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外汇管理数据发布透明度,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和使用国际收支及相关数据,现公布《201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详见附件)。(完) 201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 2019-01-24/hainan/2019/0124/877.html
-
附件:宁波市经营远期结售汇业务金融机构名录(截至2018年12月31日) 2019-01-24/ningbo/2019/0124/921.html
-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国家的重大战略,其中,金融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的发展既有坚实的基础,又有丰富的可借鉴的国际经验,同时科技创新也拓展了金融业融合发展的可能性边界,然而其面临的巨大挑战也不容忽视。未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的发展需要依靠制度先行、科技助力、开拓创新走出金融发展新路。 当前,我国经济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有望成为重要的战略支点。大湾区建设,需要疏通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其中金融业的互联互通非常关键。粤港澳三地法律体系不同,货币不同,利率、汇率形成机制不同,但又是在国家统一主权下顺应历史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潮流而融合发展,既有挑战,又有机遇。科技的发展,为大湾区的融合发展拓展了新的可能性边界。国外,欧盟关于金融机构跨境服务的新法案,以及英国退欧过程中在处理北爱尔兰边界问题时提出了很多创新性的方案。在立足本地实际基础上,通过借鉴国际经验,积极稳妥实践,有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融合发展走出新路。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融合发展既是必须也有基础 粤港澳湾区建设是共识的凝聚,是国家重大战略。早在2008年,国家就明确鼓励粤港澳三地共同编制区域合作规划。2009年到2016年,粤港澳三地政府陆续提出“湾区发展计划”和“湾区经济”的概念,共识逐渐形成。201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二十周年之际,在习近平总书记的见证下,粤港澳三地行政首脑和国家发改委主任共同签署了《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要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广东改革开放的大机遇、大文章,抓紧抓实办好。 世界级湾区蓄势待发。粤港澳大湾区是全球性的经济中心。2017年,粤港澳大湾区人口达6957万,本地生产总值(GDP)突破10万亿元,是全中国经济最活跃的地区,占全国经济总量的12.17%。随着经济融合的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有望成为与美国纽约湾区和旧金山湾区、日本东京湾区并驾齐驱的全球四大湾区之一。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业融合发展既是必须也有基础。金融业融合发展,是大湾区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肩负着打通三地经济血脉、为大湾区长期发展提供持续稳定资金支持的重任。目前,粤港澳大湾区的金融业发展程度已经较高。大湾区中既有香港这样的世界金融中心,也有深圳这样发展势头强劲的金融市场,总体实力不容小觑。全球金融中心指数2017年第22期榜单显示,香港重新跻身全球金融中心三强,与排名第二的纽约之间仅有微弱的12分差距;深圳位列第20位,较上一期排名有所上升。同时,粤港澳大湾区已具备了金融业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港澳在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进程中充当了门户地位。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跨境人民币结算、沪深港通等多项创新性业务都是从港澳开始起步的,香港也一直是最大的离岸人民币市场。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实施和广东自贸区建设的红利下,粤港澳大湾区已搭建起金融业融合发展的初步框架,在跨境人民币业务、投融资便利化以及服务贸易自由化相配套的金融创新、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等多方面先行先试,为下一步粤港澳地区金融业继续深化融合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进一步推动金融改革开放也面临巨大挑战 目前国际上主要的大湾区,都是处在同一关税区,采用统一的法律制度,拥有统一的金融体系和单一的货币。而粤港澳湾区的建设,要跨越三个拥有单独立法权的行政地区,通用三种货币,采用不同的汇率制度和资本流动管理制度,确实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第一,从金融体系的法律基础和治理框架看,英美法系下金融监管的“实事求是”和大陆法系下金融监管的“鞭打快牛”形成鲜明对比。香港和澳门受英美法系判例法的影响较深,成文法律较少,设计人性化,应用相对灵活。金融体系中不同的市场参与者并不具体分类,持牌法团和注册机构可通过申请不同的牌照来参与竞争,而且这些牌照通常是按业务大类划分,而不是按具体的金融工具划分。内地渊源于大陆法系,遵循法律的明确规定,在经营模式和金融监管上明确分为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和各自对应的监管机构。而且,金融机构不但要分业申请机构牌照,具体到开展业务时,常常还需要就从事的具体业务申请批准或者备案。例如,在境内外汇市场上,交易商几乎要就不同的交易品种申请不同的牌照。在这一背景下,目前大陆和港澳地区的金融合作,主要是采取“管道式”的联通,比如QFII、QDII和沪深港通等,下一步要进一步融合发展,这种方式就会遭遇瓶颈,需要更加胆大心细的创新和突破。 第二,从跨境金融交易的价格和数量看,三种不同货币、三种汇率体制、三种资本流动管理方式导致湾区内的金融交易不能出清,出现“两个价格”。人民币采用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近年来汇率弹性不断提升,但是相对于世界主要货币而言灵活程度仍然不够。港币采取盯住美元的联系汇率制度,澳门元又盯住港币,这实际上就导致人民币兑港币和澳门元的汇率灵活性不足,不能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同时,内地的资本项目没有完全开放,经常项目虽然开放程度高,但是也需要遵循实需原则,企业要为结售汇和收付汇提供充分的单据和数据作为证明,这种情况下内地和港澳之间的资金难以便利地相互调剂。资本流动受限、汇率形成机制弹性不足的结果之一,就是出现两种人民币汇率——在岸人民币(CNY)和离岸人民币(CNH),两种人民币利率。最近的例子就是人民银行在香港发行200亿元央票,3个月期中标利率为3.79%,1年期为4.2%;目前同期境内1年期国债的利率是2.725%,即使考虑到央行的信用不如财政部,这个境内外利差也的确很大。 第三,外汇管理的持续改革和人民币跨境使用为缩小内地和香港汇差和利差做出了贡献,但仍然任重道远。自2009年实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快速推进打破了原有本外币分立运行的局面,在跨境交易中本外币开始相互替代、相互影响,呈现出良性运行局面。人民币跨境使用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与此同时,外汇管理改革也不断深入向前推进,香港和大陆市场的资金流动更趋便利,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资金跨境配置增加,使得CNY和CNH汇差大幅压缩。在短端,一度超过100%的人民币离岸拆借利率(CNH HIBOR)隔夜利率2018年以来一直处于低位。此外,虽然近半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面临较大的贬值压力,但是人民币远期汇率隐含的贬值预期并不高,1年期美元人民币(USDCNH)可交割远期(DF)汇率较即期仅贬值1%左右,大幅低于2016年年底、 2017年年初隐含5%以上的贬值预期。在取得进步的同时,市场关注的重点,仍然是中国内地和香港的人民币汇率和利率之间的差异,金融交易便利性仍须提升,实现真正的融合仍然任重道远。 粤港澳金融业融合发展有着丰富的可供借鉴的国际经验 在弥合金融法律和金融体系差异方面,欧盟的“单一通行证”制度值得借鉴。《欧洲金融工具市场指令》(MIFID)是欧盟金融服务法案的核心部分,以此指令形成了欧盟金融服务的“单一通行证”。在获得MIFID认证后,任何一个成员国的合法金融机构都可以在全欧盟范围内与其他成员国从事跨境金融产品的买卖活动。2018年,欧盟进一步推出《欧洲金融工具市场指令2》(MIFID Ⅱ)。新指令有三个最重要的特点:一是优化内部交易系统;二是最佳执行方案;三是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强调增强市场透明度、出台更符合惯例的客户分类规则。MIFID Ⅱ成为欧盟建立单一、深入和有效的金融服务市场的基石,将在金融交易咨询、信息技术配套、系统程序整合, 甚至联合融资等领域创造出大量的商业机会。 内地与港澳签订CEPA以来,特别是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先试先行以来,港澳金融机构进入深圳金融市场的准入限制逐渐放宽,例如对资产规模、经营年限、资本金、持股比例等。但是出于金融审慎的考虑,对港澳金融机构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准入门槛和限制,限制了内地企业和个人获取香港优质金融服务的范围,增加了港澳金融机构在深开展业务的成本,也对粤港澳充分发挥金融优势,实现金融深度融合,建设国际一流的、融合发展的国际金融中心产生了一定的限制。 在通过联合监管推动金融业融合和资本自由流动方面,英国关于退欧后与欧盟开展金融合作的设想值得借鉴。英国的金融业与欧盟高度互联互通、深度融合。英国退欧后,提出一个与欧盟在金融方面深化合作的框架,其内容包括:一是双方按照共同的原则,管理跨境金融服务,避免对跨境金融活动的监管出现不一致,维持监管的兼容性、支持合作、防止监管套利;二是开展广泛的监管对话和监管合作,一方对另一方金融政策的变化能够发表意见,防止双方金融监管标准的偏离;三是确保双方的监管合作流程透明、稳健、可预期,广泛利用第三方业界专家对监管标准的一致性进行评估。通过这一方法,英国旨在确保英欧之间的跨境金融服务继续发展,保持英国金融业特别是伦敦金融中心在全球的重要地位。这为粤港澳金融业在不同法律基础和制度下实现融合发展提供了有益思路。 科技创新拓展了大湾区金融业融合发展的可能性边界 粤港澳湾区金融业融合发展,是一个动态演进的过程,其中制度的对接、监管的协调、市场的联通、机构的互设、产品的互认均需要时间和资源来进行具体的设计。在此过程中,科技的运用能够拓展协作的可能性边界,推动更有效、更平稳的融合发展。 在货物流互通方面,“物联网+全程供应链运营平台”提供了新的关境管理方法。例如,英国和欧盟在商讨英国退欧后的北爱尔兰边界解决方案时,提出了“电子边界”或者“智能边界”的解决思路,运用车辆牌照自动识别和强化驾照管理、条形码自动识别和手机应用程序(APP)等科技方法,设立“可信赖贸易主体和可信赖旅行者计划”,先放行后申报,延后支付关税,离岸清关,降低边界的摩擦程度,支持更快的、更安全的人员和货物跨境流动,甚至可以实现无纸化和无须停留的通关检查。这一方法,将来也可以在粤港澳湾区的三个不同关税区内进行运用。 在资金流和信息流方面,区块链技术提供了高效、可信的解决方案。在当代金融体系中,银行是“中心化”的典型代表,银行除了要代表客户进行财富管理之外,更要花费大量人力、财力和物力建立客户数据库,并且保持数据系统的经常更新与日常维护,运维成本居高不下。借助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点,通过分布式记账与集体性数据维护,银行业的运维成本将会大幅度降低。2018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联合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渣打银行及比亚迪公司共同打造的“粤港澳大湾区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成功试运行,率先实现应收账款贸易融资场景的应用。与以往需要向银行提供很多纸质材料及等待漫长审查周期相比,其操作时长最多只需20分钟左右,与传统金融相比效率有极大提升。下一步,区块链平台将吸引更多商业银行进驻,另外,随着大量实体企业的加入,将会有更多层级的产品供应商获得融资与业务拓展的支持;不仅如此,除了供应链金融领域的应收账款贸易融资,平台业务也会纳入企业结售汇业务及跨境交易服务等,更重要的是,平台还会接入海关、税务、中证登等方面的数据。银行机构作为授信方,将在占有充分与真实信息的基础上,为中小微企业及时便捷地提供金融产品服务。 在人流、物流和资金流融合方面,粤港澳湾区同城化一小时生活圈提供了巨大的便利,而第三方支付的跨境联通又进一步促进了这种融合。随着广深港高铁、港珠澳大桥的开通,粤港澳湾区一小时生活圈已经正式成型。人脸识别、指纹识别、近场感应等技术的运用,又让跨境通关更加便利。最近,腾讯和中国银联合作,成功实现了为香港用户提供内地移动支付服务。而在此之前,微信、支付宝、银联卡都实现了在香港、澳门的无缝连接使用。这些新技术的运用,大大提升了粤港澳湾区的一体化程度,在资金便捷跨境的同时,也能实时收集数据进行监测分析、防控风险,为湾区金融业融合提供了一条新路。 制度先行、科技助力、开拓创新走出粤港澳湾区金融发展新路 第一,建议借鉴欧盟的金融市场法律框架,推行单一金融市场通行原则,授予粤港澳湾区内合格金融机构“单一通行证”。获准“单一通行证”的合格金融机构,可自由在粤港澳湾区内开展业务。港澳金融机构若有意来粤港澳湾区的内地地区开展业务,只须首先报备港澳金融监管部门,港澳金融监管部门随后通知广东和深圳金融监管部门,即可来湾区的内地地区开展业务,无须内地金融监管部门再进行准入审批,也无须在内地单独设立子公司。待经验积累充分、条件成熟后,该项政策横向可从粤港澳大湾区推广至全国,纵向可从合格金融机构推广至所有金融机构。未来如果粤港澳湾区内三地金融监管标准互认和趋同后,还可将单一市场通行原则从金融机构推广至发行上市的金融产品,只要发行人所在地区监管机构批准发行上市说明书(如招股说明书),该发行上市说明书可用于该金融产品在对方地区发行上市。 第二,建议借鉴英国经验,按照监管沙盒的理念,建立粤港澳金融监管试验区,设立联合协调机构,在广东、香港、澳门三地金融监管部门开展广泛的监管对话与合作,推动对湾区内跨境金融服务的监管标准趋同,按照共同的原则对跨境金融服务进行监管,促进跨境金融服务的发展,避免监管套利。同时,在湾区内大胆探索金融体制和政策的重大改革,例如实行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港币和人民币的自由兑换,推动湾区内资本市场开放和资金的自由流动,探索港币与人民币联系的汇率制度安排等,为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的金融改革和融合大胆先试先行、探索经验。 第三,大力推广运用物联网、区块链、跨境第三方支付等科技手段,在关境管理、信息流和资金流互联互通方面大胆开拓创新,全面实现事前负面清单准入+事后管理的金融机构和业务“单一通行证”制度,进一步发展大湾区“一小时生活圈”,推动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畅通融合,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大湾区提供源源不断的金融支持。 2019-01-25/shenzhen/2019/0125/416.html
-
附件: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8年12月31日) 2019-01-24/qinghai/2019/0124/644.html
-
截至2018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31610亿元人民币(等值19132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48556亿元人民币(等值7059亿美元),占37%;短期外债余额为83054亿元人民币(等值12073亿美元),占63%,短期外债比例保持稳定。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9%。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债务余额为15772亿元人民币(等值2293亿美元),占12%;中央银行债务余额为2720亿元人民币(等值395亿美元),占2%;银行债务余额为61509亿元人民币(等值8941亿美元),占47%;其他部门债务余额为35809亿元人民币(等值5205亿美元),占27%;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5799亿元人民币(等值2297亿美元),占12%。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9064亿元人民币(等值4225亿美元),占22%;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1456亿元人民币(等值3119亿美元),占16%;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2194亿元人民币(等值4680亿美元),占25%;债务证券余额为29496亿元人民币(等值4287亿美元),占22%;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71亿元人民币(等值98亿美元),占1%;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5799亿元人民币(等值2297亿美元),占12%;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2930亿元人民币(等值426亿美元),占2%。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45454亿元人民币(等值6608亿美元),占35%;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86156亿元人民币(等值12524亿美元),占65%。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2%,欧元债务占9%,港币债务占4%,日元债务占2%,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3%。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18年9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18年9月末 2018年9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15772 2293 短期 1416 20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416 206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14356 2087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0961 1593 贷款 3395 49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2720 395 短期 984 143 货币与存款 984 143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1737 252 SDR分配 671 98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066 155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61509 8941 短期 49171 7148 货币与存款 31201 4535 债务证券 5167 751 贷款 12648 183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55 23 长期 12338 179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8912 1296 贷款 3368 49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58 8 其他部门 35809 5205 短期 26721 3884 货币与存款 10 1 债务证券 281 41 贷款 4497 65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1081 3064 其他债务负债 852 124 长期 9088 132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758 401 贷款 5155 74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375 55 其他债务负债 800 116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5799 2297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0481 1524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347 50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4972 723 外债总额头寸 131610 19132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19-01-11/henan/2019/0111/537.html
-
2018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0473亿美元,对外负债53545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6928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15420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5288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58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17936亿美元,储备资产31771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22%、8%、0.1%、25%和45%;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29603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1331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80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2530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5%、21%、0.1%和23%。 按SDR计值,2018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50509亿SDR,对外负债38376亿SDR,对外净资产12133亿SDR。(完) 2018年9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16,928 12,133 资产 2 70,473 50,509 1 直接投资 3 15,420 11,052 1.1 股权 4 12,956 9,286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2,464 1,766 1.a 金融部门 6 2,479 1,777 1.1.a 股权 7 2,374 1,702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105 75 1.b 非金融部门 9 12,941 9,275 1.1.b 股权 10 10,581 7,584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2,359 1,691 2 证券投资 12 5,288 3,790 2.1 股权 13 3,064 2,196 2.2 债券 14 2,224 1,594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58 42 4 其他投资 16 17,936 12,855 4.1 其他股权 17 54 39 4.2 货币和存款 18 3,746 2,685 4.3 贷款 19 6,987 5,008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107 77 4.5 贸易信贷 21 6,699 4,801 4.6 其他 22 344 246 5 储备资产 23 31,771 22,771 5.1 货币黄金 24 703 504 5.2 特别提款权 25 108 78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85 61 5.4 外汇储备 27 30,870 22,125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4 3 负债 29 53,545 38,376 1 直接投资 30 29,603 21,217 1.1 股权 31 27,227 19,514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2,377 1,703 1.a 金融部门 33 1,383 991 1.1.a 股权 34 1,268 908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115 83 1.b 非金融部门 36 28,220 20,226 1.1.b 股权 37 25,959 18,605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261 1,621 2 证券投资 39 11,331 8,121 2.1 股权 40 7,155 5,128 2.2 债券 41 4,177 2,993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80 57 4 其他投资 43 12,530 8,981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4,649 3,332 4.3 贷款 46 4,170 2,989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104 74 4.5 贸易信贷 48 3,211 2,301 4.6 其他 49 299 214 4.7 特别提款权 50 98 70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2019-01-11/henan/2019/0111/535.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和2018年9月末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 2018年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有何特点? 答: 2018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呈现顺差,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一是经常账户顺差增加。2018年三季度,经常账户顺差233亿美元,环比增长338%。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00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809亿美元,旅行、运输和知识产权费仍是服务贸易主要的逆差项目。 二是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保持顺差,跨境资本延续2017年以来净流入的态势。2018年三季度,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140亿美元,其中,证券投资净流入339亿美元;直接投资保持基本均衡,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251亿美元,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252亿美元。 问:2018年三季度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如何? 答: 2018年9月末,我国整体国际投资头寸状况保持稳健,储备资产规模仍位列全球第一。 一是对外金融资产总规模略有增加。2018年9月末,我国对外资产70473亿美元,较6月末增长0.1%。其中,对外直接投资资产15420亿美元,增长1.3%;对外证券投资资产5288亿美元,增长2.0%;对外其他投资资产17936亿美元,增长0.8%;储备资产31771亿美元,仍位列全球第一。 二是对外负债有所增长。2018年9月末,我国对外负债53545亿美元,较6月末增长1.1%,主要受汇率变动和价值重估的影响。其中,来华直接投资负债29603亿美元,增长0.3%;对外证券投资负债11331亿美元,增长0.4%;对外其他投资负债12530亿美元,增长3.4%。 2019-01-11/henan/2019/0111/536.html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行积极主动的开放政策,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全面开放新格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粤港澳大湾区、上海市和浙江省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审慎合规的银行在为信用优良企业办理贸易收支时,实施更加便利的措施。 试点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化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银行按照“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三原则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业务。二是贸易外汇收入无需经过待核查账户。试点企业真实、合法的货物贸易项下外汇收入,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或结汇。三是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手续。超期限退汇及非原路退汇可直接在银行办理。四是简化进口报关核验。银行能确认贸易付汇业务真实合法的,可不办理进口报关电子信息核验手续。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根据试点情况,继续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完) 2019-01-18/henan/2019/0118/540.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9月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18年三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18年三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继续保持增长。截至2018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9132亿美元,较6月末增长427亿美元,增幅2.3%,主要源于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和债务证券余额增长。 问:三季度我国外债余额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一是三季度我国进出口贸易规模稳步上升,特别是进口贸易较去年同期上升近19%,贸易融资余额相应增长。二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步伐逐步加快,境外投资者持续增持境内债券,债务证券在我国全口径外债中的比重稳步上升,截至2018年9月末,债务证券比重为22.4%。 未来全球经济形势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外汇局将继续密切监测外债形势变化,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2019-01-18/henan/2019/0118/539.html
-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就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接受采访 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 1月8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就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接受了人民日报记者欧阳洁、新华社记者吴雨、中央电视台记者孙艳、经济日报记者陈果静的联合采访。 记者: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宏观政策要强化逆周期调节。会议明确,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如何理解?央行在这方面如何落实? 易纲:2018年,面对稳中有变、变中有忧的内外部形势,人民银行增强了货币政策的前瞻性、灵活性、针对性,采取了一系列逆周期措施,通过四次降准、增量开展中期借贷便利(MLF)等提供了充裕的中长期流动性,基本有效传导到了实体经济。2018年无论是各项贷款还是普惠口径小微贷款都同比大幅多增,货币金融环境总体稳定。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后,根据会议精神,人民银行进一步强化逆周期调节,着力缓解信贷供给的制约因素。比如,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口径,新年伊始宣布降准释放流动性1.5万亿元,1月下旬将实施首次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操作等。这些措施都有利于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和金融市场利率合理稳定,引导货币信贷合理增长,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并没有随着经济增速下行而减弱,反而是加大支持力度,体现了逆周期的调节。同时,我们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将逆周期调节措施与补短板、加强长期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精准把握宏观调控的度。会议明确,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央行如何把握货币政策的“度”? 易纲:稳健货币政策松紧适度的“度”,主要体现为总量要合理,结构要优化,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一方面,要精准把握流动性的总量,既避免信用过快收缩冲击实体经济,也要避免“大水漫灌”影响结构性去杠杆。比如,1月4日宣布的降准政策分两次实施,和春节前现金投放的节奏相适应,并非大水漫灌。M2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也应保持与名义GDP增速大体匹配。同时,还要保持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 另一方面,要精准把握流动性的投向,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精准滴灌的作用,在总量适度的同时,把功夫下在增强微观市场主体活力上。比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期间,人民银行宣布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根据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贷款增长情况,向其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来源。 记者:下一步如何进一步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易纲:刚才我提到,人民银行通过四次降准、增量开展中期借贷便利(MLF)等提供了充裕的中长期流动性,基本有效传导到了实体经济。下一步,我们还需要从供需两端进一步改善和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从实体经济需求端看,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有效的融资需求有所下降。从金融机构资金供给端看,银行的风险偏好下降,自身还受到资本、流动性、利率等多重约束。我们已经采取措施着力缓解银行信贷供给端的约束。比如:在资本方面,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在流动性方面,央行前几天刚刚宣布降低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并通过创设TMLF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同时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等。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和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综合施策,通过“几家抬”,从供需两端共同夯实疏通货币政策传导的微观基础。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关键是要建立对银行的激励机制,主动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而不是用下指标、派任务的行政办法。比如,对于金融机构发放普惠口径1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人民银行通过定向降准、定向中期借贷便利、再贷款等方式向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的长期资金,财政部门对其免征利息收入增值税,监管部门提高部分监管指标容忍度,银行尽职免责,通过市场化的办法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积极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解决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下一步还将有哪些措施? 易纲:去年以来,人民银行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长短结合、综合施策,着力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从统计数据上看,普惠口径小微贷款投放持续增长,2018年11月末,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8万亿元,同比增长17.1%。小微贷款覆盖面稳步提高,小微企业贷款授信1806万户,较2017年末增长28%。民企债券融资大幅改善,推出民企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直接和间接支持了49家民营企业发行313亿元债务融资工具,促进民企发债规模在去年11、12月同比增长70%。 今年,人民银行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综合运用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定向中期借贷便利工具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对小微企业实施精准滴灌;用好信贷、债券、股权“三支箭”,支持民企融资纾困。同时,继续发挥“几家抬”政策合力,畅通政策传导机制,督促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汇聚银政企多方合力,久久为功、千方百计做好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记者:怎样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部署? 易纲:党的十九大提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之后,金融体系采取了多项举措。经过一年多的集中整治,已经暴露的金融风险正得到有序处置,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金融风险总体收敛。 当前,我国经济金融运行整体稳健,但面临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我们既要保持战略定力,又要把握好节奏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平衡好促发展与防风险之间的关系,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一是保持战略定力,稳住宏观杠杆率。要坚持结构性去杠杆的基本思路,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继续推动产能出清、债务出清、“僵尸企业”出清。 二是妥善应对外部重大不确定因素对金融市场的冲击。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充实应对外部冲击的“工具箱”。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制度安排,提振信心。 三是加强政策协调,继续有序化解各类金融风险。既要防范化解存量风险,也要防范各种“黑天鹅”事件,保持股市、债市、汇市平稳健康发展。坚持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打早打小、露头就打。 四是进一步补齐监管制度短板。完善金融基础设施监管制度。推动出台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更加注重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活力。 五是提升金融领域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强化正向激励机制,营造鼓励担当、尽职尽责、积极进取的氛围,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完) 2019-01-25/henan/2019/0125/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