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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6年公开招标项目情况表 2018-02-28/safe/2018/0228/8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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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7年公开招标项目情况表 2018-02-28/safe/2018/0228/8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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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8-03-30/safe/2018/0330/8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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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7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18-03-29/safe/2018/0329/8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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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同志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暨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部署学习贯彻落实工作。外汇局党组全体成员、总会计师及各部门各单位副司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主线,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做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的重大判断,深刻阐明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了新时代的基本方略,确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目标,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做出了全面部署,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发展进程中具有极其重大的历史意义。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迎难而上、开拓进取、革故鼎新、励精图治,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 会议认为,党的十九大报告,主题鲜明、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气势恢弘、催人奋进。报告具有深厚的实践基础,提出多个重大的理论创新,充分体现了党内民主,集中了全党智慧,反映了人民愿望,具有极强的思想性、战略性、指导性和动员性,是集中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纲领性文献,是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进新时代、谱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认为这次大会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党的指导思想又一次与时俱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 会议指出,这次党章修订明确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道写入党章,明确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宏伟的目标,明确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明确把党的十九大确立的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等要求写入党章,有利于全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和行动,有利于全党增强党的意识,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必将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发挥十分重要的指导和保证作用。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律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勇于面对党面临的重大风险考验和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顽强的意志品质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消除了党和国家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形成并巩固发展,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更加巩固,党群关系明显改善,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再次证明了我们党具有旺盛生命力和强大凝聚力,充分反映了我们党是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深受人民衷心拥护、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这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外汇局党组及全体党员干部坚决拥护党的十九大选举产生的新一届领导集体,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外汇局党组书记潘功胜同志强调,认真学习、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首要安排和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外汇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外汇系统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 潘功胜同志指出,外汇管理工作政治性强,事关改革开放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外汇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潘功胜同志强调,外汇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地位、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入领会贯穿其中的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强烈历史担当、求真务实作风、勇于创新精神和科学方法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外汇管理工作实践。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外汇管理各项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到本职岗位上、落实到外汇管理实践中,坚持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新格局,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适应我国经济和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提升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深化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开放的、有竞争力的外汇市场;加强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能力建设,支持“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对外战略。要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外汇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组织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三严三实”,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外汇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以更大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外汇管理各项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完) 2017-10-26/safe/2017/1026/7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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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623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3623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1455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增加2168亿元人民币。 2017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889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916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1082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增加199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2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332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74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1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3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29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顺差0.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212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316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17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1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15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351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5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67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36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156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290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7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82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382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53亿SDR,储备资产增加229亿SDR。 按SDR计值,2017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18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92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119亿SDR,储备资产增加210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7年二季度 2017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3,623 4,889 贷方 2 46,152 87,009 借方 3 -42,529 -82,119 1.A 货物和服务 4 4,029 5,517 贷方 5 41,244 77,423 借方 6 -37,214 -71,906 1.A.a 货物 7 9,127 14,793 贷方 8 37,752 70,460 借方 9 -28,625 -55,667 1.A.b 服务 10 -5,098 -9,276 贷方 11 3,492 6,964 借方 12 -8,590 -16,240 1.A.b.1 加工服务 13 304 597 贷方 14 307 603 借方 15 -3 -6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59 124 贷方 17 97 191 借方 18 -38 -67 1.A.b.3 运输 19 -935 -1,802 贷方 20 613 1,186 借方 21 -1,549 -2,988 1.A.b.4 旅行 22 -4,334 -7,958 贷方 23 630 1,292 借方 24 -4,964 -9,250 1.A.b.5 建设 25 24 70 贷方 26 164 361 借方 27 -140 -291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12 -228 贷方 29 70 125 借方 30 -182 -353 1.A.b.7 金融服务 31 30 53 贷方 32 55 99 借方 33 -24 -46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46 -834 贷方 35 88 151 借方 36 -533 -98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70 312 贷方 38 488 937 借方 39 -317 -625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27 524 贷方 41 944 1,937 借方 42 -717 -1,414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39 -58 贷方 44 10 27 借方 45 -49 -85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8 -76 贷方 47 26 54 借方 48 -73 -130 1.B 初次收入 49 -144 -171 贷方 50 4,386 8,579 借方 51 -4,529 -8,749 1.C 二次收入 52 -263 -457 贷方 53 523 1,007 借方 54 -786 -1,46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3,623 -916 2.1 资本账户 56 1 -8 贷方 57 4 9 借方 58 -3 -17 2.2 金融账户 59 -3,624 -908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455 1,082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112 976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365 -2,778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1,476 3,754 2.2.2 储备资产 64 -2,168 -1,990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1 -2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22 26 2.2.2.4 外汇储备 68 -2,189 -2,014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3,973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 2017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17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7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7年二季度 2017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529 712 贷方 2 6,734 12,667 借方 3 -6,205 -11,955 1.A 货物和服务 4 588 804 贷方 5 6,018 11,272 借方 6 -5,430 -10,468 1.A.a 货物 7 1,332 2,154 贷方 8 5,508 10,258 借方 9 -4,177 -8,104 1.A.b 服务 10 -744 -1,351 贷方 11 510 1,014 借方 12 -1,253 -2,364 1.A.b.1 加工服务 13 44 87 贷方 14 45 88 借方 15 0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9 18 贷方 17 14 28 借方 18 -6 -10 1.A.b.3 运输 19 -136 -262 贷方 20 89 173 借方 21 -226 -435 1.A.b.4 旅行 22 -632 -1,159 贷方 23 92 188 借方 24 -724 -1,347 1.A.b.5 建设 25 3 10 贷方 26 24 53 借方 27 -20 -42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6 -33 贷方 29 10 18 借方 30 -27 -51 1.A.b.7 金融服务 31 4 8 贷方 32 8 14 借方 33 -4 -7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5 -121 贷方 35 13 22 借方 36 -78 -143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25 45 贷方 38 71 136 借方 39 -46 -91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33 76 贷方 41 138 282 借方 42 -105 -206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 -9 贷方 44 2 4 借方 45 -7 -12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7 -11 贷方 47 4 8 借方 48 -11 -19 1.B 初次收入 49 -21 -25 贷方 50 640 1,249 借方 51 -661 -1,274 1.C 二次收入 52 -38 -67 贷方 53 76 147 借方 54 -115 -21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529 -136 2.1 资本账户 56 0.1 -1 贷方 57 1 1 借方 58 0 -2 2.2 金融账户 59 -529 -134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212 156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16 142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99 -404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15 546 2.2.2 储备资产 64 -316 -290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3 4 2.2.2.4 外汇储备 68 -319 -294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577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2017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17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7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7年二季度 2017年上半年 1. 经常账户 1 382 518 贷方 2 4867 9,249 借方 3 -4485 -8,731 1.A 货物和服务 4 425 584 贷方 5 4349 8,230 借方 6 -3924 -7,645 1.A.a 货物 7 962 1,570 贷方 8 3981 7,489 借方 9 -3019 -5,919 1.A.b 服务 10 -538 -986 贷方 11 368 741 借方 12 -906 -1,726 1.A.b.1 加工服务 13 32 63 贷方 14 32 64 借方 15 0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 13 贷方 17 10 20 借方 18 -4 -7 1.A.b.3 运输 19 -99 -192 贷方 20 65 126 借方 21 -163 -318 1.A.b.4 旅行 22 -457 -846 贷方 23 66 137 借方 24 -523 -983 1.A.b.5 建设 25 2 7 贷方 26 17 38 借方 27 -15 -31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2 -24 贷方 29 7 13 借方 30 -19 -37 1.A.b.7 金融服务 31 3 6 贷方 32 6 11 借方 33 -3 -5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7 -89 贷方 35 9 16 借方 36 -56 -105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8 33 贷方 38 51 100 借方 39 -33 -66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24 56 贷方 41 100 206 借方 42 -76 -150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 -6 贷方 44 1 3 借方 45 -5 -9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5 -8 贷方 47 3 6 借方 48 -8 -14 1.B 初次收入 49 -15 -18 贷方 50 462 912 借方 51 -478 -930 1.C 二次收入 52 -28 -49 贷方 53 55 107 借方 54 -83 -15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382 -92 2.1 资本账户 56 0 -1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0 -2 2.2 金融账户 59 -382 -9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53 119 其中:2.2.2.1 直接投资 61 12 104 2.2.2.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44 -295 2.2.2.1.2直接投资负债 63 156 400 2.2.2 储备资产 64 -229 -210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2 3 2.2.2.4 外汇储备 68 -231 -212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426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17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17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7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17-08-07/safe/2017/0807/6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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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4149亿元人民币,支出13006亿元人民币,顺差1143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2908亿元人民币,支出9757亿元人民币,顺差3151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收入1242亿元人民币,支出3249亿元人民币,逆差200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6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080亿美元,支出1912亿美元,顺差16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898亿美元,支出1434亿美元,顺差463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83亿美元,支出478亿美元,逆差295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7年6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143 168 14,149 2,080 -13,006 -1,912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151 463 12,908 1,898 -9,757 -1,434 2.服务贸易差额 -2,008 -295 贷方 1,242 183 借方 -3,249 -478 2.1加工服务差额 105 15 贷方 106 16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9 3 贷方 33 5 借方 -14 -2 2.3运输差额 -322 -47 贷方 228 33 借方 -550 -81 2.4旅行差额 -1,761 -259 贷方 212 31 借方 -1,973 -290 2.5建设差额 9 1 贷方 65 10 借方 -56 -8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6 -5 贷方 19 3 借方 -55 -8 2.7金融服务差额 15 2 贷方 22 3 借方 -7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1 -24 贷方 30 4 借方 -190 -2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92 14 贷方 199 29 借方 -107 -1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68 10 贷方 315 46 借方 -247 -36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5 -2 贷方 4 1 借方 -19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21 -3 贷方 9 1 借方 -30 -4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7-07-31/safe/2017/0731/6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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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99201亿元人民币(等值14378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35974亿元人民币(等值5214亿美元),占36%;短期外债余额为63227亿元人民币(等值9164亿美元),占64%。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4%。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债务余额为8460亿元人民币(等值1226亿美元),占9%;中央银行债务余额为1753亿元人民币(等值254亿美元),占2%;银行债务余额为46878亿元人民币(等值6795亿美元),占47%;其他部门债务余额为27785亿元人民币(等值4027亿美元),占28%;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4325亿元人民币(等值2076亿美元),占14%。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4071亿元人民币(等值3489亿美元),占24%;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18504亿元人民币(等值2682亿美元),占19%;货币与存款余额为24439亿元人民币(等值3542亿美元),占25%;债务证券余额为16197亿元人民币(等值2348亿美元),占16%;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54亿元人民币(等值95亿美元),占1%;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余额为14325亿元人民币(等值2076亿美元),占14%;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1011亿元人民币(等值146亿美元),占1%。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32156亿元人民币(等值4661亿美元),占32%;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67045亿元人民币(等值9717亿美元),占68%。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2%,欧元债务占7%,日元债务占3%,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8%。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 中国2017年3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17年3月末 2017年3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8460 1226 短期 695 10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95 101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7765 1126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4917 713 贷款 2848 41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1753 254 短期 839 122 货币与存款 839 122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914 133 SDR分配 654 95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60 38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46878 6795 2017年3月末 2017年3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短期 36909 5350 货币与存款 23595 3420 债务证券 3360 487 贷款 9952 144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 0 长期 9969 1445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5791 839 贷款 4162 60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6 2 其他部门 27785 4027 短期 20073 2909 货币与存款 5 1 债务证券 13 2 贷款 1853 26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18180 2635 其他债务负债 22 3 长期 7712 1118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422 206 贷款 5255 76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324 47 其他债务负债 711 103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4326 2076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0674 1547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47 21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3504 508 外债总额头寸 99201 14378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17-06-30/safe/2017/0630/6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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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6月,银行结汇9995亿元人民币(等值1469亿美元),售汇11419亿元人民币(等值1679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425亿元人民币(等值209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9567亿元人民币,售汇1049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923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428亿元人民币,售汇929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501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882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579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303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45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738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5927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843亿元人民币。 2017年1-6月,银行累计结汇53078亿元人民币(等值7727亿美元),累计售汇59521亿元人民币(等值8665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6443亿元人民币(等值938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5056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5477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4909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251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404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1534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4759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4109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651亿元人民币。 2017年6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8310亿元人民币(等值2692亿美元),对外付款19797亿元人民币(等值2911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1488亿元人民币(等值219亿美元)。 2017年1-6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95464亿元人民币(等值13898亿美元),对外付款101243亿元人民币(等值1474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5779亿元人民币(等值84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07-20/safe/2017/0720/6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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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二季度及上半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2017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形势有何新变化? 答:2017年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经常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二季度净误差与遗漏,下同)呈现双顺差,储备资产有所增加。 一是经常账户保持合理顺差,货物进出口呈现同比增长。2017年上半年,经常账户顺差712亿美元,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为1.3%。其中,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2154亿美元,同比减少7%,但货物出口和进口同比分别增长12%和18%,显示内外需持续改善带来外贸回稳向好的趋势;服务贸易逆差1351亿美元,同比增长24%,主要是受进口增长带动运输项下逆差增长26%,同时旅行逆差增长19%。 二是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呈现顺差。2017年上半年,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156亿美元,可比口径上年同期为逆差2259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呈现净流入142亿美元,上年同期为净流出494亿美元,具体来看,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404亿美元,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546亿美元,双方向均继续保持一定规模。 三是储备资产增加。2017年上半年,我国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增加290亿美元,上年同期为减少1578亿美元,其中,外汇储备增加294亿美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等减少4亿美元。 总体来看,上半年我国国际收支状况稳健,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回稳向好,未来国际收支总体平衡的基础将更加坚实。 2017-08-07/safe/2017/0807/67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