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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推进外汇政策普及,提高企业和个人对外汇知识的了解程度,近日,外汇局榆林市中心支局组织人员前往榆佳工业园区开展外汇知识和外汇政策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宣传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并针对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个人外汇业务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同时根据近年来总局通报的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提示社会公众网络炒汇属于非法行为,提醒大家通过正规渠道投资理财,自觉抵制高收益诱惑。 宣传人员前往园区出口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助推实体经济发展”活动,以《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外汇管理法规政策为宣传切入点,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就目前外汇金融政策、外汇金融产品和汇率避险方式等进行宣传讲解。通过与企业的面对面宣讲,帮助经营主体进一步了解与企业涉外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政策法规,引导经营主体依法合规办理外汇业务,提高企业防范汇率风险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外汇管理水平。 2021-03-25/shaanxi/2021/0325/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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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在安康市“3·15”宣传活动中设立站点,开展外汇业务知识和外汇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工作人员在现场摆放醒目的横幅,向群众派发宣传折页等资料,解读最新外汇便利化政策,揭示地下钱庄、跨境赌博和非法网络炒汇的危害性。同时,针对广大居民普遍关注的个人用汇便利化额度等知识进行现场答疑解惑,进一步普及了个人用汇常识,提醒居民警惕外汇业务中的风险误区,增强了居民守法合规用汇意识,提升了群众对非法金融外汇活动的防范鉴别能力。 外汇局安康市中心支局将把外汇宣传工作为一项日常的、可持续性的工作,充分利用线上平台和线下各种宣传平台,精准解读外汇政策法规,正确引导社会公众预期,为外汇管理服务工作营造更加良好的履职环境。 2021-03-25/shaanxi/2021/0325/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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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总分局关于开展非金融企业直接申报调研工作的要求,近日,外汇局咸阳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相关企业开展座谈,就辖区第二批直接申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外汇局咸阳市中心支局业务骨干围绕国际收支统计基本概念、企业直接申报的重要意义、相关表格填报方法等内容进行了细致说明,同时结合前期调研情况,对企业反馈的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解答。 最后,外汇局咸阳市中心支局对企业长期以来的积极配合表示感谢,也希望企业能够进一步加深与外汇管理部门的沟通,充分履行申报义务,确保数据质量,共同维护辖区涉外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2021-03-25/shaanxi/2021/0325/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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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外汇市场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增强个人合规用汇意识,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3月15日,外汇局汉中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相关银行开展“3·15”外汇政策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参与宣传的银行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台、摆放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开展个人外汇合规使用、抵制网络炒汇等多方面知识讲解及普及,形式丰富,进一步扩大了外汇政策的宣传面和覆盖面,为辖区营造合规用汇的良好环境奠定了基础,受到了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2021-03-25/shaanxi/2021/0325/7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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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批复设立陕西杨凌综合保税区,全国唯一农业特色的综合保税区正式落户杨凌。为全面掌握陕西杨凌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情况,了解综保区金融外汇政策需求,人民银行杨凌支行党组书记、行长,外汇局杨凌支局局长刘芬茹带领杨凌支局及杨凌支行货币信贷与调统科、会计国库科业务骨干赴杨凌综合保税区进行实地调研工作。 刘芬茹局长一行在杨凌综保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深入综保区建设现场实地了解综保区建设工作进度、整体规划。随后和杨凌示范区自贸办主任苏亚文进行了座谈。苏亚文主任详细介绍了杨凌综保区的战略定位、功能定位、产业规划和地方配套政策,就融资、本外币合一账户、农业保险等实际需求与调研组进行了讨论,并希望外汇局对综保区内企业提供更好的外汇服务和政策指导。刘芬茹局长在座谈中表示,杨凌综保区自申建以来杨凌支局一直予以高度关注,及时对接上级局解决杨凌综保区存在的外汇管理政策问题。下一阶段,杨凌支局将一如既往地重视和支持综保区建设,积极争取各项金融外汇便利化试点政策,加强金融与外汇政策政策传导,引导辖区金融机构及时对接入区企业需求,做好金融服务,在打造杨凌对外开放新高地上当主力、挑重担,为杨凌示范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更好履行“全面推进农业领域国际合作交流、打造‘一带一路’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推动上合组织农业技术交流培训示范基地建设”的国家使命贡献金融外汇力量。 2021-03-25/shaanxi/2021/0325/7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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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雷锋精神,宣传外汇政策,近日,外汇局宝鸡市中心支局开展以“学雷锋 提升外汇服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宣传队伍通过现场发放宣传册页、讲解宣传展板等方式,面对面向群众进行外汇政策解读、诚信知识宣讲、典型案例分享,引导群众树立诚信理念,防范网络炒汇、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非法金融活动,现场群众反响热烈,为维护辖区良好的外汇市场秩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21-03-25/shaanxi/2021/0325/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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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5http://www.gov.cn/xinwen/2021-03/25/content_55955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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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47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426亿元,服务贸易逆差2084亿元,初次收入逆差939亿元,二次收入顺差6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69亿元,储备资产增加1356亿元。 2020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11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3038亿元,服务贸易逆差5367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730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78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307亿元,储备资产减少39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9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1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9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33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9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4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91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5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84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76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4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87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59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0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73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78亿SDR,服务贸易逆差215亿SDR,初次收入逆差97亿SDR,二次收入顺差7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7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40亿SDR。 按SDR计值,2020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23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350亿SDR,服务贸易逆差56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38亿SDR,储备资产减少46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20年二季度 2020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8,470 6,119 贷方 2 52,457 91,254 借方 3 -43,987 -85,136 1.A 货物和服务 4 9,342 7,671 贷方 5 46,749 83,061 借方 6 -37,407 -75,390 1.A.a 货物 7 11,426 13,038 贷方 8 42,776 75,289 借方 9 -31,350 -62,251 1.A.b 服务 10 -2,084 -5,367 贷方 11 3,973 7,772 借方 12 -6,056 -13,139 1.A.b.1 加工服务 13 222 454 贷方 14 228 469 借方 15 -7 -15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54 147 贷方 17 119 254 借方 18 -65 -108 1.A.b.3 运输 19 -526 -1,342 贷方 20 994 1,713 借方 21 -1,520 -3,055 1.A.b.4 旅行 22 -1,428 -4,328 贷方 23 299 620 借方 24 -1,728 -4,948 1.A.b.5 建设 25 82 100 贷方 26 206 372 借方 27 -124 -272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42 -223 贷方 29 94 163 借方 30 -236 -387 1.A.b.7 金融服务 31 12 37 贷方 32 68 137 借方 33 -56 -100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56 -912 贷方 35 157 311 借方 36 -714 -1,222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56 88 贷方 38 656 1,249 借方 39 -600 -1,16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141 685 贷方 41 1,062 2,344 借方 42 -921 -1,659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4 -67 贷方 44 16 31 借方 45 -51 -98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36 -6 贷方 47 72 107 借方 48 -36 -114 1.B 初次收入 49 -939 -1,730 贷方 50 5,115 6,960 借方 51 -6,054 -8,690 1.C 二次收入 52 67 178 贷方 53 593 1,233 借方 54 -527 -1,05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8,470 -7,696 2.1 资本账户 56 -1 -7 贷方 57 3 4 借方 58 -4 -1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8,469 -7,68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7,114 -8,082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169 1,307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067 -3,323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236 4,630 2.2.2 储备资产 64 -1,356 393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1 8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04 -86 2.2.2.4 外汇储备 68 -1,262 471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1,577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2020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0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0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20年二季度 2020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1,196 859 贷方 2 7,405 12,964 借方 3 -6,209 -12,105 1.A 货物和服务 4 1,319 1,079 贷方 5 6,599 11,802 借方 6 -5,280 -10,723 1.A.a 货物 7 1,613 1,844 贷方 8 6,038 10,697 借方 9 -4,425 -8,853 1.A.b 服务 10 -294 -765 贷方 11 561 1,105 借方 12 -855 -1,870 1.A.b.1 加工服务 13 31 65 贷方 14 32 67 借方 15 -1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8 21 贷方 17 17 36 借方 18 -9 -15 1.A.b.3 运输 19 -74 -191 贷方 20 140 243 借方 21 -215 -434 1.A.b.4 旅行 22 -202 -617 贷方 23 42 88 借方 24 -244 -705 1.A.b.5 建设 25 12 14 贷方 26 29 53 借方 27 -17 -39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0 -32 贷方 29 13 23 借方 30 -33 -55 1.A.b.7 金融服务 31 2 5 贷方 32 10 19 借方 33 -8 -14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79 -129 贷方 35 22 44 借方 36 -101 -174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8 12 贷方 38 93 178 借方 39 -85 -165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0 98 贷方 41 150 334 借方 42 -130 -23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5 -10 贷方 44 2 4 借方 45 -7 -14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5 -1 贷方 47 10 15 借方 48 -5 -16 1.B 初次收入 49 -133 -246 贷方 50 722 986 借方 51 -855 -1,232 1.C 二次收入 52 9 25 贷方 53 84 175 借方 54 -74 -150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1,196 -1,085 2.1 资本账户 56 -0.1 -1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0 -2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1,196 -1,084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1,004 -1,143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24 187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92 -472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16 659 2.2.2 储备资产 64 -191 59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2 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5 -12 2.2.2.4 外汇储备 68 -178 70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226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20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0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 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0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20年二季度 2020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873 623 贷方 2 5,409 9,537 借方 3 -4,536 -8,914 1.A 货物和服务 4 963 785 贷方 5 4,820 8,684 借方 6 -3,857 -7,899 1.A.a 货物 7 1,178 1,350 贷方 8 4,411 7,870 借方 9 -3,233 -6,521 1.A.b 服务 10 -215 -564 贷方 11 410 814 借方 12 -624 -1,378 1.A.b.1 加工服务 13 23 48 贷方 14 24 49 借方 15 -1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 15 贷方 17 12 27 借方 18 -7 -11 1.A.b.3 运输 19 -54 -141 贷方 20 102 179 借方 21 -157 -320 1.A.b.4 旅行 22 -147 -456 贷方 23 31 65 借方 24 -178 -521 1.A.b.5 建设 25 8 10 贷方 26 21 39 借方 27 -13 -29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5 -23 贷方 29 10 17 借方 30 -24 -40 1.A.b.7 金融服务 31 1 4 贷方 32 7 14 借方 33 -6 -10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7 -95 贷方 35 16 33 借方 36 -74 -128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6 9 贷方 38 68 131 借方 39 -62 -12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15 72 贷方 41 109 246 借方 42 -95 -173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 -7 贷方 44 2 3 借方 45 -5 -10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 -1 贷方 47 7 11 借方 48 -4 -12 1.B 初次收入 49 -97 -181 贷方 50 527 724 借方 51 -624 -905 1.C 二次收入 52 7 19 贷方 53 61 129 借方 54 -54 -11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873 -791 2.1 资本账户 56 -0.1 -1 贷方 57 0 0 借方 58 0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873 -790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734 -837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17 138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13 -347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31 485 2.2.2 储备资产 64 -140 46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 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1 -9 2.2.2.4 外汇储备 68 -130 54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 168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0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0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0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0-08-12/jilin/2020/0812/1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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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7574亿元,支出13818亿元,顺差3756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6132亿元,支出11622亿元,顺差4510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442亿元,支出2196亿元,逆差75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0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507亿美元,支出1972亿美元,顺差53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302亿美元,支出1658亿美元,顺差643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06亿美元,支出313亿美元,逆差108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0年7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756 536 17574 2507 -13818 -1972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4510 643 16132 2302 -11622 -1658 2.服务贸易差额 -754 -108 贷方 1442 206 借方 -2196 -313 2.1加工服务差额 66 9 贷方 69 10 借方 -3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6 5 贷方 56 8 借方 -20 -3 2.3运输差额 -277 -39 贷方 345 49 借方 -621 -89 2.4旅行差额 -561 -80 贷方 125 18 借方 -686 -98 2.5建设差额 3 0 贷方 58 8 借方 -55 -8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7 -8 贷方 24 3 借方 -81 -12 2.7金融服务差额 5 1 贷方 22 3 借方 -17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8 -24 贷方 36 5 借方 -203 -29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11 16 贷方 288 41 借方 -177 -2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04 15 贷方 404 58 借方 -299 -4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1 贷方 8 1 借方 -16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7 -1 贷方 9 1 借方 -16 -2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0-09-18/jilin/2020/0909/1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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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确保企业等市场主体切实享受外汇管理改革便利化措施,2020年9月4日,延边州中心支局组织辖内16家涉外企业召开调研座谈会。 为保证调研对象的全面性和代表性,延边州支局邀请辖内典型的中资企业、外资企业、小微企业、跨境电商等企业参会。会上,首先对参会企业进行了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讲解,详细介绍和解读2019年10月以来外汇局发布的各项便利化政策,并对比较符合辖内企业实际情况的政策进行着重讲述和提示,进一步加深企业对外汇便利化政策的了解程度。 座谈会上,延边州中心支局参会代表与参会的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进行交流,详细了解外汇管理各项改革和便利化措施在企业层面的落实情况,尤其关注企业在办理外汇业务、跨境收支业务时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认真听取企业对外汇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企业普遍反映的共性问题,延边州中心支局统一予以解答和指导;个别企业面临的特殊问题,会后通过电话或面谈等形式深入对接,最大程度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本次座谈会通过深入了解辖内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落实情况,以及企业面临的问题困难和政策需求,进一步加深了对辖内外汇市场环境的掌握程度,有助于外汇管理部门更有针对性地推进外汇便利化政策的落地实施,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地方对外开发开放新格局。 2020-09-17/jilin/2020/0917/12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