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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末岁尾,湘西州中心支局以基础工作为主线,坚持“三措”,筑牢风险防线,全面保证各项外汇管理年终工作有序、稳健开展。 一是增强政策宣传力度。适时召开外汇指定银行联席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精神,深入分析外汇形势对辖区经济金融的影响,宣传外汇新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指导辖内主体防范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 二是着力日常业务操作规范化。一方面,始终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原则,以《岗位操作手册》为依托,组织各岗位人员根据自身岗位设置和业务工作认真疏理和学习《岗位操作手册》,提示岗位风险点,突出风险防控,促进各岗位人员做到“知意义、知规程、知标准、知问题、会操作”,有效推动岗位履职标准化。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和开办外汇指定银行及外汇进出口新登记企业业务人员外汇专题知识讲座,促使涉汇主体更早、更快、更准确地了解各项改革的新业态,充分享受外汇改革带来的便利。并通过座谈、经验交流等方式银企交流平台,介绍先进经验,实现共同提高。 三是以检查督查推进精细化管理。全面开展“回头看”活动,立足各岗位业务开展实际,各业务岗位人员认真总结经验、全面剖析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改进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同时,在全辖外汇指定银行开展自查、检查、督查、抽查“四查”活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排查,落实整改责任,做好限时整改,全面落实“尽职审查”职责,筑牢风险防范。 2016-12-06/hunan/2016/1206/1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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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娄底市中心支局李泽军副局长约见建设银行娄底市分行分管个人外汇业务的副行长、个人金融部主任以及相关支行的业务负责人,就外汇局在1季度非现场监测中发现的涟钢建行个人外汇业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次诫免谈话。 首先,外汇局通报了个人外汇业务非现场监测中发现的建行在个人外汇业务中提取外币现钞超过限额未及时向外汇局报备等违规情况。参加诫免谈话的娄底建行高管人员以及相关支行业务负责人就上述个人外汇业务差错和违规业务发生的原因进行了认真剖析,并对此次违规业务的整改以及今后的外汇业务工作开展提出了相关的具体措施。 最后,李泽军副局长肯定了此次诫免谈话的效果,并就市建行对此次违规业务的整改处理和以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2016-07-27/hunan/2016/072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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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辖内某打火机企业在铜仁市大龙镇开发区设立了新公司。该新公司出口收汇偏差较大,引起了当地外汇局的重视,为维持外汇政策的严肃性,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过邵阳中心支局和铜仁中心支局的前期沟通准备,7月25日—7月26日,贵州省铜仁市外汇管理局邓江华科长一行2人前来邵阳市中心支局共同探讨建立跨区域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的相关事宜。 工作组通过到母公司实地调研,基本摸清了该企业资金流的动向,对该企业的监管模式有了新的方向,对跨区域监管有了新的思路。两中心支局一致认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跨区域监管较为迫切,企业、银行跨区域作业存在已久,而单纯的属地管理给外汇监管工作带来许多不便。两家中心支局应加强沟通,定期联系,互通共享企业信息,建立起跨区域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更好的履行监管职能、服务跨区域企业。 2016-07-28/hunan/2016/072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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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传达外汇管理政策改革精神,及时总结上半年辖内外汇收支状况,做好下半年外汇工作,7月22日,郴州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11家外汇指定银行市分行国际部负责人召开了2016年二季度外汇工作联席会议。 首先邮储银行郴州市分行就外汇业务开办以来的发展状况、上半年外汇收支和结售汇情况以及下半年的外汇工作思路进行了汇报。郴州市中心支局分管科长对上半年郴州辖内进出口、涉外收支和各家银行收支以及结售汇情况进行了通报。随后,外汇局组织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督促银行加强外汇业务内部管控和外汇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两个文件进行了重点学习,详细讲解了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政策、结汇待支付账户管理和外汇收入使用应遵循的真实自用原则,同时强调银行和外汇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和合规操作以遏制外汇违规违法行为的重要性。会议还对当前形势下出口不收汇、报关金额不实和重复报关、ODI渠道流出外汇、跨境套利、远期结售汇和小型商行外汇业务审核不严六大类业务问题进行了通报和说明,并组织对涉及离岸转手买卖的资金流和物流不匹配的国际收支申报问题进行了讨论。 会议取得了良好成效,与会银行纷纷表示,将进一步按照外汇局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展业三原则”,做好外汇服务工作。 2016-07-25/hunan/2016/072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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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广宣传外汇政策法规,加深社会公众对外汇管理政策的认知度,怀化市中心支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外汇管理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16]97号)要求和上级局统一部署,主动作为,积极开展2017年外汇管理政策的宣传工作。重点做了如下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 加强组织领导 接到上级局工作部署后,怀化市中心支局业务人员第一时间将通知精神向局领导进行详实汇报,局领导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作出重要指示:一是要求科室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高度重视2017年辖内外汇政策宣传工作,认真学习领会汇综发[2016]97号文件精神,确保上级局工作部署在怀化市辖得到有效落实;二是立即着手组织辖内各外汇指定银行召开2017年度外汇政策宣传工作部署会议,确保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具体实施单位。 二、注重切合实际 科学分配任务 根据汇综发[2016]97号文件要求,结合怀化辖内涉外经济和各外汇指定银行的实际情况,怀化市中心支局集中精干力量对该项宣传工作进行了专题讨论和周密部署,为各外汇指定银行科学分配了2017年外汇管理政策宣传任务,不仅有效利用了各外汇指定银行的宣传力量,还避免了任务分配不均给个别外汇指定银行带来的工作压力。 2016-11-30/hunan/2016/1130/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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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娄底市中心支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会议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通过集中讨论等形式加强对全会精神的理解和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此次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在提高外汇履职水平的同时,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一项应当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娄底市中心支局局长李志扬指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首先要率先垂范,全面落实各项要求,思想上要统一到党和上级行的规章制度上来,思想上、行动上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集中精力,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三是突出重点,全面总结今年工作;四是认真思考谋划明年的工作。 与会同志们纷纷表示,将进一步深化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将思想与行动统一起来。 2016-12-07/hunan/2016/1207/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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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应对外汇管理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应急预案》(汇综发【2012】124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衡阳市中心支局《应对外汇管理突发事件实施方案》要求,衡阳市中心支局于7月12日组织了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应急演练。 为了确保演练圆满成功,中心支局加强了对应急演练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专门的应急演练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演练方案,下发了演练通知。对参与演练的外汇局业务系统和外汇指定银行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并在事前分别向省分局和人民银行衡阳市中支进行了报备。12日上午9时,演练正式启动,模拟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系统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行,启动手工操作。演练过程中,外汇局与参演银行之间保持密切的电话联系,对其手工操作过程中的建立台账、资料审查和留存等环节进行指导。各参演银行积极配合,演练于中午12时结束。 当日下午15时,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外汇局和各参演银行及时对上午演练的手工操作数据、资料进行补登录。各银行于当日向外汇局报告了演练情况,并及时上报了留存备查的资料复印件,演练取得圆满成功。 2016-07-15/hunan/2016/071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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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外汇指定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督促从业人员把住申报数据质量第一关,提升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质量和水平。近期益阳市中心支局组织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国际收支统计从业人员开展相关政策、业务和操作技能知识竞赛。 为确保此次竞赛取得预期效果,我中心支局将此次知识竞赛成绩纳入到本年度银行考核国际收支项目评比中,并制定了详细的知识竞赛方案,并根据总局下发的《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等文件内容编制了此次竞赛的考卷。 参赛人员赛后表示,此次知识竞赛,有效增强了各银行重视专业政策和业务培训的自觉性,激发了从业人员知政策、学业务、懂操作的积极性,更重要的是检验了从业人员在政策、业务和操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为提升各银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水平明确了努力方向,受益匪浅。 2016-07-29/hunan/2016/072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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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王地宁副行长率经常项目处相关人员到浩通供应链管理(湖南)有限公司进行调研,并举行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浩通供应链管理(湖南)有限公司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以及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王地宁副行长充分肯定了企业为湖南外向型经济发展所做的贡献,同时针对企业提出的相关问题给出了具体的建议。 浩通供应链管理(湖南)有限公司为浩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旗下企业,主要为客户提供货运报关代理、供应链管理等服务。下一步,经常项目处将密切关注我省这类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动向,强化政策指导与服务,推动湖南省抢占贸易新业态发展先机。 2016-12-01/hunan/2016/1201/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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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通知》,从2016年5月3日起,将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对金融机构和企业,可在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7月15日,娄底市中心支局依据新政策为湖南味菇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理首笔中资企业外债签约手续,借用外债150万美元,为辖内企业争取政策红利,有效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 2016-07-27/hunan/2016/0727/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