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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5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5年5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5年5月我国外汇市场形势如何? 答:5月份,境内外汇供求总体平衡,外汇市场运行平稳。一是跨境资金延续净流入。5月份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33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资金净流入保持在较高水平,外资增持境内股票较上月进一步增加,服务贸易、外商投资企业分红派息、对外直接投资等资金净流出总体保持稳定。二是市场预期平稳。5月份银行结售汇转为顺差。企业、个人等结汇意愿稳定,购汇需求回落,市场交易理性有序。当前我国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发展态势,将继续为外汇市场稳健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2025-06-30/dalian/2025/0630/24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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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省分局指导下,德州市分局积极协助中国银行德州分行使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成功为辖内一家企业办理离岸转手买卖业务。该业务为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离岸转手买卖”场景上线后全省首笔业务。 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离岸转手买卖”场景旨在解决离岸贸易订单流、货物流和资金流“三流”分离导致银行在业务真实性审核方面的难题,进一步实现了进出口货物全程跟踪。同时,在保证银行对于业务真实性审核的基础上,极大节约了企业时间成本,将原本需要1-2个工作日的审核流程,缩短至1小时左右,帮助企业快速完成跨境结算,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下一步,德州市分局将在省分局的指导下,不断优化跨境金融服务,总结辖内离岸转手买卖业务经验,助力银行、涉外企业在保持合规稳健经营的前提下,加快推广离岸转手买卖”场景应用,不断突破传统跨境服务短板,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发展。 2025-06-20/shandong/2025/0620/2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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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鸡西市分局召开“汇率避险助企行”汇银企线上推介会,6家银行及18家涉外企业代表参会。4家银行介绍外汇衍生品业务及应用案例,为企业解答操作难点并提供定制化方案。本次会议搭建银企高效沟通桥梁,帮助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为扩大辖区汇率避险业务覆盖面奠定基础。下一步,鸡西市分局将持续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完善服务,加强宣传,聚焦重点,做好辖区汇率避险管理服务工作。 2025-06-30/heilongjiang/2025/0630/26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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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外汇局责任担当,进一步了解掌握西藏辖区银行机构外汇管理政策执行情况,解决银行外汇业务办理中存在的困难诉求,提升外汇管理服务质效。6月19日至25日,西藏自治区分局成立工作小组,在分局熊正良副局长带领下赴辖区中行、建行、农行等3家银行机构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在调研过程中,调研组成员深入银行一线网点,重点了解了银行网点外汇金融服务场景建设情况,询问了外汇业务受理情况和业务办理流程,同时以座谈会的形式,听取了各行外汇业务介绍,共同探讨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中梗阻”问题,同时针对银行工作人员提出的外汇业务审核、展业规范、政策指导和培训等方面的问题和诉求,外汇局各业务条线负责人逐一予以解答,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和工作建议。 熊正良副局长在调研中强调,西藏分局及所辖银行机构要深刻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聚焦辖区涉外主体外汇金融服务需求,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供给,提升外汇服务的精准性,扎实推动外汇便利化政策提质增效扩面,服务好西藏涉外经济发展,为“十五五”外汇管理工作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2025-06-30/xizang/2025/0630/14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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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6/content_70298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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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6/content_70297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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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6/content_70296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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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6/content_70297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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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国际收支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2025-07-01/hunan/2022/0316/1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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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持续提升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更好地满足宏观分析和最新国际标准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对《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21〕36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形成《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对照表见附件2)。 一、明确申报主体类别及报送表格要求 在Z01表(单位基本情况信息)中增加“申报主体类别”要素,包括金融机构、综合调查主体、贸易信贷调查主体、国际建设调查主体、国际运输调查主体、跨境雇员股权激励计划调查主体和其他7个类别,并按申报主体类别列示需要报送的表格。 二、新增、完善专项统计 (一)贸易信贷统计调查融入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原贸易信贷调查主体作为专项调查申报主体进行申报。具体包括:一是沿用原贸易信贷调查报表的平衡关系,将D04表(应收款及预付款)、D08表(应付款及预收款)中货物贸易应收/预付、应付/预收款要素调整至E01-1表(货物出口及相关贸易信贷)、E01-2表(货物进口及相关贸易信贷),与货物贸易进出口情况一同填报。新的D04表、D08表中填报除货物贸易和应收应付利息以外的应收应付款。二是增加E01-3表(货物进出口商品类别调查表)、E01-4表(货物贸易应收/应付款平均周期调查表),采集商品类别和收付款账期等信息,仅需贸易信贷调查主体填报。 (二)完善国际运输调查统计报表。将原E03表(运输收入统计表)拆分为四张统计表,向境内、境外承运人采集涉及我国的国际运输收入和支出,向油气类企业采集进口运费支出。E03系列报表仅需国际运输调查主体填报。 (三)新增E09表(国际贸易集中申报报表),采集通过境内交易所等集约申报主体集中开展的货物和服务贸易,以及其他贸易模式下发生的涉外交易业务。 三、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补充采集要素。一是在B02表(投资境外债务证券)、D01表(货币与存款)、D02表(贷款)、H02表(为居民托管业务统计)中新增了关于风险最终承担方信息的要素。二是在E02表中新增采集项目业主所在国家/地区的要素。三是在H01表(为非居民托管业务统计)中新增采集QFII/RQFII机构许可证号。四是扩大D09表(对非居民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余额)涵盖范围,并新增采集对方国家(地区)要素。 (二)调整部分指标名称和指标解释。如,A01表“出资日期”调整为“投资/撤资日期”,D09表风险分类中在五级分类法外新增选项“⑥不适用”,与非金融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要求相符。 (三)其他调整。一是更新部分附录。包括附录(二)国家和地区代码表、附录(三)币种代码表等。二是其他必要的文字调整。 四、其他说明 《统计制度》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的首次申报应报送2025年9月报告期数据,申报主体应于2025年10月15日前完成。《国 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6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3号)同时废止。与本制度配套的数据采集规范修订版将另文印发。 特此通知。 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附件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5-05-12/guizhou/2025/0512/1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