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2020年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56650亿元人民币(等值24008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0758亿元人民币(等值10844亿美元),占45%;短期外债余额为85892亿元人民币(等值13164亿美元),占55%。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9%。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24760亿元人民币(等值3795亿美元),占16%;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2487亿元人民币(等值381亿美元),占2%;银行外债余额为71240亿元人民币(等值10918亿美元),占46%;其他部门(含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58163亿元人民币(等值8914亿美元),占36%。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8729亿元人民币(等值4403亿美元),占18%;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4266亿元人民币(等值3719亿美元),占15.5%;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3784亿元人民币(等值5177亿美元),占22%;债务证券余额为47415亿元人民币(等值7267亿美元),占30%;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57亿元人民币(等值101亿美元),占0.5%;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8486亿元人民币(等值2833亿美元),占12%;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3313亿元人民币(等值508亿美元),占2%。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65316亿元人民币(等值10010亿美元),占42%;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1334亿元人民币(等值13998亿美元),占58%。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4%,欧元债务占8%,港币债务占4%,日元债务占2%,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2%。 2020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为16.3%,债务率为87.9%,偿债率为6.5%,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0.9%,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外商投资企业已分配未汇出利润等数据,修订了2019年末以来的季度全口径外债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负债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债务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偿债率即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等外债风险指标的国际公认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 附表:中国2020年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0年末 2020年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24760 3795 短期 713 109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713 109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4047 3686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0467 3137 贷款 3580 54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2487 381 短期 1715 263 货币与存款 815 125 债务证券 900 138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772 118 SDR分配 657 10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15 17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71240 10918 短期 50650 7762 货币与存款 32960 5051 债务证券 4097 628 贷款 13208 202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385 59 长期 20590 315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5369 2355 贷款 5146 78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75 12 其他部门 39677 6081 短期 27585 4228 货币与存款 9 1 债务证券 101 16 贷款 2533 38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3842 3654 其他债务负债 1100 169 长期 12092 1853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5767 884 贷款 4262 65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25 65 其他债务负债 1638 251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8486 2833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1447 1754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892 137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6147 942 外债总额头寸 156650 24008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1-03-30/shenzhen/2021/0330/859.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2月,银行结汇10916亿元人民币,售汇910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810亿元人民币;2021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23839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9385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4454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2月,银行结汇1690亿美元,售汇1410亿美元,结售汇顺差280亿美元。2021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3685亿美元,累计售汇2997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688亿美元。 2021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4111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1966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2145亿元人民币。2021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6063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50754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530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732亿美元,对外付款340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332亿美元。2021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866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784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820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1-03-24/shenzhen/2021/0324/854.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0年四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0年四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稳步增长。截至2020年12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4008亿美元,较2020年9月末增长925亿美元,增幅4%。外债增长主要源于境外投资者增持境内人民币债券。 外债结构进一步优化。从外债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42%,较2020年9月末上升3个百分点;从外债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5%,较2020年9月末上升2个百分点。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外债规模稳步增长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结果。2020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企业率先复工复产,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2.3%,成为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这是我国吸引包括外债在内的境外资金流入的主要原因。 持续推进外债便利化改革,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人民银行、外汇局通过适时调整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实施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等,多措并举为企业提供跨境融资便利,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外债风险总体可控。2020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外债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6.3%,债务率(外债余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87.9%,偿债率(外债还本付息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6.5%,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0.9%。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当前,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但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预计未来外债仍将延续平稳运行态势。 2021-03-30/shenzhen/2021/0330/860.html
-
3月16日,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批复,成为全国首家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的企业。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该项试点是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之一,获得试点资格的大型实体跨国公司将享受更优的跨境资金管理政策组合:一是整合升级了现有各类本外币资金池政策,实现了跨国公司集团内跨境本外币资金一体化管理。二是适度调整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扩大企业跨境双向融资空间。三是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之间资金调拨,提升集团内部资金管理效率。四是在结汇便利化基础上实现一定额度内意愿购汇,赋予企业更多资金汇兑自主选择权。 深圳传音控股公司财务总监肖先生介绍,本次获批试点,将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节约财务运行成本:一是通过政策和账户整合升级,集团内各家企业无需开设不同的账户,境内资金划转无需通过委托贷款框架,进一步便利了资金归集和调拨。二是境外放款系数上调,有助于企业进一步整合国内外资源,完善后疫情时代的现金管理体系。三是在结汇便利化基础上推出一定额度意愿购汇,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和市场情况,灵活规划,自主选择购汇时机,有助于降低汇兑成本。 来源:新华社 2021-03-24/shenzhen/2021/0324/857.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2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1年2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2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2月份我国外汇市场延续平稳运行态势。从主要指标表现看,银行结售汇顺差280亿美元,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顺差332亿美元。其中,随着贸易项下集中收结汇的季节性因素减弱和消退,货物贸易结售汇顺差和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减少,外汇市场收支交易趋向平稳。 市场主体结售汇意愿总体稳定。2月,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7%;衡量售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1%,与1月相比变化均不大。 跨境资本双向投资合理有序。2月,直接投资项下涉外收支顺差137亿美元,为跨境资本流入的主要渠道,显示外资看好国内市场和发展前景;证券项下双向投资更趋均衡,顺差32亿美元。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外部环境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但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金融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持续推进,有助于国内外汇市场稳健运行,跨境资金均衡流动。 2021-03-24/shenzhen/2021/0324/855.html
-
3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深圳、北京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首批试点,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企业集团跨境资金统筹使用。 深圳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引擎,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外向型经济活跃,跨国公司总部聚集。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指导下,在深跨国公司已设立193个多种形式的跨境资金池,包括先进制造、计算机软件、通讯、物流、医药等多个行业,累计跨境流出入规模超过2000亿美元。本项政策是中央赋予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之一,是跨境金融支持“双区”建设的重大举措。 此次试点是对现有本外币资金池政策的整合升级,主要内容包括:统一本外币资金池政策;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适度调整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进一步便利资金的划转和使用;实现一定额度内意愿购汇。 下一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外汇局将优先支持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跨国公司企业集团,快速推动政策落地,释放改革红利,助力深圳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2021-03-24/shenzhen/2021/0324/856.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3.7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3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36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1.4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8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4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85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8.2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8万亿美元)。 2021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31.9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94万亿美元)。(完) 2021-03-30/shenzhen/2021/0330/858.html
-
尊敬的黄柳权副主任、马兴瑞省长,尊敬的林郑月娥行政长官、贺一诚行政长官,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为贯彻国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部署,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6月,人民银行会同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联合发布公告,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经过内地和港澳三方共同努力,今天内地和港澳地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正式公布,标志着“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正式启动。 在此,受易纲行长、郭树清书记的委托,我谨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对“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启动表示热烈祝贺!向在试点筹备过程中付出不懈努力的香港金管局、香港证监会、澳门金管局的同事,以及国务院港澳办、银保监会、证监会特别是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广州、深圳当地的同事表示诚挚的感谢!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地区,建设大湾区更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在中央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国务院金融委的直接指挥下,大湾区基础设施联通和规则融通不断加强,资本、技术、人才、信息等关键要素加速流动,市场一体化水平持续提升。人民银行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断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力度,联合其他金融管理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有序推进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跨境理财通”就是国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促进内地与港澳社会经济融合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体现了中央政府支持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跨境理财通”试点为大湾区内地及港澳居民个人跨境投资开辟了新的通道,将进一步便利大湾区居民享受优质金融服务,推进粤港澳三地居民生活深度融合;将进一步推动内地与港澳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水平;将进一步为港澳金融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助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在“跨境理财通”试点实施细则制定过程中,我们高度重视投资者体验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试点启动后,内地金融管理部门将和港澳金融监管机构在信息共享、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密切协作,共同为试点的平稳运行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下一步,金融部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一如既往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横琴、前海等重点区域金融创新开放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水平;深化内地与港澳务实合作,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坚定不移地支持港澳地区的长期繁荣稳定和发展。 最后,祝愿“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2021-09-16/shenzhen/2021/0916/956.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8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1年8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8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8月份我国外汇市场运行保持平稳。从主要指标表现看,银行结售汇和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均延续小幅顺差格局,规模分别为136亿美元、220亿美元,主要源于进出口运行在较高水平,货物贸易保持一定规模的顺差。截至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2321亿美元,较7月末略降0.12%,主要受非美货币相对美元走弱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影响。 市场主体结售汇意愿基本稳定。8月份,结汇率与售汇率均与今年以来的平均水平相当,表明市场主体外汇交易和预期较为平稳。其中,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6%;衡量售汇意愿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4%。 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合理有序。8月份,货物贸易和直接投资仍为资金净流入的主要项目,体现国内经济稳步恢复、生产供应链稳定有序的支撑作用;受开学季影响,留学需求带动服务贸易支出有所增加;企业分红派息等利润汇出从季节性高峰回落;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流动基本均衡。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起伏反复,部分经济体通胀压力加大,世界经济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增加。但我国主要宏观指标处于合理区间,经济运行质量提升,发展基础更加巩固,将继续支撑我国外汇市场平稳运行。 2021-09-24/shenzhen/2021/0924/961.html
-
2021年9月10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共同举办了“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启动仪式,粤港澳三地同时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贺一诚、广东省省长马兴瑞、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黄柳权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部门,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在粤派出机构、港澳金融监管机构有关负责人及金融机构代表出席了启动仪式。 “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支持大湾区内地及港澳居民个人跨境投资对方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按照投资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开立投资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 “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战略部署、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对于打造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推进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水平、助推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21-09-15/shenzhen/2021/0915/9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