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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第二届福州市“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在闽清县坪街村开办,为普及农村地区金融外汇知识,进一步优化涉外营商环境,闽清县支局因此为契机,联合辖内6家外汇指定银行深入主会场开展外汇政策法规暨“诚信兴商”宣传咨询活动。通过组织宣传小分队、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解答等形式向参与活动的广大农民和过往游客宣传外汇知识和政策法规,传播“合法用汇诚信用汇”理念。本次宣传注重贴近“三农”,从最基础的“什么是外汇”,个人如何办理“购结汇”入手,以群众关心的个人每年购结汇额度、每日现钞存取额度、境外旅游留学购汇等外汇知识为主,重点提示出借本人或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参与网络炒汇及地下钱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宣传内容涉及个人外汇管理政策、福建省台资企业资本项目便利化试点政策、境外投资知识、贸易外汇管理政策、外汇违规典型案例、“诚信兴商”等方面内容,受到了过往农民群众和游客的欢迎和好评。据统计,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00多份,接受现场咨询50多人次,丰富了农村广大群众的外汇知识,提升外汇金融防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应。 2019-10-09/fujian/2019/1009/1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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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支持台资企业创新发展,推进福建省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顺利开展。10月11日,外汇局南平市中心支局赴建瓯市组织召开以“精准对接服务 助力台企发展”为主题的台资企业资本项目便利化试点政策宣讲会。邀请了建瓯市4家台资企业,建瓯市台办、建瓯市工信商务局和银行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南平市中心支局首先深入解读台资企业资本项目便利化试点政策,重点就试点政策的五大政策红利进行详细介绍。参会企业表示,此次便利化试点政策为台资企业提供更为优质的外汇金融服务,满足了台资企业多元选择,资金支付使用更加便捷。市台办和工信商务局认为外汇局的政策改革让台企获得更实在的便利,实现红利辐射面更广,进一步促进了闽台经济交流合作。会上,企业与银行也提出了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南平市中心支局均一一给予了详细解答。 此次宣讲会,进一步加强汇银企三方沟通互动,加深台企与银行对试点政策的认识,使企业充分享受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红利。 2019-10-16/fujian/2019/1016/1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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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贯彻落实“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持续普及公众对外汇政策法规的了解,提升公众的外汇风险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外汇金融环境。近日,建宁县支局携手建宁刺桐红村镇银行,以建宁县里心镇“圩日”为契机,以“远离非法外汇交易 谨防网络平台炒汇骗局”“普及个人外汇知识 提倡个人合理用汇”“普及金融知识 防范金融风险 共建小康社会”等为主题,开展一系列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除了定点宣传,还进行了“流动式”宣传和“网络媒体”宣传,以倡导公众安全用汇为核心。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向网民推送相关外汇知识,线下通过走进市场向过往行人、走进商铺向商户发放宣传资料,增强民众对外汇政策法规的了解,进一步提升民众的外汇守法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019-10-17/fujian/2019/1017/1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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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上午,莆田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2019年三季度外汇指定银行联席会议。全市16家外汇指定银行国际业务部、零售业务部负责人及外汇业务联络员共计48人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近期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情况,部署下阶段外汇管理重点工作,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征求银行对外汇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建议。会议对银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做好外汇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严把对外宣传口径,做好外汇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二要贯彻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争取政策落地见效。三要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优化外汇营商环境,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涉外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 2019-10-09/fujian/2019/1009/10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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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上午,福建省分局组织参加总局《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以下简称《业务指引》)视频培训会议,全辖外汇局相关人员和各有关银行业务骨干共计1000余人参训。 此次培训围绕《业务指引》主要修订内容,着重对《业务指引》中新增、调整和进一步明确的申报原则及要求进行详细介绍,并对当前国际收支间接申报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各类疑问和难点进行穿插讲解,有利于全辖外汇局及银行国际收支统计工作人员准确把握视频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并有效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2019-10-31/fujian/2019/1031/10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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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将外汇知识普及化、宣传常态化。近日,建瓯市支局组织辖内银行相关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领跑 助推实体发展”宣传。针对近期中美贸易摩擦和汇率变动等情况,以相关外汇管理法规、政策为宣传切入点,就国家外汇政策、外汇金融产品、规避汇率风险等进行宣传和讲解,引导经营主体依法合规办理外汇业务。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提高辖内外汇市场主体自身的合规经营意识和规避金融风险能力,营造了“建设诚信外汇市场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较好宣传效果。 2019-10-10/fujian/2019/1010/1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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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以下简称“FAL”)申报主体范围,福建省分局会同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联合制定《分批次推进FAL数据报送工作方案》,并按计划分别于8月底、9月底及10月底三批次将符合申报范围的省联社系统所辖法人机构(含省内农商行、联社和村镇银行,不含省外机构)纳入FAL申报主体范围。期间,福建省分局举办全省FAL数据申报视频培训,对省联社系统进行专项业务指导。截至10月31日,FAL扩容工作已顺利完成,全辖新增FAL申报主体84家,总数增至108家。 2019-11-01/fujian/2019/1101/10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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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汇发[2015]3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细则》的要求,福建省分局2019年10月份共受理行政审批70件,其中经常项目类60件、资本项目类9件、国际收支类1件。受理的行政审批中现场办结69件。 2019-11-06/fujian/2019/1106/10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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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副局长 2025-08-15/fujian/2019/1106/1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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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正确领导下,福建省分局深入贯彻落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依法稳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扎实做好外汇管理宣传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运作。现将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建立以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福建分局子网站(以下简称“分局子网站”)为主,新闻媒体、报刊杂志、专题会议、宣传活动为辅的多层次公开渠道。一是加强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发布。保持分局动态类、新闻类栏目更新频率。2019年,在分局子网站更新各类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87条,其中:分局动态类信息198条、政策法规类信息9条、业务指南7条。在人民网、《金融时报》《福建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刊发新闻稿件25篇次,积极宣传外汇管理支持服务实体经济成效。二是加大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围绕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及时清理不适应形势发展与改革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全年通过局务会废止规范性文件共4件,定期在分局子网站发布《福建省分局现行有效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目前我分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4件,其中2019年新制定并发布2件。三是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在分局子网站公布业务咨询电话及办公地址,及时更新各项业务办事指南,在办公场所设置触摸屏、摆放宣传手册等,公布办理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透明度,并按月发布受理行政审批情况。2019年,我分局本级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业务结果共1137件。四是增强社会公众政策获得感。通过政策宣讲会、讲座培训、网站咨询答复、银行网点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大公开力度,以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市场主体对外汇管理政策的理解度。全年共答复子网站社会公众业务咨询、投诉64件。依托自律平台精准传导外汇政策,指导自律机制举办6场惠及1000多家企业的汇率风险管理讲座,集合成员智慧打造满足不同风险偏好企业个性化避险需求的《外汇衍生品服务方案》,助力企业树立汇率避险意识和财务中性理念。联合各级金融机构开展35场外汇政策宣传活动,联合省商务厅、工信厅、财政厅等单位在全省巡回举办近30场福建省“助力万企成长”外贸辅导暨惠企政策培训会。紧扣“弘扬诚信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主题,针对银行、企业和个人等不同受众群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成效显著的诚信兴商宣传活动。通过银行网点滚动播放视频、纸质媒体宣传、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以及人民银行福州中支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大众进行广泛宣传。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以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为出发点、以化解公众切身困难为落脚点,逐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落实主办部门、协办部门的职责分工,同时加强与人民银行福州中支法律部门和保密部门之间的沟通联动,切实防范依申请公开法律风险。2019年,我分局本级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积极推进外汇管理“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广“互联网+政务”系统(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上线运行,把提高对外服务质量和效率作为“放管服”改革的落脚点,积极优化窗口政务服务工作,争取实现外汇管理“一次办”“马上办”“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自2019年6月28日上线以来,我分局本级线上受理并办结533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二是推进外汇局“互联网+监管”(外汇监管系统)的应用,规范内部操作制度。制定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操作相关细则,明确工作分工,加强统筹协调,规范监管信息录入。外汇监管系统自2019年8月底上线以来,我分局本级共录入监管行为、执法证使用等各类信息137条。 (四)强化内部风险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分局子网站信息发布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公开信息的质量。建立并完善《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子网站管理办法》,明确分工职责,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网站信息的安全与保密管理。二是严格依法行政,指定内控专岗人员,依托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平台,对行政许可事项受理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督。三是加强内控内审管理。组织全辖开展内部审计检查,发现各类问题136个,同比增加27%。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梳理完善全省各业务条线内控制度框架体系,围绕着制度优化、管理有效等方面提出72条整改意见与建议,较好地促进了全辖外汇管理行为规范与履职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113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1]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渠道与效率有待进一步优化提升。目前辖内各级外汇局上网公示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均由省分局对应业务岗统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依赖工作人员手动录入,渠道单一、效率较低。自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自2019年6月上线试运行以来,外汇行政许可业务实现了网上受理,我分局将积极助推“互联网+”体系的建设与功能优化,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的便利性,探索依托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自动对外公示各项行政许可审批结果的可行性,切实提升外汇服务和信息公开的效率。 (二)应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相关复议诉讼的能力有待提高。我分局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的业务培训,收集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案例进行推介,讲解相关工作经验和技巧,同时也注重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对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学习研究,强化同地方政府法制部门的沟通和联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0年1月31日 [1] “政府集中采购”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在其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统一公布。 2020-01-31/fujian/2020/0121/1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