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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5683亿美元,对外负债14144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539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155亿美元,外币净资产4694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0095亿美元,债券资产3544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044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64%、23%和13%。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3287亿美元,美元资产9233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3163亿美元,分别占21%、59%和20%。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8525亿美元,占比54%;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7158亿美元,占比46%。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8231亿美元,债券负债2251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663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8%、16%和26%。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6442亿美元,美元负债4807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2895亿美元,分别占比46%、34%和20%。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586亿美元,占比39%;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8558亿美元,占比61%。(完) 2023-08-03/ningxia/2023/0727/2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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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辖区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服务,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以下简称“宁夏分局”)赴2家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政策宣讲,深入了解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的现状、问题和诉求建议。 调研过程中,企业相关负责人就企业主营业务开展情况、汇率风险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等与外汇局人员进行充分交流。 宁夏分局及时回应了企业反馈的问题和诉求,并督促相关业务人员和银行做好跟进,帮助企业降低汇率避险成本,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不断优化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服务。 2023-07-27/ningxia/2023/0727/21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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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国家外汇局局长潘功胜会见来访的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就共同关心的经济金融议题交换了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宣昌能参加会见。(完) 2023-07-20/ningxia/2023/0720/2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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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国家外汇局局长潘功胜会见韩国央行行长李昌镛一行。双方就宏观经济形势及中韩金融合作等议题交换了意见。(完) 2023-07-20/ningxia/2023/0720/2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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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国家外汇局局长潘功胜会见来访的奥地利央行行长霍尔兹曼。双方就共同关心的经济金融议题交换了意见。(完) 2023-07-20/ningxia/2023/0720/21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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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554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465亿元,服务贸易逆差3857亿元,初次收入逆差3273亿元,二次收入顺差21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2741亿元,负债增加332亿元;储备资产增加1139亿元。 2023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12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0356亿元,服务贸易逆差7084亿元,初次收入逆差3730亿元,二次收入顺差58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6156亿元,负债增加1740亿元;储备资产增加2880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53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3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550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62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3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390亿美元,负债增加49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63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6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93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021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528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85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889亿美元,负债增加254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417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3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86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18亿SDR,服务贸易逆差41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291亿SDR,负债增加36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21亿SDR。 按SDR计值,2023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94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188亿SDR,服务贸易逆差762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资产增加663亿SDR,负债增加190亿SDR;储备资产增加311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目 行次 2023年二季度 2023年上半年 1.经常账户 1 4554 10129 贷方 2 65948 126945 借方 3 -61394 -116815 1.A货物和服务 4 7609 13271 贷方 5 60671 117054 借方 6 -53063 -103782 1.A.a货物 7 11465 20356 贷方 8 55230 105811 借方 9 -43764 -85455 1.A.b服务 10 -3857 -7084 贷方 11 5442 11243 借方 12 -9298 -18327 1.A.b.1加工服务 13 208 407 贷方 14 220 432 借方 15 -13 -26 1.A.b.2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1 116 贷方 17 164 304 借方 18 -103 -189 1.A.b.3运输 19 -1577 -2883 贷方 20 1481 3007 借方 21 -3058 -5891 1.A.b.4旅行 22 -2657 -5629 贷方 23 244 436 借方 24 -2902 -6066 1.A.b.5建设 25 152 275 贷方 26 276 512 借方 27 -124 -236 1.A.b.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84 -216 贷方 29 51 404 借方 30 -335 -620 1.A.b.7金融服务 31 17 36 贷方 32 84 164 借方 33 -67 -128 1.A.b.8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80 -1038 贷方 35 221 438 借方 36 -801 -1476 1.A.b.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03 555 贷方 38 1010 2033 借方 39 -707 -1478 1.A.b.10其他商业服务 40 587 1404 贷方 41 1640 3410 借方 42 -1053 -2006 1.A.b.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1 -64 贷方 44 24 47 借方 45 -65 -111 1.A.b.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5 -47 贷方 47 26 53 借方 48 -71 -100 1.B初次收入 49 -3273 -3730 贷方 50 4645 8474 借方 51 -7918 -12205 1.C二次收入 52 219 589 贷方 53 632 1417 借方 54 -413 -828 2.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4554 -9776 2.1资本账户 56 -6 -5 贷方 57 2 8 借方 58 -8 -14 2.2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4549 -9771 2.2.1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409 -6891 其中:2.2.1.1直接投资 61 -2409 -4416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2741 -6156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32 1740 2.2.2储备资产 64 -1139 -2880 2.2.2.1货币黄金 65 -201 -441 2.2.2.2特别提款权 66 25 -65 2.2.2.3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87 82 2.2.2.4外汇储备 68 -1049 -2455 2.2.2.5其他储备 69 0 0 3.净误差与遗漏 70 / -354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2023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3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3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目 行次 2023年二季度 2023年上半年 1.经常账户 1 653 1468 贷方 2 9400 18312 借方 3 -8747 -16844 1.A货物和服务 4 1084 1911 贷方 5 8649 16887 借方 6 -7565 -14976 1.A.a货物 7 1633 2933 贷方 8 7873 15264 借方 9 -6240 -12332 1.A.b服务 10 -550 -1021 贷方 11 776 1623 借方 12 -1325 -2644 1.A.b.1加工服务 13 30 59 贷方 14 31 62 借方 15 -2 -4 1.A.b.2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9 17 贷方 17 23 44 借方 18 -15 -27 1.A.b.3运输 19 -225 -416 贷方 20 211 434 借方 21 -436 -850 1.A.b.4旅行 22 -379 -814 贷方 23 35 63 借方 24 -414 -876 1.A.b.5建设 25 22 40 贷方 26 39 74 借方 27 -18 -34 1.A.b.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40 -30 贷方 29 7 59 借方 30 -47 -89 1.A.b.7金融服务 31 2 5 贷方 32 12 24 借方 33 -10 -18 1.A.b.8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83 -149 贷方 35 32 63 借方 36 -114 -213 1.A.b.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43 80 贷方 38 144 293 借方 39 -101 -213 1.A.b.10其他商业服务 40 84 203 贷方 41 234 493 借方 42 -150 -289 1.A.b.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 -9 贷方 44 3 7 借方 45 -9 -16 1.A.b.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6 -7 贷方 47 4 8 借方 48 -10 -14 1.B初次收入 49 -462 -528 贷方 50 661 1221 借方 51 -1123 -1749 1.C二次收入 52 31 85 贷方 53 90 204 借方 54 -59 -119 2.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653 -1416 2.1资本账户 56 -1 -1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1 -2 2.2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652 -1415 2.2.1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490 -998 其中:2.2.2.1直接投资 61 -341 -635 2.2.2.1.1直接投资资产 62 -390 -889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49 254 2.2.2储备资产 64 -163 -417 2.2.2.1货币黄金 65 -29 -64 2.2.2.2特别提款权 66 4 -10 2.2.2.3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2 11 2.2.2.4外汇储备 68 -150 -356 2.2.2.5其他储备 69 0 0 3.净误差与遗漏 70 / -52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23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3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3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目 行次 2023年二季度 2023年上半年 1.经常账户 1 486 1094 贷方 2 7009 13662 借方 3 -6523 -12567 1.A货物和服务 4 808 1426 贷方 5 6449 12599 借方 6 -5640 -11173 1.A.a货物 7 1218 2188 贷方 8 5870 11388 借方 9 -4652 -9200 1.A.b服务 10 -410 -762 贷方 11 578 1211 借方 12 -988 -1973 1.A.b.1加工服务 13 22 44 贷方 14 23 47 借方 15 -1 -3 1.A.b.2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7 12 贷方 17 17 33 借方 18 -11 -20 1.A.b.3运输 19 -168 -310 贷方 20 157 324 借方 21 -325 -634 1.A.b.4旅行 22 -283 -607 贷方 23 26 47 借方 24 -309 -654 1.A.b.5建设 25 16 30 贷方 26 29 55 借方 27 -13 -25 1.A.b.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30 -23 贷方 29 5 44 借方 30 -35 -66 1.A.b.7金融服务 31 2 4 贷方 32 9 18 借方 33 -7 -14 1.A.b.8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2 -112 贷方 35 24 47 借方 36 -85 -159 1.A.b.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2 60 贷方 38 107 219 借方 39 -75 -159 1.A.b.10其他商业服务 40 62 152 贷方 41 174 367 借方 42 -112 -216 1.A.b.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 -7 贷方 44 3 5 借方 45 -7 -12 1.A.b.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5 -5 贷方 47 3 6 借方 48 -7 -11 1.B初次收入 49 -345 -395 贷方 50 493 911 借方 51 -839 -1306 1.C二次收入 52 23 63 贷方 53 67 153 借方 54 -44 -89 2.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486 -1056 2.1资本账户 56 -1 -1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1 -1 2.2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485 -1055 2.2.1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64 -744 其中:2.2.2.1直接投资 61 -255 -474 2.2.2.1.1直接投资资产 62 -291 -663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36 190 2.2.2储备资产 64 -121 -311 2.2.2.1货币黄金 65 -21 -47 2.2.2.2特别提款权 66 3 -7 2.2.2.3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9 9 2.2.2.4外汇储备 68 -112 -265 2.2.2.5其他储备 69 0 0 3.净误差与遗漏 70 / -39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3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3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3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3-09-07/ningxia/2023/0907/2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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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9147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9134亿元,进口14892亿元,顺差4242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895亿元,进口3225亿元,逆差1331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25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978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33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0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941亿美元,进口2534亿美元,顺差407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6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911 407 贷方 21029 2941 借方 -18118 -2534 1.货物贸易差额 4242 593 贷方 19134 2676 借方 -14892 -2083 2.服务贸易差额 -1331 -186 贷方 1895 265 借方 -3225 -451 2.1加工服务差额 68 9 贷方 73 10 借方 -5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9 3 贷方 62 9 借方 -43 -6 2.3运输差额 -532 -74 贷方 497 69 借方 -1029 -144 2.4旅行差额 -808 -113 贷方 85 12 借方 -893 -125 2.5建设差额 69 10 贷方 119 17 借方 -50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75 -24 贷方 35 5 借方 -210 -29 2.7金融服务差额 14 2 贷方 34 5 借方 -20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99 -28 贷方 68 10 借方 -268 -37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85 12 贷方 344 48 借方 -259 -3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93 27 贷方 563 79 借方 -370 -52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9 1 借方 -26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46 -6 贷方 7 1 借方 -53 -7 注: 1.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9-07/ningxia/2023/0907/22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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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温州立连进出口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温州立连进出口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67笔,金额合计676.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94.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晋江市泉和仪器科技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晋江市泉和仪器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2笔,金额合计1231.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83.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3月至2022年8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56笔,金额合计276.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2.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山东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1年1月至11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9笔,金额合计333.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5.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河南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3笔,金额合计104.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1.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河南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8月至2021年6月,吴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8笔,金额合计475.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8.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5月至2021年2月,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8笔,金额合计413.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3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河北籍赵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4年2月至2020年10月,赵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33笔,金额合计470.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79.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湖南籍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2020年7月,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2笔,金额合计257.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4.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广东籍范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范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86笔,金额合计580.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65.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3-09-07/ningxia/2023/0907/2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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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企业灵活运用汇率避险工具,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卫市分局(以下简称“中卫市分局”)多措并举,积极打造“普及风险中性理念”“需求精准牵引供给”“汇率避险服务直达企业”的精细化管理工作闭环,引导辖区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做好汇率风险管理,推动涉外经济健康发展。汇率风险管理工作开展以来,中卫市辖区新增汇率风险管理“首办户”企业8家,全市汇率风险管理“首办户”企业占比较年初提升3.61个百分点。 一、“网络+现场”宣贯结合引导企业树立“风险中性”理念 中卫市分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精准服务原则,一方面建立汇率避险“工作推进清单”,涉及业务宣传、产品创新及联学共建等多项内容,通过优化宣传体系,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主体、重点环节的宣传,提升宣传精准度。2022年以来,累计开展集中宣讲、推介活动30余次,以“线下宣讲+线上直播”方式服务企业80余家次。另一方面实行“首办户”企业名单制管理,建立并动态更新涵盖83家企业的工作台账,定期向辖内银行进行推送,督导主办银行聚焦“首办户”拓展目标,推动银企高效对接。2023年1-7月汇率避险“首办户”新增3家,较上年末增长了60%。 二、“产品引进+优化服务”提升汇率管理能力水平 针对辖区外汇银行汇率套保产品较为单一等情况,中卫市分局引导辖区7家银行获得远期结售汇等业务办理资质,引进期权、掉期等避险工具,优化汇率避险业务办理流程和手续,拓展线上渠道,升级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的汇率查询、产品咨询、业务办理等功能,采取逐企建档、逐企对接、定向辅导等方式因企施策,为企业提供“一企一策”精细服务,帮助企业实现精细化管理。2023年1-7月,辖区汇率风险管理工作实现“双增”,即“首办户”在现有存量基础上新增60%,辖区外贸企业汇率避险业务金额较上年末增长13.4%。 三、“汇政银”部门联动推动汇率避险降本增效 中卫市分局强化部门协作,发挥“汇政银”协作“几家抬”作用,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辖内各家银行机构持续优化实体经济服务,加大减费让利力度、提供汇率避险产品专项授信等措施,切实降低企业办理汇率避险业务的门槛。部分银行机构下调期限在6个月(含)以内远期结售汇及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业务的保证金比例,并给予单笔业务办理40-100BP的点差优惠,切实降低企业汇率避险资金成本。 下一步,中卫市分局将进一步摸清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的共性化和个性化需求,联合银行因地制宜做好服务企业汇率避险工作,继续鼓励辖区银行积极参与“政银企”合作模式的探索,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外汇套保业务支持,持续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健经营,推动涉外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3-08-31/ningxia/2023/0831/2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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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二季度及上半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1468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7%,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资本项下跨境资金流动总体趋稳。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处于历史同期较高水平。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2933亿美元,为历年同期次高值。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5264亿美元,进口12332亿美元。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对外贸易持续提供新动能,同时机电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等传统产品出口保持稳定,支撑我国经常账户保持合理规模顺差。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逐步向常态水平回归。上半年,服务贸易逆差1021亿美元,旅行、运输为主要逆差项目。其中,旅行逆差814亿美元,同比增长67%,主要是居民个人跨境旅行呈现恢复态势,旅行支出和收入均呈现增长;运输逆差416亿美元,主要是全球运力供给逐步恢复,我国运输服务收支正向疫情前水平回归。 三是资本项下跨境资金流动总体趋稳。从境外资本流入情况看,上半年,来华直接投资保持资金净流入,其中吸收来华股权投资净流入323亿美元;来华证券投资更加积极,其中股票项下净流入同比明显增加,债券项下逐步恢复净流入;外债余额更加稳定。从我国对外投资情况看,对外直接投资有序发展,其中对外股权投资净流出559亿美元;对外证券投资同比有所放缓。 总体看,在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下,我国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国民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我国经济具有巨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将继续支撑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2023-09-07/ningxia/2023/0907/2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