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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93243亿美元,对外负债73410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9833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25819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9797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154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23205亿美元,储备资产34269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28%、11%、0.2%、25%和37%;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36238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21554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103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5516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49%、29%、0.1%和21%。 按SDR计值,2021年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6622亿SDR,对外负债52451亿SDR,对外净资产14171亿SDR。 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0年以来各季度国际投资头寸表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1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1年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19833 14171 资产 2 93243 66622 1 直接投资 3 25819 18447 1.1 股权 4 22341 15963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3477 2484 1.a 金融部门 6 3722 2659 1.1.a 股权 7 3570 2551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152 108 1.b 非金融部门 9 22097 15788 1.1.b 股权 10 18771 13412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3325 2376 2 证券投资 12 9797 7000 2.1 股权 13 6484 4633 2.2 债券 14 3313 2367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154 110 4 其他投资 16 23205 16580 4.1 其他股权 17 95 68 4.2 货币和存款 18 5489 3922 4.3 贷款 19 9628 6879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216 154 4.5 贸易信贷 21 6587 4706 4.6 其他 22 1191 851 5 储备资产 23 34269 24485 5.1 货币黄金 24 1131 808 5.2 特别提款权 25 531 379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107 76 5.4 外汇储备 27 32502 23222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1 -1 负债 29 73410 52451 1 直接投资 30 36238 25892 1.1 股权 31 32992 23573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3246 2319 1.a 金融部门 33 2119 1514 1.1.a 股权 34 1839 1314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281 201 1.b 非金融部门 36 34118 24377 1.1.b 股权 37 31153 22259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965 2118 2 证券投资 39 21554 15400 2.1 股权 40 13360 9546 2.2 债券 41 8194 5854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103 73 4 其他投资 43 15516 11086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5971 4266 4.3 贷款 46 4447 3177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235 168 4.5 贸易信贷 48 4053 2896 4.6 其他 49 304 217 4.7 特别提款权 50 507 362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4.《国际投资头寸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2-03-31/qingdao/2022/0331/2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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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口径外债情况表(2014年12月末以来) 2022-04-01/qingdao/2022/0401/2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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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山东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0笔折合58.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9.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广东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2月,胡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8笔折合13.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安徽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4.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2.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江苏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20年2月,何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7笔折合24.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山西籍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郭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3笔折合7.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浙江籍汪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7月,汪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15.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上海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14.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湖北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郑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5笔折合1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2.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四川籍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罗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5笔折合2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江西籍肖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4月,肖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37.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2-04-07/qingdao/2022/0407/2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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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2年3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2年3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880亿美元,较2月末下降258亿美元,降幅为0.8%。 2022年3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入总体回升,外汇市场供求延续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主要国家货币政策、地缘政治局势、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主要国家债券价格总体下跌。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减少,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加大。但我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将支撑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2-04-07/safe/2022/0407/208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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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内公司(河南)对香港公司进行投资和支付费用,后期会有利润分配汇回境内公司,请问资金的进出境有什么要求?具体如何操作? 答:您好,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89号),境外投资主体应持以下材料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手续:1.业务登记凭证。2.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中打印的对外义务出资额度控制信息表。3.境外投资资金来源证明、资金使用计划和企业有关权力机构关于境外投资的相关决议以及合同等真实性证明材料。境外投资主体应持以下材料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利润汇回手续:1.业务登记凭证。2.境内投资主体依法获得境外企业利润的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 2022-03-14/henan/2022/0314/1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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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简称《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现行人民币境外贷款政策出台时间较早且限于“走出去”项目,外币境外贷款政策仅有原则规定,难以满足当前及未来业务发展和监管需要。为更好发挥跨境金融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思路,人民银行会同外汇局起草了《通知》,旨在支持和统一规范境内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同时以风险防范为导向将银行境外贷款业务跨境资金流动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 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是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银行境外贷款政策框架。《通知》统一了银行境外人民币和外汇贷款业务办理规定,进一步便利了银行有序开展境外贷款业务。 二是拓展银行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范围。《通知》将银行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范围由原来的“走出去”项目拓展至所有境外非金融企业,同时便利银行以人民币开展境外贷款业务。 三是将银行境外贷款相关的跨境资金流动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通知》结合各行一级资本净额及境外贷款业务开展情况,将贷款余额上限设置为“一级资本净额*境外贷款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人民银行、外汇局可根据宏观经济形势适时调整相关参数,以实现对跨境资金流动的逆周期管理。目前境外贷款余额上限设置充分考虑到了各行存量业务规模,并为银行开展业务预留了充足空间。 四是明确银行展业要求,做好风险防范。境内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的,应充分了解国际化经营规则和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内控制度,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后实施。 问:人民银行、外汇局下一步对境外贷款业务发展的考虑是什么?答:下一步,人民银行、外汇局将按照《通知》规定,引导境内银行稳妥有序开展境外贷款业务,提升跨境业务风险防范水平,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通知》正式实施之日起有3个月过渡期,境内银行应在过渡期内完成备案工作,按《通知》要求开展境外贷款业务。 2022-02-16/henan/2022/0216/1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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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资本项目(境外股东向增内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和外债项目(境外股东向境内子公司或关联企业借款)都是什么审批流程,需要提交什么资料,需要多少时间?答:您好,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东向境内增资需要在银行办理变更登记。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89号),外商投资企业可到所在地银行办理基本信息变更登记及手续。境内企业向境外股东借款需到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债登记,业务申请材料齐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2022-03-14/henan/2022/0314/1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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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外籍人在河南销售及出租办公用途的商品房所得款项如何办理购汇及汇出业务? 是否能够委托境内人员代为办理? 答:您好,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综发〔2020〕89号),境外个人转让境内商品房所得资金购汇汇出,可直接或委托他人持以下材料到银行办理:1.身份证明文件或注册登记证明。2.商品房转让合同及登记证明文件。3.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凭证(如《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企业按规定无需提交的除外)。4.如委托其他人办理,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022-03-14/henan/2022/0314/1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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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强书记、龚正市长,易纲行长、树清主席、会满主席,各位来宾: 大家好! 借助今天论坛的机会,我就中国外汇市场的形势发展,给大家做一个汇报。 一、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外汇市场运行平稳 (一)外汇市场运行是各个方面比较关心的问题,今年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双向波动、总体稳定 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尤其是美元利率、汇率的波动,对包括人民币在内的其他货币都产生了一定影响。同时,我国经济保持稳定恢复态势,促进了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当前,我国经常账户顺差继续处于合理区间,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外汇储备稳中有升。 我国实施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是一项适合中国国情的汇率制度安排,需要长期坚持。 (二)人民币汇率的影响因素复杂,双向波动将成为常态 人民币汇率的稳定性优于其他货币,汇率预期稳定,外汇市场交易理性有序。 人民币汇率变化受内外部多重因素影响。我国经济稳中向好,货币政策处于常态化状态,国际收支运行稳健,外汇市场更加成熟,这些因素将继续为人民币汇率稳定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影响汇率变化的外部环境存在多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第一,世界经济复苏仍不平衡,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经济恢复加快,与我国经济增长差距逐步收窄。第二,随着美国通胀水平上升和通胀预期升温,市场对美联储货币政策收紧的预期升高,美联储货币政策调整压力加大,将对全球外汇市场和跨境资本流动格局产生重要影响。第三,疫情以来,在超级宽松政策刺激下,国际金融市场估值水平高企,脱离实体经济基本面,金融市场脆弱性较强,国际金融市场存在高位回调的风险,可能导致全球避险情绪上升和跨境资本流动的变化。第四,后疫情时代国际政治经济博弈加剧,可能对金融市场尤其是外汇市场形成冲击。此外,中国外汇市场变化具有明显的季节性 特征。每年6-8月份是季节性购汇较多的时期,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外上市公司的分红派息和利润汇出比较集中,同时中国大量海外留学人员也一般会在这几个月购汇支付下学年的学费和海外的生活费用。 二、市场主体应适应汇率双向波动的常态,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 在汇率双向波动的环境里,如何做好汇率风险管理,对企业尤其是国际业务较为活跃企业的财务绩效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近年来,我国外汇市场取得长足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已具备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形成了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等丰富的产品体系,以及多元化的市场参与主体。2020年,我国外汇市场交易规模30万亿美元,其中60%是外汇衍生品交易。我国企业“汇率风险中性”理念不断加强,汇率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今年以来企业外汇衍生品套保比率达到两成多,比去年提升了5个百分点,不过提高空间仍然较大。 降低企业汇率风险,需要企业、银行、监管部门共同努力。一是部分企业在外汇风险管理方面存在“顺周期”和“裸奔”行为,企业顺周期的财务运作通过资产负债的货币错配积累风险敞口,赚取汇率升贬值的收益,也必然承担汇率升贬值的风险。从企业财务稳健的角度看,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应坚持服务主业和“汇率风险中性”原则,审慎安排资产负债货币结构,避免外汇风险管理的“顺周期”和“裸奔”行为,不要赌人民币升值或贬值,久赌必输。二是建立健全开放的、有竞争力的外汇市场。三是推动金融机构丰富避险产品,降低企业避险保值成本。四是提高市场透明度,便利市场主体理性判断外汇市场形势。五是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引导,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三、稳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 中国经常项目早在1996年已实现完全可兑换。本世纪以来,中国资本项目开放步伐稳健,按照国际标准已具有较高的可兑换水平。资本项目是指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主要包括跨境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和跨境借贷三大类,涉及跨境交易、货币兑换和资金跨境汇出入三个环节。目前,直接投资已实现基本可兑换;证券投资项下形成了以机构投资者制度、互联互通机制、境外投资者直接入市为主的跨境投资制度安排;跨境债务融资由市场主体在全口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下自主进行。 我们将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改革完善与新发展格局下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一是提升经常项目下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深化外汇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以信用风险评估和事后核查为主的外汇监管体系。二是稳妥有序推进中国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统筹交易和汇兑环节,统筹跨境人民币和外币管理,统筹资本项目开放和风险防范,有序推动少数不可兑换项目的开放,提高已可兑换项目的便利化水平。以人民币国际化和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为重点,积极支持上海建设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中心,拓展人民币金融市场广度和深度。三是不断提高开放条件下的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管理框架,健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审查机制,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健康运行。 近期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将推动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丰富外汇市场产品和境内外参与主体,完善和提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立足上海、服务全球的基础设施体系和服务能力。二是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改革。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跨境产业、实业投资。扩大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和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助推上海成为全球重要的财富管理、资产管理市场。三是扩大中国居民境外资产配置空间。通过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等),扩大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规模,完善QDII管理机制,在开放地区推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四是便 利企业跨境融资。近年来人民银行、外汇局建立健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企业可依其净资产规模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部分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创新型企业,成长初期净资产规模较小,跨境融资额度上限较低,为此我们在北京中关村、上海自贸区等地区开展了外债便利化试点,赋予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一个自主借用外债的便利化额度,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五是支持离岸贸易、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贸易新业态的跨境收支。六是便利大型企业集团跨境资金统筹使用。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近期,我们也将在上海临港新片区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贸港部分地区,开展外汇管理高水平开放试点,为外汇领域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积累经验。 四、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建设国际优秀的资产管理机构 中国外汇储备是全球金融市场重要的投资者、是负责任的投资者,我们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国际金融市场运作,尊重国际市场规则和行业惯例,维护和促进国际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 2007年起,我们就已将ESG(环境、社会、治理)因素纳入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流程。一是多渠道开展绿色债券投资,近5年外汇储备绿色债券复合增长率约60%。二是将ESG因素纳入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流程。 未来,在安全、流动、保值增值的基础上,外汇储备将把可持续投资作为长期目标。我们将进一步践行ESG投资理念,拓展ESG投资和风险管理的深度和广度。在增加绿色债券投资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通过委托投资、国际金融组织合作、丝路基金等股权机构对外直接投资等渠道开展可持续投资;完善气候变化对储备投资风险的分析和评估框架。中国外汇储备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坚定不移支持全球绿色低碳发展,共同为推进全球气候治理、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而努力。 各位来宾! 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实践证明,坚定不移地改革开放,是实现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目标的强大推动力和重要保障,是进一步提升中国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关键之举。 我们将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推动资本项目开放、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提升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有效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冲击,维护金融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服务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谢谢大家! 2021-06-10/henan/2021/0610/1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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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支持和规范境内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近日,人民银行会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银行境外贷款政策框架,将银行境外人民币和外汇贷款业务纳入统一管理,拓展银行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范围,便利采用人民币开展境外贷款业务。二是将银行境外贷款相关的跨境资金流动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三是明确银行境外贷款业务办理和相关跨境资金使用要求,切实做好风险防范。 《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人民银行、外汇局将稳步推进《通知》的落地实施,为境内银行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切实发挥跨境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积极作用。 附:《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2-02-15/henan/2022/0215/1104.html