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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3234亿元,同比增长6%。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1462亿元,进口16071亿元,顺差5391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342亿元,进口3359亿元,逆差1017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675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657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26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3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350亿美元,进口2734亿美元,顺差61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4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4374 616 贷方 23804 3350 借方 -19430 -2734 1.货物贸易差额 5391 759 贷方 21462 3020 借方 -16071 -2262 2.服务贸易差额 -1017 -143 贷方 2342 330 借方 -3359 -473 2.1加工服务差额 71 10 贷方 78 11 借方 -6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6 5 贷方 74 10 借方 -38 -5 2.3运输差额 -201 -28 贷方 737 104 借方 -938 -132 2.4旅行差额 -1091 -154 贷方 283 40 借方 -1374 -193 2.5建设差额 41 6 贷方 80 11 借方 -39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1 -7 贷方 12 2 借方 -63 -9 2.7金融服务差额 -5 -1 贷方 22 3 借方 -27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05 -29 贷方 34 5 借方 -239 -3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79 25 贷方 407 57 借方 -228 -3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42 34 贷方 584 82 借方 -342 -48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4 -1 贷方 24 3 借方 -28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28 -4 贷方 8 1 借方 -36 -5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12-03/qingdao/2024/1203/26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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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2406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8%,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双向跨境资本流动总体稳定有序。 一是货物贸易规模稳步增长。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5182亿美元,同比增长17%。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4728亿美元,同比增长6%;进口19546亿美元,同比增长3%。前三季度,我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产业竞争力不断提升,叠加外需回暖共同拉动出口;同时,我国工业生产稳定增长,大宗商品、机电产品等进口增多,推动我国货物贸易进口进一步增长。 二是服务贸易收支保持增长。前三季度,服务贸易逆差1814亿美元。一方面,旅行逆差1582亿美元,同比增长30%。当前居民出境旅游、留学等持续恢复,旅行支出增长;同时,我国持续优化外籍来华人员服务,境外人员来华旅行增加,带动旅行收入较快增长。另一方面,新兴生产性服务业顺差增长。其中,咨询、广告等其他商业服务顺差296亿美元,同比增长3%;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顺差159亿美元,同比增长22%。 三是双向直接投资平稳有序。前三季度,我国对外股权性质直接投资净流出987亿美元,各类企业“走出去”整体合理有序;来华股权性质直接投资中,新增资本金流入600亿美元。 展望未来,外部环境仍错综复杂,但我国经济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接续发力,有利于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基本平衡。 2024-11-11/qingdao/2024/1111/26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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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在河北省巨鹿县调研定点帮扶工作,实地查看定点帮扶项目进展情况、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并召开国家外汇局定点帮扶巨鹿县30周年座谈会,谋划下一步助力巨鹿乡村振兴工作具体安排。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李红燕等参加调研。 朱鹤新先后到巨鹿县王虎寨镇张家庄村、巨鹿中学新校区、业兴数字大厦、金银花全产业链发展中心等地开展实地调研,走访慰问张家庄村农户和国家外汇局挂职帮扶干部,深入了解县域农业、教育和产业等发展情况,对定点帮扶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朱鹤新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等作出重要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定点帮扶、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定点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定点帮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结合扎实开展中央巡视整改,把党中央关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部署转化为国家外汇局定点帮扶的实际行动。要充分发挥金融行业优势,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对重点产业的帮扶力度,加强农业科技金融服务,持续深化教育帮扶成果,坚决完成巩固衔接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帮扶责任,持续深化“局县银企”帮扶模式,深化多方合作,强化作风建设,确保各项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2024-12-09/qingdao/2024/1209/2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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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10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2024年10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4年10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我国外汇市场运行平稳,跨境资金延续净流入。10月份,跨境收支和银行结售汇继续呈现“双顺差”态势,其中,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顺差328亿美元,银行结售汇顺差183亿美元。衡量企业结汇意愿的结汇率处于年内较高水平,衡量企业购汇意愿的购汇率稳中有降,市场预期和交易保持平稳有序,境内外汇供求基本平衡。 货物贸易跨境资金净流入保持高位,部分渠道资金流动趋稳。我国外贸保持向好势头,带动货物贸易相关跨境资金净流入稳步增加,10月份净流入规模环比增长9.7%,连续3个月刷新历史峰值,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作用进一步增强。此外,居民出境旅游和留学支出、外商投资企业分红派息等继续从季节性高位回落;关联企业之间跨境借贷往来资金呈现小幅净流入。 未来我国外汇市场有基础有条件保持稳健运行。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近期随着一揽子增量政策相继落实落地,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有望持续巩固,经济基本面对我国外汇市场的支撑作用将更加坚实。同时,近年来我国外汇市场韧性稳步提升,企业汇率避险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更多使用人民币跨境收支,能够更好适应外部环境变化,这些均有助于促进外汇市场平稳运行。 2024-11-18/qingdao/2024/1118/2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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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第三届国际金融领袖投资峰会在香港举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出席会议并发言。朱鹤新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将继续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合作,持续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巩固和提升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和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同时,继续推动金融领域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不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2024-11-22/qingdao/2024/1122/2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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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4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统计显示,2024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12353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7303亿美元,债券类投资5050亿美元。资产分布在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4998亿美元、2910亿美元、915亿美元、785亿美元和365亿美元。2024年6月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和非金融部门,投资金额分别为7097亿美元、3750亿美元和1507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57%、30%和12%。(完) 2024-12-02/qingdao/2024/1202/2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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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659亿美元,较10月末上升48亿美元,升幅为0.15%。 2024年11月,受主要央行货币政策及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运行回升势头增强,市场信心改善,将继续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4-12-12/qingdao/2024/1212/2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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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0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4.2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5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0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0.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9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8.5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5.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1万亿美元)。 2024年1-10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239.4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3.68万亿美元)。 2024-11-26/qingdao/2024/1126/26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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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89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877亿元,服务贸易逆差4381亿元,初次收入逆差3786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89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3899亿元。 2024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671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0592亿元,服务贸易逆差8782亿元,初次收入逆差5533亿元,二次收入顺差436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9249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49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67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17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532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27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549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94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88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1229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775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61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1293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4年二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15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265亿SDR,服务贸易逆差467亿SDR,初次收入逆差403亿SDR,二次收入顺差20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415亿SDR。 按SDR计值,2024年上半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10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177亿SDR,服务贸易逆差927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逆差975亿SDR。(完) 2024年二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3899 549 415 贷方 2 71228 10021 7589 借方 3 -67329 -9473 -7174 1.A 货物和服务 4 7496 1054 798 贷方 5 65129 9163 6939 借方 6 -57633 -8109 -6141 1.A.a 货物 7 11877 1671 1265 贷方 8 58882 8284 6274 借方 9 -47005 -6614 -5009 1.A.b 服务 10 -4381 -617 -467 贷方 11 6247 879 666 借方 12 -10628 -1495 -1132 1.A.b.1 加工服务 13 203 29 22 贷方 14 221 31 24 借方 15 -18 -3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47 7 5 贷方 17 188 26 20 借方 18 -141 -20 -15 1.A.b.3 运输 19 -1173 -165 -125 贷方 20 1805 254 192 借方 21 -2977 -419 -317 1.A.b.4 旅行 22 -3511 -494 -374 贷方 23 673 95 72 借方 24 -4184 -589 -446 1.A.b.5 建设 25 96 13 10 贷方 26 258 36 27 借方 27 -162 -23 -17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87 -26 -20 贷方 29 57 8 6 借方 30 -244 -34 -26 1.A.b.7 金融服务 31 11 1 1 贷方 32 69 10 7 借方 33 -58 -8 -6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69 -94 -71 贷方 35 207 29 22 借方 36 -876 -123 -93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372 52 40 贷方 38 1003 141 107 借方 39 -631 -89 -67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509 72 54 贷方 41 1713 241 183 借方 42 -1204 -169 -128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57 -8 -6 贷方 44 26 4 3 借方 45 -83 -12 -9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3 -3 -2 贷方 47 26 4 3 借方 48 -49 -7 -5 1.B 初次收入 49 -3786 -532 -403 贷方 50 5508 775 587 借方 51 -9294 -1307 -990 1.C 二次收入 52 189 27 20 贷方 53 591 83 63 借方 54 -402 -57 -4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3899 -549 -415 2.1 资本账户 56 -7 -1 -1 贷方 57 1 0 0 借方 58 -8 -1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3893 -548 -41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7299 -1027 -778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6083 -856 -648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5033 -708 -536 2.2.1.1.1.1 股权 63 -2843 -400 -303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2190 -308 -233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1050 -148 -112 2.2.1.1.2.1 股权 66 517 73 55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1568 -220 -167 2.2.2 储备资产 68 3406 479 363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3 0 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7 1 1 2.2.2.4 外汇储备 72 3397 478 362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 /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 5.初步统计,2024年二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197亿美元(折约1402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4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6713 941 710 贷方 2 135851 19013 14350 借方 3 -129138 -18072 -13640 1.A 货物和服务 4 11810 1655 1250 贷方 5 125583 17575 13264 借方 6 -113773 -15920 -12014 1.A.a 货物 7 20592 2884 2177 贷方 8 112865 15796 11921 借方 9 -92273 -12912 -9744 1.A.b 服务 10 -8782 -1229 -927 贷方 11 12719 1779 1343 借方 12 -21501 -3008 -2270 1.A.b.1 加工服务 13 398 56 42 贷方 14 436 61 46 借方 15 -37 -5 -4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11 16 12 贷方 17 359 50 38 借方 18 -248 -35 -26 1.A.b.3 运输 19 -2615 -366 -276 贷方 20 3398 476 359 借方 21 -6013 -841 -635 1.A.b.4 旅行 22 -7377 -1032 -779 贷方 23 1232 173 130 借方 24 -8609 -1204 -909 1.A.b.5 建设 25 310 43 33 贷方 26 618 86 65 借方 27 -308 -43 -33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433 -60 -46 贷方 29 102 14 11 借方 30 -534 -75 -56 1.A.b.7 金融服务 31 21 3 2 贷方 32 144 20 15 借方 33 -123 -17 -13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1133 -159 -120 贷方 35 508 71 54 借方 36 -1641 -230 -173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715 100 76 贷方 38 2133 298 225 借方 39 -1418 -198 -150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1371 192 144 贷方 41 3682 515 389 借方 42 -2311 -323 -244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106 -15 -11 贷方 44 53 7 6 借方 45 -160 -22 -17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45 -6 -5 贷方 47 54 8 6 借方 48 -99 -14 -10 1.B 初次收入 49 -5533 -775 -586 贷方 50 9016 1263 954 借方 51 -14549 -2038 -1540 1.C 二次收入 52 436 61 46 贷方 53 1251 175 132 借方 54 -815 -114 -8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9249 -1293 -975 2.1 资本账户 56 -8 -1 -1 贷方 57 5 1 1 借方 58 -13 -2 -1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9241 -1292 -974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9530 -1337 -1011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8074 -1133 -856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7758 -1087 -821 2.2.1.1.1.1 股权 63 -4664 -653 -493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3094 -434 -328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316 -46 -35 2.2.1.1.2.1 股权 66 1876 262 197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2192 -308 -232 2.2.2 储备资产 68 289 45 37 2.2.2.1 货币黄金 69 0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31 4 3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0 0 0 2.2.2.4 外汇储备 72 258 41 33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2536 352 265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4年上半年初步数为一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二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4年二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二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4年一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初步统计,2024年上半年,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408亿美元(折约2914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4-08-12/qingdao/2024/0812/2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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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2352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0354亿元,进口16039亿元,顺差4316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288亿元,进口3671亿元,逆差1382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89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654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21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4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175亿美元,进口2764亿美元,顺差411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4年7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933 411 贷方 22643 3175 借方 -19709 -2764 1.货物贸易差额 4316 605 贷方 20354 2854 借方 -16039 -2249 2.服务贸易差额 -1382 -194 贷方 2288 321 借方 -3671 -515 2.1加工服务差额 67 9 贷方 75 10 借方 -7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1 3 贷方 64 9 借方 -43 -6 2.3运输差额 -297 -42 贷方 679 95 借方 -975 -137 2.4旅行差额 -1329 -186 贷方 230 32 借方 -1559 -219 2.5建设差额 26 4 贷方 73 10 借方 -47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3 -7 贷方 14 2 借方 -67 -9 2.7金融服务差额 7 1 贷方 29 4 借方 -21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04 -29 贷方 65 9 借方 -269 -3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46 20 贷方 397 56 借方 -251 -3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68 38 贷方 645 90 借方 -376 -5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25 -3 贷方 10 1 借方 -34 -5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9 1 借方 -20 -3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09-02/qingdao/2024/0902/26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