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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8112亿元,同比增长1%。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8400亿元,进口14792亿元,顺差3608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792亿元,进口3128亿元,逆差1336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83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082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80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8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888亿美元,进口2563亿美元,顺差325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5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272 325 贷方 20192 2888 借方 -17920 -2563 1.货物贸易差额 3608 516 贷方 18400 2632 借方 -14792 -2116 2.服务贸易差额 -1336 -191 贷方 1792 256 借方 -3128 -447 2.1加工服务差额 73 11 贷方 77 11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5 4 贷方 54 8 借方 -29 -4 2.3运输差额 -548 -78 贷方 517 74 借方 -1065 -152 2.4旅行差额 -921 -132 贷方 81 12 借方 -1001 -143 2.5建设差额 56 8 贷方 90 13 借方 -34 -5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2 -7 贷方 3 0 借方 -55 -8 2.7金融服务差额 -5 -1 贷方 24 3 借方 -28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29 -33 贷方 63 9 借方 -292 -42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79 11 贷方 330 47 借方 -251 -3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91 27 贷方 536 77 借方 -345 -49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8 1 借方 -19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4 1 贷方 9 1 借方 -6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7-06/jilin/2023/0706/2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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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71169亿元人民币(等值24909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4985亿元人民币(等值10912亿美元),占44%;短期外债余额为96184亿元人民币(等值13997亿美元),占56%。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7%。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28553亿元人民币(等值4155亿美元),占17%;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5710亿元人民币(等值831亿美元),占3%;银行外债余额为73246亿元人民币(等值10659亿美元),占43%;其他部门(含关联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3660亿元人民币(等值9264亿美元),占37%。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8086亿元人民币(等值4087亿美元),占16%;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6504亿元人民币(等值3857亿美元),占15%;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8694亿元人民币(等值5631亿美元),占23%;债务证券余额为47754亿元人民币(等值6949亿美元),占28%;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347亿元人民币(等值487亿美元),占2%;关联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21254亿元人民币(等值3093亿美元),占12%;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5530亿元人民币(等值805亿美元),占3%。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76492亿元人民币(等值11131亿美元),占45%;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4677亿元人民币(等值13778亿美元),占55%。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5%,欧元债务占7%,港币债务占4%,日元债务占2%,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2%。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23年3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3年3月末 2023年3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28553 4155 短期 1638 238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638 238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6915 3917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3155 3370 贷款 3760 54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5710 831 短期 1936 282 货币与存款 1146 167 债务证券 791 115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3774 549 SDR分配 3347 48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427 62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73246 10659 短期 57977 8437 货币与存款 37535 5462 债务证券 4616 672 贷款 15312 222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515 75 长期 15269 2222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401 1659 贷款 3789 551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79 12 其他部门 42406 6171 短期 29619 4310 货币与存款 13 2 债务证券 107 16 贷款 1774 25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6040 3790 其他债务负债 1685 245 长期 12787 186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047 880 贷款 3452 50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64 67 其他债务负债 2825 411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21254 3093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1709 1704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218 177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8327 1212 外债总额头寸 171169 24909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3-07-12/jilin/2023/0712/2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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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575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222亿元。 按SDR计值,2023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08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70亿SDR。 按美元计值,2023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15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99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72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6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54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763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0.06亿美元,直接投资逆差294亿美元,证券投资逆差564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顺差18亿美元,其他投资顺差331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255亿美元。(完) 2023年一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5575 815 608 贷方 2 60996 8913 6653 借方 3 -55421 -8097 -6045 1.A 货物和服务 4 5663 828 618 贷方 5 56382 8239 6150 借方 6 -50720 -7411 -5532 1.A.a 货物 7 8890 1299 970 贷方 8 50582 7392 5517 借方 9 -41691 -6092 -4548 1.A.b 服务 10 -3228 -472 -352 贷方 11 5801 847 633 借方 12 -9028 -1319 -985 1.B 初次收入 13 -458 -66 -50 贷方 14 3829 559 418 借方 15 -4286 -626 -467 1.C 二次收入 16 370 54 40 贷方 17 785 114 85 借方 18 -415 -61 -4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5222 -763 -570 2.1 资本账户 20 0 0 0 贷方 21 6 1 1 借方 22 -6 -1 -1 2.2 金融账户 23 -5222 -763 -570 资产 24 -6828 -998 -745 负债 25 1606 235 17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3482 -508 -380 2.2.1.1 直接投资 27 -2007 -294 -219 资产 28 -3415 -499 -372 负债 29 1409 205 153 2.2.1.2 证券投资 30 -3858 -564 -421 资产 31 -2606 -382 -285 负债 32 -1252 -182 -136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23 18 13 资产 34 55 8 6 负债 35 68 10 7 2.2.1.4 其他投资 36 2260 331 247 资产 37 878 129 97 负债 38 1382 203 151 2.2.2 储备资产 39 -1740 -255 -190 3.净误差与遗漏 40 -354 -52 -39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6.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7.《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3-07-07/jilin/2023/0706/2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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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94457亿美元,对外负债68804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5653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28348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11016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160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1143亿美元,储备资产33790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30%、12%、0.2%、22%和36%;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5377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8377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149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4901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1%、27%、0.2%和22%。 按SDR计值,2023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0216亿SDR,对外负债51146亿SDR,对外净资产19070亿SDR。(完) 2023年3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25653 19070 资产 2 94457 70216 1 直接投资 3 28348 21073 1.1 股权 4 24528 18234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3820 2840 1.a 金融部门 6 3885 2888 1.1.a 股权 7 3661 2721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224 167 1.b 非金融部门 9 24463 18185 1.1.b 股权 10 20867 15512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596 2673 2 证券投资 12 11016 8189 2.1 股权 13 6255 4650 2.2 债券 14 4761 3539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160 119 4 其他投资 16 21143 15717 4.1 其他股权 17 97 72 4.2 货币和存款 18 4918 3656 4.3 贷款 19 8824 6560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270 201 4.5 贸易信贷 21 6098 4533 4.6 其他 22 935 695 5 储备资产 23 33790 25118 5.1 货币黄金 24 1317 979 5.2 特别提款权 25 525 390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109 81 5.4 外汇储备 27 31839 23668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1 1 负债 29 68804 51146 1 直接投资 30 35377 26298 1.1 股权 31 32137 23890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3240 2409 1.a 金融部门 33 1993 1482 1.1.a 股权 34 1782 1325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211 157 1.b 非金融部门 36 33384 24816 1.1.b 股权 37 30355 22565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3029 2252 2 证券投资 39 18377 13660 2.1 股权 40 12049 8957 2.2 债券 41 6328 4704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149 111 4 其他投资 43 14901 11077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5740 4267 4.3 贷款 46 4047 3008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273 203 4.5 贸易信贷 48 3857 2867 4.6 其他 49 497 369 4.7 特别提款权 50 487 362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3-07-10/jilin/2023/0707/20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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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一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和3月末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如何? 答:2023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815亿美元,为历史同期较高水平,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2.0%,保持在合理均衡区间。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及进出口规模均处于历史同期次高值。一季度,我国国民经济持续恢复,经济运行实现良好开局,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299亿美元,出口7392亿美元,进口6092亿美元,三项数据均为历史同期次高值。 二是旅行、运输等服务贸易逆差增加。一季度,服务贸易逆差472亿美元。其中,旅行逆差434亿美元,同比增长58%,主要是居民个人出境旅行逐步恢复,带动旅行支出增长;运输逆差191亿美元,上年同期为顺差33亿美元,主要是全球运力供给有序恢复,我国运输服务收支逐渐向疫情前水平回归。 三是跨境双向投融资活动保持稳定。一季度,我国对外投资平稳有序,金融账户资产净增加998亿美元,其中储备资产因交易净增加255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资产净增加744亿美元;来华投资呈现净流入,金融账户负债净增加235亿美元。 总体看,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有利于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基本平衡。 问:2023年3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如何? 答:2023年3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保持稳健,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规模均有所增加,储备资产规模继续位列全球第一。 一是我国对外净资产规模增长。2023年3月末,我国对外资产规模94457亿美元,较2022年末增长2.0%;对外负债规模68804亿美元,增长2.3%;对外净资产(资产减负债)规模25653亿美元,增长1.3%,自2022年3月末以来保持持续增长。 二是对外资产和负债结构保持稳定。对外资产中,储备资产3.4万亿美元,规模位列全球首位。对外负债中,超50%为来华直接投资,规模3.5万亿美元,较2022年末增长1.2%。 2023-07-11/jilin/2023/0711/2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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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3月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3年一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3年一季度,我国外债规模有所回升,结构保持基本稳定。截至2023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4909亿美元,较2022年末增加381亿美元,增幅2%。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45%,与2022年末持平;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4%,较2022年末下降1个百分点。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我国经济运行开局良好,外债规模有所增长。2023年一季度,我国经济运行实现良好开局,社会生产及融资需求企稳回升。受银行货币与存款余额增长推动,我国外债规模有所增长。 预计未来我国外债规模将继续保持稳定。随着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紧缩节奏放缓,有关外溢影响将逐步减弱。同时,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为我国外债规模稳定提供了根本支撑。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7-17/jilin/2023/0713/2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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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5683亿美元,对外负债14144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539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155亿美元,外币净资产4694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0095亿美元,债券资产3544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044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64%、23%和13%。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3287亿美元,美元资产9233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3163亿美元,分别占21%、59%和20%。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8525亿美元,占比54%;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7158亿美元,占比46%。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8231亿美元,债券负债2251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663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8%、16%和26%。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6442亿美元,美元负债4807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2895亿美元,分别占比46%、34%和20%。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586亿美元,占比39%;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8558亿美元,占比61%。(完) 2023-07-05/jilin/2023/0705/20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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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930亿美元,较5月末上升165亿美元,升幅为0.52%。 2023年6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全球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明显,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继续保持基本稳定。 2023-07-20/jilin/2023/0714/2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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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深银行人员对外汇政策措施的理解,提高业务操作规范性,近日,外汇局白城市中心支局召开外汇政策业务培训暨违法违规案例警示教育会,辖内各银行外汇业务人员参会。会上,白城市中心支局通报近年来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讲解外汇业务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风险点和注意事项,旨在提高银行业务人员的专业技能,提升辖内外汇金融服务质效。 2023-07-12/jilin/2023/0712/2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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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上午,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召开2023年上半年吉林省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调查统计处、货币信贷管理处、金融研究处、国际收支处负责人通报全省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吉林省金融支持黑土地保护实施意见》以及外汇收支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新华社、金融时报、央广网、吉林日报、吉林广播电视台、中国吉林网、凤凰网等媒体受邀参加。 2023年上半年吉林省金融统计数据情况 今年上半年,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坚决贯彻人民银行总行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精准有力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督导全省金融机构靠前发力,各项贷款实现较快增长,信贷结构不断优化,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金融对经济的支持持续加强。 各项贷款与社会融资规模实现较快增长 6月末,全省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7540.35亿元,同比增长7.4%,较去年同期高1.3个百分点。各项贷款较年初增加1204.93亿元,同比多增170.40亿元。上半年,全省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563.89亿元,同比多增503.55亿元。 分部门看,企业中长期贷款持续改善,住户经营性贷款保持较快增速。6月末,全省企业贷款余额19248.76亿元,同比增长8.0%。其中,企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1661.57亿元,同比增长9.8%,较去年同期高1.5个百分点。6月末,全省住户经营性贷款余额2252.40亿元,同比增长15.6%,较去年同期高11.1个百分点。 分用途看,个人消费贷款持续回升,汽车消费贷款提供主要动力。6月末,全省个人消费贷款余额6035.90亿元,同比增长3.1%,增速是近17个月以来最高水平。其中,汽车消费贷款余额570.71亿元,同比增长9.9%,较去年同期高31.8个百分点,增速为近33个月以来最高水平。 分机构看,部分金融机构较好发挥了贷款增长“稳定器”的作用。其中,国开行、农行、建行、邮储银行吉林省分行,吉林银行等五家金融机构上半年贷款新增为834.40亿元,占全省各项贷款新增的69.3%。 各项存款继续保持较好增长水平 居民存款大幅度增加 6月末,全省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4803.87亿元,同比增长9.2%。其中,住户存款余额23863.22亿元,同比增长15.2%,较年初增加1843.74亿元,同比多增311.94亿元;住户定期存款多增较多。住户定期存款较年初增加1987.97亿元,同比多增540.83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5799.48亿元,同比下降0.2%,较年初减少58.79亿元,同比多减102.86亿元。 信贷支持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服务市场主体的力度不断加大 一是制造业支持力度持续加大。6月末,全省制造业贷款余额2080.74亿元,同比增长9.3%,较去年同期高4.6个百分点;较年初增加121.95亿元,同比多增58.13亿元。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同比增长9.9%,其中,汽车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为57%。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信贷平稳增长。6月末,全省基础设施类中长期贷款余额5449.51亿元,同比增长7.6%;较年初增加220.04亿元,同比多增57.53亿元。 三是小微企业贷款快速增长。6月末,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466.87亿元,同比增长12.9%,高于各项贷款5.5个百分点;较年初增加424.70亿元,同比多增116.18亿元。全省小微企业授信户数达5.17万户,同比增长13.9%。 四是涉农领域贷款平稳增长。6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6512.75亿元,同比增长10.5%,比上年同期高2.8个百分点。其中,农户贷款余额1064.58亿元,同比增长15.9%,同比提高10.7个百分点。 五是服务业贷款增速突破“两位数”。6月末,全省服务业贷款余额13716.24亿元,同比增长10.5%,同比和环比分别提高4.1和0.9个百分点,较年初增加764.52亿元,同比多增408.20亿元;6月当月增加220.99亿元,为上半年单月最大增量。 六是市场主体融资成本稳中有降。1-6月,全省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62%,同比下降33个基点。其中,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94%,同比下降35个基点。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情况 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以来,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人民银行总行、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的总体要求,坚持统筹谋划、靠前发力、多措并举,保持信贷合理增长,加大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供给,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为推动吉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活力。截至6月末,全省本外币贷款较年初新增1204.9亿元,贷款增速7.4%,连续14个月保持东北三省首位。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量达136.42亿元,同比增长42.1%。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62%,同比下降33个基点,呈持续下降态势。 聚焦信贷总量 保持贷款合理增长 一是强化政策引领。组织召开全省银行系统信贷支持稳增长专题会议,实施“1+3+N”促进信贷稳定增长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深入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 支持建设现代化新吉林的指导意见》,指导银行机构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推动“一主六双”战略,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发展“六新产业”,建设“四新设施”等系列决策部署,切实加大对吉林省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是增加信贷资金来源供给。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和科技创新、绿色低碳、交通物流、设备更新改造等领域专项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机构深挖市场主体信贷需求,为更多企业和项目争取优惠政策资金。1-6月,全省累计投放再贷款208.89亿元,同比增长78.63%;累计办理再贴现123.49亿元,同比增长36.33%。向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机构提供激励资金1.27亿元,撬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63.5亿元。指导银行机构运用各类创新型货币政策工具发放优惠利率贷款71.26亿元。支持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大额存单、同业存单642.7亿元。 三是建立信贷投放调度分析机制。建立全省信贷投放情况周监测、月调度、季分析工作机制,按周监测银行机构信贷投放进展,按月调度信贷投放预期目标完成情况,按季召开全省金融运行情况分析会,掌握银行机构信贷投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加强窗口指导,推动银行机构合理把握信贷投放节奏,稳固信贷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截至6月末,全省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7540.35亿元,较年初新增1204.93亿元,同比多增170.40亿元,贷款增速为7.4%,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 聚焦重点领域 稳定信贷增长基本盘 一是强化基础设施项目金融保障。围绕新基建、交通、水利、新型城镇化等推动补短板项目建设,指导省内开发性、政策性银行用好用足金融支持工具补充项目资金本,组织商业银行做好项目配套融资,加大对重点项目中长期贷款的支持力度。截至6月末,全省中长期贷款余额17976.3亿元,较年初新增614.2亿元。2022年以来,累计发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贷款179.3亿元。 二是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吉林省制造业金融支持与服务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金融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金融服务汽车产业集群“上台阶”工程的若干举措》等文件,引导和督促银行机构聚焦汽车产业集群“上台阶”工程、医药强省等重大战略,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力度。建立吉林省银行机构制造业贷款投放考核评价制度,按季对银行机构制造业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情况开展考核评级和结果通报。截至6月末,全省制造业贷款余额2080.74亿元,同比增长9.3%;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963.5亿元,同比增长9.9%,其中,汽车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为57%。 三是强化科技创新领域金融支撑。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创新型省份建设,截至6月末,吉林省科技型企业贷款增速31.7%,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增速23.4个百分点。深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持续推进银企信息共享,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信用贷款支持模式。截至6月末,全省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余额361亿元,同比增长33.1%。 四是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将省内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上限上浮2.5个百分点,鼓励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适度加大房地产贷款投放。截至6月末,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577.88亿元,同比增长4.93%,增速同比提高2.97个百分点。指导省国开行及时将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发放到位,鼓励商业银行为保交楼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助力项目加快建设交付。 聚焦薄弱环节 助力补齐经济发展短板 一是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印发《关于建立小微企业“四张清单”金融服务机制的通知》,推动银行机构建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授权、授信、尽职调查、内部激励等四张清单,促进加快构建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开展“金润吉林”专项行动,精准搭建政银企信息互通对接渠道。截至6月末,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466.87亿元,同比增长12.9%;小微企业授信户数5.17万户,同比增长13.9%。 二是做好金融支持农业强省建设工作。深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牵头组织召开吉林省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制定印发《吉林省2023年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要点》,开展金融支持“一县一业”专项行动,持续增加信贷供给。围绕实施“双千”工程,出台《吉林省金融支持粮食安全暨“千亿斤粮食”工程若干举措》,开展吉林省肉牛养殖小农户金融服务能力提升等专项行动,强化金融精准支持。截至6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6512.75亿元,同比增长10.5%,增速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其中,粮食安全领域贷款余额1880.1亿元,同比增长14.9%。 三是积极支持创业就业。指导银行机构落实好《吉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扩大经办银行范围,指导银行机构重点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就学创业、返乡农民工创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强化创业担保贷款考核评价和通报工作,促进贷款投放增量扩面。截至6月末,全省当年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6亿元,直接扶持6050人,带动1.4万人就业再就业。深化“金融活水惠个体”专项行动,开展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月活动,组织银行机构走访对接,切实提供信贷支持,促进提升社会就业面。截至6月末,全省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902.3亿元,同比增长13.3%。 四是做好金融促消费工作。围绕有效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出台《关于金融助力吉林省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汽车、文旅、住房等消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省内15家银行机构设立文旅金融办公室,建立文旅产业信贷直达机制,推进文旅项目融资对接。截至6月末,全省文旅企业贷款余额466亿元,同比增长14%。下调省内部分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提高居民住房消费意愿。5月份,全省个人住房贷款平均利率为3.98%,同比下降69个基点。其中,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3.91%,同比下降69个基点。 聚焦定价能力 降低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 一是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积极发挥省、市两级自律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自主合理确定存款利率水平、存款期限结构。推动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吉林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存款定价协调机制,共同维护吉林省市场利率定价秩序稳定。1-6月,吉林省定期存款加权平均利率为2.35%,同比下降5BP,为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奠定了有力基础。 二是推动企业贷款利率下行。鼓励金融机构对“三农”、小微企业、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等领域,通过给予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优惠和考核利润补贴,降低企业贷款利率水平。运用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向法人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信贷资金,引导贷款利率进一步降低。1-6月,吉林省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62%,同比下降33个基点,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64%,同比下降34个基点。 三是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给予减息支持。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激励作用,指导银行机构积极运用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工具,按照“应减尽减、应减快减”的原则,采取直接扣减、先收后返等方式,对2022年第四季度存量和新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进行减免利息,缓解普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财务成本和还款压力。共支持全省119家银行业法人机构累计为63万笔普惠小微贷款减免利息1.5亿元。 聚焦融资渠道 推进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创新高 一是建立多方联动机制。成立债券支持吉林经济转型发展工作专班,出台《关于做好债券市场支持吉林经济绿色转型发展服务工作的通知》,强化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政府主管部门、主承销商、发债企业的常态化联络与协调。二是建立优选入库机制。优选《绿色债券支持企业名录》成熟层企业21家,培育层企业19家,作为金融机构和债券融资中介机构授信、评级和享受政策优惠的锚定对象,享受央行分类指导、重点培育、跟踪服务、政策优惠。三是建立业务协同机制。引导金融机构通过“投承联动、债贷结合”方式加大对发债企业支持力度,银行机构投资省内企业债务融资工具79亿元,为绿色转型领域重点债券项目新增授信268.06亿元,当期投放53.27亿元。四是建立宣传培训机制。开展“债兴吉林”债券融资宣传推介系列活动,总结十大典型案例和七项创新产品,推广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和特色做法。推动金融机构与省内重点绿色企业签订《锚定“入库进录”绿色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合作备忘录》,为重点绿色企业提供更精准的服务。1-6月,吉林省发行债务融资工具136.42亿元,同比增长42.1%。 下一步,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将继续贯彻执行好稳健的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我省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小微企业、乡村振兴等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积极推进债务融资工具发展,为吉林经济稳增长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第一,多渠道增加融资供给。引导银行机构保持贷款合理增长,稳固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把握好贷款投放节奏,保持全年信贷可持续投放。发挥好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创新型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支持银行机构不断提升信贷投放能力、优化信贷结构。 第二,深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四张清单”机制作用,提升银行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和服务能力,保持小微企业贷款较快增长,提升企业贷款可得性和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上门服务月活动,组织银行机构摸排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上门提供金融服务,进一步解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提升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感。 第三,继续做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加强政策统筹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吉林省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的实施意见》,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三农”领域金融供给。扎实推进金融支持“一县一业”、肉牛养殖小农户、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专项行动,强化对乡村特色产业、重点涉农主体的金融支撑。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金融服务“边境行”,指导银行机构围绕重点边境村文旅、林特产业发展做好金融服务,会同省边境办落实好边境地区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融资需求监测机制。 第四,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制造业、绿色发展、交通物流、科技创新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完善汽车产业、科技创新企业金融支持政策,持续推进“金润吉林”政银企对接专项行动,保障重点领域和重点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不断拓宽金融服务覆盖面和企业获得感。 第五,进一步推进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发展。制定《推动吉林省绿色债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绿色债券发展阶段性目标、任务和措施,推进我省绿色债券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吉林省债券融资项目储备库”和“绿色债券支持企业名录”,精准对接、高效服务。加强与主承销商、交易商协会、中介机构的协调联动,为绿色债券潜在发行主体提供政策、业务、产品等系统的综合金融服务,力争全年绿色债券发行取得重大突破。 《吉林省金融支持黑土地保护实施意见》制定出台情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实施吉林省“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工程,近日,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会同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吉林省金融支持黑土地保护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金融支持黑土地保护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组织体系、重点领域、产品体系、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23条具体意见,对黑土地保护金融支持工作作出具体部署,积极推动粮食产能提升、农业强省建设取得实效。 《实施意见》提出,要努力实现黑土地保护类贷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黑土地地力指数保险试点覆盖面逐步扩大、带动效应有效提升。引导黑土地保护信贷资金投入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及其他保障政策逐步完善、金融服务黑土地保护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的工作目标。在重点支持领域方面,《实施意见》强调,要围绕藏粮于地,精准聚焦黑土地保护、治理、修复和利用等重点领域强化资金支持,全面助力“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工程和“黑土粮仓”科技会战;要推广科学耕作方式,鼓励申请贷款的种植主体运用免(少)耕、深松等保护性耕作技术,切实提升黑土地质量;要加强黑土地保护绿色发展金融支持,对符合绿色产业、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支持条件的黑土地保护项目融资需求给予优先支持、优惠政策;要切实加大粮食种植主体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对运用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要强化农业机械装备信贷支持,对技术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农机企业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给予优先支持。在完善黑土地保护政策保障体系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强化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发挥好存款准备金、支农支小、再贴现等政策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银行机构加强对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要加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保障,加大财政直达资金投入。要切实发挥农业融资担保公司政策性担保的重要作用。保护利用好黑土地是推动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年初制定印发《吉林省金融支持粮食安全暨“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工程若干举措》《金融创新加速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助力吉林省乡村振兴发展;以深化金融改革激发金融活力,积极申建四平市普惠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按照“边申边建”原则,推动申建地区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将信贷资金支持与黑土地保护质量相关指标改善程度挂钩,引导种植主体提升黑土地保护意识、增强黑土地保护成效。下一步,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协作配合,指导金融机构认真抓好《实施意见》落实落细,不断加大黑土地保护领域的资金投入、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力度,为“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工程、保障粮食安全作出新的金融贡献。 外汇收支基本情况 2023年上半年,随着稳经济促发展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吉林省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规模稳中有升,总体向好趋势明显。1-6月,吉林省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总额为118.4亿美元,同比增长4.5%。其中,涉外收入35亿美元,同比增长3.5%,涉外支出83.3亿美元,同比增长4.9%。收支逆差48.3亿美元,同比扩大5.9%。分项目看,经常账户涉外收付款113.3亿美元,同比增长5.6%;资本和金融账户涉外收付款3.2亿美元,同比下降36.5%。银行结售汇总额为73.8亿美元,同比下降7.6%;结售汇逆差30.5亿美元,同比增长4.6%。 2023-07-28/jilin/2023/0728/20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