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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6日,为加强与海关沟通协作,了解辖内外贸企业进出口状况,永州市中心支局赴永州海关开展工作座谈。 座谈会上,永州市中心支局通报了近期辖内外汇收支情况,特别是针对永州市机电、鞋类和蔬菜等重点行业近期业务发展情况进行交流,希望永州海关提高对出口收汇有关异常现象的关注力度,加强联合监管,加强信息共享。永州海关详细介绍了辖内进出口有关情况,对近期异常出口行为进行了通报,表示将积极参与联合监管工作。 本次座谈会两部门达成共识,将进一步开展监管联动、加强治理合力,助力永州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6-08/hunan/2023/0607/2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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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鄂尔多斯市中心支局召开2023年全市外汇管理工作会。会议对2023年外汇管理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就2022年度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工作进行了通报,四家银行代表就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和外汇衍生品期权业务、汇率避险、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进行了经验交流。外汇局各业务条线人员结合实际分别对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等政策进行了业务培训。 2023-06-08/neimenggu/2023/0608/1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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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5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765亿美元,较4月末下降283亿美元,降幅为0.88%。 2023年5月,受主要经济体财政和货币政策预期、全球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升,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下,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继续保持基本稳定。 2023-06-08/hunan/2023/0608/2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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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4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0.1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3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9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2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7.2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50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7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2.8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86万亿美元)。 2023年1-4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80.2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71万亿美元)。 2023-06-06/jilin/2023/0606/2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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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6698亿元,同比增长7%。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7982亿元,进口14059亿元,顺差3923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748亿元,进口2910亿元,逆差1162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20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065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80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2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865亿美元,进口2465亿美元,顺差401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4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761 401 贷方 19729 2865 借方 -16969 -2465 1.货物贸易差额 3923 570 贷方 17982 2612 借方 -14059 -2042 2.服务贸易差额 -1162 -169 贷方 1748 254 借方 -2910 -423 2.1加工服务差额 66 10 贷方 70 10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7 3 贷方 49 7 借方 -31 -5 2.3运输差额 -488 -71 贷方 466 68 借方 -954 -139 2.4旅行差额 -909 -132 贷方 78 11 借方 -987 -143 2.5建设差额 27 4 贷方 67 10 借方 -41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6 -8 贷方 13 2 借方 -69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7 1 贷方 24 3 借方 -17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52 -22 贷方 89 13 借方 -241 -3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36 20 贷方 332 48 借方 -196 -28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04 30 贷方 542 79 借方 -338 -49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8 1 借方 -21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2 0 贷方 10 1 借方 -12 -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6-07/jilin/2023/0607/20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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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3年一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3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3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820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2.0%,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双向跨境资金流动保持合理有序。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处于历史同期较高水平。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299亿美元,为历年一季度次高值。其中,货物贸易出口7392亿美元,进口6092亿美元。我国制造业加快转型升级,产业链供应链保持稳定,新的贸易增长点不断涌现,推动货物贸易顺差保持较高水平。 二是服务贸易呈现逆差。一季度,服务贸易逆差470亿美元。其中,旅行逆差434亿美元,同比增长58%,主要是居民个人出境旅行增多;运输逆差190亿美元,上年同期为顺差33亿美元,主要是全球运力供给有序恢复,我国运输服务收支逐渐向疫情前水平回归。 三是双向直接投资有序发展。一季度,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506亿美元,同比增长23%,其中对外股权投资净流出313亿美元;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205亿美元,其中股权投资净流入283亿美元。 总体看,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发展呈现回升向好态势,为我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提供根本支撑。 2023-05-16/xiamen/2023/0516/20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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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提示: 近期,一些网络平台非法从事外汇按金(也称外汇保证金,一般指客户投资一定数量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一定杠杆倍数在扩大的投资金额范围内进行外汇交易)活动,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社会公众财产损失,影响恶劣,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一、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展或代理开展外汇按金业务。 二、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擅自开展外汇按金交易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客户(单位和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按金交易(无论以外币或人民币作保证金)的,也属违法行为。 三、请社会公众充分认识从事外汇按金活动的危害,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谨防因交易违法造成财产损失。 四、广大公众发现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应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 2019-01-07/ningbo/2023/0609/2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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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徐州市中心支局联合徐州市总工会举办银行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技能竞赛,强化银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同时,扩大汇率风险管理综合服务成效,全面提升徐州市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助力全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次竞赛内容围绕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知识、《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指引》 设置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5月15日预赛正式启动,参赛单位斗志昂扬、各显身手。全市23家外汇指定银行的844人通过限时网络答题形式参加了本次竞赛,中行、工商、建行、农行、交行等5家银行参赛答题人数超百人,后续决赛环节将在7月举行。 本次网络竞赛充分展示了本市外汇指定银行的良好风貌和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下一步,中心支局将持续做好汇率风险管理工作,助力全市外汇市场的发展,推动全市外汇银行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团结一心、真抓实干,推动全市汇率避险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3-06-09/jiangsu/2023/0609/9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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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7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306/content_68849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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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陈吉宁书记、龚正市长,罗塞夫行长,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 非常高兴再次参加陆家嘴论坛。首先,我代表人民银行,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取得的巨大成绩,对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 这次论坛聚焦“全球金融开放与合作:引导经济复苏的新动力”。绿色发展是经济复苏的重要新动力,借此机会,我就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和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有关思考与大家做一个分享。 一、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以赴促进30/60目标平稳实现 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此后,中央就实现30/60目标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 实现30/60目标,中国要完成全球最高碳排放强度降幅,用全球历史上最短的时间实现从碳达峰到碳中和。这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意味着我国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等方方面面都必须发生深刻转变,其中绿色金融将在平稳实现30/60目标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实现30/60目标的难点在于解决碳排放的负外部性问题,降低绿色溢价 实现30/60目标的任务很多、内涵丰富,集中到一点就是减少碳排放,其中难点有两个方面: 一是逐步降低碳排放的负外部性。排碳增加了温室效应,对整个社会是有成本的,但排碳企业和用户没有付出相应成本,大部分成本由社会承担,因此具有重大负外部性。只有排碳有了合理定价,比如排碳需要缴纳碳税或购买排碳指标,逐步实现“谁排碳谁承担成本”,使各微观经济主体将排碳的外部成本内部化,才能有效激励企业和家庭改变行为方式。 二是逐步降低绿色溢价。我国目前的能源结构以化石能源为主,实现30/60目标,关键在于抓住绿色能源这个“牛鼻子”。当前,绿色能源、绿色低碳技术发展迅速,成本下降很快,但总的来看绿色能源的成本还是比传统化石能源高(因为化石能源没有承担全部的碳排放成本),高出的部分就是绿色溢价。降低绿色溢价,一个渠道是提高排碳成本,增加使用化石能源的支出成本;另一个重要渠道就是通过市场化激励机制,降低绿色能源的成本。 我国和各国经验表明,绿色金融的发展能够有效助力解决上述两个难点,为信息披露和绿色能源的发展提供可靠的激励机制。 三、近年来,人民银行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取得了积极成效 中央作出30/60部署后,人民银行坚决把绿色金融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重点抓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环境信息披露。信息披露就是让社会知道是谁排的碳、排了多少碳,社会各方能够测算并验证排碳和减碳行为。只有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确保排碳数据真实准确,才能防范“洗绿”、资金套利、项目造假等风险,其他一系列碳减排政策才有基础。近年来,我们逐步明确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要求,鼓励金融机构逐步披露相关环境信息,同时也要求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披露相关环境信息。 二是完善政策激励约束体系。实现30/60目标需要“胡萝卜加大棒”。显著提高排碳成本可以理解为“大棒”,适度提高则是“中棒”或“小棒”,而人民银行设立的支持工具则是激励机制中的“胡萝卜”。2021年,人民银行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两项货币政策工具,支持碳减排重点领域的发展。对金融机构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发放的碳减排贷款,由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60%提供一定期限的再贷款资金支持,利率为1.75%,精准直达绿色低碳项目。人民银行提供给金融机构的再贷款到期收回,金融机构向企业发放碳减排贷款自担风险,这样的“胡萝卜”激励机制是适中的、市场化的。同时,接受人民银行资金支持的金融机构承诺对外披露发放碳减排贷款的余额、利率及相应碳减排效应等信息,并接受第三方独立机构的核查和社会监督。截至2023年4月末,碳减排支持工具余额近4000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约6700亿元,带动碳减排量超过1.5亿吨,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三是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人民银行高度重视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工作,于2021年搭建气候风险压力测试框架,组织19家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开展了针对电力、钢铁、建材、有色金属、航空、石化、化工、造纸等八个重点排碳行业的碳成本敏感性压力测试。此外,还结合区域经济结构和转型政策,组织部分地区银行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通过开展相关工作,金融机构管理气候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处理好减排与发展的关系、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节奏和力度更加合理。 在上述工作中,我们注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实现30/60目标,需要在绿色转型、绿色技术领域进行大量投资。据有关方面测算,所需资金达到百万亿元人民币的量级。如此大的资金需求,政府资金只能覆盖一小部分,主要靠引导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运用金融工具的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功能,实现约束条件下的最优增长路径。金融部门通过制定绿色金融标准,推动环境信息披露,适当提高信息透明度,同时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可以降低社会资金参与绿色转型的成本,促进绿色金融市场发展。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以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为主、多种绿色金融工具蓬勃发展的多层次绿色金融市场体系。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超过25万亿元人民币,绿色债券余额超过1.5万亿元人民币,均居全球前列。 四、气候问题具有全球性,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协同应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类是命运共同体,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和共同责任。我们坚定维护多边主义,积极参与和引领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牵头推进G20可持续金融工作。人民银行和美国财政部作为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联席主席,于2021年牵头制定《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成为国际层面引导市场资金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指引。2022年,人民银行牵头推动制定《G20转型金融政策框架》,并在去年11月的G20领导人巴厘岛峰会上通过,为各方建立转型金融体系提供了指引。 与欧盟委员会有关部门共同发布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世界各地对绿色内涵的理解并不统一,需要加强协商,逐步实现绿色金融产品和绿色定价在全球市场上的互认和交易。近三年来,人民银行与欧方持续推动中欧绿色金融标准趋同,于2021年共同发布、并于2022年6月更新了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在最新一版目录中,中欧趋同率达到80%。多家国内外金融机构基于该目录发行、发放了绿色债券和绿色贷款,得到市场高度认可。 在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等多边机制下,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共同打造绿色“一带一路”。2019年,在人民银行指导下,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和伦敦金融城一道,联合多家中外金融机构共同发起《“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绿色金融能力建设,增强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近年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上海市委市政府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上海作为人民币资产配置中心、金融风险管理中心、金融科技中心、优质营商环境中心、金融人才中心的功能进一步增强。上海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所在地,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起步较早。近年来,上海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出了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的目标,率先推出了多个绿色金融产品,充分调动了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新力,未来可以在绿色金融领域发挥更大先导作用。人民银行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打造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加快绿色金融发展,助力上海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谢谢大家! 2023-06-09/qinghai/2023/0609/14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