方 14 4991 770 562 借方 15 -13420 -2060 -1509 1.C 二次收入 16 716 110 81 贷方 17 1616 249 182 借方 18 -900 -139 -102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7747 -1212 -878 2.1 资本账户 20 -13 -2 -2 贷方 21 8 1 1 借方 22 -21 -3 -2 2.2 金融账户 23 -7733 -1210 -876 资产 24 -11388 -1767 -1280 负债 25 3655 557 404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6474 -1007 -734 2.2.1.1 直接投资 27 4720 740 534 资产 28 -4758 -738 -537 负债 29 9478 1478 1070 2.2.1.2 证券投资 30 -10253 -1586 -1158 资产 31 -5499 -848 -619 负债 32 -4754 -738 -539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677 -105 -77 资产 34 -337 -52 -38 负债 35 -340 -53 -38 2.2.1.4 其他投资 36 -264 -56 -33 资产 37 465 74 56 负债 38 -729 -130 -89 2.2.2 储备资产 39 -1259 -204 -142 3.净误差与遗漏 40 -3031 -452 -335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2-10-19/hebei/2022/1019/20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