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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80497.93亿元,同比增长13.0%。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76148.95亿元,同比增长14.5%,增速比上月末高3.9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9.0个百分点。上半年人民币存款增加7446.02亿元,同比多增5575.85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1444.54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3268.81亿元,财政性存款增加190.37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1306.34亿元。月末外币存款余额632.61亿美元,同比下降11.4%,上半年外币存款增加71.19亿美元,同比多增150.05亿美元。 2019年6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6561.79亿元,同比增长12.0%。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52725.93亿元,同比增长16.6%,增速比上月末低1.0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1.0个百分点。上半年人民币贷款增加4228.50亿元,同比多增58.26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1045.00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167.69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877.31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3175.58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867.65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772.67亿元,票据融资增加434.50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减少10.25亿元。月末外币贷款余额557.97亿美元,同比下降29.99%,上半年外币贷款减少62.51亿美元,同比多减35.51亿美元。 注: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2019-08-09/shenzhen/2019/0809/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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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问:境内机构在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含变更登记)后,在哪个部门办理登记额度内的境外投资所需资金汇出? 答:银行 15、问:境内居民个人在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业务时,若同时持有境内合法身份证件和境外(含港澳台)合法身份证件的,视同境内个人管理? 答:错误。应视同境外个人管理。 16、问:个人财产转移购付汇经核准后,银行可在核准件审批额度内分次汇出相关资金吗? 答:可以。可一次或分次汇出相关资金。 2019-08-13/shenzhen/2019/0813/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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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优化外汇业务管理,完善外汇服务方式,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外汇业务管理 (一)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在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和境外上市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经办银行应遵循审慎展业原则管控相关业务风险,并按有关要求对所办理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进行事后抽查。所在地外汇局应加强监测分析和事中事后监管。 (二)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分类为A类的企业,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退汇日期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或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原路退汇的业务,无需事前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可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金融机构在为企业办理以上免于登记的退汇业务时,应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注明“特殊退汇”。 (三)简化部分资本项目业务登记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内保外贷和境外放款注销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内保外贷责任已解除且未发生内保外贷履约的情况下,可到其所属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内银行直接办理内保外贷注销登记。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期限届满且正常收回境外放款本息的情况下,可到其所属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内银行直接办理境外放款注销登记。 (四)放宽具有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购汇偿还。出口押汇等国内外汇贷款按规定进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并办理结汇的,企业原则上应以自有外汇或货物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在企业出口确实无法按期收汇且没有其他外汇资金可用于偿还上述国内外汇贷款时,贷款银行可按照审慎展业原则,为企业办理购汇偿还手续,并于每月初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有关情况。 二、完善外汇业务服务 (五)便利外汇业务使用电子单证。银行按规定以审核电子单证方式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取消企业分类为A类以及成立满2年的条件。银行按规定以审核电子单证方式办理服务贸易、初次收入和二次收入外汇收支的,可不打印电子交易单证。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时,可不打印“结汇/购汇通知单”。银行办理上述业务,应确保电子单证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使用的唯一性,并留存电子单证或电子信息5年备查。 (六)优化银行跨境电商外汇结算。支持更多的银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七)放宽业务审核签注手续。金融机构按规定审核经常项目外汇收支时,可根据内控要求和实际业务需要,按照实质合规原则,自主决定是否在单证正本上签注收付汇金额、日期并加盖业务印章,但需按现行规定留存审核材料备查。 (八)支持银行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银行通过多种方式科学评估企业资信状况,对客观不可控因素造成涉外收付困难的企业区别分类,对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涉外企业在外汇贷款方面给予贷款延期、手续简化等倾斜。支持银行利用数字外管平台开放的企业资信、收付汇率等信息,开展合规经营和业务创新,做好对中小微涉外企业的金融服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第一条第三款因需升级资本项目信息系统,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 2020-04-20/shenzhen/2020/0420/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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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有关要求,深圳外汇局开启贸易外汇绿色通道,推出多项便利化措施,提升外汇服务质效,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启动贸易外汇绿色通道 特殊业务加急办 防疫物资是保证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因素,深圳外汇局指导辖内银行特事特办,建立特殊业务“事前沟通、加急办理、事后报备”外汇政策绿色通道,简化跨境收付汇流程和审核材料,提供线上金融服务,为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所需重点物资进口和产品出口,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对于诚信合规企业,允许银行优先办理贸易收付汇业务,企业事后补交单证。截至3月末,深圳外汇局指导银行通过绿色通道快速办理贸易外汇业务126笔,金额合计1.72亿美元。 深圳外汇局获悉华大基因公司急需进口一批设备用于新冠肺炎病毒检测,第一时间指导深圳工行简化审核流程,凭合同优先、快速为企业办理付汇,为深圳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助力。 工行深圳市分行国际业务部负责人蔡琳表示,类似华大基因这类抗疫企业的特殊收付款需求还有很多,深圳外汇局启动的贸易外汇绿色通道,可以说争分夺秒满足企业用汇需求,保障企业防疫物资及生产原材料顺利进出口,为企业快速恢复生产生活保驾护航。 优化外汇政务服务,“足不出户”网上办 疫情防控期间,深圳外汇局发布网上办理外汇业务指引和温馨提示,积极推行“网上办、邮件办、邮寄办、电话办”,引导外贸企业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办理行政许可业务,同时开通电子邮件、快递邮寄等多种方式的线上服务,指定专人负责业务跟踪即收即办,减少企业“跑腿”成本,提高业务办理效率。2月以来,已通过互联网为2800余家企业办理贸易收付汇资质登记、变更等业务。 近期,深圳某科技企业从境外收回退汇款约60万美元,因退汇时间距离原付款时间超过规定期限,需要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表示,深圳外汇局了解到企业着急结汇购买设备,用于新冠病毒研究,立即指导企业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资料,仅用1天时间完成了登记审核,助力企业早日攻克疫情。 加快落实贸易便利化措施,力促龙头企业复工复产 深圳外汇局积极落实国务院常务会通过的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等12条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在辖内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基础上,拟将试点范围扩大至服务贸易相关项目,进一步提升企业跨境资金结算效率。同时,结合当前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实际需要,支持银行扩大参与试点企业数量。疫情期间,深圳建行推荐了康冠科技等5家本地代表性的企业参与试点,深圳外汇局积极给银行提供政策指导,快速完成试点业务备案。 建行深圳市分行国际业务部负责人田英表示,外汇局推出的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措施,极大地简化了优质企业贸易单证审核要求,银行基于事前的展业,可凭企业指令直接办理收付汇,免去了银行业务人员核验海量报关单的工作量,业务处理效率显著提升。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平板显示终端产品的制造企业,其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后,企业贸易外汇结算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彻底改变过去付汇难、付汇慢的局面。原来准备一笔付汇材料需要半小时,至少需要几十份单证;现在只需要通过网银向银行发送汇款指令,5分钟即可完成1笔付汇,不需要提交付汇材料,每个月可节省6天单据整理时间,极大的提高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加快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2020-04-09/shenzhen/2020/0409/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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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拟进一步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afesz_current@sina.com 2.通信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06号人民银行大厦北楼2楼经常项目管理处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6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2020年4月21日 2020-04-21/shenzhen/2020/0421/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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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出台以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组织指导辖内地方法人银行运用好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政策,发放符合要求的优惠利率贷款,引导资金投向复工复产领域。截至3月29日,在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政策的支持下,深圳12家地方银行已全部实现优惠贷款落地,共发放普惠口径小微贷款2074笔,金额10.50亿元,加权平均利率4.12%。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地方法人银行重点支持现阶段亟需解决、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难点”和“痛点”,主要包括支持抗击疫情冲击能力较弱的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国际供应链产品生产等外贸领域,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同时,加强监督管理,防止资金出现“跑冒滴漏”,确保普惠性的低成本资金真正投向受疫情影响、复工复产困难的企业。 积极联合多方力量,加强“线上+线下”多渠道政策宣讲,扩大政策惠及面。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联合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与深圳工业总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行业协会摸排重点领域企业的融资需求,有的放矢,送政策上门。下沉服务,先后到罗湖区、南山区向200余家企业宣讲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政策,让企业对优惠政策“看得见”“摸得着”。 在各方的努力和支持下,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深圳福田银座村镇银行、深圳罗湖蓝海村镇银行、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等12家地方法人银行,已相继创新推出“微业贷——供应商专属贷款”“复工低息专项贷”“复工经营贷”“美味贷”等30多项产品,担保方式灵活,受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广泛欢迎。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发挥营业网点多的优势,挨家挨户宣传优惠政策,在了解到深圳某旅游运输服务公司因疫情影响、经营收入断崖式减少的困难后,以最优条件、最快速度向该公司发放“复工贷”480万元。 深圳某电子科技公司由于部分员工暂时无法全面返工,该公司总经理通过手机向微众银行申请“微业贷”,30万元贷款从申请到提款全部在线完成,资金15分钟到账。 深圳福田银座村镇银行获悉深圳某大型餐饮公司,受疫情影响其60余家门店无法正常对外堂食营业,运营资金非常紧张,主动为客户安排复工低息贷款200万元,两个工作日就全部完成授信审批、签约放款手续。 2020-04-15/shenzhen/2020/0415/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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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商业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就疫情防控期间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外汇分支机构要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按照特事特办原则,指导辖内银行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切实提高办理效率。 二、对于境内外因支援此次疫情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 三、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 四、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可取消,并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 (http://zwfw.safe.gov.cn/asone/)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五、银行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六、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并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 另外,《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精简外汇账户的通知》(汇发〔2019〕29号)实施时间由2020年2月1日调整至3月2日,银行应于2020年2月28日20:00前按原有账户类型代码报送有关数据。2020年2月28日20:00至3月1日20:00期间,按照汇发〔2019〕29号文件要求完成有关准备工作。2020年3月2日起开始按照更新后的账户性质代码报送有关数据。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辖内银行;各商业银行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电话:010-68402416,68402365。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1月27日 2020-01-28/shenzhen/2020/0415/6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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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末,深圳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89983.31亿元,同比增长17.0%。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85695.63亿元,同比增长18.0%;增速比上月末高4.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6.3个百分点。一季度人民币存款增加6143.28亿元,同比多增2223.47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648.03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2363.36亿元,财政性存款减少180.14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2090.92亿元。月末外币存款余额605.17亿美元,同比下降5.4%。一季度外币存款减少24.13亿美元,同比多减102.29亿美元。 3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62607.49亿元,同比增长14.2%。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59156.11亿元,同比增长16.1%,增速比上月末高1.9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1.5个百分点。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3157.91亿元,同比多增718.02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587.55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42.63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544.93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2546.32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819.41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889.44亿元,票据融资减少189.58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加10.2亿元。月末外币贷款余额487.13亿美元,同比下降15.7%。一季度外币贷款减少9.30亿美元,同比少减33.29亿美元。 注: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2020-04-14/shenzhen/2020/0414/6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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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疫情防控期间,部分疫情防控物资的特殊出口收汇业务(如:支援境外疫情防控等),是否适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20〕2号),银行应如何办理? 答:疫情防控期间,有关防疫物资的特殊出口收汇业务,可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20〕2号)第六条:“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并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银行在确保交易真实性、合法性的前提下,可先行为企业办理,同时做好涉外收付款申报交易附言的标注(标注“疫情防控”字样)和向外汇局的报备手续。 2020-04-09/shenzhen/2020/0409/6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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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0年3月31日) 2020-04-23/shenzhen/2020/0423/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