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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3月,银行结汇12956亿元人民币,售汇14053亿元人民币。2023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3736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38417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3月,银行结汇1878亿美元,售汇2037亿美元。2023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5460亿美元,累计售汇5613亿美元。 2023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9261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9061亿元人民币。2023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01670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9934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691亿美元,对外付款5663亿美元。2023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4850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4508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3-05-15/shaanxi/2023/0515/15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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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陕西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4笔折合65.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6.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湖南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19年8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21.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西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7笔折合60.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2.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浙江籍俞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俞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折合2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江苏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20年4月,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88.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6.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江苏籍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周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24.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河南籍马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12月,马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8笔折合69.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福建籍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45.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江西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9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11.3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北京籍马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马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8笔折合2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3-05-15/shaanxi/2023/0515/1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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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远期结汇提前锁定汇率,我们不用再因为汇率波动担心利润遭受汇兑损失,让我们发展‘底气’更足了。”近日,辖内某汽车零部件公司与工行华蓥支行签订了合作协议,让该企业负责人激动不已。该企业是华蓥山经开区的一家汽车配件制造出口型小微企业,产品主要出口欧盟、印度等地,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去年,企业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影响,出口货款汇兑损失风险大幅增加,特别是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常态化以及新冠疫情蔓延的交织叠加下,出口业务利润空间明显收窄,经营发展面临较大压力。 中心支局副局长带队开展“走基层、跑流程、外汇为民解难题”活动时,深入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相关外汇政策落实情况。在得知企业的相关情况后,立即督促工行华蓥支行组织专业人员“把脉问诊”。银行工作人员实地了解企业目前的产品销售、对外贸易、资金融通、金融合作等情况和服务需求,并向企业详细介绍了汇率避险、出口信保融资、线上结售汇等惠企便利化政策及服务,现场签订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合作意向。 下一步,中心支局将践行‘金融为民’理念,聚焦辖内中小微企业,督促银行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增便利、避汇险、惠民生’主题活动,以金融实际行动帮助小微企业‘爬坡过坎’,在服务外贸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2023-05-15/sichuan/2023/0515/2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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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便利银行、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和执行申报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形成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的通知》(汇发〔2019〕25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 2.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修订对照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3年4月24日 2023-05-15/shaanxi/2023/0515/15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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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3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5.2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6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6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2.0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9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0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6.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4万亿美元)。 2023年1-3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60.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78万亿美元)。 2023-05-15/shaanxi/2023/0515/1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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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5http://www.gov.cn/lianbo/bumen/202305/content_68574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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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5http://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05/content_68573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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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5http://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05/content_68574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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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2http://www.gov.cn/yaowen/2023-05/11/content_57549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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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家超行政长官、王灵桂副主任、尹宗华副主任,陈茂波司长,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媒体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 今天“互换通”正式上线,受易纲行长、郭树清书记的委托,我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互换通”的上线表示热烈祝贺! 向为“互换通”的上线付出辛勤汗水和努力的各位同事以及市场同仁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去年7月,经中央批准,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宣布启动建设。 “互换通”在“债券通”基础上,通过内地与香港基础设施机构的连接,高效支持境内外投资者参与两地金融衍生品市场,更好满足投资者对利率风险的管理需求。 近一年来,人民银行、香港证监会、香港金管局持续加强沟通协作,稳步推进制度建设,指导两地基础设施完成了规则、系统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今天,“互换通”正式上线,这是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进程中的又一重要事件,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对于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高度重视,以及支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 香港是全球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具有高度开放的商业环境、深度的金融市场体系、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和国际化的金融市场监管体系。 多年来,我们与香港金融界共同努力,持续提升两地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效率和水平,为内地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开放、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和能量。 继续坚定不移地扩大中国金融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繁荣发展,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是党中央既定的大政方针,也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与香港的务实合作,坚定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继续稳步推动中国金融市场改革开放与高质量发展。 最后,祝愿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取得更大的成就! 谢谢大家! 2023-05-15/safe/2023/0515/226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