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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来访的加拿大博枫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马克•卡尼(Mark Carney)。双方就全球经济金融形势、可持续发展等议题交换了意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红燕陪同会见。 2024-03-25/guizhou/2024/0325/1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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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来访的渣打集团行政总裁温拓思(Bill Winters)。双方就中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渣打在华财资中心建设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完) 2024-03-25/guizhou/2024/0325/1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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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便利个人使用境内银行卡进行境外交易,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更新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分类的通知》(汇综发〔2024〕15号,以下简称《通知》),完善银行卡外汇业务管理。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适应近年来境内外各银行卡清算机构商户类别码的变化,更新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商户类别码分类。二是优化商户类别码分类更新机制,实现新增商户类别码分类管理动态全覆盖。 一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坚持真实、合规原则,通过商户类别码对银行卡境外交易实施分类管理,积极支持和便利银行卡境外规范使用。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不断完善银行卡跨境交易外汇管理,便利和保障个人经常项目下的消费支付需求,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 《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2024-03-22/guizhou/2024/0322/14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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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来访的法国巴黎银行集团董事长乐明瀚(Jean Lemierre)。双方就全球经济金融形势、法国巴黎银行在华投资展业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红燕陪同会见。 2024-03-25/guizhou/2024/0325/14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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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95817亿美元,对外负债66735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9082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29391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10984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190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0755亿美元,储备资产34497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31%、11%、0.2%、22%和36%;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5531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7016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194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3993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3%、25%、0.3%和21%。 按SDR计值,2023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1416亿SDR,对外负债49740亿SDR,对外净资产21676亿SDR。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2年以来各季度国际投资头寸表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3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3年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29082 21676 资产 2 95817 71416 1 直接投资 3 29391 21906 1.1 股权 4 25580 19066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3811 2840 1.a 金融部门 6 4094 3052 1.1.a 股权 7 3868 2883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226 169 1.b 非金融部门 9 25297 18855 1.1.b 股权 10 21712 16183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584 2672 2 证券投资 12 10984 8187 2.1 股权 13 6226 4640 2.2 债券 14 4758 3546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190 142 4 其他投资 16 20755 15469 4.1 其他股权 17 99 74 4.2 货币和存款 18 5015 3738 4.3 贷款 19 8068 6013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287 214 4.5 贸易信贷 21 6440 4800 4.6 其他 22 847 631 5 储备资产 23 34497 25712 5.1 货币黄金 24 1482 1105 5.2 特别提款权 25 536 399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97 73 5.4 外汇储备 27 32380 24134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1 1 负债 29 66735 49740 1 直接投资 30 35531 26483 1.1 股权 31 32437 24177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3094 2306 1.a 金融部门 33 1993 1486 1.1.a 股权 34 1765 1316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228 170 1.b 非金融部门 36 33538 24997 1.1.b 股权 37 30672 22861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866 2136 2 证券投资 39 17016 12683 2.1 股权 40 10211 7611 2.2 债券 41 6805 5072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194 145 4 其他投资 43 13993 10429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4943 3684 4.3 贷款 46 3660 2728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269 200 4.5 贸易信贷 48 3911 2915 4.6 其他 49 724 540 4.7 特别提款权 50 486 362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4-03-29/guizhou/2024/0329/1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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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6.8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7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3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4.1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99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2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73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1.6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4万亿美元)。 2024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41.5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5.84万亿美元)。 2024-03-22/guizhou/2024/0422/1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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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要求,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重点文旅场所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立足更好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在文旅领域多元化的支付服务需求,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加强协调联动,确定重点文旅场所,明确重点商户,制定工作方案,从持续完善境内外银行卡受理环境和现金使用环境、提升移动支付便利度、加强宣传推广等方面,细化工作措施,做好供需对接和评估督导,共同提升文旅领域支付便利化水平。 《通知》明确,三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国家5A级和4A级旅游景区、国家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要实现境内外银行卡受理全覆盖。重点文旅场所相关经营主体应保留人工售票窗口,支持现金支付,保障消费者支付选择权。积极推进在外籍来华人员较多的文旅场所布设外币兑换业务网点,提升外币兑换服务水平。持续完善移动支付服务,优化业务流程,丰富产品功能,提升文旅场所线上、线下场景移动支付便利化。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文物局将与地方政府密切协作,督促指导金融行业及文旅行业各方共同努力,推动《通知》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持续优化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服务,更好服务社会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4-04-09/guizhou/2024/0409/14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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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优化金融服务,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汇发〔2024〕12号,以下简称《指引》),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自2024年5月6日起实施。 《指引》作为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手册,吸收最新法规和操作实践,着力提升业务办理的便利度和可操作性。一是结合管理实践,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部分业务办理原则,增强业务可操作性,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更加便捷高效办理业务。如,明确境内机构境外放款债转股办理程序;新增境内企业在A股市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外方股东参与认购业务办理情形等。二是吸收最新法规及外汇行政许可等政策文件的成果,更新相关内容。如,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提升银行办理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通知》(银发〔2023〕231号),新增跨境融资便利化外债签约登记和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相关内容。三是进一步精简篇章,优化布局,章节结构更加清晰。如,合并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入市等同一业务的登记和账户管理;合并中国存托凭证(CDR)和境外存托凭证(GDR)跨境转换、存托业务等同一类业务的相关章节。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不断提升资本项目外汇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便利跨境投融资活动。同时,推动分局和银行进一步提升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质效,更好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4-12/guizhou/2024/0412/14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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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以下简称《通知》),优化外汇业务流程,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通知》共6项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优化外贸企业名录登记管理。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办理方式,由外汇局核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二是便利企业跨境贸易外汇收支结算。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贸易收支手续。放宽银行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非原路退回或退汇时间超180天)的权限。优化B、C类企业延期收付汇业务办理。三是清理整合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废止部分文件,整合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登记业务办理的条款,修订部分文书样式。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对外贸易促稳提质。 2024-04-08/guizhou/2024/0408/14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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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温信祥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局长 要点: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将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稳步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切实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深圳民营经济活力强,集聚多,民营经济是深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深圳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力量。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总局”)资本项目改革大方向的指引下,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深圳市分局”)聚焦民营经济的迫切诉求,开展了富有特色的资本项目改革创新。通过不断探索直接投资模式,推动引进来和走出去高质量发展,深圳利用外资金额已由1980年的0.33亿美元提升至2022年124亿美元,涌现出华为、比亚迪等全球领先的优质民营企业;持续提升企业跨境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企业外债从无到有,2022年末余额170.9亿美元;积极回应跨国公司全球资金管理诉求,助力民营企业全球竞争力提升。目前,民营企业占深圳资本项目办事主体九成左右,充分享受了外汇改革红利,见证了深圳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 东方风来 双向投资新模式蓬勃发展 深圳位于珠江东岸,与香港山水相连,具有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结合改革开放初期人工、土地低廉的优势,主动探索出一条从“三来一补”—引进外资—双向投资的发展之路。据统计,深圳外商直接投资(FDI)业务开办主体民营企业占比95%以上,在整个过程中,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一直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早期探索(1979年—1993年) 1978年“国门甫开”,外资对采取何种模式进入中国、如何进行经贸合作均没有明晰的渠道和路径。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主动探索大力引进外资,并辐射全国。 引进第一家“三来一补”企业。1978年12月,深圳宝安落地全国第一家“三来一补”企业——上屋怡高电业厂,与中国香港形成“前店后厂”模式,探索出外资进入中国的通道。1993年,深圳“三来一补”企业超过了8000家,占全省的三分之一,就业人数超过了100万人,出口总额、工缴费结汇均占全省40%左右。就此打下了深圳外向型经济基础,提振了外资投资中国信心。 落地第一家外商投资企业。1981年,正大康地集团正式落地深圳,成为中国第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外商直接投资除了带来资金,还带来先进技术、生产和管理经验,大力推动当时我国生产力水平的提升。国家外汇管理局1983年制定《对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汇管理施行细则》,规范了FDI外汇审批、账户开立、外汇留存、利润汇出等事项,改善了我国投资环境,增强了对外资的吸引力。至1993年,深圳进出口贸易总额已居全国第一,共有外商投资企业9214家,累计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省的48%。 规范发展(1994年—2012年) 随着我国经济规模快速增长,特别是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外开放进入全新阶段,民营经济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对外汇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外汇管理改革思路由“宽进严出”向“均衡管理”转变。 服务“三来一补”企业转型为外资企业。1996年外汇局发布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逐步建立起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制度。彼时,“三来一补”企业面临着融资受限、缺乏自主品牌、贸易摩擦加剧等困局,转型迫在眉睫。面对深圳来料加工企业的转型需求,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印发《深圳市来料加工企业原地转型设立法人企业有关外汇支付管理规定》,实现深圳来料加工企业可原地不停产转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1988年,富士康乘着“三来一补”的东风,在深圳设立第一个生产基地,20世纪90年代由“三来一补”企业转型为外资企业,并抓住时代机遇,从简单加工向电脑、手机等高端制造转型,发展成为全球计算机、通讯和消费电子(3C)产品代工巨头,2005年首次入选为世界五百强企业。 精简对外直接投资管理手续。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将目光投向国际市场,外汇局于2002年取消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2009年,发布了《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探索建立以登记为核心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框架。将资金来源和汇出核准由事前审批改为登记,深圳分局合理引导境外直接投资(ODI)有序流动,有力支持国内企业全球化发展。如华为1996年开始正式实施国际化战略,开展多个跨国投资,业务遍及全球170多个国家和地区,2005年华为海外市场收入首次超过国内市场。 灵活便利(2013年至今) 党的十八大以来,外汇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便利化和防风险,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 直接投资基本实现可兑换。为进一步便利企业,更好地适应对外开放,2012年外汇局对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进行了大幅改革,构建了以登记为核心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框架,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先后取消35项、简化合并14项行政审批子项,并简化申请材料和审核要求。以2015年由银行直接办理直接投资登记为里程碑,大力推动简政放权,辅以取消外商直接投资验资询证,基本实现了直接投资可兑换。 首批开展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2018年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在深圳前海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由“先审后付”变为“先付后抽查”,不仅大幅简化了企业业务办理手续,显著提高了办理效率,同时也加快了企业资金周转,有效降低了市场经营主体成本,有效提升了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2020年,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推广至全国,进一步简化资本项下流入资金结汇和使用流程,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深圳辖内已有1317家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办理了试点业务,支付金额合计189.95亿美元,为民营经济带来极大的便利。 开拓跨境双向私募股权投资新模式。2012年、2014年,深圳先后启动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和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试点,均属全国首批。2021年以来,在总局的指导下,外汇局深圳市分局会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优化QFLP/QDIE试点,简化办理流程,拓宽投资范围,灵活资金使用,有效支持跨境双向私募股权投资。截至2023年9月末,深圳设立QFLP基金规模约75亿美元,主要投向国内生物医药、消费、信息技术、新材料等前沿领域企业。批准境外投资额度20.45亿美元,主要投向境外未上市公司股权。深圳QFLP/QDIE试点创新跨境金融合作的路径和模式,加强境内外创投市场互联互通。 以“科汇通”试点开辟科研资金入境新通道。外汇局深圳市分局高度重视和支持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以下简称河套合作区)发展建设。近年来,行领导多次带队赴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实地调研,针对区内机构反馈的科研开办资金跨境调拨难题,主动研究解决方案,积极请示汇报,河套科研机构“科汇通”试点获总局正式批复。2023年9月6日,外汇局深圳市分局正式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科汇通”试点业务操作指引》。河套“科汇通”试点为区内科研机构跨境调拨科研资金提供“绿色通道”,为深港两地科技创新要素流动和科技产业协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潮起珠江 跨境融资试验田硕果累累 企业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是国际通行做法,适时借用境外资金有利于企业降低融资成本。20世纪80年代,我国正式确立了外债登记制度,允许境内机构在较为严格的规模控制下举借外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2003年,针对不同主体开始进行差异化外债管理,外资企业借用外债实行较为宽松的“投注差”管理模式,但中资企业借用外债事前资格审核则相对严格。党的十八大以来,外债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深圳积极抢抓改革窗口期,以多项“试验田”助力境内企业扩大跨境融资空间,探索出便利企业跨境融资的有效路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在全国率先启动外债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支持深圳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2015年3月,深圳前海作为全国三个试点地区之一,正式启动以企业比例自律为主要方式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允许中资企业借入外债并结汇。试点首周,即有华讯方舟等三家中资企业成功办理外债登记,金额合计1.2亿美元,平均融资成本仅为2%。企业表示,试点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也大幅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2016年5月,该项试点升级为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并在全国范围推广。 率先开展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深圳企业跨境融资自主性和灵活性大幅提升。2020年2月10日,深圳开立医疗作为全国首家试点企业参与了外债登记管理改革,深圳正式在全辖实施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时值抗击新冠疫情的关键时期,该企业作为生物科技企业,疫情爆发后第一时间建立起了新冠免疫应答检测平台。通过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企业外债登记流程大幅简化,实现资金随借随用随还,为企业后续科研布局提供了有效支持。截至2023年9月末,已为53家企业办理一次性登记外债,金额合计47亿美元。 首批开展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开辟科创企业跨境融资新渠道。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2022年6月,深圳在前期已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的基础上,启动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支持企业不囿于净资产规模借入外债。深圳舒糖科技专注于无创血糖测试,正处于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的关键阶段,在净资产不满足现行借用外债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该项试点顺利从境外融入500万美元。截至2023年9月末,深圳共29家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参与试点,金额合计2亿美元。行业涉及电子机械制造、软件与信息技术等多个行业领域。 首创“前海港企贷”,以制度创新强化深港融通衔接。前海作为深港合作最紧密的地区之一,已吸引超过1.1万家外资企业落户,其中港资企业占比达85%。为有效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2023年8月,“前海港企贷”正式推出,极大便利了原来因净资产不足,不满足借用外债条件的港资小微企业,顺利牵手境外银行资金。在助力港企港人在前海创业创新的同时,也有利于境外银行,特别是港资银行,基于原有的长期授信和合作,将贷款服务延伸至前海。 目前,深圳外债业务的主体中民营企业占比达95%以上。外汇局深圳市分局通过持续推进外债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建立本外币一体化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并不断完善,企业跨境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持续提升。 先行先试 企业资金双循环高效畅通 近年来,随着中资企业国际化进程不断向纵深发展,全球资金管理的难度不断加大,亟需更加便利、高效、低成本的本外币跨境资金运营模式。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密切跟踪市场经营主体创新需求,深度参与、推动资金池相关创新政策的研究制定,推动本外币资金池政策不断迭代升级。在深圳跨境资金池搭建主体中,民营企业占比达85%。 迭代创新 2012年12月,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正式启动,深圳华为集团、中兴通讯等跨国公司获得试点资格。2014年6月,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试点推广至全国,深圳辖内创维集团等多家跨国公司参与试点。 2019年3月,外汇局发布《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通知》,进一步简化登记管理,优化账户结构,允许跨境本外币资金同时入池,初步探索本外币合一管理,成为跨国公司跨境资金池管理政策演进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互相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深圳于2021年、2023年先后率先落地高、低版本资金池试点,通过“币种自选、划转自由、资金混用、自主购汇、使用便捷、部分归集”等优惠政策,切实回应跨国公司资金集约化管理的更高要求,继续领跑跨境资金池政策创新。 服务实体 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相关政策以“服务实体经济企业、突出受益导向”为原则,重点聚焦辖内信用等级较高的实体制造业跨国公司,行业涵盖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通讯设备等,助力企业“两增两减一打通”,为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目前,政策已累计为深圳企业增加财务收入、节约税务成本约1亿元人民币。 提升资金归集度,增加财务收入。传音控股业务范围覆盖非洲、南亚、东盟等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年度结算量约400亿元人民币,资金池政策下资金归集效率大幅提升,全球资金归集率可达到90%,平均每月沉淀资金约10亿元人民币,试点比分散存放多获得财务收入约3000万元人民币。取消分账管理,增大资金池规模。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取消了分账管理要求,财务公司开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账户得以和资金池主账户有效联通,资金无需在两个不同的账户体系间流转,效率大幅提升。取消委托贷款,减少税务成本。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允许主办企业无需通过委托贷款模式向成员企业划拨资金,免除了签订三方委托贷款合同的繁杂手续,切实降低了企业因委托贷款产生的相关税费成本,目前已为多家企业节约税费成本超1000万元人民币。简化业务流程,减少人力成本。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相关政策大幅简化了资金的划转审核材料和流程,企业只需发出指令即可办理业务,提高支付效率。目前,创维集团跨境资金调拨速度从以往的按天计算缩短至以分钟计,平均5分钟即可完成1笔业务,人员配置已由原来的四名减少为两名。打通意愿购汇路径,有效管理汇率风险。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政策允许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开展自主意愿购汇业务,更为灵活地管理汇率风险。2021年6月,深圳落地了首笔意愿购汇业务,金额5亿港币,为企业节约成本达308.4万元人民币。 目前,深圳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管理框架已初步建成,对支持深圳吸引更多跨国公司形成总部聚集地,建设国际资金结算中心,进而打造与经济中心城市相匹配的金融中心有重大意义。 奋楫笃行 区域改革新征程扬帆起航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下一步,外汇局深圳市分局将以“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稳步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切实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对接高标准,稳步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我国正式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彰显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应避免正面清单模式导致的碎片化、管道式开放现象,从顶层设计、制度开放的角度统筹考虑下一步改革的思路。一方面统筹交易环节和汇兑环节,有序推动不可兑换项目的开放,稳妥有序推进以金融市场开放为核心的资本项目开放。另一方面提升可兑换项目便利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业务流程和账户管理,让更多企业享受到高水平开放的政策红利。 打造新高地,构建深港金融合作新格局。2023年2月,人民银行牵头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其中包含20条在外汇管理改革、人民币国际化等领域的具体改革措施,对于已落地项目持续扩面增效。如持续推动开展大豆跨境现货交易人民币计价结算业务扩面增量,积极推动大宗商品贸易人民币计价结算,进一步丰富前海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功能。应以此为契机,加快推动落地正在推进的项目,如财资中心、QFLP总量管理试点等。 2023-11-06/shenzhen/2023/1106/16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