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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简政放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资本流动管理体系,现就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扩大境内外汇贷款结汇范围。允许具有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境内外汇贷款办理结汇。境内机构应以货物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原则上不允许购汇偿还。 二、允许内保外贷项下资金调回境内使用。债务人可通过向境内进行放贷、股权投资等方式将担保项下资金直接或间接调回境内使用。银行发生内保外贷担保履约的,相关结售汇纳入银行自身结售汇管理。 三、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境内银行通过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按照宏观审慎管理原则,可境内运用比例由不超过前六个月日均存款余额的50%调整为100%;境内运用资金不占用银行短期外债余额指标。 四、允许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结汇。结汇后汇入境内使用的,境内银行应当按照跨境交易相关规定,审核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有效商业单据和凭证后办理。 五、进一步规范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境内机构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及时办理收汇业务,外汇局另有规定除外。 六、完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存放境外统计。境内机构因各种原因已将出口收入或服务贸易收入留存境外,但未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等办理外汇管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或报送信息的,应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报告相关信息。 七、继续执行并完善直接投资外汇利润汇出管理政策。银行为境内机构办理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利润汇出业务,应按真实交易原则审核与本次利润汇出相关的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或合伙人利润分配决议)、税务备案表原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在相关税务备案表原件上加章签注本次汇出金额和汇出日期。境内机构利润汇出前应先依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八、加强境外直接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和资金汇出手续时,除应按规定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外,还应向银行说明投资资金来源与资金用途(使用计划)情况,提供董事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合同或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银行按照展业原则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 九、实施本外币全口径境外放款管理。境内机构办理境外放款业务,本币境外放款余额与外币境外放款余额合计最高不得超过其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30%。 十、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依法处罚。 十一、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外汇局将定期评估政策实施效果,根据国际收支形势对政策进行调整。以前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外汇指定银行,并认真遵照执行。 2017-03-01/qinghai/2017/030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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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外汇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逐渐由事前审批向事后监测分析转变,提升外汇统计数据质量和监测分析工作水平已成为基层外汇局中心任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以下简称“宁夏分局”)为深入落实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的总体要求,推动外汇管理工作从重审批向重监测分析转变,努力发挥部门外汇统计职能作用,着力提升外汇数据质量和监测分析工作水平,于2015年初印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外汇数据质量年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印发以来,宁夏分局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着力提升了辖区国际收支及银行结售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深入挖掘“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与分析”系统功能,设置了辖区申报数据的各类逻辑校验关系,按照设置好的校验关系每日对银行申报的错误数据进行筛选,分局国际收支申报数据核查人员对筛查出的错误数据当日下发银行,要求银行当日修改并反馈外汇局。二是加强数据质量监控,按季以局发文形式对各行国际收支及银行结售汇等数据质量情况进行通报,便于各行了解其总数质量在全区的排名,从而引起银行高层管理人员对其辖区外汇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视。三是对现场核查中发现整改不到位或问题比较多的银行,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高管人员。四是加大对银行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在做好政策宣传的同时,将各银行在国际收支申报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归类汇总,编写成案例,逐一进行讲解。 近期,宁夏分局以“外汇数据质量年活动”为契机,相关业务骨干分别赴自治区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宁夏分行,招商银行银川分行,送政策上门服务,对其国际收支申报一线业务人员200多人次开展了现场业务培训与答疑,得到了银行的普遍好评。 下一步,宁夏分局结合“外汇数据质量年活动”继续强化监测分析预警机制,加大对异常跨境资金的监测力度,依托外汇统计数据深入开展调查分析,为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提供更多信息参考。 2015-11-04/ningxia/2015/110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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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如何看待8月份银行结售汇数据变化? 答:2015年以来,虽然世界经济仍然复苏乏力,但国内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在增多。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在我国外汇供求趋向基本平衡的大格局下,跨境资金流动短期波动有所加大。 8月份,银行结售汇逆差2745亿元人民币(等值435亿美元)。影响8月份银行结售汇差额的主要因素包括:一是市场主体持汇意愿上升,境内居民个人和企业在境内银行的美元存款增加。二是市场主体优化本外币资产负债摆布。企业对于前几年负债外币化、资产人民币化的结构进行调整,使得资产、负债中美元、人民币币种更加匹配,减小汇率风险。三是贸易投资活动带来对外支付增加,包括外贸企业加快付汇节奏、积极偿还贸易融资债务,以及旅游和投资收益购汇等季节性因素影响。8月份是我国居民境外旅游、留学消费旺季,也是企业分红购汇的高峰期。 总的来看,近期外汇收支变化主要受经济因素和市场因素主导,并未打破跨境资金流动双向波动的格局,这些波动都在可以承受的正常范围内。外汇局将在继续大力便利守法合规市场主体贸易投资活动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加快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充实逆周期调节的政策工具,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2015-09-21/ningxia/2015/092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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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把握宁夏辖区进出口变化趋势,有效监测宏观经济政策对辖区对外贸易和进出口企业的影响,切实提高企业贸易信贷抽样调查和进出口企业问卷调查工作质量,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以下简称“宁夏分局”)召开了全区贸易信贷抽样调查和进出口企业问卷调查企业座谈会,辖区36家样本企业的业务人员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宁夏分局庄淑霞处长首先对贸易信贷抽样调查和进出口企业问卷调查的背景、目的和意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随后,相关业务人员从三个方面对参会人员进行培训,一是详细讲解了贸易信贷抽样调查和进出口企业问卷调查工作的法规依据、调查体系架构、系统操作以及常见错误问题;二是介绍了企业各项调查指标的具体填报方法;三是讲解了企业各类贸易信贷行为的会计记账方法以及企业商业信用贸易信贷和银行信用贸易融资的差异。最后,外汇局业务人员与企业人员进行了互动交流,并详细解答了企业提出的共性问题。 此次座谈会,不仅使企业工作人员对贸易信贷抽样调查和进出口企业问卷调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有了更深的认识,掌握了贸易信贷抽样调查和进出口企业问卷调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还进一步提升了对两项调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下一步宁夏分局分析、判断辖区跨境资金流动趋势提供有利参考。 2015-11-11/ningxia/2015/1111/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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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固原市中心支局以“五个转变”为指导,积极贯彻分局关于汇银服务企业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多措并举做好外汇政策宣传辅导。整合经常、资本等岗位资源,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实施专人管理、专人负责、专人服务,深入企业宣传外汇政策10余次,通过“固原外汇QQ群”开展线上业务辅导5场次。 二是汇银联动优化外汇登记窗口服务。为宁夏金昱元广拓能源有限公司当场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指导银行为宁夏澳华牧业有限公司当场办理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 三是推广企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促进涉外收支便利化。针对县域无外汇银行网点的情况,指导企业通过互联网办理涉外收入申报65万美元,节约了“脚底成本”。 四是创建“订单融资平台”,促进企业融资便利化。针对企业外汇业务异地化、银企信息不对称等因素造成的融资难问题,本着优化服务、因地制宜、公平有序、风险自担的原则,创建了银企融资对接服务平台,支持2家名录企业从银行融资600万元,1家企业与农业银行固原分行达成订单融资协议。 2015-11-03/ningxia/2015/110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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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外汇管理与服务职能,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外向型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固原市中心支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作用,用好外汇政策,积极助推辖区涉外经济发展。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改革,督促、指导银行认真落实外汇局改革部署,完善业务授权和事后监督机制,构建风险防范机制;全面推广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二是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改革,坚持“一个窗口”受理,提升依法行政效率和水平,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三是加强与商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六盘山旅游休闲度假区建设中遇到的外汇问题,积极研究探索解决方案,坚持个案处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让企业享受投资便利化服务措施。 2015-10-13/ningxia/2015/101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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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宁夏农牧厅与以色列外交部国际合作中心正式签署宁夏—以色列灌溉试验田谅解备忘录,双方确定,将在宁夏共建200亩现代农业示范区,这也标志着宁夏与以色列农业合作进入实质阶段。 以色列与宁夏一直保持着良好合作关系,在节水灌溉、设施农业、畜牧业领域有频繁的交流和合作。今年以来,自治区农牧厅积极编制《宁夏——以色列现代农业技术合作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确定了以平吉堡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核心示范区,以吴忠市孙家滩、贺兰山东麓酿酒葡萄生产基地、贺兰县习岗新平设施农业园区、西吉县蒋台马铃薯基地为四个成果推广区。同时开展了宁以双方科技人才交流培训活动,以色列先后有16位专家来宁考察并开展节水灌溉、农业技术推广等领域的技术培训。今年6月,以色列驻华农业参赞再次来宁,专程考察宁以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区的地址后,最终确定在平吉堡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立200亩示范基地,由以色列外交部国际合作中心组织进行设计,全套引进以色列种植新品种、新技术和经营管理理念。(记者 宗时风) 2015-10-27/ningxia/2015/102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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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地方外汇收支平衡,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以下简称“宁夏分局”)选取全区购付汇业务较大的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6家外汇银行进行了实地走访与窗口指导。 指导期间,宁夏分局与银行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分析了当前全国及宁夏外汇收支形势,对银行严格执行“展业三原则”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一是希望银行树立大局意识,认清当前外汇资金形势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增强防范外汇风险的责任感。二是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杜绝利用银行金融创新产品,开展无真实贸易背景的跨境资金运作。三是要求银行自觉履行“展业三原则”,做好服务贸易、个人外汇业务、资本项目等相关业务的尽职审核。各银行国际业务负责人表示,今后在具体业务办理中将严格履行“展业三原则”,把好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第一关。 2015-09-30/ningxia/2015/093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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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201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直接投资外汇年报改为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填报内容大幅简化,系统登录更加快捷。为确保企业顺利适应改革后的报送方式与内容,国家外汇管理局石嘴山市中心支局多措并举,指导辖区企业按期完成直接存量权益登记。 一是在存量权益登记工作开始前,准确掌握辖区外商投资企业存量情况,定期督促已办理基本信息变更的企业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存量权益申报企业信息完整准确。二是利用电话、邮件以及银行网点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对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要点进行广泛宣传。三是设置存量权益登记专用电话,对进行权益登记企业进行一对一辅导,对有疑问的企业进行适时跟踪及现场指导。四是对企业报送的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内容进行定期抽查,督促企业准确填报数据,同时通过不定期的电话通知、邮件提示、跟踪催报,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申报工作已顺利完成。 截止目前,辖内FDI直接投资企业已完成申报16家,ODI直接投资企业已完成申报6家,剩余2家FDI企业未申报,原因为企业已停产,企业要求不再申报。 2015-10-15/ningxia/2015/101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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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直接投资外汇年报改为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填报内容大幅简化,系统登录更加快捷。灵武市支局根据积极主动联系辖区企业按时完成存量权益登记,圆满完成此项工作。截止2015年 9月 30日 ,灵武市应参加外商投资(FDI)存量权益登记的境内主体为2家,已申报企业2家。应参加境外投资(ODI)存量权益登记的境内主体为5家,已申报企业5家,登记申报率为100%。 2015-10-20/ningxia/2015/1020/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