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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9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呈现顺差,跨境资金流动平稳,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一是经常账户呈现顺差,其中货物贸易顺差增长,服务贸易逆差缩小。2019年前三季度,经常账户顺差1432亿美元,上年同期为逆差55亿美元。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3435亿美元,同比增长34%;服务贸易逆差2017亿美元,同比下降12%。服务贸易项下,旅行、运输和知识产权使用费逆差分别同比下降8%、15%和10%。 二是来华直接投资保持在较高规模。2019年前三季度,直接投资净流入277亿美元。其中,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693亿美元;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970亿美元,仍保持在较高规模。 三是证券投资呈现顺差,双向资金流动活跃。据初步统计,2019年前三季度,我国证券投资顺差约400亿美元。其中,我国对外证券投资逾600亿美元,来华证券投资逾1000亿美元。 四是储备资产基本稳定。2019年前三季度,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减少130亿美元。考虑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2019年9月末,我国储备资产余额32045亿美元,较2018年末增加365亿美元。 总体来看,在我国经济基本面长期向好、全方位对外开放持续推进等背景下,预计全年国际收支将继续呈现总体稳定、基本平衡的格局。 2019-11-08/xiamen/2019/1108/1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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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9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9月末上升127亿美元。请问造成2019年10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9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052亿美元,较9月末上升127亿美元,升幅0.4%。 10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受全球贸易局势、主要国家央行货币政策、英国退欧前景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主要国家债券价格回落。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今年以来,面对国际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面,我国经济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态势,主要指标符合预期,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在此基础上,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保持稳定,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升。 往前看,世界经济增长呈放缓趋势,国际金融市场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但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改革开放力度持续加大,内生发展动力不断增强,有能力抵御各种风险挑战,为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提供坚实基础。 2019-11-07/xiamen/2019/1107/1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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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应厦门市分局邀请,中钞信用卡产业发展公司(总局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开发及运营公司)董事、市场总监等一行四人专程来厦并出席我分局组织召开的“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推进恳谈会”,我分局郑卫国副局长和国际收支处相关人员参加此次会议。会上,双方讨论了厦门市分局参与的区块链平台项目的进展情况,协商项目进度及数据共享等需求,并提出进一步合作的愿景。 在厦期间,中钞信用卡产业发展公司区块链技术研究院人员还专程前往厦门市税务局,与市税务局国际税务处与征税科技处协商敲定区块链服务平台中调用税务数据的对接方式及技术细节,并召集辖内区块链试点银行对前期编写的区块链服务贸易付汇便利化场景需求进行讨论推演。 截至目前,我分局已经落实完成区块链平台新场景建设的前期工作。下一步,我分局将根据总局科技司工作要求,主动配合中钞公司开发进度,与市税务局合作尽快完成项目开发并上线推广。 2019-10-28/xiamen/2019/1028/13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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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湘潭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2019年全市银行外汇业务培训会,全市17家外汇指定银行的分管行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员共48人参与了此次培训会。王一凡副局长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外汇指定行首先汇报了外汇履职特色工作并提出了工作建议。随后,王一凡副局长通报当前全国、全省及湘潭外汇形势,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提出做好外汇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最后,在业务培训阶段,中支外汇科业务骨干分别就《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办法》、外汇检查、资本项目、国际收支和经常项目管理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授课。湘潭市中心支局组织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了书面测试并当场作了试题解答。 这次培训会结合上级要求与湘潭实际,在有效传导外汇管理政策、规范外汇业务行为、提高风险防控意识,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9-11-12/hunan/2019/1112/1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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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完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便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境内银行以及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申报的具体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形成《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以下简称《指引》,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说明见附件2)。 一、新增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关于跨境线下扫码涉外收付的申报要求,并由此调整了第三方支付机构集中收付款的还原申报要求。 (二)新增关于深港通、债券通、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熊猫债以及存托凭证等证券投资渠道的申报要求。 (三)新增资金池业务涉外收付款的申报要求。 (四)新增兑换特许机构相关业务的申报要求。 (五)新增关于银行卡跨境清算业务和网络支付跨境清算业务的申报要求。 (六)新增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申报要求。 (七)新增特定品种期货涉外交易的申报要求。 二、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适当调整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范围。 (二)放松对涉外收付凭证的打印和印制要求。 (三)简化QFII项下本金的申报要求。 (四)调整境内企业内保外贷履约的申报要求。 (五)调整跨境电商贸易的申报要求。 (六)调整边民互市货物贸易的申报要求。 (七)合并退款和错汇款的申报要求。 三、进一步明确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认定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身份的证件顺序。 (二)明确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的填报要求。 (三)明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自贸区等特殊区域中申报主体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 (四)明确涉外收支中现汇金额、结/购汇金额及其他金额的含义。 (五)根据《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对易混淆的交易项目予以明确。 (六)明确集中或轧差结算为零的申报方法。 (七)明确一年以上历史数据的修改方法。 本通知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关居民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人民币收付款申报的规定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年版)〉的通知》(汇发〔2016〕4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 2.《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 (2019年版)》修订说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9月3日 2019-09-17/dalian/2019/0917/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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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准确落实总局印发的《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相关要求,全面提升辖内银行外汇业务数据管理质量,9月23日,大连市分局举办国际收支统计业务培训,辖区外汇指定银行以及各(中心)支局一线业务人员共300余人参加。 此次培训对总局刚刚印发的《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进行了系统解读,并对比新旧政策讲解了银行在具体工作中应关注的重点问题。培训还针对辖内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剖析,并对下一步如何提高国际收支统计数据质量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参训人员要对本行所有外汇业务从业人员开展再培训,提高业务培训覆盖面。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并对数据质量管理有明确要求,有明确的业务考核机制,奖优惩劣。三是认真开展外汇业务数据质量管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时上报外汇局,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主动整改,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外汇业务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外汇经营和管理工作水平。 2019-09-24/dalian/2019/0924/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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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规范结售汇统计行为,满足银行结售汇业务监管工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修订)《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等法律法规,修订了《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见附件1),现予印发。 《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附件2所列文件同时废止。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以及开办结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 联系人:齐天骄 联系方式:010-68402403 特此通知。 附件:1.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 2.废止外汇管理法规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9月24日 2019-09-27/dalian/2019/0927/9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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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自贸区发展,促进贸易投融资便利化,2019年7月,大连市分局修订并发布了《进一步推进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该细则增加了允许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放宽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区域限制、放宽外商投资企业境内股权投资限制等六个方面的资本项目创新政策。 为保证辖区银行对便利化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有效落实,8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举办了以“服务实体经济,助力自贸发展”为主题的自贸区外汇管理政策培训会。辖内金州新区中心支局、各支局及全辖41家外汇指定银行的业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共计12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2019-08-19/dalian/2019/0819/9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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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大连市分局组织召开2019年大连市外汇管理年中座谈会,贯彻落实总局7月30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分析研判辖区外汇形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外汇局各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辖内各(中心)支局分管局领导、业务科长,全辖各外汇指定银行分管行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外汇联络员共120余人参加会议。符林副局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2019-08-15/dalian/2019/0815/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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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开展以“建设诚信外汇市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外汇政策现场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大连市分局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折页、播放宣传片、现场解答等方式向群众讲解了国家外汇管理政策,提示群众要合理、合规使用外汇,并介绍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新上线的“数字外管”微信公众服务号,现场解答了多名群众提出的问题。 2019-10-11/dalian/2019/1011/9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